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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探讨王飞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摘要】分析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指标体系和规范过时、方案可实施性不强、方案缺乏区域性考虑等问题,总结了目前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内容和技术要求的一般模式;提出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的五点对策;对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作出标准化、法制化、市场化发展趋势的预测。【关键词】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专项规划专心-专注-专业1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概念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水源地的选择、用水量的预测、供水方式的选择等条件是规划方案的直接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是城市规划设计系列的重要内容和成果之一,与城市用地规划、城市道路
2、工程规划、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城市绿化专项规划、城市环保专项规划等互为依托和支撑。与城市规划工作阶段的划分相对应,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分为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给水工程规划和详细规划阶段的给水工程规划两大类,在大城市还应有城市分区规划阶段的给水工程规划进行过渡。同其它市政工程规划一样,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之后就是城市给水工程设计。近年来,为了更好的指导和衔接下一级给水工程规划设计,出现了“城市给水专项规划”这一新的规划设计类型。城市给水专项规划是城市排水工程专业规划的有益补充和深化,也是市政工程规划系列发展的共同趋势。目前“城市给水专项规划”的概念尚无明确界定,也没有相应明确的规范或法规对其编制进行约束和指
3、导。2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存在问题随着城市用水条件的改变、科技的发展,原有的相关规范和工作方法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暴露出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结合笔者所参与过的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2.1 指标体系和规范过时当前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在进行用水量的预测时,基本上采用2000年之前的用水标准。上个世纪我国经济属于“粗犷型”发展阶段,各项用水指标制订的都比较宽松。近几年随着城市水环境的恶化、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大以及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的滞后,全国城市普遍出现水危机。在此压力下,城市居民节水意识和节水措施明显加强。市场经济的深化、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工艺流程的提高促使生产
4、行业努力降低产品的用水成本,实际万元产值需用水量较以前大幅下降。如此以来城市各项用水效率都得到明显提高(尽管用水总量增加较快)。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近年对全市各种用水状况进行过的一次综合调研也证实了这个现象。实际上,沿海许多城市实际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仅150L左右。因此,各种用水规范和指标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城市发展的需求,急需调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的规划设计院在城市用水指标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这些部门根据多年的经验制定了一些仅供内部和本地使用的给水工程规划编制的规范,对当地的给水工程规划编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2.2 规划方案可实施性不强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加速,城市建设日益加快,
5、工程规划设计与方案实施间的周期也日益缩短,给水工程规划可实施性不强的问题就显得比较突出。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可实施性由对现状的把握程度、方案深度的定位、编制人员的素质等多方面决定。在沿海一些发展较快的城市由于建设的紧迫性,往往将城市给水工程专业规划、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和城市给水工程设计“三合为一”,这就要求对规划、设计、施工、预算等都有比较专业的了解。笔者曾经参与的浙江玉环的一个镇的总体规划的项目合同中明确列出了方案必须对给水工程规划的所有投资预算和效益分析,包括不同施工材料预算的比选等,实用性性的要求非常高。随着规划的市场化,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价值将由它的实用性来检验,可实施行不强的方案在市
6、场上将没有立足之地。2.3 方案缺乏区域性考虑我国虽然是一个水资源大国,但各地水量分布极不均匀,加上供水建设滞后于城市规模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我国有11个省(市)的103座县级以上城市给水严重短缺,其中严重缺水城市占56,供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但是由于行政界限或其它原因的限制,有的城市给水专项规划就规划区而规划,缺乏区域性考虑,造成水资源的浪费或供水设施的重复建设。浙江有两个紧邻的城市之间有一水库本来可以作为共同的水源利用,结果由于缺乏区域性的规划,两个城市重复建设水厂,造成巨大浪费。而湖州市将原来一个地区拟建的50多个水厂统一规划,减少到18个,节约投资40以上,相当于几亿元资金的
7、节约。但是像湖州这样能充分从区域的角度考虑给水规划的例子太少了,更多的给水工程规划都是就规划区而论规划,缺乏区域性考虑。2.4 规划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专项工程规划的专业人员的大量缺乏,城市规划尚未建立问责制,再加上很多甲方并不看重市政专项规划(尤其在新区规划中),造成很多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编制人员都是非专业人员在充数。这些人员缺乏专业背景知识,大大降低了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3 目前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内容和技术要求的一般模式纵观目前的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其编制模式一般不外乎以下一些基本内容。3.1 规划编制依据、规划范围和时限。规划编制依据一般包括城市给水规划的相关规范、规定和标准以及城
8、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环保、防洪、近期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它们是编制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必不可少的技术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划范围和时限一般与相应的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一致和同步。规划范围可视区域具体情况适当扩大。3.2 规划编制基础技术资料规划编制基础技术资料一般有城市概况,城市给水现状,城市总体规划概况,城市、环保、防洪、近期建设等专项规划概况,以及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概况等。城市概况包含城市的地形、水系、水文、气象、地质、灾害等情况,从而获得对城市概貌的全面了解。城市给水现状包括城市现有供水管网的分布状况、生产生活及市政等各类用水量状况等。3.3 规划目标和原则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基本目标应是
9、,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为基础,建立布局合理、安全经济的城市供水系统,保障城市的生产生活需求,促进城市的持续发展。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一般遵循开源节流、经济适用、安全可靠、保证城市水资源可持续性利用等原则。 3.4 城市需水量计算城市需水量计算包括生产用水量计算、生活用水量计算和市政用水量计算三部分。由于最新的城市各项用水数据往往很难收集到,现有城市需水量的预测方法通常只能根据城市人口和不同地域不同等级城市人均日综合用水量进行计算。由于用水指标的浮动范围较大,加上随着流动人口的扩大,城市人口预测越来越难,大大降低了于城市用水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比较精确的城市用水量计算应该是建立在对城市现状用
10、水的深入了解和多方法综合比较计算之上的,同时还应该注意抵消中水回用部分的用水量。3.5 给水系统布局规划给水系统布局规划主要包括水源地的选择防护、供水管网的走向、管径计算、水压计算等。给水系统布局应该紧密结合相应的城市竖向规划、城市用地规划、城市道路规划等,尤其是出厂水压、加压泵站的布局直接与竖向规划和道路规划有关。另外在部分城市采取分质供水或中水利用的供水体制,给水系统布局规划就要增加相应的管网布局。3.6 近期建设规划给水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内容是城市的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解决当前给水工程建设中近期建设与远期建设,经济发展与环境压力之间的矛盾,或提供近期过渡措施及与远期的衔接方式、
11、途径。主要包括近期给水工程建设项目及建设时序安排等内容。4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和目前我国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总结曾经参与过的城市给水工程规划项目,笔者认为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编制在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补充和深化:4.1 尽快更新和完善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规范和指标体系首先,要对不同阶段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有明确的规范,这种规范应该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从编制内容、技术要求等到规划成果形式对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包括城市给水工程专业规划和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给予系统的、明确的规定,以指导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编制,避免编制过程中出现的规划目标不明确、技术定位不准等问题。其次,要重视城市水资源现状
12、和城市各项用水状况的调研,更新用水量预测的参考指标体系。新的指标体系在对城市的规模和地域类型的划分应该更细致,指标也应该更科学、更精确。这种调研可以联合全国各设计单位进行,并且可以建立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对指标体系随时作出调整。这不仅有利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编制,也有利于对我国的水资源进行长期的动态的实时监测。4.2 提高规划方案的可实施行随着城市规划向市场化的转变,可实施性已经日益成为检验我们的规划设计方案价值的标志,这也是市场规律的使然。影响给水工程规划方案的可实施行的因素很多,笔者认为目前要提高方案的可实施性急需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入手:首先,加强方案阶段的规划依据分析。城市规划是一项系统
13、的、多领域的工作,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必须尽可能广泛的考虑影响城市供水的因素。这些因素应该包括:城市水文、水利、地质、气候等情况,城市或城市所在区域的水利工程、水文状况等都将直接影响城市供水(比如水库建设、地下水位、雨水补给、河流的季节流量变化等),在缺水地区这些因素有可能直接决定城市的供水布局;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用地布局、道路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排水规划等其它专项规划,这些规划为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提供支撑平台和技术支持,道路走向和用地布局将决定供水管网的布局,水体的水质和水资源承载力将直接决定水源地的选择,而水源地的选择又影响着排污口、污水处理厂的规划,我们在进行给水规划时必须与其紧密联系、互相协调
14、;现状供水设施供水能力的评估等。 对上述因素的分析论证既要综合分析环境的、技术的、政策的、经济的、功能的的影响,又要有强有力的数据分析论证,做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例如在用水量预测上一方面要选取恰当的用水指标,另一方面要从生态学的角度充分考虑水资源开发对整个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的影响。在浙江省玉环县漩门工业城给水工程规划中,笔者通过详细研究园区入住工业企业的门类(主要以汽摩配和阀门生产为主)以及综合比较全国同类工业园区的用水指标后提出了工业用水指标,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博乐市总体规划的给水工程规划中,笔者通过了解当地居住习俗、地势平坦、城市容积率较小(多层及高程建筑
15、较少)等实际情况后,确定新水厂出厂水压为50米,既能满足供水需求,又能节省投资。其次,仿效市场开发模式,增加方案实施的经济分析内容。经济分析内容应包括投资估算、融资渠道建议方案、运营效益评估、风险评估等,适应市场的需求。现在自来水供应基本上都已经实行市场化操作,但是供水设施的建设却滞后于市场化的进程,相当大一部分还是政府在大包大揽。但是供水设施投资市场化、民间化、多元化、有偿化已经是大势所趋,这在沿海地区一些城市已经是相当常见的经营方法,我们的规划设计应该走在市场的前面,作出有益的探索与建议。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评估不能是纯理论性的,应该是建立在对当地建材市场、劳力市场等相当熟悉的基础之上,与
16、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在浙江省玉环县五门工业区的给水工程规划中详细列出了水厂固定设备投资、配备员工工资、土地征用费用、管道敷设费用以及按当地施工情况预算的施工费用,还给出了采用不同材质的供水管的投资预算以及水厂运营的效益评估,这种深度预算更方便做投资风险评估,受到评审专家及甲方的一致好评。最后,提高规划方案的灵活性。一方面要贯彻分期思想,突出近期建设的深度,保持给水规划的时序性和连续性。由于供水设施投资规模大,同时与城市发展紧密相连,决定了给水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通过分期的方法来实现。而近期建设则是实现规划远景目标的切入点和导引,其地位必须加强,这一点从2002年8月30日建设部颁布
17、的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足可以反映;另一方面要保证给水规划的可调整性。既然给水规划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会出现一些未预见到的影响因素,这就需要对原有的规划作出调整,这也是规划动态性的一种表现。如果规划不具备可调整性,那这个规划就要被推倒重做,更无实施性可言。4.3 建立强力的城市规划的管理组织和监督制度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从编制到实施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众多的设计和管理部门,这些部门的性质、权限、职责等都千差万别,之间缺乏联系和协调,这样以来规划方案很难起到对设计施工的指导作用,而城市供水系统的运营状况也不能及时反馈到规划设计部门。要改善这种状况,可以通过建立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或
18、规划问责制的形式对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编制、实施进行管理和协调,对编制人员的资质和责任进行监督。可喜的是即将实施的城乡规划法首次提出规划编制者的法律责任问题,相信这一举措将大大促进给水工程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4.4 关注新科技的影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科技的发展必将改变城市的用水条件,从而对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编制产生深远影响。比如海水淡化技术目前已经相当成熟足以向市场推广。对采用海水淡化技术用水的城市,国家还有优惠政策进行鼓励。我国沿海很多严重缺水的城市或地区已经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用海水为水源,从而有可能一举解决沿海城市用水短缺的问题,但是由于对海水淡化技术的发展缺乏了解,目前仅天津市上马了
19、海水淡化工程。给水工程规划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一种新材料或一项新工艺的引入有可能大大改变城市的用水状况,节约大量资金。作为规划编制人员应该广泛关注供水设备、工艺、灌溉技术以及污水处理技术等相关技术的突破和实际运用情况,这将有利于城市节约用水和保持给水工程规划的先进性。4.5 增强区域供水意识市场经济要求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作为一种紧缺而又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资源,水资源还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一个水体往往是多个城市的水源这意味着给水工程规划更需要增强区域供水意识。因此有规划专家曾预言区域规划中强调的区域协调必将从给水工程规划得到突破。从区域的角度合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是给水工程规划的首要目标。在做整
20、个城市的给水工程规划时,不能就规划区而规划,而应该把眼光放到更大的区域,大到整个流域的城市之间或城乡之间的供水关系,小到城市各区之间的用水和相关供水设施的建设都应该从区域的角度统筹规划。新区与旧区之间,近期与远期之间也应该有预留措施,这样才能科学合理地利用水资源,让给水设施的投资效益最大化。在笔者参与的浙江省玉环县漩门二期围垦区的给水规划中,规划区内有一耗巨资修建的大型水库,考虑到该县远期将会在规划区以南(远离规划区)建一个大型火电厂,在规划水厂时,预留了相当宽松的水厂用地和输水管线。水厂建设也是分期按“n1”的模式实施,即用地与管线位置预留足,在城市发展到有必要也有能力建设时再扩建水厂,水厂
21、的最终规模以不破坏该地区的水环境为限。5 结语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作为一种工程规划,其编制应该比其它类型的规划设计更具规范性、系统性和精确性。然而在缺乏明确的规范指导的情况下,全国各城市在不同的市场需求下产生了从内容到形式都大相径庭的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也不为重视。但是令人可喜的是新的城乡规划法已经开始重视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针对镇的建设和发展,更是明确提出要“优先安排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在市场需求下,许多专业人员对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作出了有益的探索,透过这些探索我们可以看到城市给水专项规划正在向标准化、法制化、市场化的趋势发展。我们规划设计工作者应该努力促进这种趋势的发展,因为这种趋势将有利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不断完善和成熟。参考文献(References)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S,19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S,1995.3 李红.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编制探讨.城市规划,2003(7).4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城市发展战略与规划设计研究所.浙江省玉环县沙门镇城市总体规划,2003.5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城市发展战略与规划设计研究所.浙江省玉环县漩门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6 武汉大学设计总院.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