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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施行办法北京市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施行办法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240号)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施行意见)(京办发20224号),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如下施行办法。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现代中华特点社会-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施行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成长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以科学评价、分类评价为核心,以激发自
2、然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的,建立符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业特点的科学化、规范化的职称制度,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二、改革范围本施行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三、主要内容(一)健全制度体系1.完善职称层级。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2.动态调整职称专业目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
3、大需求,聚焦本市高精尖产业领域,动态调整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专业目录,持续知足高精尖产业等重点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评价需求。(二)完善分类评价标准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价。强化科研人员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倡导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树立勇于创新、严谨务实的学术风气。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已获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
4、档案。2.实行体现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业特点的评价标准。在国家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附后)。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重点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原创性科技创新的能力,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安然平静影响力等。对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人员,重点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效益、技术推广成效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奉献等。对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的人员,重点评价其战略和政策研究能力、决策咨询服务水平、行业评价认可度和科技服务
5、满意度等。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单位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北京标准。3.实行代表作评审制度。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根据,建立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明确不同专业、不同层级职称评审所考察的代表作类型。参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代表作可包括论文、专利、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译著、软件著作、技术标准规范等。注重代表作的质量、奉献和影响力。(三)畅通晋升渠道1.完善高端领军人才研究员直通车评审制度。获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等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北京市高端
6、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审。2.建立高层次研究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获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解决“卡脖子重大技术难题、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经过中获得突出成绩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按规定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经认定的本市战略科技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可按规定自主推荐参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开通业绩突出人才申报渠道。3.畅通基层科研人员职称评价渠道。对长期在艰辛地区、野外台站和基层一线工作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放宽学历、论文等要求,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
7、业单位中经批准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或开展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其在创新创业期间获得的成果与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根据。(四)实行分类管理形式1.推行科研机构和高校职称自主评聘。条件成熟的市属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和新型智库等单位可根据(北京市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管理办法)等规定,申请开展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市属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应根据(北京市高等学校老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自主评聘工作。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应在核定的职称构造比例内推荐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参加职称评价,并将
8、通过评审的科研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2.实行社会化职称评价。进一步畅通科研机构、企业等不同性质单位中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除职称自主评聘单位的科研人员外,其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行“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社会化职称评价。对于通过社会化获得职称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3.强化聘后考核管理。坚持以用为本,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用人单位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自然科学研究
9、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调整岗位、降低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五)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1.加强评审委员会建设。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和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可按规定组建相应层级、专业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规定的评审权限内,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职称。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和职称自主评聘单位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明确评审专家责任,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提高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2.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健全和完善职称评审监督机制,坚持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结果验收和备案制度,加强对申报条件、工作流程的监
10、督检查。用人单位未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出具虚假证实的,依法依规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和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应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价工作,严格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或自主评聘单位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审核材料,规范答辩、评审工作程序,严肃职称评价工作纪律。对于未按工作要求操作的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给予取消评审权的处理。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情节严重的收回评审权。四、组织施行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委负责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政策制定、制度
11、建设、协调落实、监督检查和工作评估;各职称评价服务机构、职称自主评聘单位负责落实职称改革相关政策,根据职责权限组织开展本专业、本单位的职称评价工作。(二)稳步推进改革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妥善处理改革中碰到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引导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积极支持和介入职称制度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和顺利施行。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改革前我市核发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2、证书继续有效。附件: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附件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遵守科研诚信,有献身于科学研究事业的精神;具备相应岗位的胜任能力,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还应具备下面条件:一、研究实习员(一)基本把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性研究工作。(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
13、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1年。二、助理研究员(一)基本条件1.系统把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必要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技术,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指导初级职称人员开展工作。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2年;(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 (二)获得初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介入完成的基础研究领域科研项目获得省部自然科学基金或厅局级以上科
14、技进步奖;或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和发表研究论文获得同行认可;或介入编写科研专著、教材得到了广泛应用,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介入选定科研项目和制定研究方案,完成的科研项目、行业标准或发明专利,获得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具备一定的研究和转化推广能力。介入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提供理论根据或技术支持,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介入高技术(含专利、标准)推广,使我国的产品、工艺、应用到达世界先进水平,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科学工作中获得有学术价值的科学积累,构成技术报告、研究报告
15、或学术论文等。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的人员,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咨询服务能力。介入地市级及以上政府工作报告、行业规划的编写;或介入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得到厅局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介入完成的多个技术咨询报告被服务对象采纳,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获得初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作为主要介入人(排名前三),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软件著作、技术标准规范等,2项及以上。三、副研究员(一)基本条件1.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
16、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2年;(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7年;(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获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4)已获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3年。(二)获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主持或作为主要介入人完成的基础研究领域科研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
17、会议主会场发言,学术成果得到同行认可;或作为主编编写的正式教材在重点大学正式使用,具有较高的影响力;或提出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解决科研工作中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和转化推广能力。主持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提供理论根据或技术支持,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技术骨干开展高技术(含专利、标准)推广,使我国的产品、工艺、应用到达世界先进水平,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并得到实际应用,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作为第一
18、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发言,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认可;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并公布施行。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和咨询服务能力。作为主要介入人介入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工作报告、行业规划的编写;或作为主要介入人介入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得到厅局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介入完成的多个技术咨询报告被服务对象采纳,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获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
19、响的发明专利、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专报、软件著作、技术标准规范等成果,3项及以上。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副研究员: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2.主持承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四、研究员(一)基本条件1.科研工作能力强,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下面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获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2)已获得非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3年。(二)获得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具备很强的研究能力。作为学术带头人能够组织带领科研团队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获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具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