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docx(2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加工贸易本质上是根据各国的生产要素禀赋和比拟优势情况,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不同性质的生产工序,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其竞争力。下面是学习啦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范文一:发展加工贸易促进贸易平衡研究摘要后危机时代我国加工贸易企业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出口急剧萎缩,然而加工贸易确是当前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文章对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应进一步调整加工贸易政策:通过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完善加工贸易产业评价体系;利用出口转内销政策,将加工贸易内销和外销都作为政策的导向;利用加
2、工贸易平衡的调节器内外销弹性调节机制,促成加工贸易发展趋于平衡。 关键词加工贸易;贸易平衡;出口转内销;弹性调节机制正确认识和处理进出口贸易失衡,已经成为影响我国进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人民币升值及各国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与措施的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加工贸易正面临着史无前例的挑战。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市场急剧萎缩,很多企业不敢接单或无单可接,为了缓解出口压力,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将目光转向国内市场。怎样处理内销与外销的关系,本文提出笔者的考虑。一、加工贸易失衡的数据分析一国长期的贸易顺差,必然会遭受他国的贸易报复。从一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来看,贸易平衡应该是长期发展的趋势,也是最好的选择。那么,我
3、国目前贸易顺差的主要;是什么?只要认清这个问题,才能尽量减少顺差,躲避他国的报复行为,减少贸易摩擦,使我国进出口贸易趋于平衡、健康发展。引起我国贸易顺差的原因很多,我们主要从贸易方式的角度出发,通过对2005-2020年的进出口贸易数据分析,找出其中的原因(见表-1)。从表-1数据可知,20052020年,我国进出口贸易延续长期贸易顺差的态势,且贸易顺差的额度都较大。其中,一般贸易成为进出口贸易顺差的;之一(2020年除外),但贸易顺差主要;于加工贸易,且加工贸易的贸易顺差呈递增态势。根据通常的理解,既然我国贸易顺差主要;于加工贸易而非一般贸易,作为进出口贸易的主要贸易方式,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
4、应该大于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从表-2数据可知,2005-2007年,加工贸易确实是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贸易方式,但2020-2020年一般贸易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贸易方式。2005-2020年,加工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逐年递减的趋势,一般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到2020年,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在进出口贸易总值中占比为48.2%,加工贸易占比为41.2%。从直接数据来看,这种进出口主要贸易方式的转变和贸易顺差的;是相悖的。由于,一方面,贸易顺差一直主要;于加工贸易,且呈递增态势;另一方面,加工贸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确呈递减态势。这种相反的变动趋势
5、告诉我们,固然加工贸易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贸易顺差主要;于加工贸易,为了减少贸易摩擦,促使贸易趋于平衡,我们需要重点调整的是加工贸易而不是一般贸易。因而,处理好加工贸易的进口与出口,适当地将加工贸易外销的部分份额转向国内市场,减少加工贸易顺差,是我国减少贸易顺差,实现长期贸易平衡的关键。否则,固然人民币存在升值的预期,但我国进出口贸易顺差照旧,会招致更多的贸易摩擦。二、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分析既然加工贸易顺差是我国贸易顺差的最主要;,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加工贸易的大量顺差,为什么一般贸易不是造成我国贸易顺差的最主要原因?只要认清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因,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贸易顺差,促
6、进贸易平衡。 (一)从加工贸易内涵的角度对加工贸易内涵的理解主要有两种:一是把加工贸易理解为国际生产分工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反映的是全球生产分工协作关系;另一种理解为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即国家对进口料件加工采取海关保税监管的贸易方式,是政府部门操作层面上的保税监管加工贸易。本文所称加工贸易为第二种解释,加工贸易俗称两头在外贸易,即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辅助材料等全部或部分从境外进口,在境内加工装配后,成品销往境外的贸易。从海关监管层面上看,加工贸易主要表现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又称为保税加工,加工贸易货物通常称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但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又不完全等同于加工贸易货物
7、,加工贸易货物只要经过海关批准备案才能保税进口,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进口的加工贸易货物才是保税加工货物。也就是讲,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所进口的货物不全是保税的,只要海关批准才给予保税待遇。由于海关给予暂时免纳关税的待遇,减轻了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加上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导致大量外资涌入,加工贸易企业数量增加,加工贸易规模逐年增大,加工贸易呈现顺差。 (二)从加工贸易本质的角度加工贸易顺差的直接表现: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从表-3数据可知,2005-2020年间,每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都大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且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增速明显快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增速。我们能够从加工贸易的本质角度
8、加以解释。传统加工贸易是一种典型的两头在外的贸易,加工贸易企业从境外进口料件,在境内保税加工后返销境外。由于在境内加工生产,加工生产经过必然凝聚了物化劳动,导致加工成品出口价格必然高于加工料件进口价格。另外,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递增,导致加工贸易进口总值增加,进口总值增加又必然造成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增加。于是,规模的扩大和成品价格高于料件价格导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 (三)从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角度近几年,我国政府出于优化产业构造,促进产业升级的考虑,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目的在于限制和发展。限制主要体如今提高加工贸易的门槛,通过加工贸易商品和企业分类管理来实现,限制两高一资产品、低
9、附加值产品的加工生产:发展主要通过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产业构造优化,引导加工贸易健康有序发展。1产业构造升级因素。加工贸易在我国的发展壮大之根源在于劳动力成本优势。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人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优势相对于周边发展中国家正在逐步丧失,以工资来衡量的单位劳动力成本已经不具有比拟优势。因而,那些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的生产成本不断升高,出口成本优势降低,在整个加工贸易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比方鞋业、玩具业等。从近几年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来看,政策倾向从以往的劳动密集型两高一资产业转向高附加、高科技含量的产业,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强科技研发与创新,政府也出台了对于
10、高新技术加工贸易的鼓励措施。在政策调整的影响下,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主要为资源性商品和初级产品,附加值低,出口的则主要表现为工业制成品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出口产品附加值高于加工贸易进口产品附加值,于是造成加工贸易顺差。2产业链条延伸因素。对于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比喻如今已不那么适宜,传统的两头在外要么出口创汇少、生产工艺简单,要么对外贸易依存度高、缺乏核心竞争力,尤其是来料加工,在只赚取加工劳务费的同时,反而招致大量的贸易摩擦。固然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加工贸易企业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本土企业介入较少,但加工贸易本土化程度在不断提高,本土加工贸易企业正逐步提高本身产品的竞争能力和产
11、业的配套能力,加工贸易产业链条逐步延伸。一方面,改变了过去那种大进的方式,在国内采购料件的比重逐步增大,延长了加工贸易产业链条,带动了上游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另一方面,改变了过去那种大出的方式,向深加工、精加工延伸,允许企业开展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在外发加工税收优惠上给予支持。通过这种大进大出的转变,带动了整个加工贸易产业链条,使整个产业逐步构成积聚效应。这些举措,增加了国产料件的加工投人,减少了进口料件的数量,降低了加工贸易进口总值,提高了加工贸易产品出口的附加值,增加了加工贸易出口总值。 (四)从人民币汇率波动的角度从2005年7月1日人民币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呈升值态势,这种趋势将
12、持续。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情况下,以美元计价的进口初级产品成本降低,导致进口数量增加。而这些初级产品以料件的形式用于加工生产,转化为成品出口,人民币汇率升值不会太多影响成品出口,由于进口的料件作为贸易性投人品投入加工生产,人民币升值已经自动反映在成品的生产成本上。但是,投入生产的国产原料由于人民币升值,以美元表示的成品出口成本增加,价格上升。因而,人民币升值使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人民币升值还有利于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构造的优化,扩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贸易性产品的出口,也导致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三、利用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促进贸易平衡通过对加工贸易顺差原因的分析,我们进一步明
13、确,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只要通过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适当增加加工贸易进口,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才能有助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实现贸易平衡发展。由于加工贸易进口总值长期大规模小于加工贸易出口总值,因而,我们把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研究重点放在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上。 (一)适时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通过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的调整,一方面,将以往部分允许类商品纳入限制类商品目录管理,将以往部分限制类商品纳入禁止类商品目录管理。通过该目录的调整,将那些大量出口,在加工贸易顺差中占有重要比重,但又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发展的产业纳入该目录之中,进而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优化加工贸易产业
14、构造。另一方面,通过目录调整,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高科技含量的加工贸易产业发展,将附加值较高的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对象。这样,通过增加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方式,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二)进一步调整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制度是为鼓励出口创汇、加强企业出口竞争力而产生的,在加工贸易顺差的情况下,对加工出口产品从国内采购的料件给予退税,会影响出口产品的价格。因而,应适时调整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退税的商品范围和退税比例。 (三)调整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通过台账的实转、半实转、空转、不转,结合区域差异待遇、企业类别差异待遇,对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调整,能够灵敏地控制加工贸易企业交纳的税款保证金,增
15、加或减轻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进而调整加工贸易的进口和出口。 (四)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政策现行加工贸易政策是建立在超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是改革开放增加外汇储备的产物,优惠政策导致加工贸易的迅速扩张,导致加工贸易顺差的规模逐步增大。在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应适时调整部分加工贸易优惠措施,真正体现国民待遇,减少加工贸易顺差。 (五)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国际贸易理论中的阶段保护论告诉我们,当一国产业处于发展初期且具有发展潜力时,政府应当予以保护,当该产业发展壮大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产业竞争力或到达一定保护期限时,政府就应当减少或放弃对该产业的保护。借用阶段保护论的观点,我国应该将
16、加工贸易作为一种阶段性的贸易形式,在当前加工贸易长期顺差的情况下,出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目的,对那些已经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应该结束或减少对其让利幅度;对那些仍然需要政策呵护发展的加工贸易产业继续施行保护,以提高加工贸易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加工贸易向贸易平衡的方向发展。详细而言,就是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加工贸易的产业退出机制,将加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进而在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同时,促进加工贸易趋于平衡。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本质是基于一定时期我国进出口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加工贸易产业的不同特点和发展的不同阶段,有区别地采取不同优惠政策,直至取消优惠,引导加丁贸易的转型升级,适时将加
17、工贸易转为一般贸易的行为机制。1建立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施行机制。现行国家的政策固然作了相应的规定,将加工贸易产业(商品)进行分类管理,结合商品的税目进行细分,适时动态调整相关目录,明确哪些是鼓励发展的产业,哪些是限制发展的产业,哪些是禁止发展的产业。但相关政策调整后,企业往往不能第一时间知道该政策,有时对相关政策理解也存在着偏差,这就要求政策调整应配套相应的调整施行机制,明确谁通知、谁解释、谁服务,让企业能第一时间把握政策发展方向,调整企业生产。2建立加工贸易产业评价体系。除了对加工贸易产业进行细分评价外,还要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加工贸易能力与水平进行评价,对我国外贸政策和外贸环境进行评价。运用该评
18、价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后,找出该加工贸易产业退出的临界点,当到达并超过该临界点时,表示该产业已经具备足够的国际竞争力,能够转为一般贸易。3参照国际惯例,能够给予加工贸易产业一定的过渡期。当该产业到达临界点后,给相应企业预留一定的时间,让企业考虑怎样将该产业与企业本身发展、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相结合,给企业技术创新或产业转型提供足够的时间,顺利实现产业退出。在建立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基础上,我们还要考虑,加工贸易产业退出机制的建立与减少加工贸易顺差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建立相关模型,以期对相关加工贸易产业的退出提供实践经历。 (六)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政策的调整为了缓解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压力,将部分出
19、口转向国内市场。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将造成加工贸易顺差的原部分出口商品转为内销,并给予税收优惠,调低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率,鼓励企业逐步建立国内营销和物流体系,创立本人的品牌,进而到达减少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目的,在加工贸易进口总值不变或正常波动的情况下,减少贸易顺差。详细而言,政府要将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作为政策大力宣传,改变企业长期固有的外销思维;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简化内销手续,商务主管部门、海关、税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积极探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立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奖励机制,对创立内销品牌按规定给予奖励;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收款保障机
20、制,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利用现有资源,研究国内消费市场的特点,打造企业内销的核心竞争力。四、加工贸易平衡的调节器:内外销弹性调节机制通过出口转内销,将外销的一部分转到国内市场,知足国内需求,是一种最直接的减少加工贸易顺差的方法。因而,我们以为,应将加工贸易外销和内销都作为加工贸易政策的导向。为应对加工贸易失衡,能够建立一种弹性调节机制,在加工贸易顺差时,在政策上适当倾斜于内销,适当增大内销优惠,增加内销数量和比例;当加工贸易逆差时,在政策上适当倾向于外销,减少内销优惠政策和比例。通过这种内外销政策的弹性调整,使加工贸易内外销协调发展,加工贸易趋于平衡。需要注意
21、的是,将加工贸易内销作为一种政策导向,需要针对不同产业、不同产品、不同市场特点、不同消费群体,有区别地加以对待。内销与外销的产品构造存在一定差异,外销产品内销要考虑产品构造、国内营销渠道、自主品牌建设、售后服务和研发,这些对于长期关注国外市场的加工贸易企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何力,用海关监管的转型升级适应和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J商务周刊,2006,(13):68 2金龙布,加工贸易本土化策略J群众科技,2020,(1):198-200 3金志刚,论加工贸易的产业毕业制度J对外经贸实务,2020,(6):23-25 4李文博等论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的转型J,东南学术,2020,
22、(1):58-63 5张汉东,胡朝麟外贸出口转内销不应成为政策导向J对外经贸实务,2020,(12):20-23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范文二: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摘要加工贸易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税制度、出口退(免)税制度和征税制度。加工贸易保税制度有全额保税、定额保税和不予保税之分。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方法固然因详细贸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与一般贸易相比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工贸易征税制度则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料件、区内区外企业实行了区别的征税待遇。 关键词加工贸易保税出口退税税收制度一、加工贸易保税制度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海关制度。我国加工贸易税收实践中,对于来料加工方式下,合同
23、规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辅料及包装材料,海关全额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生产环节消费税,包括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但是,进料加工方式下,海关则区别情况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全额保税、定额保税或不予保税。一般来讲,保税工厂、保税集团、对口合同可予以全额保税;其它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的料、件应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或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关已征税的比例,应照章补税;少于已征税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经向海关提供确凿单证,经主管海关审核无误,准予
24、向纳税地海关申请已纳税额返还。此外,对有违背海关规定行为的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海关以为有必要时可对其进口料、件在进口时先予征税,待其加工复出口后,再按实际消耗进口料、件数量予以已纳税额返还。但是,若加工贸易进口货物,无论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只要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场所,均实行全额保税。但是,基于历史原因,我国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位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之外,因而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税甚至不予保税的可能。二、加工贸易出口退(免)税制度对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以免税
25、为主,不予出口退税的政策。假如出口企业是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能够享受免税,但对其耗用的国产材料则不办理出口退税,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而是计入成本。但是,对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该贸易方式下出口货物的消费税的退(免)税办法与一般贸易方式一样,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的退(免)税则有所区别,即根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详细贸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1.作价加工复出口出口货物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其中:销售进口料件金额是指出口企
26、业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率是指当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而若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则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是指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2.委托加工复出口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该原材料等的适用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工缴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应征税额-减征税额3.自行加工复出口 (1)实行先征后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当期应纳税额=当期
27、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2)实行免、抵、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
28、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且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即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的关税和消费税这里,当纳税人有进料加工业务时则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且当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出口货物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时,免抵退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按实耗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按购进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购
29、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根据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其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如上所述。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之间的小者由此可见,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加工贸易出口有助于减轻企业承
30、当的征退税率不一致导致的税收负担。由于,一般贸易出口企业需要承当所有征退税率差额部分的负担,而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则只承当国产料件部分的征退税率差额负担,若加工贸易企业全部使用进口料件,且全额保税,则基本不受出口退税率降低的影响。此外,当加工贸易企业将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时,贸易部门与税务部门对这类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税收处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海关对深加工结转业务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即并不对该项业务征收任何进出口税费;但是,税务部门则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资企业(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资企业)不征不退的免税期满之后,对所
31、有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均视同内销先征税,然后再在出口环节办理退税,并且深加工结转环节使用的国产料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显然,这种不一致增加了此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发展,也不利于加工贸易价值链条在国内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贸易企业便利用特殊监管区域或特殊监管场所的税收优惠制度,来解决此类问题。根据(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55号)、(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150号)、(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等的规
32、定,区外(或中心外)企业运入区内(或中心内)的货物视同出口,准予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区内(或中心内)企业销售给区外(或中心外)企业的货物视同进口,当该区外(或中心外)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时,准予其根据加工贸易税收政策执行。这样,深加工结转业务中,上下游企业就能够通过上述区域或场所获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业的货物入区(或中心)就能够获得退税,而下游企业从相应园区(或中心)进口货物并获得发票,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就能够享受进口料件保税,进而减轻了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三、加工贸易征税制度1.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享受免
33、税;但是,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则必须按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此外,若该不予退(免)税的货物为应税消费品,还应按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数量或离岸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2.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的规定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如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详细计算公式是: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
34、格办法)的规定审核确定。企业应在向海关备案或变更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之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3.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与产(成)品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税款并加征缓税利息;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内销征税,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追回退(免)税款。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经过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内销,并免于商务主管
35、部门审批,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受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予提交许可证件。海关对申请内销的边角料根据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价格计征税款,并免征缓税利息。由此可知,加工贸易出口应税商品或不予退(免)税商品的征税制度对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以及国产料件、保税进口料件区别对待,没有一视同仁,这显然不利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的积极性,进而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产品的国内增值率。其次,固然加工贸易料件与制成品内销制度中规定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但未明示该规定能否也适用于制成品,进而使得
36、企业可能利用加工贸易方式躲避国家对某些制成品的进口限制,在国内销售该类产品。最后,根据规定,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其补税时的完税价格按制成品的成交价格审定;而区外企业内销制成品时,则按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或与料件一样或类似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一般情况下,制成品的成交价格要高于料件的成交价格,而且根据关税升级理论,制成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也要高于料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因而,这种差异显然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利。总之,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并且其税收管理涉及税务与海关等多个部门,进而导致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而,在引导我国加工贸易顺利实现转型升级的前提下,我国各相关部门应协调统一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在尽可能保持税收中性的基础上,合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进而确保我国加工贸易制度的健康发展。参考文献: 1刘心一刘翠微编著:出口退(免)税手册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年版 2赵书博:北京市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的调查与考虑J,涉外税务,2007(11)有关加工贸易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