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嘉定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嘉定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嘉定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施行办法根据(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施行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本区人才住房工作体系,优化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的综合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一、总体原则区人才公寓是根据区人才战略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政府主导、社会介入、市场运作、只租不售、周转使用为指导原则,通过专业机构运行管理,以略低于市场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向本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的中高端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寓居用房。区人才公寓根据房源供给等情况,实行轮候供给制度。二、人才公寓类型一区级人才公寓区级人才公寓以本区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负
2、责运营管理。二街镇系统人才公寓1、由各街镇系统通过收购或集中租赁社会闲置商品住房等房源组建街镇系统人才公寓。2、鼓励有条件的街镇系统利用已有的合法用地自建或配建一定比例条件和环境相对较好、合适各层次人才寓居的人才公寓。三市场化人才公寓鼓励社会气力介入人才公寓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整合存量住房等现有社会资源依法开发人才公寓。对市场化人才公寓,详细要求为:1、人才公寓的房源要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人才公寓需知足居家生活需要,具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提供较完善的生活服务,提供人才进行沟通和娱乐的公共场所。3、人才公寓运营企业需注册在本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提供的人才公寓不得少于50套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应的行业经营要求。三、产权归属区人才公寓根据分类管理,严格权属管理。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区相关部门要加强人才公寓权籍管理,做好权属登记工作。四、入住范围条件一单位范围可申请人才公寓的单位为注册在本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并向总部经济、骨干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企业予以倾斜。二人才条件本区人才公寓实行单位申请,个人承租。1、区级人才公寓入住对象为: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具有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寓居证应届生可放宽至入住人才公寓起一年内提交,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在本区无住房或人
4、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各类人才。2、街镇系统人才公寓入住对象为:与地区系统内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具有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寓居证应届生可放宽至入住人才公寓起一年内提交,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各类人才。3、市场化人才公寓入住对象标准可参考街镇系统人才公寓。三经认定的其他单位和优秀人才。五、出租管理一出租价格人才公寓的出租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租金基准价一年一定。租金价格根据楼层不同及房间面积、朝向等条件,适当拉开差价。二申请程序1、申请区级人才公寓的单位凭下列有关申请材料向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提出租住申请:1(公共
5、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2单位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和承诺书;3单位申请人的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4单位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证实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5专供租赁使用的银行账号;6向单位申请租赁住房人员的相关资料租住人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籍证实、寓居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住房情况证实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实、承诺书。2、区人才服务中心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有关个人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3、经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按有关程序核准后,根据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房源情况及登记顺序统筹安排入住事宜并
6、与申请人签订(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申请街镇系统人才公寓可参照此程序。市场化人才公寓入住人员资格由所在街镇系统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三租后管理区级人才公寓根据(嘉定区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嘉府发202163号有关规定执行。街镇系统人才公寓和市场化人才公寓参照区级人才公寓运行管理相关办法各自制定租后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六、补贴对象、标准及发放办法一补贴对象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房源租金20%以上,且入住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的,该人才公寓由区优秀人才住房基金给予人才公寓管理和运营机构一定的补贴。二补贴标准经认定后,根据下面标
7、准发放:补贴金额实际入住套数实际寓居月补贴标准。其中:一室户补贴标准为每套500元月;二室户补贴标准为每套600元月;三室户补贴标准为每套700元月。三补贴发放每年4月底之前将上一当年度人才公寓补贴发放至各人才公寓管理和运营机构。市场化人才公寓的补贴办法另行制定。七、退出机制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可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1、将所承租的人才公寓出借、转租或闲置的;2、擅自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寓居用处的;3、违背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整改的;4、享受本区其别人才住房政策的;5、以及其它违背租赁合同约定情况的。二承租人累计超过2个月未支付租金或其他应当由承租人承当的相关费用,能够通报承租人所在
8、单位,单位应予以配合并从承租人的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三对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应腾退住房而拒不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主动协同催促执行;拒不腾退的,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四同一申请人享受本区租房补贴和入住本区人才公寓时限累计不得超过6年。八、其他规定一对出具虚假证实、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以及违背本办法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根据(上海市个人信誉征信管理试行办法)有关条款执行,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二对本区人才公寓建设、经营和管理经过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查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向嘉定区监察局检举违背本办法的组织或个人。四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