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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202020年福建省环境保护厅2020年05月目录前言.-1-第一章总则.-3-1.1区划根据.(3)1.2区划指导思想(6)1.3区划原则(6)1.4区划目的(8)1.5区划范围(8)1.6区划期限(9)1.7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分类及水质保护目的(9)第二章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10-2.1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10)2.2入海陆源污染源状况(10)第三章近岸海域环境保护与管理形势.-12-3.1加强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建设.(12)3.2大力推进海洋产业开发建设(12)第四章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14-4.1区划成
2、果(14)4.2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大概情况(15)第五章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管理与保障措施.-29-5.1环境功能区管理措施.(29)5.2区划保障措施(30)第六章区划的施行与考核.-35-当前位置:文档视界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前言(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于1998年4月27日经省政府批准施行,并于1999年根据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进行了调整(闽政1999?文65号,下面简称(原区划))。(原区划)的施行对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促进沿海经济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福建的海洋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在
3、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2020年福建省海洋经济增加值到达1550.01亿元,占全省GDP的12.97%。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的,力争到2021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28%,海洋经济发展到达全国先进水平,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建设,海洋产业将成为海西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海峡西岸经济区依托丰富的港口资源和沿海优势,着力优化提升临港工业,推动构成东南沿海重要的临港重化产业基地,围绕环三都澳、闽江口、平潭综合实验区、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建设以石化、装备制造、冶金、能源、电子
4、信息等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集中区,构成区域跨越发展的新增长点,沿海地区在聚集生产力要素、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构造、带动和辐射内陆发展的优势作用日益突出。但是,随着我省沿海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海洋开发力度的不断增大,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形势、海洋生产力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都发生较大的变化,(原区划)与近岸海域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为适应我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促进“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目的的顺利施行,科学施行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组织进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下面简称(区划)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章总则1.1区划根据1.1.1法律、法规及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5、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20年12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7)(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发2006?475号,2006年8月。(8)(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发2007?507号,2007年9月。(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2004年6月。(10
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11)(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西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24号,2020年5月。(12)(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8号,1999年12月。(13)(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海洋局,1995年5月。(14)(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9月。(15)(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6月。(16)(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1992年10月。(17)(官井洋大黄鱼繁衍保护区管理
7、规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3月。(18)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闽委发2004?15号,2004年11月。(19)(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闽政文2005?56号,2005年4月。(2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施行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4月。(21)(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5月。(22)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6?14号,2006年9月。 (23)(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及(国务院关于福建省
8、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国函2006?117号,2006年11月。(24)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施行意见,2020年7月。(2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海洋管理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20331号,2020年10月。(26)(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闽政文2020?26号,2020年1月。(27)(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2020-2020年),闽政文2020?32号,2020年12月。(28)(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1
9、月。(29)(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3月。1.1.2技术规范和环境标准(1)HJ/T82-2001(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2)HJ442-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3)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4)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5)GB18486-2001(污水海洋处臵工程污染控制标准)(6)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1.2区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改善海洋水环境质量、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持续发展为总体目的,以协调沿海区域经济发展、海域开发与海洋水环境保护的关系为主线,根据建设生态省和环境
10、优美之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特征和主要环境问题,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通过施行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严格控制海洋污染,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改善海洋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3区划原则1.3.1最近计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区划既要考虑沿海地区的性质、规模和最近计划,又要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把最近的经济发展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在确保海域环境主导功能的原则下,兼顾其他功能,确定不同环境资源的利用方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海洋环境利用方案。1.3.2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确定海域功能和不同环境资源的利用方向时,正确处理国家利益
11、、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关系,协调平衡各类产业间的利益和冲突。在划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时,坚持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1.3.3陆域和海域统筹兼顾确定海域的环境容量、海域主导环境功能时,要综合考虑海岸线、海底、海水水体、海洋生物,以及滨海陆地等各相关环境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确定环境功能区的保护目的,必须考虑到对陆地污染源的控制因素。从生态系统管理角度,把陆域和海域视为一个相互制约的整体,统筹兼顾,合理区划。1.3.4与海洋功能区划科学合理衔接海洋功能区划规定了各海区的主导功能和各种兼顾功能,海洋功能区划是施行海洋开发活动和海洋产业布局的重要根据,是施行用海、管海法制化的根据,区划修编要实现与海洋
12、功能区划间的互相和科学合理的衔接。1.3.5合理利用海水自净能力在确保海域主导功能和敏感保护目的要求得到充分知足,并实现科学合理利用海洋环境容量和海水自净能力的前提下,经过充分的科学认证,可根据海水交换活跃区和滞缓区的分布特征设臵排污口。1.3.6不降低现状海水水质为控制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保护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在划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时,不降低现状海水质量要求,不降低现状海水质量的执行标准。1.3.7按高功能确定保护目的对于同一海域兼有两种以上功能的,应按高功能保护要求确定保护目的;对于市界和县界两侧相邻的两个不同功能区的海域,按高功能确定其保护目的。1.4区划目的1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能够适应海洋环境保护的需要,并指导海洋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调整。2确定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目的。3建立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措施体系和保障措施体系。1.5区划范围区划范围为领海基线向陆一侧海域,总面积约2.2万平方公里不包括金门附近海域。海河界线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海河划界成果和海河分界限界桩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文2007?12号为准,未划定海河界线的海域范围与国务院2006年批复国函2006?117号的(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