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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行业资料:_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1页共7页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目的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好、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根据。管理部门与监督人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加油卡分配和充值:1)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2)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别人。
2、3)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4)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详细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5)加油卡余额缺乏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能够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能够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的申请。加油流程:1)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道路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2)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第2页共7页3)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
3、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讲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4)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带其他容器加油。5)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核准:1)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2)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3)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当。4)如经查证因
4、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理。特殊情况:1)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讲明交由经理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2)驾驶员发现副卡丢失时,应立即通知主卡负责人并电话95105988挂失。因副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当;如因挂失不及时或第3页共7页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由驾驶员承当。3)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早申请经主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油。未经过受权的现金加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本制度自xx年11月10日起生效施行。总经理办公室xx-11-08公司车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车辆危险
5、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车辆运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经常学习和熟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在实际运营经过中必须严格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驾乘人员必须天天对自驾车辆进行安全运输及车辆标志进行检查,并随时接受公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修、消除。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一至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和发生重大、特大行车事故随时通知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总结经历教训,整改事故隐患,提出防备措施,确保运输
6、安全。提高驾乘人员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第四条:公司强化所有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第4页共7页强迫保险的险种,公司所有运营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任何车辆不得漏保、脱保、公司还设立车辆责任赔偿保证金和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制度,凡不按公司规章制度参加投保和不交纳保证金和提供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的车辆,公司不予其签定劳动合同,不准其挂靠本公司进行运营。注: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得少于20万元,货物运输保险不得少于15万元。第五条:车辆承运危险货物应根据托运单位提供有关资料认真予以查对核实,并提早15天向公司报送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道路、运输日期等必须具体填报,以备
7、公司和运输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调整工作。第六条:公司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驾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进明火和高温场所,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的准备情况,发现过期、失效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第七条: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悬挂规定的标志牌和标志灯,凡末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检查合格的车辆和常压容器,不得装运危险货。第八条:维修、改装或动用明火维修易燃、易爆危险货运输时罐槽车时,必须到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有一定资质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改装作业。第九条:在运营经过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全力消除危害。第十条:本公司车辆及驾乘人员凡违背上述统一规定者,自负一切经济、刑事责任。第5页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