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城邦制度.docx

上传人:安*** 文档编号:18956238 上传时间:2022-06-03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3.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古希腊城邦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古希腊城邦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古希腊城邦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古希腊城邦制度.docx(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古希腊城邦制度浅论古希腊城邦制度目录摘要(1)关键词(1)正文(2)一、城邦及城邦制的含义(2)二、城邦及城邦制度的演变(2)一城邦的演变(2)1、第一阶段(2)2、第二阶段(2)3、第三阶段(3)4、第四阶段(3)二城邦制度的演变(3)三、城邦制度的内容(4)一公民权(4)1、公民的范围(4)2、公民的权利(4)二官制(5)1、官职的设定和人选(5)2、民主与议事会(5)三法治(6)四陶片放逐法(6)1、陶片放逐法的概念(6)2、陶片放逐法的利与弊(6)四、城邦制度最兴盛时期(7)五、城邦制度的衰落(7)一战争(8)二不符合时代发展(8)三伯罗奔尼撒战争(8)参考文献(9)城邦制度根植于古希

2、腊的城邦,直接演变于原始社会的氏族民主制度,是希腊文化和政治思想的产物,极像了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小国寡民的理想国度。城邦里即实行民主制度,同时又存在着奴隶制度,因而,希腊的民主政治只是属于少数人的民主政治,又称为贵族政治。城邦设有公民大会、陶片放逐法、议事会等。希腊在城邦体制下到达了其文明的繁荣兴盛的高峰。关键词古希腊、城邦、民主制度、公民大会一、城邦及城邦制的含义城邦,来源于古希腊语Polis,如今也将其翻译为city-state.我们能够从这个英文翻译中看出,城邦,就是一个城市连同其周围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就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当然,这些独立的主权国家疆域是很小的,相对的,这些独立的主权

3、国家的人口也不多。在柏拉图Polis的(理想国)中,他所理想的国家就是一个小国寡民的城市国家,和“城邦相契合。在古希腊,大大小小的城邦星罗密布在希腊半岛上。就如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那种不是很成熟的政治构造:有王,像阿克琉斯,统治着他的人民;有人类之主,阿伽门农,像是一个封建君主。他们还组成一个定期的商议会council来商量处理各种事务。城邦制度是希腊的城邦制和兴盛的思想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它既是希腊的传统,也是希腊政治制度的不可违犯的潮流,同时又是希腊政治学的既存前提,离开了城邦制度就没有政治学。二、城邦及城邦制度的演变一城邦的演变城邦是从氏族逐步演变而来的。1、第一阶段希腊原始社会及其以前

4、的那段时期,由于各种自然条件和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家,即氏族,是唯一的社会组织。在那个时期,宗教与政治,即社会组织几乎是一体的,每个氏族都有本人信仰的神,有各自的祭祀,各个氏族之间除去必要的物质交换之外,很少有交往。2、第二阶段随着宗教观念和社会组织同时发展,几个氏族开场联合起来。固然氏族的宗教不允许氏族混合,但他们想到了另一个折中的方法几个氏族除了各自保留本人的十分宗教外,还另有一个共同崇祀。这若干个氏族合成的团体,便叫居里curie,其希腊文的名字叫pluaterie。每个居里各有居里长,希腊英H.D.F.基托著徐卫翔黄韬译:(希腊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集社,2006,第59页。名为phr

5、atriarquc,主祭为其要职。居里还各有议会、议案、命令。3、第三阶段后来,居里随着发展继续扩大,情况与氏族合组成居里的情况一样,很多居里逐步组成部落,另有了一个部落神。部落与居里大致一样,有议会发布命令,还有领袖、法庭及司法。4、第四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固然缓慢和生产力的增长,邻近的几个部落开场结合,其结合的团体我们称之为邦。邦成立之后,其中的每个部落并没有因而而失去其特性与自主,仍然是自主团体。宗教上并存者无数的崇祀,但其上有一个共同的神,有一个共同的宗教;政治上出现无数小政府继续存在的局面,但公共政府出现于上。而城,就是邦这个政治团体集会的地方及住处、神庙。后来,城与邦逐步成为,变成一

6、个固定名词。城邦,便是这样渐渐演变构成了。二城邦制度的演变城邦制度的演变是随着城邦的演变经过而进行的,与城邦的演变休戚相关,而城邦是由氏族演变而来的,因而,能够讲,城邦制度是从原始公社的氏族制度演变而来的。所有的民族都经历过原始公社阶段,氏族民主是原始公社的共同特征。但是,原始公社阶段还有一个共同特征,那便是宗教与政治的严密结合。因而,几乎所有的古代文明,如中国、埃及、两河流域、印度、波斯等等,其政治历史的演变都具有某种共通之处,即“神授王权的政体。黑格尔称之为“东方专制主义。那为何都是从原始公社的氏族民主出发,其他古代文明都走上了“神授王权的“东方专制主义,而唯独希腊直接演变成为了城邦制度了

7、呢?很多史学家曾对此作了研究和解释,下面亚里士多德的几句话能够讲是他们的代表答案。“蛮族王制是僭主性质按即东方专制主义式的王制由于野蛮民族比希腊民族为富于奴性;亚洲蛮族又比欧洲蛮族为富于奴性,所以他们经常忍耐专法古朗士著李玄伯译:(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02,第102页。制统治而不起来叛乱。固然在情感上我无法接受这个带有侮辱性的解释,但理智又提醒我这是一个经历史研究被证明了的史实。三、城邦制度的内容一公民权1、公民的范围古希腊城邦实行民主制度,但同时又存在着奴隶制度,因而,能享遭到民主权利的人只要拥有公民权的人。而什么是“公民呢?公民polites)原意为

8、属于城邦的人。不过,在古希腊任何的时代,任何的城邦,公民都不是像如今一样,指全体成年居民。在希腊人之中,妇女、奴隶、边区居民、外邦人都不是公民,所以,他们也不享有公民权。此外,还有另一种讲法。在古希腊,由于宗教与政治联络严密,公民之位生自介入城邦祭祀。公民的一切民权与政权皆由此而生。若脱离宗教,亦等同于脱离权利。论起可信度,还是前一种讲法更具准确性,当然,后一种讲法也是存在的,是一种史实。2、公民的权利亚里士多德曾讲过:“凡有权参加议事或审讯职能的人,我们就能够讲他是那一城邦的公民。无疑,这又将公民的范围缩小了很多。但是,亚里士多德的上述定义,是从公民权利方面来讲解公民个涵义的。假如把公民的权

9、利和义务放在一起考虑,那么,我们可以以这样讲,公民是城邦的主人,他们拿起武器保卫城邦和家人的义务,同时,也有权利参加城邦议事或审讯的职能。当然,这个“主人也是有限制的,能够理解为公民是城邦的一切非公民农奴、奴隶、外邦人、边区居民、甚至他们家里女人与小孩的“主人。因而,在古希腊城邦固然实行民主政治,但由于公民的限制,也只要少数部分有公民权的人能够享遭到民主。比方,在希腊的某个时期,仅仅只要几千人能够享有公民权。所以,古希腊城邦的民主政治也是有局限性的。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第159页。顾准著:(希腊城邦制度读希腊史笔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第1页。法古朗士著

10、李玄伯译:(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02,第158页。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第113页。二官制希腊城邦奉行“主权在民的政治思想,因而,他们的官制也有本人的特色。1、官职的设定和人选希腊城邦所设行政官员一般有:1将军或统帅,2市场监理,3城市监护,4公共水源监理,5乡区监护,6司库,7登记民间契约或法庭判决的“注册司,8执行法庭判决刑法的“执罚员及“典狱官等等。和如今的公职人员有薪金不同,城邦的这些行政官员都是义务制,不支薪金,没有酬劳。其中,执法员或典狱官需要青年公民帮助他们执行职务。在小邦,政务少而简单,无需常任吏员,然而在大邦,

11、如雅典、斯巴达等,由于人口诸多,政务繁忙,常任吏员是不可缺少的。但是城邦公民平常都有本人的事要做,所以这些吏员就由国家奴隶充当。因而,在希腊城邦,就出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国家奴隶充当常任吏员,管理整个城邦和城邦公民。比方,雅典的常备警察便是由国家买来的奴隶,通常是斯基泰人担任。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奴隶的待遇还不错,每人天天领取的“给养相对于出席公民大会或陪审法庭的公民所领取的津贴,可以以自行寻找寓居的地方等等。2、民主与议事会希腊城邦的行政官制还有一个特点:全部行政官员并不组成某个行政首脑统一领导下的“政府;各种行政官员任期不一,全部由公民大会或其他相应机构直接选出,各自独立对公民大会或其相

12、应机构直接负责。这种制度,尤其是其中的公民大会直接体现和代表了希腊的“主权在民思想和民主政治制度。当然,这样一来,公民大会便要直接处理大量的详细行政事务,难免会导致轻重并列或本末倒置的危险。为了弥补这个缺点,于是议事会对应该提交公民大会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先行预审,分出轻重缓急并,并附加处理意见,然后提交议会。因而,议事会就成了一个实际把握行政权的机构。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第329页第338页。顾准著:(希腊城邦制度读希腊史笔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第15页。斯基泰人:居于黑海北岸南俄草原的一个民族,又称为“弓手。三法治希腊人制定法律的思想,出现于邦的晚期。

13、希腊城邦有一套本人的国法和司法,它是一个“轮番为治的公民团体,体现了城邦的“城邦集体主义一种以公民最高主权为基础的民主集体主义。所以,它必须有各种法律规章,并这用些法律规章来规定公民的资格、公民的权利和公民的义务,议事机构和行政机构的选任、组织、权限、责任;维持已有的、稳定的社会秩序。城邦的公民是分阶级的,因而,城邦的法律的适用也是分了阶级的。在古希腊,城邦的法律反映统治城邦的阶级的意志。固然这样,但包含在公民团体内的各阶级,一样都有介入政事和审讯的权利。这些阶级互相之间的阶级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如公民大会内、议事机构内、陪审法庭内的合法斗争。至于在公民团体之外的阶级,他

14、们在法律上没有政治权利。他们之间的斗争或他们对公民团体和公民团体内的某个阶级的斗争,只要采取法律范围之外的剧烈的手段和形式。比方斯巴达的农奴暴动,雅典等城邦的奴隶逃亡和奴隶暴动等等。四陶片放逐法1、陶片放逐法的概念陶片放逐法Ostracism又称为“陶片放逐制,由于它使用的工具有时是贝壳,因而又叫“贝壳放逐法,“贝壳放逐制。陶片放逐法是古希腊城邦,如雅典,在“主权在民的基础上施行的一项政治制度。它举行于公民大会期间,由大会决定能否需要进行陶片放逐。公民们在陶片或贝壳上刻上他们以为应该被放逐者的名字,投入投票箱,在根据票数来决定能否放逐或放逐谁。被放逐者一般是被以为威胁了城邦民主制度的政治人物2

15、、陶片放逐法的利与弊陶片放逐法使城邦的每个公民都能够通过陶片表达本人的政治意见和愿望,体现了古希腊城邦民主政治的的广泛性;有利于淘汰那些没有维护公民利益的官员,反对有损公民利益的行为,约束官员的行为。这样,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正常民主秩序的维护。但是,历史事实表明,陶片放逐法也有其难以克制的弊端,即依此法做出的判决,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容易受一些政治家煽动的公民的波动不定的情绪。用陶片放逐法做出的判决也就未必准确。四、城邦制度最兴盛时期城邦制度在古希腊独特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思想的影响和催化下向前发展着。在公元前5世纪以后,尤其是经过希波战争之后,希腊城邦制度,尤其是其中的民主政治,迎来了全

16、盛时期,又称为“伯里克利时代。由于地理环境、政治因素和生产力的影响,古希腊城邦积极进行着殖民扩张。在公元前六世纪末,地中海和黑海周围的能够殖民的地方都已经分割完毕。自此,以本土为中心的希腊世界到公元前六世纪末已经定型。所以,希腊城邦制度,经过长期发展,到此时也在此基础上最后构成。希腊城邦进入公元前五世纪以后,希腊人便面临着对外战争的考验。其中又以波希战争为代表。当时,在公元前499年至公元前449年的几十年间,为了利益,以雅典为首的希腊城邦和波斯帝国发生了一系列冲突,最终希腊城邦获得了最后的胜利。希波战争对于希腊城邦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波战争的胜利,确保了希腊诸城邦的独立于安全,使得希腊继续称霸

17、与与地中海数百年。而且,希波战争使希腊城邦充分吸收了东方古文明的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等各个方面的精华,并使之融入到希腊城邦的政治文化之中,完善了希腊城邦制度,使之趋于完美,更具有生命力。五、城邦制度的衰落任何政治制度都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开场,有结束,希腊城邦制度也不例外。公元前5世纪左右,希腊城邦制度到达昌盛时期。然而,盛极必衰,在那之后,希腊城邦渐渐走向衰亡。希腊城邦制度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政治制度,其中也有一些或大或小的瑕疵或缺点。这些瑕疵和缺点日积月累,在几百年后到了一个无法忽视,无法解决的地步。而伯罗奔尼萨战争,便是压倒希腊城邦制度这匹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成为希腊城邦制度的终结。希腊城

18、邦制度的崩溃特别的忽然和迅速,超过了人们的想象和意料。当时,希腊城邦形势复杂多变,阶级矛盾尖锐,在各种情况和因素的共同影响和作用下,城邦制度才崩溃消失的。希波战争:希腊城邦和波斯帝国于公元前499年公元前449年发生战争,最终希腊获得胜利。顾准著:(希腊城邦制度读希腊史笔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第144页。一战争城邦制度崩溃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无休止的战争。不管在何时何地,战争都是一个消耗人口和资源的怪兽。而在当时,希腊已经进行了持续以世纪或者更长久的战争。这些战争使希腊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都消耗殆尽。在这种情况下,一切都无法继续维持下去:人们无法生活甚至生存;社会生产无法继续;城邦秩

19、序无法维持如此,城邦连一种尚可过的去的生活方式也无力提供。所以,人们为了生存,必须得推翻希腊统治,推翻城邦制度,寻找另一种能让他们存活下去的社会构造和政治制度。二不符合时代发展而从城邦制度的本身上看,随着希腊社会的发展,城邦制度已经不合适希腊城邦。它正逐步地丧失其凝聚力,不仅无益于希腊的发展,甚至还阻碍了希腊的发展。这一点,在雅典城邦身上表现得最明显。狄摩西尼时代和伯里克利时代之间的对照令人吃惊。三伯罗奔尼撒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是希腊城邦制度崩溃的导火线。当时,以雅典为首的提洛同盟与以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联盟发生战争。长期的战争之后,斯巴达获得了最后的胜利。这场战争,毁坏了希腊的经济构造与生产,动摇了城邦的统治基础,使城邦民主制度走出了全盛时期,结束了希腊的民主时代。英H.D.F.基托著徐卫翔黄韬译:(希腊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集社,2006,第151页。参考文献1、顾准著:(希腊城邦制度读希腊史笔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32、【英】H.D.F.基托著徐卫翔黄韬译:(希腊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3、【法】古朗士著李玄伯译:(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北京:北京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024、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纪史:古代史编)上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015、马啸原著:(西方政治制度史)北京:隔代教育出版社2000.0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协议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