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范本.docx(1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范本一、词语涵义1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本条的各词语涵义仅合适于本合同,不是该词语的通用解释。这些词语在合同条款中出现时,一般应以为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但若上下文有要求时,亦能够有其他涵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施行监理的当事人。列入本款的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监理人等是本合同的有关当事人。发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
2、称的甲方,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业主、雇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发包单位等;承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称的乙方,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承包方、承包单位、承包者或承包商等;监理人即通常所称的监理单位,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合同文件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执行合同的文字根据,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列入合同的文件和图纸为准。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
3、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技术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容是讲明合同标的物应到达的质量标准及其施工技术要求,也是合同支付的实物根据和计量方法。此名词在以往国的招标和合同文件中常称为技术规,为了与行业标准中的技术规相区别,本合同文件中改称技术条款。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讲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讲明和有关资料。图纸为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的总称。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
4、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讲明和有关资料。施工图纸仅为图纸中的一部分。上述各类图纸的容还应包括其配套讲明和有关资料。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投标文件是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由投标人已填写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总称。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投标文件的容和格式规定在招标文件的有关章节。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发包人应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表明发包人已接受其投标并通知该中标人
5、在规定的期限派代表前来签订合同。若在签订合同前尚有遗留问题需要洽商,可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对方就遗留问题进行合同会谈。一般讲来,意向书仅表达发包人接受投标的意愿,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洽商,并不讲明该投标人已中标。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包含的永久工程指各类档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河湖疏浚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永久工程。若临时工程中某项工程如导流
6、隧洞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建造并需移交发包人时,则该项工程对本合同来讲,亦可视作永久工程。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临时工程包括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通信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导流工程亦为临时工程,但由于其特殊性,如本款2项讲明中所述,其中的某项导流建筑物在合同中亦可视作永久工程。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指各类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
7、工程、升降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和河湖疏浚工程等,不包括上述永久工程中的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附属永久工程。主体工程的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项目划分的第二级项目,如混凝土坝闸工程、土石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泄洪洞工程、引水明渠工程、地面厂房工程和地下厂房工程等。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列清本合同所包合的全部单位工程项目。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构造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7施工设
8、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它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14有关工期的词语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应在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签发开工通知。本合同条件第182款规定,若监理人未按规定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之日或发包人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即视作合同工程的开工日期。发包人委托监
9、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发包人已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要求承包人完工的日期,作为合同双方约定的工期。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完工日期为合同要求的完工日期;在合同施行经过中,工程进度可能提早或拖后,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为用以结算的实际完工日期。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指签订合同时在协议书上写明的合同总金额。合同施行经过中,由于价格调整和变更等原因,承包人实际得到的金
10、额将不同于此金额。2费用:指为施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费用中不包括利润系指计算各项费用时不应计算利润。16其他词语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合同图纸中应有工地围图,图上应明确标示工地界限和坐标,必要时还可划定承包人营地、弃渣堆放场地和危险物品仓库等分区场地围。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3天:指日历天。合同中规定的天数都为7的倍数,缺乏7天的以小时表示。二、合同文件2语言文字和法律21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11、。本合同使用汉语文字是由于国招投标和合同文件中涉及的大量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技术规均为汉语文字。22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本款规定的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编制本合同文件的法律根据。在合同施行期间,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与本合同有关的部分发生变更时,本合同需作相应修改,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应按第38条的规定调整,若工程引起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规定办理。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讲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人作出解释。除
12、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在规定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时,原则上应把文件签署日期在后的和容重要的排在前面,专用合同条款提供了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示例,以供参考,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详细情况酌定。当合同文件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以合同的优先顺序由监理人进行解释。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前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并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此后,监理人应在发包人受权围,负责与承包人联络,并监督管理合同的实施。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提供必
13、要的施工条件包括提供施工用地和部分施工准备工程;移交现场测量基准及其有关资料;及时提供图纸以及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使承包人能顺利地开展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及时主持和组织工程验收。发包人还应统一管理工地的文明施工工作,包括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若发包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则应按本合同规定承当相应责任。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发包人应在其施行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当由于其本身违背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发包人应在履行合同经过中严格遵守适用于本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当违背上述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相应责任。42发布开工通知发包人应
14、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专用合同条款第181款规定了发布开工通知的期限,在此期限前,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若开工通知未在此期限前发出,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43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施行监理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起,监理人应开场正式履行本合同的监理职责,为此,发包人应做到在承包人进点前,提早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44提供施工用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用地围和期限,办清施工用地围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施工用地围的征地移民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并应按合同规定
15、的施工进度要求提供应承包人。一般应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施工用地的围及其可提供应承包人使用的期限,在签订合同前,由双方进一步约定分区分批提供施工用地的计划。一旦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了施工用地的提供计划,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若发包人延误,应承当违约责任。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当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合同规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施工准备工程的容和期限,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中具体讲明。这些准备工程一般指道路、桥梁、房屋、供水、供电和通信等需要由发包人提早准备的工程。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若发包人延误,应承当违约责任。46提供测量基准
16、发包人应按第271款和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并对其正确性负责。承包人应进行复核,并据此建立本人的施工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47办理保险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第481款和第504款规定了由承包人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当一个建设项目分成若干合同,并有多个承包人时,其投保容可能会发生重复和遗漏,此种情况下,由发包人统一投保较好,为此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提供了由发包人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
17、条文示例,供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选用。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定和推论负责。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发包人和有关单位已采集了大量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这些资料既可用于设计,可以用于施工。承包人在投标时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依靠本人的气力获得这些资料,中标承包后也无必要重新调查和勘探,这样还将增加费用,导致提高报价和影响工期。因而,本款规定除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外,发包人还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若资料较多,
18、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可供承包人查阅资料的地点和资料名称。另外,本款规定在这些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列入合同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均为发包人进行工程设计的根据,也是承包人投标报价和工程施工的根据,若其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而引起工程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规定办理,但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定和推论应由承包人本人负责。未列入合同文件的上述资料仅供承包人参考,发包人不为此承当责任。承包人要求提供未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地质勘探资料时,其所需计取的费用由发包人商资料拥有单位另行规定。49及时提供图纸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给由发包人负责提
19、供的图纸。发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为此,双方应按施工进度安排和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年度约定供图计划。发包人应按供图计划供图,否则因供图不及时而延误施工,应承当合同规定的相应责任。供图计划可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工程变更情况进行修改,修改的供图计划亦应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确认。410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第33条、第35条和第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支付合同价款是发包人的基本义务。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其详细支付办法规定在第33条、第35条和第36条。若发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各项合同价款,属发包人违约,违约处理办法详见第42条规定。
20、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人实现文明施工目的创造必要的条件。除第291款、第292款和第30条分别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文明施工责任作了详细规定外、发包人还应承当统一管理工程文明施工的责任;以保证按国家的要求和本工程的统一规划施行。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发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全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应由发包人统一管理为宜,承包人则应负责做好本人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施工安全是文明施工的一部分,发包人亦应负有统一管理的责任。413环境保护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
21、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施行。环境保护亦是文明施工的一部分,应由发包人作出全工程统一的环境保护规划后,在本合同(技术条款)中向承包人提出详细要求。414组织工程验收发包人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主持和组织工程完工验收是发包人的主要责任,验收办法规定在第52条,各类工程的验收留和标准见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章节。本款所指的工程验收是发包人对承包人在本合同规定围进行的工程完工验收,并非指由国家有关部门对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完工验收。415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应承当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根据详细工程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
22、作补充规定。5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是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为此,承包人应及时进点施工,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他负责的施工图纸,进行文明施工,做好保护环境和本身责任围的治安保卫工作。承包人在施工经过中应避免损害公众利益和为其别人提供方便,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完工清场和撤离施工队伍;工程移交前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应承当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工作。若承包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则应按本合同规定承当相应责任。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当由于承包人违
23、背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承包人应在履行合同经过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其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全部责任。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承包人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履约担保证件应在协议书签订前提交,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抓紧办理按合同规定的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53及时进点施工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承包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可进行进点准备,待接到开工通知后应及时调遣人员及调配施工设备和材料进入工地,争取时间及早动工。54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承包人不能图持有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