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植物检疫).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889905 上传时间:2019-10-3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植物检疫).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植物检疫).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植物检疫).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植物检疫).doc(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37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植物检疫)(植物检疫)序序 号号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依据适用情形适用情形裁量标准裁量标准已经检疫,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植物产品;或报 检过程中虽有弄虚作假,但能立即改正的可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 的罚款。已经检疫,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调运种子、苗木,但 能配合检疫机构进行复检的;或报检过程中故意瞒报、谎 报的处 500 元以上 800 元以下的 罚款。1调运植物、植调运植物、植 物产品不办理物产品不办理 植物检疫证植物检疫证 书书 ;报检过程;报检过程 中弄虚作假中弄虚作假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第三

2、 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未依照本 条例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 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可处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款。已经检疫,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植物、植物产品, 且拒不配合检疫机构进行复检的;或报检过程中两次以上 故意瞒报、谎报的处 8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 的罚款。涂改、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予以没收、销毁,并可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买卖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予以没收、销毁,并处 2000 元以上 4000 元以下罚款。2伪造、涂改、伪造、涂改、 买卖、转让植买卖、转让植 物检疫单证、物检疫单证、 印章、标

3、志、印章、标志、 封识封识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第三 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伪造、涂 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 印章、标志、封识的,植物检疫 机构应当予以没收、销毁,并可 处 5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的罚 款。伪造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予以没收、销毁,并处 4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罚款。38违规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产品的可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 下罚款,有权予以查封。违规调运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处 2000 元以上 4000 元以下 罚款,有权予以查封。违规生产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处 4000 元以上 6

4、000 元以下 罚款。违规从疫区调运种子、苗木及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产品的处 6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 罚款,有权予以查封、没收、 销毁。3违规调运、隔违规调运、隔 离试种或者生离试种或者生 产应施检疫的产应施检疫的 植物、植物产植物、植物产 品品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第三 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未依照本 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 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可处 1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罚 款。 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第三 十五条第二款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 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 植物检疫机构有权予

5、以查封、没 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销 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转移、销售或自行销毁被查封的违规调运植物、植物产品 的处 8000 元罚款。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的可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 下罚款。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 罚款。4擅自开拆植物、擅自开拆植物、 植物产品包装,植物产品包装, 调换植物、植调换植物、植 物产品,或者物产品,或者 擅自改变植物、擅自改变植物、 植物产品的规植物产品的规 定用途定用途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第 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反本 条例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

6、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 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 规定用途的,可处 500 元以上 4000 元以下罚款。擅自调换植物、植物产品的处 2000 元以上 4000 元以下 罚款。疫情扩散范围小,可采取措施铲除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 下罚款。疫情扩散范围较大,但可控制的处 1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 下罚款。5引起疫情扩散引起疫情扩散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第三 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引起疫情 扩散的,处以 2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罚款。 疫情扩散范围大,已呈蔓延趋势,且难以控制的处 30000 元以上 50000

7、 元以 下罚款。39处理不彻底,但能及时整改的责令纠正,可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未作处理,被污染物未转移他处的责令纠正,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6不按要求处理不按要求处理 被污染的包装被污染的包装 材料、运载工材料、运载工 具、场地、仓具、场地、仓 库库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第三 十六条十六条 不按要求处理被污染的 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 库的,由植物检疫机构责令纠正, 可并处 5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 罚款。未作处理,且被污染物已转移他处的责令纠正,处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试验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

8、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责令停止试验,没收违法所 得,可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生产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罚款。7违法试验、生违法试验、生 产、推广带有产、推广带有 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对象 的种子、苗木的种子、苗木 及其他繁殖材及其他繁殖材 料料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第三 十七条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试验、 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 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由植 物检疫机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以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推广带

9、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责令停止推广,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8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不按要求采取隔离措施的责令纠正,处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罚款。不在指定地点隔离种植的责令纠正,处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8不在指定地点不在指定地点 隔离种植或者隔离种植或者 不按要求隔离不按要求隔离 试种,或者隔试种,或者隔 离试种期间擅离试种期间擅 自分散种子、自分散种子、 苗木及其他繁苗木及其他繁 殖材料殖材料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三第三 十八条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在 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 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 散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 对当事人处以 1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纠正。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责令纠正,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教育教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