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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仅供参考欢迎阅读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和“一通三防”例会,召开时间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届时通知。各矿每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2、 公司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3、 参加会议部门及人员:公司各位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各矿主要负责人,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监察部负责人。4、各矿汇报以下工作内容:本月安全工作情况;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本月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情况;当前存在隐患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公司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人、财、物事
2、项。5、有关部门通报上月相关工作,如生产情况、事故情况、质量标准化情况、“三违”情况、当前存在问题、下月工作安排等。6、公司副总工程师对有关工作提出建议。7、公司领导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对下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8、总经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指令,总结分析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9、要求:凡是在安全办公会议上确定的安全重点事项必须是谁开会、谁负责,并有专人或部门进行跟踪、落实、验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制度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矿井上、下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2、在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情况,公司必须做好记录和下发隐患整
3、改通知书。检查完毕后,各矿立即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对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逐个落实处理。3、公司第二巡进行井上、下安全隐患大检查时,必须对各矿上巡检查出来安全隐患进行复查,若发现上次隐患未进行处理排除,必须追究各矿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4、公司在第二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矿应再次组织现场办公会议,总结上次检查和处理情况,并落实好新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处理措施。5、公司安全监察部必须将每次检查及整改的隐患做好登记复查工作。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处罚。6、各矿严格执行管理人员现场跟班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当班现场整改,并认真做好记录,如当时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
4、楚继续进行整改。7、公司安全监察部必须针对安全办公会议要求,完成落实的问题,及时检查整改情况,逐月分重大隐患、一般隐患做好台帐,并分类存档。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是通过目标的体系化,组织各矿向安全挺进的一种形式。一、制*全目标结合环境因素、历史和现实,公司制定一个通过各矿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这个安全目标,必须具备:1、明确性。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如工伤人数,千人负伤率、百万吨死亡率等),又有形象目标(如达到某某先进水平等)。要重点突出,体现出本公司的特点。2、可行性。目标的高度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各矿的热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3、系统性。要充
5、分考虑各矿、队、班组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4、应变性。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所处的生产环境十分复杂,经常变化,还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因此,在制*全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公司总目标制定后,各矿要制定出分目标,并经公司纵横协调,综合平衡后确定。二、建立管理体系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1、组织体系。公司、各矿及各矿区、队设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班组设立安全检查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专管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2、制度体系。为促
6、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狠抓规程兑现的同时,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层层责任分明,事事落实到人,上至公司董事长,下至每位职工,人人肩负安全重担。三、实行过程管理在进行安全目标管理时,要强调过程管理和阶段目标的完成。上级对下级要给以相应的、必要的权力,让他们“自我控制”,自我发挥。同时,要对下级的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给予具体指导,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对于暂时无力解决的整体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帮助。四、评*全效果安全效果的评定,一般分为定期评定和最终评定两种形式。定期评定是每隔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一季度),对照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
7、终评定,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的总评定。评定会由安全第一责任者主持,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评定的内容是:目标执行情况,哪些目标好,哪些目标差,好在哪,差在哪,为什么好,为什么差,总结经验教训,奖优罚劣。同时,制定措施组织新的循环。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所称安全费用,是指各矿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2、公司所属各矿按月实际原煤产量,在原煤成本中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3、安全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各矿每年11月申报下年度建议计划,经公司审批下达正式计划执行。4、纳入安全费用计划的项目,必须单独按月报送统计报表,要求每月底将报表一式三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5、安
8、全费用使用范围:(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三)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施;(四)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设施;(五)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设施;(六)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七)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八)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九)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十)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6、用安全费用安排的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等相关程序和审批制度比照维简费项目管理。7、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9、制度一、制定达标计划。对照煤矿质量标准化的颁布标准或者是公司、各矿井内控标准及其要求制定达标计划。二、抓好职工的质量教育与培训工作。三、各矿井下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的质量管理。生产技术准备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管理。四、实现公司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五、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是将职工的个人利益和工程质量挂钩的激励制度。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对责任心强、工程质量好的职工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程质量不合要求的或者弄虚作假的职工要进行批评或惩罚。2、制定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考核与评分制度。3、制定工程质量资料积累与分析制度通过工程质量资料的积累与分析
10、,摸清井下各种自然条件的呈现规律,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和规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从而改善井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教育与培训(复训)制度1、凡公司的职工均须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复训)。未经培训(复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有关证书的不许上岗。2、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拟定教学计划、选定教材、设置课程认真进行培训。3、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复训)必须保证时间。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92学时,其它作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复训时间按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执行。4、严格执行培、考分离原则,保证培训(复训)质量和效果。5、培训(复训)计划一经确定,必须
11、认真组织落实。6、当月培训(复训)工作当月完成。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应书面报告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及单位分管领导。7、各类人员培训(复训)班开课前须书面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报告。8、授课、实际操作的实行点名签到考勤制度、培训(复训)记录不全者,视为培训(复训)工作不认真。9、培训(复训)结束后,应组织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10、公司、矿外培(复)训人员,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应报公司登记备案。培训(复训)结束后,学员要持培训(复训)合格证或有关证明经安全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差旅费及相关费用。11、公司培训机构对培训(复训)要求做到“四有”,即:有开班报告、有备课教案、有测试结果,有培训(复训)记
12、录,并达到培训(复训)目的。12、每月月底由公司及所属矿安监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矿的培训(复训)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报分管领导。13、派送到公司培训(复训)的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复训),考试、考核不及格,按矿(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罚。14、各级各类人员取得证书后要妥善保管,做到持证上岗。所有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销其资格证书,原办证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安全部门通知财务部门后,由财务部门从其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未按规定接受复审;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或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到3次及以上的;弄虚作假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13、的。20、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若持证人在本工种岗位上发生严重违章行为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若属操作者本人的责任,不论其本人是否受伤,也将严肃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所有责任人法律责任。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按照“矿负责、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的原则,矿、区(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公司安全监察部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总经理(矿长)(经理)、区(队)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总经理(矿长)(经理)、总工程师、副区(队)长、技术主管对总经理(矿长)(经理)、区(队)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3、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检
14、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各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和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4、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厂)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子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5、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矿、区(队)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B类事故隐患区
15、(队)报矿 ,A类事故隐患矿报公司,事故隐患未整改完之前,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毕。6、事故隐患的整改。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总经理(矿长)(经理)、区(队)长全面负责;分管副总经理(矿长)(经理)、总工程师、副区(队)长、技术主管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7、事故隐患的管理。安全科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报告,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8、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9、因事故隐患
16、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为了规范各矿生产技术工作,严格安全技术审批管理,使技术工作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各矿实行矿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制。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矿技术管理的第一负责者。三、生产、机电、通风部协助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工作,对各自分管的业务负技术管理责任。四、经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发的作业规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未经签名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即时编制补充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执行。五、各
17、矿建立工程设计和规程措施会审制度。所有技术方案、设计,都必须经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生产、通风、机电、地测、安全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体会审,然后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六、各矿井的开拓延深设计、采区方案设计、探放水设计、贯通工程设计、“四新”技术推广应用,矿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设计后,上报公司审查再报县煤管局等部门批准。七、编制及审批人员职责1、编制人员在编制设计、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时,必须先对现场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了解,并对相关性的或重大的问题提请分析、研究,然后按商定的可行性措施或方案进行编制。2、编制的内容必须全面,涵盖现场生产的各个环节,做到切实可行。3、负责审核
18、、审批的人员必须及时或按时审阅并签字。4、负责审核、审批的人员必须结合现场实际和有关政策,规定逐项逐条审批,并签出审批意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各矿井下防爆设备器材在入井前,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检查员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失爆及带病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二、设备、器材硐室应保持清洁,无淋水、积水。设备器材应清洁卫生,完整良好,不得有裂纹和变形。闭锁装置应可靠牢固。三、隔爆电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隔爆面无锈蚀、伤痕,结合部或转动部分的间隙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2、接线柱绝缘良好,有螺丝、弹簧垫、密封圈、挡扳,进出线的喇叭口有电缆压紧装置。3、消弧
19、罩、消防器完好齐全。四、电缆敷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要求。五、对设备器材的使用、维修等进行编号建档管理。六、机电科全面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及管理。七、严格把好设备、器材入井的检测、验收关,确保失爆及带病设备不进入井下。八、严禁在井下带电搬运电气设备、器材。九、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搞好电气设备和线缆的检查工作并做好台帐。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搞好矿井电气设备的“三大保护”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公司要针对本单位具体情况,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2、各煤矿每年2月25日前,根据本单位本年度生产计划、生产区域安全预测,对上一年的安全
20、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报公司审批后执行。3、经批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批文在调度室、安全管理部(科)、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救护队、档案室各存放一份,同时报矿井所在地县政府求援、安监部门备案。4、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技术、生产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救护队全体指战员必须认真学习批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由总经理组织每年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次,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6、各单位配备、储存的应急与救援的器材、设备,每季度要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一次,按有关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换。7、在正常时期,所有应急与救援的器材、设备未经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矿长
21、)批准不得动用;一旦动用, 15天内必须按数补充存放。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2、经公司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批文在调度室、安全管理部(科)、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救护队、档案室各存放一份。3、各煤矿要组织本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以及矿山救护队全体指战员认真学习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4、各单位对仓库储存的救灾器材、设备每季度要全面检查、维修、保养1次,按有关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换。5、在正常时期,所有救灾器材、设备未经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矿长)批准不得动用;一旦动用,15天内必须按数补充存放。6、各生产煤矿每年由总工程师主持、组织通防部门编制矿井反风演习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实施
22、,矿井反风演习总结报公司安全管理部。7、各生产矿井由总工程师负责,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核定报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8、各矿井由总工程师负责,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审批,并报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9、每年雨季前针对实际,及时部署“雨季三防”工作,明确机构,组建抢险队伍,储备防汛财物,确保安全度汛。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个人经济利益必须与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贡献、安生生产工作的效果紧密挂钩,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安全生产科学发展,实现安全生产。2、在公司系统内对安全生产重奖重罚。公司根据各个时期的
23、实际情况,制定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奖罚额度,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人人头上有指标,全员关心安全,全员管安全。3、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机构,成立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 员: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计划工程部主任、人资部主任、财务部主任安全考核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考核的日常业务工作,安全管理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4、安全考核办公室的职责检查、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总结推*全生产先进经验,分析、统计各类安全生
24、产事故教训。考核各单位、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实况,提出奖罚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审批。5、考核原则与纪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与所属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依据,遵循事实,认真考核。不徇私情,公平、公正、公开。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事不对人。6、奖励资金来源总经理安全生产奖励基金。违章、违规安全罚款。7、对总经理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和安全罚款的管理总经理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和安全罚款均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单列帐户。发放安全奖金,必须由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认真考核,提出考核、奖罚意见,经公司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总经理签字后才能进行。财务部定期向总经
25、理和领导小组汇报资金使用情况。8、各矿对其所属单位中层干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由各矿制定,报公司安全管理部、财务部备案。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入井人员必须服从井口检身工的管理和检身检查。2、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十条的规定,必须佩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普通无线通讯工具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喝酒入井。下井人员名单由培训单位、体检医院共同开具允许下井证明至矿灯房,矿灯房根据开具的证明制作灯牌。入井人员只能凭灯牌领取矿灯、自救器,无灯牌的矿灯房不得发放矿灯和自救器。遇到上级检查等特殊情况需下井领矿灯的凭矿调度开具的允许下井证明领灯。
26、由于下井人员类别不同,为方便矿灯、自救器、瓦检器的管理,矿灯房在制作灯牌时应有所区别。3、各矿井井口应设置自动考勤系统,每一入井人员入井,出井必须考勤。未设置自动考勤系统的矿井,必须在井口设立入井、出井管理牌板,设专人负责管理,如实填写入井、出井报表并在当班报矿调度室。4、各区队值班领导每班上班的前一小时内必须将当班入井人数报调度室汇总,本矿机关人员入井前必须到矿调度室考勤。5、矿灯房每班上班的前二小时内必须将上一班未交还矿灯的矿灯号及其使用人姓名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责成其所在区队立即查明,区队将查明情况汇报矿调度室。6、对超过下班时间2小时以上还未出井的员工,其区队值班领导要向矿调度室汇报员
27、工未及时升井的对不明原因造成未升井的区队管理人员必须下井查找,并将查找情况汇报矿调度。7、新工人(含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新工人开始的1个月必须由指定的熟练工人带领上下井。8、外来人员到井下检查、参观、考察,必须得到矿调度室同意后,并有本矿熟悉井下巷道和通风系统的人员带领才准入井。事前,矿调度室要将入井人员的人数、性别、入井时间、带领人姓名告知井口检身工。带领人必须将带领入井、出井的人数、性别告知井口检身工。9、井口检身工必须严守岗位,交接班必须做到“手交手,口交口,你不来我不走”.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入井检身制度1、凡进入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煤矿
28、的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身,合格后,方可入井;2、不接受检身,强制入井者,罚款300元;3、任何职工个人,严禁私带非本矿人员入井,违者罚款400元;4、非本矿人员入井,必须经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后,有公司领导或指派的员工陪同,方可入井;5、凡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者、不戴安全帽者、穿化纤衣服者、不带矿灯者、不带自救器者、饮酒者不得入井。出入井清点制度1、凡入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规程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办理工伤保险,并注册登记。2、凡入井作业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否则严禁入井。3、规范矿井工作秩序,杜绝随意进入矿井。4、入井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入井检查,对穿戴、自救器、矿灯和工人状态进行
29、检查,凡不符合入井标准的严禁入井。5、凡入井作业人员不得携带烟火入井。6、对出井人员进行逐一进行清点登记,要询问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并将情况汇报至矿调度室。7、查看瓦检员、安全员对井下检查记录情况,督促不出现假检、漏检。8、要对出井人员进行检身,检查是否有非正常携带爆炸物品出井。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各矿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落实工作负责。2、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法律法规,对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矿的有关要求。针对工作环
30、境、工作地点、操作对象编制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包括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操作过程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的各个环节。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针对不同的条件,明确各工种、各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操作标准、时间、空间顺序要清楚。基本要求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检查周围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操作顺序要按照操作对象的要求制定,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怎么干,严禁什么等都要写清楚。明确各工序、各环节的操作标准和达到标准的注意事项。3、各矿要认真组织各工种、各岗位职工学习安全
31、技术操作规程。对休假复工、或调动单位及调动工作地点的职工要首先组织其学习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每个季度要组织各工种、各岗位的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修改、完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各单位每季度要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一次自查、自审工作。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照本文要求,及时补充、修改、完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装订成册,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贯彻。安全举报制度1、举报人公司系统全体员工、家属、学生,以及关心、支持公司煤炭生产和安全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举报。
32、2、举报内容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上,有下列情形均可举报。(1) 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章的。(2)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煤矿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3) 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和突出、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4)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的。(5)生产现场有事故预兆或隐患不及时整改的。(6)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7)领导未按规定下井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8)生产现场隐患未处理强制冒险作业的。(9)违反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行为。3、举报形式举报人可通过
33、面谈、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留名或匿名举报。4、举报电话:5、受理部门公司安全监察部。6、查证、处理受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必须及时登记,在10天内查实,如经查实属实的,需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处理;紧急危及安全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查实、处理。7、举报奖励公司对举报有功人员按其举报的内容、类别、性质、收到效果的大小,给予505000元奖励;对因举报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给预重大奖励。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者,经查实,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罚。8、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工作,防止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规定1、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煤
34、矿主要矿领导(法人、矿长、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副矿长)每月必须坚持轮流带班下井指挥作业。2、法人代表每月不得低于10天。3、矿长每月不得低于15天。4、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每月不得低于15天,其中夜班不得低于3天。5、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必须每天跟班作业。6、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一名副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指挥作业。7、领导带班过程中主要对井下安全状况、工程质量、物资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同时下达当班生产任务。及时发现并监督处理安全隐患内容,对隐患处理要有记录。8、矿领导下井必须建立登记档案,并如实做好当班记录。该项工作由煤矿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和管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通风
35、瓦斯管理1、采掘工作面及硐室供风应符合规程中通风作业计划的规定。全风压通风地点的风速符合规定。严禁串联风、扩散风、无风、微风作业。2、通风瓦斯管理人员等应经常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保障通风系统良好可靠,对同一地点2道(含2道)的风门必须实现连锁。4、采煤工作面回采完毕后,应在15天之内撤出一切设备和材料,通风瓦斯部及时封闭。5、通风瓦斯部必须按季度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并送交有关单位。总工程师每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及反风、救灾演习。6、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并作好记录。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检查瓦斯要做到手册、牌板、日报(班报)三对口。
36、杜绝空班漏检现象。7、排放瓦斯要有专门措施。临时停风的地点要撤人、断电,设置栅栏、警标,并由施工队设上警戒,长期停风区应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8、所有施工地点、机电硐室、总回风道必须设点检查瓦斯,每月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9、设立专门的防突队伍,并加强对考察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10、对所有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都必须进行防突预测预报,在考察指标不超限的情况下方能进行采(掘)工作。二、防灭火管理1.通风瓦斯部要有分管防灭火工作的人员,每月必须向公司报防灭火工作计划,每月至少检查1次防灭火工作。2、采煤工作面和煤巷掘进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付诸实施。否则,不能进行施工。3
37、、消除采空区密闭外及其他地点超过35的高温点及一氧化碳超限(火区密闭内除外)。4、每一火区都必须建立符合规范的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启封火区要有计划和经公司批准的措施。5、加强外因火灾的管理,杜绝放炮、电器、机械等引起的火灾事故的发生。三、综合防尘管理1、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道,皮带巷,回采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工作面,溜煤眼,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皮带巷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地点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采面上出口不超过30米的范围内应有一净化水幕,机巷进风侧应设一组净化水幕,水幕应能布满巷道全断面;所有转载点有喷雾装置,否则,采
38、面不能生产。3、定期冲刷积尘。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水炮泥。4、隔爆设施的安设应符合标准,做到采区之间、井巷之间,采掘工作面之间均有隔爆设施隔离。隔爆袋的安设,水袋水量要符合要求。5、每月三号以前,各采掘队将上月综合防尘情况送通风瓦斯部汇总后报公司、有关部门。四、综合监测1、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瓦斯电”闭锁,瓦斯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要求。2、采区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内应安设瓦斯传感器。3、瓦斯抽放泵站应在距房顶部下300毫米处安设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4、装置的调试按每7天进行一次,对于沼气涌出量大的地点,每周至少调试2次,并有记录可查。5、所有装置
39、,由所在区域的施工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凡装置被损坏,应及时与通风瓦斯部联系,对有意破坏、盗窃者要严肃查处。6、监控系统必须做到24小时不间断监控,微机室24小时不离人。瓦斯排放制度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都必须事先进行瓦斯排放工作:2、采掘工作面因风量不足等原因造成局部瓦斯积聚。二、凡是瓦斯排放,都必须根据具体排放地点编制针对性的专门措施。三、瓦斯排放措施的审批权限。2、瓦斯或CO2浓度超过3%时,但排放风流未流经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切断其它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瓦斯排放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备查。3、瓦斯或CO2浓度超过3%时,且排放风流流经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切断其它采掘工
40、作面的安全出口,排放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四、瓦斯排放措施的编审和贯彻。排放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共同编制集中会审。批准后的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召集参加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员集中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并签字备查。五、非特殊情况,各矿至少提前7天呈报公司审批瓦斯排放措施。杜绝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1、各矿要成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有安全、机电、瓦检等负责人参加的局部通风管理小组。2、局部通风机安设前,技术负责人必须测*装地点的全风压风量,只有在全风压风量满足要求时,方可安装。3、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挂牌管理,每班指定专人负责。配有专职瓦检员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由瓦检员负责管理,若
41、无专职瓦检员,局部通风机由掘进班组长或当班负责人管理。4、严禁擅自停开局部通风机,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5、井下运转的局部通风机,每周至少安排机电人员检查两次,机电科也要定期检查,并建立记录。当班的瓦检员、电工、和施工负责人必须随时检查局部通风机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掘进工作面发生无计划停风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施工人员或瓦检员设置栅栏和警标,并在全风压供风处切断风筒,并由专人看守。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停风区。看守人员应待在全风压风流巷道中。7、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掘进巷道和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指定人员启动局部通风机
42、送风。恢复通风后,掘进巷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指定电工检查证实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指定电工恢复送电。8、因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需排放时,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与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公司安全监察部(以下简称安监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公司辖属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4、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5、使用
43、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6、特种设备更新、改造、大修、维护及保养(含锅炉化学清洗)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和注册的质量保证体系手册及相关的资料、证件。7、施工单位履行告知程序后,应及时到安监部报告,安监部接报告后应在1周内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施工前的联合检查8、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提出书面报告,安监部按照条例、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报省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9、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省(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10、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单位设计、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产品。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制定特种设备(分类)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详细的记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备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出现事故不立即组织抢救或擅离职守,给予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感谢阅读第 24 页 共 2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