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doc(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最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转县区工商系统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资产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和区政府关于印发区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及其所属机构全部划转移交区政府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不变。一、职能调整将原承担的食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对
2、本局系统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监察实行管理。 (二)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四)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有关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承担
3、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及商标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4、。 (十三)指导协会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三、机构设置(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8个。1、办公室(含信息化管理职能)负责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信访、机要、档案、保密、服装装备、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职责;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负责承办人大建议、政协议案、提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以及相关数据保障、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及维护,信息数据的开发和利用,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2、法规科负责有
5、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听证及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普法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3、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12315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安宁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4、注册登记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负责企业登记
6、注册及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拟定辖区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组织指导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承担辖区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设、维护和内资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个体私营经济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安宁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5、市场规范管理科(含合同监督管理职能)负责有关市场规范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辖区各类市场经营
7、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6、财务科拟定财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编制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监督指导行政性收费项目、罚没收入上缴财政工作;负责财务经费管理、收费管理、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装备管理的财务监督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7、人事科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动工资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指导局机关基层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办理上级交办的其
8、他工作。8、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商标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拟定商标广告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监督管理辖区内商标广告活动;组织著名商标认定的推荐和初审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指导商标代理组织、商标评估机构、商标协会的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党章、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监察室,与机关党组织合署办公。(二)工商行政管理所的设置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5个工商行政管理所,正科级建制,均为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对辖区内各级工商行政菅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其生产经营
9、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建立经济户口和信用档案;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类经营行为开展市场巡查,推行市场商品准入制,依法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辖区内的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引导合同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受理、审核、办理辖区内无前置许可的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指导辖区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对其使用商标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收取上缴罚没款物;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10、规章和有关政策;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职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经济检查大队的设置;为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经济检查大队,正科级建,为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工商所的执法办案工作;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禁止传销等执法工作;查处各类市场经营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毒、反走私、反假币和“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执法办案工作的统计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员编制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核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职数0名,其中局机关局长1名,副局长0名,纪检组长0名;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0名,副大队长0名;工商所所长、副所长各0名。五、附则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