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正式设立)许可办事指南.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正式设立)许可办事指南.doc(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正式设立)许可办事指南基本信息事项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筹设(正式设立)许可审批类型公共服务 办理地点绵阳市新益大厦十楼法定时限筹设 30 工 作日;正 式设立 90 工作日承诺时 限筹设 9 工作日;正式设立 25 工作日专家评审、现 场勘查等时限3是否年审是有无数量限制无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应交材料序号应交材料份 数是否属 前置条 件前置条件办理的 行政机关、基层 组织或中介机构一、筹设1申办报告(内容应包括:办学目的及可行性 分析、筹建方案、发展规划,举办者、培养 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内容、办学层次、办 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 措与管理使用等内容)
2、1否2举办者证明材料(社会组织举办的,出具法 人资格材料,并提供复印件;个人举办的, 出具举办者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 与身份证或户口相符合的所在街道派 出所的证明;联合出资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 校的,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 书,及举办者身份证明材料)1否3资金证明: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注册 资金 1万元以上,固定资产 20 万元以上 (提交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 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1是验资机构、资产 评估机构二、正式设立1筹设批准书;1否2筹设情况报告;1否3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1否4教学计划
3、、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1否5拟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及有关组织管 理、教学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办法; 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 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材料;1否6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教职工 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 教师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职业技术等级或专 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工作简历等,拟 聘财会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证书复印件;1否7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 办培训机构,应出具场地产权证明,租赁或 借用场地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 合同及公证材料。1否绵阳市 XX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筹设用)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4、审批表(正式设立用)示范 文本 目录审批条件序号审批条件一、筹设1社会组织筹办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筹办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办学形式,筹设学校办学规模在 200 人以上;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4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筹设期间不得招生) ;5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筹办者不符合 申请条件的;2、拟向学生、学生家长或社会筹集资金举办的。二、正式设立1社会组织举办的,应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的,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2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市民政局核定的职业培训学校名称,有 依照中华人民共
5、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实施条例规定制定的学校章程、建立的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以及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 理等项管理制度3办学规模应不低于 200 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 赁期不少于 3 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 300 平米以上, 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 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 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 设施和设备,实习工位数不少于 50 个4有专职
6、校长和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校长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 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 资格,有 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有与办 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 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 2 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 教师;教师和财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和任职条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 格、会计资格证5有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与专业设置相对应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6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 1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 20 万元以上7招收住宿生应具备必要的食宿、安
7、全保障和医疗条件8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2、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资 金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 3、不具备相应办学条件,未达到相应设置标准的; 4、学校章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要求,经告知仍不修改的; 5、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人员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学 校拟任校长、教师、财会人员不具备法定资格,经告知仍不改正的。法定依据序号法定依据类型(法律、法 规或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8、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 80 号)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 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令 第 399 号)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规3四川省实施办法 (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实施办法第 七条第六款: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 培训学校,初级的由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中级的由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高级的
9、由省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地方法规4四川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 训机构审批办法的通知(川劳职1999100 号) 一、 审批范围(二):省、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责分工 按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以下称“条例” )第十一 条规定:属初级技能培训的,由县(市、区)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审批;属中级技能培训或跨县招生的初级技能培训, 由市(地、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属高级技能培训 或跨市(地、州)招生的中级技能培训,由省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审批。部门规章5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政府下放第三 批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函201410 号)一、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内容(三)民办职业培训 学校审批 1.实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审批;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绵阳市人社局联系电话(窗口电话)231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