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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司法局法律援助规定 2013年司法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总结 2013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司法厅、市局的总体部署,围绕“法律援助惠民生”这条主线,突出抓好了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扎实有效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基础工作今年,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以法律援助条例贯彻十周年为契机,在加强管理、拓展业务的同时,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基础工作。局党组对规范化工作非常重视,加大了经费的投入。同时,多次深入基层,指导规范化工作站的建设,新规范了蒲家镇、xx镇、西外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
2、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工作责任制落实、提升软硬件建设,确保法律援助在基层的延伸。二、突出规范,提升法律援助在基层的服务水平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大服务”的思想,秉承“厚德、尚法、明辨、笃行”的服务理念,加强管理、拓展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一是规范办公条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都有独立的工作场所;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电话、电脑(网络接通)、打印机、照相机等基本办公设备;室外有明显标识牌,室内公示法律援助指南(包括法律援助范围、申请受理程序、咨询举报电话等),办公桌面有桌牌;咨询、受理记录详实,材料规范。二是规范工作制度。区司法局对法律援助
3、中心及工作站采取领导负责、分级指导的形式,全面规范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法律援助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便民措施和廉政制度,继续开展“窗口闪亮工程”,把中心及工作站建设成为司法行政在基层为民服务的窗口。同时,严格纪律,法律援助人员在接待群众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遵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纪律,未接受受援人的吃请,未私自接受代理,未泄露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三是规范人员管理。按照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标准,每个站要求有1-3名工作人员,我们结合实际,在今年新规范的蒲家镇、西外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法律服务所合署办公,xx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则与当地政府协调,由镇政府选派一名人员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这样,每个
4、法律援助工作站都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保证了工作的开展。其次,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委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点,建立联络员名册,保证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实际运行。四是规范业务指导。我们明确法律援助中心是服务和指导机构,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性质和职责是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所在地的法律援助具体工作,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受理并初审法律援助申请,并按规定转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在具体工作中,将法律援助中心和工作站建设与“一村一法律顾问”、 “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以及人民调解结合起来,形成联动;以服务困难群众为首要任务,对于突发事件、困难群众要求立即处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按照区司法局的“法
5、律服务绿色通道”的要求,先办理、后补手续,以维护困难群众的利益;全面使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录案件和咨询;规范档案,做到一案一卷,卷宗标准。三、狠抓落实,为民服务效果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目的就是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服务。为此,我区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中突出抓好了“三点”。一是硬件设施必须按照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规定达标过硬;二是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做到了“招之能来,来之能战”;三是服务效果好。着重抓好了案件评查、服务对象回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达到了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党政领导“三满意”。全区2013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新规范了三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办
6、理法律援助案件246件,提供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无一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被拒,无一例法律援助投诉案。同时,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站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法律宣传进社区和“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公益性服务活动,努力为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为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群众和所在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专职人员少,一人身兼数职;法律援助办公经费困难,特别是基层站规范化建设没有专门经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充实人员,加快发展,为xx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