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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内容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职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前培训课程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制度目录1、 人事科工作制度2、 员工招聘制度3、 员工岗前培训制度4、 员工调动(配)制度5、 年度考核制度6、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7、 保健制度8、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聘任制度9、 行政管理干部聘任制度10、 优秀人才管理制度11、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考核制度12、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3、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4、 考勤制度15、 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6、 离休、退休管理制度17、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8、 公费医疗管理制度19、 人事数据统计管理制度20、 计划生
2、育管理制度一、人事科工作制度1、 在院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做好医院各项人事管理工作。2、 根据医院编制规定,按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根据岗位性质,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组织协调各部门员工调配,确保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进行。3、 按时完成各种人事报表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分析统计数据,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建立积累各种原始统计资料。4、 负责各类人员进出管理工作;负责员工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5、 负责员工考核、考勤、奖惩、工资、社会保险、公费医疗、计划生育、用工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管理工作。协助工会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工作。6、 负责员工人
3、事档案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7、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8、 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工作谨慎。二、员工招聘制度(一)招聘编制内人员1、各部门、科室每年年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下年度增人计划,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科,经院领导讨论确定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2、根据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按照省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程序办理人员招聘;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按调动程序办理。(二)招聘编制外人员1、各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招聘编制外人员,应先提出用人申请,送主管部门、人事科审核,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招聘。2、人事科
4、按用人部门要求视情况在医院内外发布招聘公告、审核应聘人员的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收取复印件,并与聘用部门一起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院领导审批后由人事科通知受聘者办理报到手续。三、员工岗前培训制度1、新毕业参加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培训。2、岗前培训由人事科组织,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培训工作。3、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法律法规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卫生方针及政策教育、医德规范教育、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医院情况介绍等。4、岗前培训结束,受培训人员必须写出书面小结,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四、员工调动(
5、配)制度调入1、调入者必须符合本院职工聘用条件。2、调入者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或职工调动的条件。3、申请调入者必须向人事科提交其本人有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所有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备案)及学习、工作履历等,由人事科根据条件和要求,会同有关科室,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向调出方协商借阅档案。符合拟进入条件的,由进入科室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业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体检后报院长决定是否调入。如为引进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提请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4、需档案重建者,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调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主管职能部门同意,院领导
6、批准,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手续。调出人员在未接到正式调离通知前仍应坚持原岗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院内调动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各种原因调整岗位,如为本部门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具体安排,报人事科备案;如为其他科室之间调整工作岗位的,由院办公会议决定,人事科具体操作。五、年度考核制度1、年度考核是员工晋升、聘任、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年度考核。2、 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3、 医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纪委、人事科、办公
7、室、工会、医务科、护理部、后勤设备管理科等负责人组成,人事科为考核小组常设机构,纪委派员参与整个考核过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职工考核等次并报院办公会议最终确认。4、年度考核的分类、内容和程序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5、年度考核结果将存入个人档案。六、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医院成立职工福利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及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福利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对特殊困难职工提出的补助申请进行审议;日常事务管理由工会负责、人事科协助。2、医院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险种、每年为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3、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次年起按规
8、定享受带薪年假。4、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工会会员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5、员工因病住院者享受慰问补贴(如同一病种住院者每年仅限一次)。6、在编员工独生子女入托可享受一定补贴。七、保健制度1、医院成立职工保健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预防保健科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保健医师等组成,负责职工预防医疗保健、年度体检等工作。2、医院职工就诊:应先挂号再到保健医师处诊治,专科疾病则由专科医师诊治;非工作时间,由门诊值班医师诊治;如因病情需要,保健医师可邀请有关医师协助诊治。3、职工病假证明:可分别由保健医师或门诊值班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开具,专科病须由专科主任和保健医生签名
9、(具体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医院考勤制度执行)。4、在编职工院外就诊:除急诊外,职工未经批准在院外就诊者均视为自费;如病情需要,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就诊专科(副)主任医师和医务科同意加具意见、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人事科备案,方可到外院诊治。院外就诊或因急诊产生的医疗费用,须由保健医师签名、医务科和人事科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才可按规定报销。5、非在编职工就诊:按社会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执行。6、职工因病住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保健医师和医务科加具意见、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人事科备案,持审批单出院时作公费结账。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评审制度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聘任工作实行考、评、聘分开。2、申聘人员必
10、须通过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资格考试或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由本单位自行制定;高级职称资格由本院学术委员会审理材料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认定,中级、初级职称资格由本院评审认定。4、人事科具体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报名、职务申聘等工作。5、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审理申聘人资格、提出聘任意见后,人事科将聘任意见提交院领导办公会,办公会根据本院专业技术职数等情况决定是否聘任。6、医院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技术职务申聘工作,申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聘材料提交到人事科,如未能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的,不予受理。九、中层干部任免制度(一)医院选拔中层干
11、部必须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依法办事,对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择优选拔。(二)提拔干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进行。1、医院中层干部的聘任:由人事科组织考察小组考察后提出使用意见,提交院党委讨论决定;党务干部由党委聘任,行政管理干部由院长聘任。2、二级科干部的聘任: 由人事科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使用意见,提交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院长聘任。3、任免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和纪委副书记,须通过局组织人事处征求局机关相关处室意见后,由院党委讨论同意,方能办理任免手续。(三)医院各级干部一律实行
12、聘任制,聘期为三年。聘任期满后,由人事科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等情况,提出意见,中层干部经院党委讨论、二级科干部经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办理有关新聘、续聘、解聘等事项。(四)实行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凡经考察或民主评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干部,进行调整或降格(级)使用,以至解聘。十、医院优秀人才管理制度1、按照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优秀科技人才管理办法所列遴选条件,每年评选一次医院优秀科技人才。2、评选为医院优秀科技人才者,管理周期为2年;单位、个人按管理办法中的管理内容做好各项工作。3、医院优秀科技人才管理领导小组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医院领导、办公室、人事、纪检、科教科、医务科
13、、护理部、职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十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考核制度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新参加工作见习期满后,必须进行考核定级,考核内容及方法由医院各主管部门具体确定。2、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期满后于下一年度进行考核定级。3、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分别于半年后和三个月后进行考核定级。十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医院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14、度。(一) 签订劳动合同1、凡本院在编劳动合同职工及非在编职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医院与职工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二)劳动合同履行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2、劳动合同的变更:医院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
15、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和职工各执一份。(三)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1、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2、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提前告知: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本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并于第三十日办理离院手续。如劳动者提前离院的,医院将自劳动者离院之日起停止支付乙方所有工资等待遇。(2)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医院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3)医院应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16、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备案登记。十三、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医院在编职工均应建立人事档案,并按规定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执行,编外人员档案由当地人社部门代管。2、新调入职工,一律由人事科通知其本人填写干部履历表一份存档。3、职工每年的年度考核、晋升、学历变动、工资变动、奖励、处分等材料均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4、人事档案查管理原则:(1)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和非组织人事部门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因工作确需了解干部情况时,需经党委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有
17、关情况。(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或泄露人事档案内容。5、人事档案的转送、查借阅手续:(1)凡查阅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必须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不得凭调查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2)查阅本单位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本单位管理干部的部门。查阅时也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和查阅登记。(3)本人要求复印自己档案中的资料,须经人事科科长审核同意,并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经主管人事档案的领导批准方可复印。(4)调出职工的档案要及时转有关单位,并索取回执。(5)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及时向调出单位催要,并登记编号归入档案室。十四、考勤制度1、每位职工
18、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等均属违反制度行为。2、人事科负责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3、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具体负责本部门职工考勤登记,职工每日出勤情况由考勤员统一在考勤表登记;各部门考勤员每月5日前及时将本部门上月考勤情况统计汇总交人事科。4、职工用假,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请假手续。5、法定节假日及各种假期范围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十五、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一)职工请假休假由本人填写用假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部门、人事科负责人批准,二级科以上负责人和重要假期须报院领导审批。(二)各种用假规定及给假范围1、婚假婚假5天,晚婚假10天,合计15天,不包括
19、节假日。2、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过审批后,可给予5天的丧假,不包括节假日,不可分开使用。3、事假职工因特殊原因请事假,必须按照用假审批程序办理,最多不能超过半年。批准事假权限:请事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事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请事假二天以上,由人事科审批后报院领导审批。4、产假女职工生育子女的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晚育假15天(24周岁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的休假35天,三项合计共140天;剖腹产的另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单位原则上不同意休哺乳假。如
20、有特殊原因,必须按用假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请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达到晚育条件的男职工可以享受10天看护假,包括节假日。(4)哺乳时间:女职工抚育未满周岁婴儿者,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5、病假职工休病假,必须由保健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病假单,专科病须由专科主任和保健医生签名。病假3天以上的要报主管部门和人事科审批,10天以上报院领导审批,1个月以上的须由院保健委员会审批。6、年休假工作2-10年,享受5天年休假;工作11-20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作21年以上,享
21、受15天年休假。职工休年休假,2天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部门和人事科负责人批准,二级科以上负责人须报院领导审批。7、计划生育假上环假3天;取环假1-2天;人流假14天;中期引产休假30天;女性输卵管结扎术后休假21天;男性输精管结扎术后休假7天。8、探亲假未婚职工一年一次探父母20天;已婚职工四年一次探父母20天;夫妻分居职工一年探亲一个月。十六、离、退休职工管理制度1、医院离、退休职工由人事科负责管理。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时间由人事科办理退休等手续。3、每年由人事科会同有关部门计划组织对离休职工进行春节、中秋节节日慰问;定期或不定期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上门走访,发现问题,及时与有
22、关部门共同商量解决。4、离、退休职工患病、住院治疗或生活遇到较大困难,由退管办负责组织及时探望,并根据单位有关规定协助其解决问题。5、离、退休职工病故,应及时慰问家属,并按规定做好抚恤金和丧葬费的结算。十七、社会保险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凡医院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其中正式在编职工必须缴纳失业保险、非在编职工必须缴纳社会保险。1、社会保险缴费:医院正式在编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非在编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其缴交费用按参保人员当月应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工资、薪金税项申报;本院未达到上一年度本市最低缴费基数的部分职工及新入职职工,按上一年度本市最低缴费基数申报,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市公布
23、的职工平均工资及上下限标准直接调整。医院按照国家规定为参保职工缴费,个人缴费部份,医院代替社保部门从参保职工的工资中扣缴。2、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按各险种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征收。全体职工按比例征缴失业保险;在编劳动合同职工及非在编职工的缴费险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社保转移:根据吉林省社保最新规定办理。十八、公费医疗管理制度1、在编职工在本院按规定就医享受本院公费医疗待遇;除急诊外,未经批准在院外就医者均视为自费。2、在编职工退休后经申请可以办理公费医疗证,享受相应级别的公费医疗待遇。3、 符合规定的职工家属经职工申请
24、后可以按规定办理公费医疗证或“半缴费医疗证”。十九、人事数据统计管理制度1、定期进行人事数据统计和维护,确保数据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2、对人员进出、退休等增减情况应及时登记,做好信息库调整。3、每年年底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做好人事数据统计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二十、计划生育管理制度1、本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执行。2、鼓励职工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3、职工结婚登记后三个月内到人事科登记备案。4、女职工计划内怀孕按规定办理准生证后到人事科备案。5、生育子女后在二个月内按规定办
25、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以避孕为主,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部门计划生育责任人应指导育龄职工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7、育龄职工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女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查环、查孕检查;男职工参加计生函调检查,严禁替代他人参加孕情检查;不参检者,扣发当年计划生育奖金。8、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分管责任人员培训等任务。9、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10、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11、
26、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12、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享受以下优待奖励:(1)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元至子女十四周岁止。(2)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3)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13、严禁医生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病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严禁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14、流动人口持计生证方可
27、用工,对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育龄职工,不招聘雇用。第二部分 各级人员职责 人事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医院人事管理。2、熟悉全院人力资源配备情况,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需要,提出医院人才引进、人员编制和配备计划意见。3、组织协调各部门员工调配,做好各类人员进出、在职管理。4、负责医院人才引进、人员招聘。5、参与医院中层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6、领导本科人员做好全院的考勤、工资、奖惩、社会保险、福利、人事数据统计、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和聘后管理、用工合同管理、考核、公费医疗、人事档案管理及员工的辞职、辞退和解
28、聘、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7、 做好人事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8、 组织本科人员学习、掌握国家相关人事管理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9、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科科员职责 1、 在人事科科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做好自己分管的具体工作。2、 具体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职称资格(专业技能级别)的报考或申报评审、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聘后管理。3、 具体负责员工的用工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负责人员的招聘和办理社会保险、考勤、工资、奖惩;负责员工的辞职、辞退和解聘等工作。4、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
29、全院职工的年度考核。5、 具体负责全院员工的福利、公费医疗、员工保健、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6、 熟悉全院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具体负责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转递和提供利用等工作。7、 具体负责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离退休职工管理。8、 负责接待外单位政审、外调人员,及时回复各类函调信件;为员工依法办理各项事务提供帮助。9、 保管和使用好人事科印章,严格遵守人事保密制度。10、 认真学习,团结协作,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11、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6.4.1.1医院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一、 职工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二、 员工退休制度三、 退休
30、医务人员凡品管理制度四、 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度五、 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六、 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制度七、 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首次评聘的规定八、 医院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九、 医院加强人事工作管理的暂行办法十、 医院应急人力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十一、 员工聘用制度十二、 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十三、 人员配备规定 人事管理制度一、职工假期管理制度庆医发20142号关于请、休假的暂行规定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切实严肃劳动纪律,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请、休假暂行规定。(一) 假期:1. 探亲假:每次假期为二十天。探父母每四年一次,已婚职工探配偶每年一次。不允许累计,过期作废。凡在医院工作不足一年的职工不享受
31、探亲假。(探亲: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二是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包括公婆、岳父岳母)。2. 婚假:符合规定的结婚年龄,假期为7天。3. 丧假: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三天,如死亡者在外地时给予路程假。4. 病假:三天内,由科室批准,超过三天但不超七天的,凭主任开具的诊断证明报分管院长批准。病假超过七天的,必须由县以上诊断证明且经院长签字同意。5. 事假:职工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酌情给予事假,但一年不超过20天。6. 产假:顺产可休假90天,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七天,怀孕四个月以上引产的给予42天。(二)
32、 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1、院长有事需告知副院长及办公室,副院长有事须经院长批准并通知办公室。中层请假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的,报院长批准。2、科室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科室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七天以内的由科室领导报分管院长批准,七天以上的由科室领导报院长批准。3、请假条:(1)职工请假,必须有请假人书面请假条。(2)门诊系统请假条必须由科室领导于请假人休班之日起上班点前交于门诊部,否则一律按迟到或空岗处理。行政后勤系统请假条必须由科室领导于请假人休班之日起上班点前交于办公室,否则一律按迟到或空岗处理。临床系统医生岗位请假条必须由主任于请假人休班之日起上班点前交于医务科,否则一律按迟到或空岗
33、处理。临床系统护理岗位请假条必须由护士长于请假人休班之日起上班点前交于护理部,否则一律按迟到或空岗处理。所有请假条按照权限审批完毕后,科室负责人当日将请假条另交于政工科一份。假期期满,应由科室主任、护士长立即办理销假手续。(三) 请假期间的待遇:1、探亲假、婚假、产假期间,发档案工资,不享受奖金。2、事假每日50元,病假每日30元从工资里扣除,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和未签订合同的临时工事假、病假扣除工资按以上标准进行,当月工资不够扣除的,转入下月工资继续扣除,直至扣完应扣除工资。事假、病假每月七天(含七天)以上不享受当月绩效,病假超过半年的,按病休待遇。职工工龄满20年(含20年)以上的,享受70%
34、工资,不满20年的享受60%工资。3、职工参加成人高考系列函授、面授,凭学校出具的学习通知,不扣档案工资,但超过七天不享受奖金。卫生津贴按出勤天数计算。4、以上学习未能出具学校通知书的,一律按事假对待。5、无故旷工的,每日扣罚工资500元,当月工资不足扣罚时,追计到以后月份,直到扣完为止。6、因公负伤的,待遇由院长办公会制定。7、职务补贴: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超过一周的,享受基础职务补贴,比例职务补贴按出勤天数计算。医院公派的7天内短时间学习考察,享受全额职务补贴,超过7天的,只享受基础职务补贴,比例职务补贴按出勤天数计算。三个月以上进修不享受职务补贴。病假、事假超过一周的(含
35、7天)不享受当月绩效。婚假、流产假、引产假、探亲假、产假、丧假,在正常假期内,享受当月绩效。外派进修的,按当月实际分数享受绩效,但从第二月起不再享受绩效。参加短期学习班的,按当月实际分数享受绩效。8、内退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原规定。9、三个月以内的事假、病假所扣工资,属于独立核算科室(含收费处、住院处)的,100%返还给独立核算科室,三个月以上的假期或办理内退、病休、停薪留职的以及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科室的,所扣工资归医院所有。10、凡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组织分配,安排工作后不上岗,未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假期或离开工作岗位的,无故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11、中层请假未经院领导批准,科室人员请假
36、三天以上的七天以内的科室主任、护士长未报分管院长批准,科室人员请假七天以上科室主任、护士长未报院长批准的,或科室主任、护士长不按实报考勤的,将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和职务补贴。12、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和未签订合同的临时工一年之内事假、病假请假天数总累计达到60天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进行强制辞退。特殊情况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计算周期:每年的4月21日下年4月20日。负责科室:政工科。13、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和未签订合同的临时工,一次旷工达到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10天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进行强制辞退。14、不管请假天数多少,必须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将请书面假条报于政工科,凡不属实报的,
37、扣罚责任人职务津贴、绩效工资。科室领取返还工资时,必须凭政工科开具的通知单到核算办计算返还工资,否则,拒绝发放返还工资。15、各岗位一周上班时间必须达到五天半(其他法定假日除外)。凡排班不合理,故意造成科室人员多休班的,扣除科室负责人当月全部奖金及职务补贴,并全院通报批评。16、以上规定自2014年3月10日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二0一四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请休假 暂行规定 报送:院长 副院长 政工科 办公室存档 庆云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二0一四年三月十日 共印13份 二、员工退休制度1. 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年龄后,不需要本人申请,由政工科负责掌握,提前 2.
38、 正常离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60周岁,合同工女满50 3. 本人的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更改出生日期的要严加查处, 4. 政工科将退休手续办完后,证书要及时转交本人,并将退休文件复印交财务科、核算办5. 离退休待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退休医务人员返聘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发挥我院退休人员的专业特长,切实维护返聘人员的正当权益,做好对退休返聘人员的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退休医务人员返聘程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研究,修订本院退休医务人员的返聘规定。1返聘条件11 本人申请,科室和医院工作需要。12 身体健
39、康,能坚持每周工作制。2返聘人员的职责和要求21 返聘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2 返聘人员要从医院的利益出发,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23 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外出进行业务活动。24 返聘人员不得在其他医疗机构兼职;不得将病人擅自转出院外治疗、手术、作各种辅助检查、配药等。一经发现,立即解聘。3返聘程序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所有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下月即办理退休手续。如需返聘,由本人及所在科室申请,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政工科,政工科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返聘形式分为科室返聘和院部返聘,以科室返聘为主。4返聘人员待遇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其绩效工
40、资按劳取酬;其它待遇仍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5续聘与解聘51 个人因身体等原因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院部申请。52 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聘。53 返聘期间返聘人员如因健康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履行岗位职责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包括病人投诉),医院有权随时解聘。6医院今后不再为未经批准而到院外或外地应聘的退休或辞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注册手续。擅自外出行医造成不良后果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经批准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注册手续后到院外应聘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其外聘期间在医院享受人事文件批准的退休费、基本医疗保险。其它一切待遇(包括一切医疗业务与经济纠纷和意外伤害事故等),由聘任单位承担。7. 本制度
41、经医院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四、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是医院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正确评价员工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是实施晋升、聘任、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科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认识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作为推动员工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通过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努力提高员工素质,为医院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1组织领导组 长:院长副组长:分管院长成 员: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及各职能部门主任组成。2考核办法21年终考核主要采取被考核人在科室总结
42、述职,由科室领导、群众进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平时表现,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工会小组长、职工代表对考核等次提出初步意见,优秀者分配比例按人社局规定。22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科室考核成绩审核考核结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2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及不确定等次四个。24 优秀者年度须全勤,无医疗纠纷,无有效的医疗服务投诉。25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报人社局备案。3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依据上级有关政策的要求,医院负责制定职工年度考核细则并督查执行,平衡、调解好职工年度考核指标的分配落实工作,力求做好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按规定审批、
43、申报职工年度考核材料,并不断总结、提高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31 对下列人员考核的暂行规定311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见习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其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见习期工作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者,参加年度考核其考核结果合格,312 年度内新调入的工作人员,由医院进行年度考核,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但需提供调入前原单位的有关情况。313 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314 因病、事假累计大于等于180天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315 年度内受到通报批评的人员,年度考核不能进入优秀;32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确定暂行标准321年度内有下
44、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因病、事假累计大于等于120天的;(2)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搬弄是非、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的;(3)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被群众有效投诉2次的;(4)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及以上,或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并造成不良后果的;(5)医院组织的考试2次不及格者(含补考);(6)年度内出现不良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322 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1)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2)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批评教育2次以上,仍不改正的;(3)工
45、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3次以上,并造成较重后果的;(4)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被群众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的;(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6)无正当理由个人拒绝参加教育培训,经批评、督促仍未改正的;(7)发生医疗事故,定为主要责任(以责任性为主)及以上的;(8)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医院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参加社会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或因打架、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迷信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单位的;4 汇总各方面意见:主要是汇总医德医风、廉洁自律、有效投诉、党政纪处分、医疗纠纷或事故
46、等情况;医疗事故以鉴定结果报告为准。特殊情况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医院办公会讨论决定。5. 本制度经医院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以往制订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附:年度考核评价制度1.依据岗位职责,结合员工医德医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科研教育等方面进行具体考核。2.医院每年一次或在必要时对员工进行工作评价考核。3.考核结果保存在员工档案中,并作为职称晋升、职务聘任、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的依据。4.政工科负责做好每年全院职工年度考核评价的具体工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5.各部门组织各类考核:5.1科教科组织各专业、各岗位医务人员“三基考核”;5.2医务科组织医
47、师定期考核;5.3护理部组织护理人员定期考核。 五、中层干部考核制度1. 医院对中层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即通过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定,为使用、升降、 2. 21 采用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中层互评等方法进行考评。22采取召开座谈会和组织谈话形式进行考核,广泛 331 德:主要是考核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否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关心集体、服从组织分配;是否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弄虚作假、善与人合作、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肃 32 能:主要考核干部是否具备本职工作要求的知识技能和处理实际工作的能力,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创新能 33 勤:
48、主要考核干部的勤奋精神,对本职工作是否肯钻研,任劳任怨;工作中顾全大局、协调关系、充分发挥 34 绩:主要考核干部的工作成绩,是否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质量如何、群众给予评价如何,有无发表工作论文和管理、业务论文。 六、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制度1. 凡经医院正式录用的各类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均应参加医院举办的上岗前培训班,未经培训者,任何科室不得擅自安排上岗。2. 上岗前培训的时间为3-7天,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21 由院办和党办介绍医院发展综体情况,医德医风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22 由各职能科室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23 组织学习医院工作制度、医院
49、规章制度;24 安全保卫教育,包括组织观看 “消防安全知识”录像片及消防技能的培训。3 参加培训班的新职工应遵守培训班的作息时间,培训班结束前每人要书写培训学习体会。书写总结材料存入个人医德档案。4 医院各职能部门有承担新员工培训的义务。各部门应认真备课,准备有关材料,在授课时要介绍本部门的相关职能。培训材料应保存在政工科。5 新员工上岗前培训每年由职能科室集中安排,其余时间为新员工提供岗前培训手册。6 培训后的测试成绩存档备案。 七、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首次评聘的规定为了做好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管理工作,以适应我院临床、教学、科研、管理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 基本条件1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协作;12 取得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专业对口并符合本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必备的任职条件,具有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