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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邹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厅字201742 号)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鲁厅字201714 号) 、 济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济室字201710 号) 、 济宁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济发20178 号)和邹城市 2017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邹政字201721 号)等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河长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
2、和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二)基本原则(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依法管理与科学治理、河湖资源生态属性与经济等关系,促进河湖休养生息。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
3、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一河一策。立足全市不同地域、不同等级、不同功能的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坚持系统治理,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管理、长效管护。推进河湖依法管理,严格河湖水域保护,提高河湖自然岸线和生态岸线保有率,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提升河湖综合功能。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统一标准,规范考核,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三)工作目标(三)工作目标2017 年年底前
4、,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起市、镇(街) 、村(居、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的河道、湖泊、水库、塌陷区等各类水域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在全面建立全市各级河长组织体系的基础上,2017 年 6 月底前,市、镇(街)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市、镇(街)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面建立,市、镇(街) 、村(居、社区)三级河长全部落实;9 月底前,出台市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牵头的市有关部门就牵头事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镇(街)出台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到 2020 年,西苇水库水质达标率为 100%,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 82.5%;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
5、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总体达到 60%以上;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 10%以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总体高于9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 70%以上;骨干河道、重点水库的生态水量基本得到维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到 2030 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 95.9%;重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总体达到 65%以上;城镇建成区总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除地质原因外,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于 III 类比例达到 10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 80%以上;城
6、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有生态基流;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湖水事秩序良好;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市河湖变得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最终实现“秀美河湖、生态邹城”的总体目标。(四)工作思路(四)工作思路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施治、统筹考核、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实行“全面排查、系统整治、巩固提高”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全面排查。即开展河湖问题排查工作,查明问题、摸清底数。第二步,系统整治。即针对每条河湖存在问题,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7、并分解下达任务指标,抓好督导检查,按照“部门分项负责、河长办统筹考核”的原则严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第三步,巩固提高。即在河湖水事秩序走上正轨、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后,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河湖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续利用。二、组织体系(一)河长设置(一)河长设置1. 组织形式。组织形式。建立市、镇(街) 、村(居、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全市设立总河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为副总河长。在西苇水库、泗河、白马河、大沙河等市级重要河湖分别设立市级河长,由市级领导担任,明确一个部门、单位为联系单位,负责落
8、实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市级重要河湖所涉及镇街和村居负责人分别担任相应河湖河长(市级重要河湖名录及河长设置见附件 1) 。各镇街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总河长,由党(工)委或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在本行政区域内河湖、水库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水库所在镇街、村居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2河长职责。河长职责。市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和全市河长制工作。市级副总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领导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和全市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市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
9、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等,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水库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根据河道管理权属,镇(街) 、村级河长具体职责,由各镇街在各自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二)河长制办公室设置(二)河长制办公室设置1. 设置方式。设置方式。市、镇(街)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市环保局、市住建
10、局、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安排一名联络员,参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镇(街)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工作职责。工作职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3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11、、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文物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市畜牧局、市公路局、市航运局、市水产局、孟子湖新区管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 2) 。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 1 名联络员。各镇街也要相应明确当地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具体工作职责。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推进落实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交办事项。(三)工作经费(三)工作经费落实河长制专项经
12、费。市、镇(街)河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经费予以保障,重点用于保障水质水量检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费。保障河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市、镇街财政预算。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道日常管理经费由市财政按流经镇街辖区长度进行奖励补助,并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核发补助金额,每季度由市财政局拨付一次,自 2017 年 10月 1 日起执行。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资源保护(一)加强水资源保护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
13、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2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强再生水、矿井水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市水利
14、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3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4强化河湖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建设。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
15、水产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5加强河流、湖泊、水库、塌陷区、湿地生态水量(水位)管理,维持骨干河道、湖泊和重点水库生态水量(水位)和保障河流、重要湖泊、水库、塌陷区、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1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环保
16、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工商局、市公路局、市航运局、市水产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2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市国土局牵头,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产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3组织开展河道(含水库)及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 (市水利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公路局、市航运局、市水产局、孟子湖新区管委会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4组织流域面积在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和常
17、年水面面积在 1 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意见。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航运局、市水产局、孟子湖新区管委会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5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
18、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工商局、市公路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市航运局、市水产局、孟子湖新区管委会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在适宜地区沿河、沿湖一定范围内规划建设绿化带,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 (市林业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园林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6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法制办、市物价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7强化涉河涉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
19、水利局、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8充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强化河湖采砂监管。 (市水利局、市国土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公路局、市航运局、市水产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三)加强水污染防治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园林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2控制工矿企业污染。落实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控制污染物
20、排放许可制实施,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积极推进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质监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湖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中小型灌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改种经济林。 (市农业局牵头,市
21、发改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4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湖(含水库、塌陷区、湿地)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重点湖泊实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各地政府科学组织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建立渔业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引导湖区渔民转产转业。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 (市水产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孟子湖新区管委会等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5防治畜
22、禽养殖污染。各镇街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市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 。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市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社会化运营机制。到 2020 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 90%和 60%以上。(市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委农工办参与,
23、各镇街负责落实)6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的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各镇街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环卫局等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7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难以改造的限期予
24、以淘汰,不达标准的严禁进入航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运输管理,增强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依法搬迁、改造、拆除一批规模较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市交运局牵头,市经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航运局、市水产局等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四)加强水环境治理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
25、水水质安全。 (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局、孟子湖新区管委会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3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河湖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公路局、市航运局、市水产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各镇街限期完成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以解决城镇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工
26、艺,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城市建成区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他城镇建成区 2020 年底前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水产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等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各镇街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27、。 (市住建局、市市容环卫局牵头,市委农工办、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等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 2020 年,新完成 287 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农工办、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等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6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五)加强水生态修复(五)加强水生态修复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
28、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产局牵头,各镇街负责落实)2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3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恢复流域原有生态功能,到 2020 年,新增湿地修复面积 1.2 万亩。开展河岸修复整治,推广生态护坡建设。实施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修复受损河口生态环境和自然
29、景观。实施滨湖湿地绿化美化工程,提高湿地绿化覆盖率和物种保护能力。 (市林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水产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4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5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 (市林业局、市农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交运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六)加强执法监管(六)加强执法监管1加大河湖
30、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将河湖动态监管落到实处。 (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交运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2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取土、采矿、围垦、倾倒垃圾、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航运局、市水产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工商局、市
31、公路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3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对构成犯罪的河湖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工商局、市畜牧局、市公路局、市航运局、市水产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4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实施联合执法。 (市水利局、市国土局牵头,市编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市交运局、市农
32、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畜牧局、市公路局、市航运局、市水产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1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担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各镇街牵头并负责落实,有关部门参与)2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河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
33、检查,确保将河长确定事项真正落到实处。(市编办、市水利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3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对承担任务事项要逐一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要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设置关键指标、落实工作标准、控制时间节点。 (市水利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二)建立工作机制(二)建立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牵头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
34、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河长制部门间联席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级要动态跟踪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各镇街每年 12月 20 日前将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市委、市政府,抄送市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2严格执行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占用水域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
35、规、政策,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市水利局牵头,市法制办等单位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三)强化监督管理(三)强化监督管理1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逐条逐段落实河湖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配备河管员,落实管护经费,构建主体明确、职能清晰、体制顺畅、责任明确、经费落实、运行规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水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2创新河湖管护模式,完善河湖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凡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工程维护、河道疏浚
36、、水域保洁、岸线绿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管护任务,均可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推动实现河湖管理保护的专业化、社会化。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信息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市水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3坚持科技先导,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治污,变废为宝。鼓励和支持河湖管理保护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市科技局牵头,市经信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4充分发挥民间(义务)河长对河长制的监督作用,通过招募、聘用
37、等多种方式,择优选取民间(义务)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河队,对河湖开展巡查、保护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四)落实资金保障(四)落实资金保障各级要加大投入,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五)严格考核问责(五)严格考核问责1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
38、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市水利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2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市(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参与)3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
39、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2017 年 12 月底前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市水利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六)加强宣传引导(六)加强宣传引导1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2017年年底前在河湖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法制办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2
40、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各镇街负责落实)附件:1邹城市市级重要河湖名录及河长设置表2邹城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附件 1邹城市市级重要河湖名录及河长设置表总河长柳景武、杜庆节副总河长姜永伟、田成柱、刘书寅、赵洪新河长镇(街)级河段长序号河流 (湖泊)起讫点及河道长度市级河长 (姓名/职务)河
41、段河长 (姓名/职务)联系单位大束镇段千泉街道办事处段1西苇水库水域面积:8.67 km2杜庆节/市长钢山街道办事处段盛振亮/大束镇镇长吴兵/千泉办主任赵锋/钢山办主任市发改局孟子湖新区管委会张庄镇段大束镇段千泉街道办事处段凫山街道办事处段北宿镇段2大沙河起点:张庄镇桑南村讫点:太平镇东纪沟二村东入白马河长度:34.0 公里姜永伟/市委副书记太平镇段孙志国/张庄镇组织委员盛振亮/大束镇镇长吴兵/千泉办主任王志超/凫山办主任孙计军/北 宿 镇 副 镇 长邱勇/太平镇组织委员市住建局峄山镇段唐村镇段北宿镇段3望云河起点:峄山镇稻洼村东讫点:石墙镇白马河农场西入白马河长度:24.0 公里田成柱/市委
42、常委、 常务副市长石墙镇段许广志/峄山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室主任孙召泉/唐村镇人大主席徐志刚/北 宿 镇 副 镇 长李宏国/石墙镇副书记市交通运 输局4泗河起点:太平镇原后鲍村北入境讫点:太平镇王府寨村南出境长度:15.0 公里田成柱/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太平镇段曾凡玉/太平镇书记市国土资 源局(济 宁市泗河 管理处配 合)5幸福河起点:太平镇杏行村讫点:太平镇幸福楼村东入石里沟长度:10.0 公里刘书寅/副市长太平镇段付长峰/太平镇党委 副书记、政协联络室 主任市经信局邹城市市级重要河湖名录及河长设置表总河长柳景武、杜庆节副总河长姜永伟、田成柱、刘书寅、赵洪新河长镇(街)级河段长序号河流
43、 (湖泊)起讫点及河道长度市级河长 (姓名/职务)河段河长 (姓名/职务)联系单位城前镇段6城河起点:城前镇小崇村入境讫点:城前镇牛庄村南出境长度:11.35 公里吴婧/副市长张庄镇段徐兴安/城前镇人大主席谢忠良/张庄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室主任市财政局石墙镇段7石墙河起点:石墙镇望云村东讫点:郭里镇卧牛村北入白马河长度:11.0 公里栾涛/副市长郭里镇段王建磊/石 墙 镇 副 镇 长孔令刚/郭里镇镇长市农业局中心店镇段太平镇段北宿镇段石墙镇段8白马河起点:中心店镇老营村北白马泉讫点:郭里镇羊石山村西北出境入微山县长度:41.6 公里赵洪新/副市长郭里镇段张广州/中心店镇镇长徐相斌/太平镇镇长
44、王营/北宿镇书记边新福/石墙镇镇长孔令刚/郭里镇镇长市环保局张庄镇段孟锋/张庄镇党委委 员、副镇长9东大河起点:张庄镇东王庄东南讫点:香城镇前相庄东南出境入马河水库长度:21.95 公里赵洪新/副市长香城镇段靖德超/香城镇副镇长市水利局田黄镇段王冲/田黄镇镇长10小沂河起点:张庄镇果庄村北讫点:田黄镇下鲍村西入尼山水库长度:17.75 公里邵士允/市政府党组 成员 张庄镇段张玉东/张庄镇人大 主席市林业局附件 2邹城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职 责市委组织部牵头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市委宣传部组织河湖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市委农工办督导农村
45、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湖保洁,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编办负责落实市级河长制有关工作协调机制及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指导镇 (街)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工作。市发改局在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协调全 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时,纳入“河长制”有关要求;协调推 进水利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水利工程、水污 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省以上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参与制定水资源保护、水 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河湖管理保护规划、 相关产业布局和政策等。市经信局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
46、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 政策措施;推行清洁生产,严格环境准入;推进河湖周边产业结构调整,发展 节能与环保产业,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市科技局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 复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市公安局负责河湖管理违法行为的立案侦查工作,依法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和 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 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市教育局指导和组织学校开展保护水生态、节约水资源、爱护水环境等河湖管理保护教育,增强学生河湖管理保护意识。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和市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配合建立 占用水域补偿制度和河湖管理
47、保护生态补偿制度,协调落实补偿资金。成员单位职 责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河长制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制订河长制工作激励政策并 监督实施。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河湖管理保护用地工作;负责办理河道采砂和矿泉水、地热水管理 工作中的采矿许可证;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市规划局负责城镇、村庄规划的临河湖界限审查工作;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有关要 求。市统计局指导和协调河湖管理保护相关统计工作;开展对水资源、水环境等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市住建局牵头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推进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 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严格城市蓝线管理,积极保护河湖生态空间
48、: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负责推进城市违法建设治 理行动,整治城区填堵、篷盖河道以及侵占河湖水域、沿河湖违法建设行为。市市容环卫局负责做好城镇建成区内水域周边垃圾、渣土的处理与监管。负责推进城乡环 卫一体化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市园林局负责管理对象内水域垃圾的清理、保护和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做好河湖沿线公路、桥梁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公路 桥梁安全进行监管。市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的管理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 培训;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 测与通报;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实
49、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组织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 负责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土保持、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湖水工程建设 与管理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河道采砂管理;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 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 联合执法机制;做好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引导农户科学施 肥,提高农作物肥料利用效率;强化农艺服务,提高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使用率;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员单位职 责市林业局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工作;负责指导 和监督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指导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植树、种草等生物措 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依法办理河湖阻水林砍伐手续。市卫生计划生育 局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进行卫生监督。市审计局负责对河湖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