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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2013年扶贫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扶贫办2019工作计划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扶贫开发方针。首先要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全区扶贫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执行中纪委强调的“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五个严禁
2、”的规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其次要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现象的发生。第三要严格执行中央改进调查研究等八项规定和区政府六项规定。二、围绕扶贫项目,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中央纪委全会明确强调:要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今年3月初,区扶贫办将会同区财政局联合组成督查组,分赴4个重点贫困乡镇对4个“整村推进”村扶贫开发项目进行逐项督查。按照中央纪委全会精神,
3、围绕扶贫开发工作中心目标和贫困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重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在扶贫项目评估、项目立项和审批、项目管理和验收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工作多因素量化考评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避免挪用、截留、骗取、贪污扶贫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三、强化全程管理 ,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针对以往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地扶贫工作实际,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强化扶贫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管理,避免在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审计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一是要抓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扶贫参与意识
4、和依法扶贫意识,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要提高干部对扶贫资金的认识,强调扶贫资金使用纪律。扶贫资金投入是国家对贫困地区实施的惠农政策,是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催化剂”,是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保障金,因此不允许任何人在扶贫资金上打主意,想歪招。二是要抓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有序的管理约束机制。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项目资金从方案制定到申报、实施、督办、评估、验收等全过程都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实现项目运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要抓程序规范,理顺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流程。要严格
5、履行扶贫资金报账制,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1122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力度,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和道德修养教育,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加强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力,认真落实“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经济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
6、他特定关系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监督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五、加强对权力行为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推进权利公开透明运行。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督查,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函询、诫勉和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全面掌握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继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程序,有效制约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使各项公开制度经常化、规范化,对敷衍应付有关监督检查的行为,要认真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推动政风行风好转。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行为要追究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