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和考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和考试.doc(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网上报名编号(由考生填写): 准考证编号(由招生办填写):2018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考考 生生 姓姓 名名 报考学院名称报考学院名称 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名称报考专业名称 报考导师姓名报考导师姓名 应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应试科目名称及代码(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1.外外 国国 语:语: 2.2.业务课一:业务课一: 3.3.业务课二:业务课二: 填表日期:填表日期: 年年 月月 日日沿 此 线 装 订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民 族政治面貌籍贯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户口所在地粘贴二寸免冠彩色近照档案所在单位
2、档案所在单位地址档案所在单位邮编现学习工作单位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本科学历毕业年月学历证书编号获学位单位获学位专业学士学位获学位年月学位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专业硕士学历毕业年月学历证书编号获学位单位获学位专业硕士学位获学位年月学位证书编号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外国语语种及水平家庭主要成员姓 名与本人关系在何单位、现任职务联系方式学习工作经历(从大学开始)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考生本人自述:(介绍自己参与过哪些科研工作及社会实践活动,有何收获;掌握几种外国语,程度如何;发表过哪些论文,有何专利、专(译)著;对所报专业有何了解。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一切
3、内容(包括本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经过认真思考和审核,而且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对考生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介绍:考生所在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 基层单位盖章:年 月 日对考生报考意见: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由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招生单位录取意见:录取单位公章:年 月 日郑重承诺:我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并保证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信息修改、虚假或错误由本人自负;考生(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吉林大学吉林大学 20182018
4、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考 生 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报考学院(所) 报考专业1.对考生思想品德、道德修养、学术作风、治学态度的简要评价:2.对考生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的简要评价:推荐人所在单位: 职称: 联系电话:推荐人签字: 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注注: 推荐人应为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人应为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 吉林大学吉林大学 20182018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
5、荐书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考 生 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报考学院(所) 报考专业1.对考生思想品德、道德修养、学术作风、治学态度的简要评价:2.对考生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的简要评价:推荐人所在单位: 职称: 联系电话:推荐人签字: 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注注: 推荐人应为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人应为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吉林大学吉林大学 2018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
6、信考试承诺书姓 名毕业学校网报编号身份证号我是参加 2018 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吉林大学2018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以及吉林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我已清楚了解,根据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和 201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 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 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 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7、。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提交真实、准确的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 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 扫描设备、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 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穿戴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鞋 帽和饰品,不携带包和其他影响入场检查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本人的检查。 三、诚信考试,不作弊。自觉遵守相关
8、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每科考试结束 前不离开考场,也不以任何方式传递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主 动接受有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考试工作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处罚。承诺人(签字):年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节选)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 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
9、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 ” 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违规行为类型及代码处理办法5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52.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5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5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 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5.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 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10、; 56.未 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57.将试卷、 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5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标记信息的; 5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6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6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 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6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6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65.由他人冒名代替 参加考试的;66.故意销
11、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 者考试材料的;67.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填写与本人 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6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 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 、草稿纸的;6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 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7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 格和考试成绩的;7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73.考 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74.考 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75.其他应认定为作 弊行为的。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 段成绩无效8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
12、考试工作场所秩序;82.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83.威胁、侮辱、诽谤、 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8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85.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 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 成绩无效76.组织团伙作弊的;77.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78.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79.伪造、变造身份证、 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 段成绩无效。可视情节轻重, 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 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 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