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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苏州市中学生乒乓球竞赛规程一、日期与地点:二、参加单位:县(市)初中组以县(市)(含吴中区)为单位参赛;县(市)高中组、市区高中组、市区初中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三、参赛年龄:报名参加县(市)和市区初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县(市)高中和市区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四、比赛项目:各组别均设置男、女单打五、参加办法: 1.人数:各队报男女教练员各1名,男女运动员各4名。另可报自费,人数不限。2.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3.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
2、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4.凡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5.县(市)户口的振吴中学学生只能代表县(市)初中组参赛。六、竞赛办法:1.比赛采用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根据预赛分组情况定。如队员少于八名(含八名)则采用单循环赛,排出全部名次。2.单打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3.采用白色国产乒乓球,其他均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执行。七、录取名次:男女单打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则不递减录取,发获奖证书。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八、报名:参加单位统一报名(具体通知另发)。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30元。九
3、、报到:运动队、裁判员于赛前一天报到。十、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十一、经费: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参赛运动员每人交纳报名费30元。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5 年苏州市中学生县(市)初中组摔跤竞赛规程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二、参加单位:各县(市)(含吴中区)三、参赛年龄: 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四、比赛项目:男子古典式:55公斤、60公斤、66公斤、74公斤、84公斤、84公斤以上女 子:55公斤、60公斤、66公斤、74公斤、84公斤、84公斤以上每个运动员只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不能兼项。五、参加办法: 1.人数:单位报领队一名
4、,教练一名,每个组别每单位可报运动员8人,另可报自费参赛运动员10人;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该项目比赛者。2.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3.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4.凡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六、竞赛办法: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摔跤竞赛规则进行;2.运动员自备比赛服、跤鞋。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各级别录取前六名,不足7人则不递减录取,发获奖证书。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八、报名:各单位于4
5、月下旬统一报名(具体通知另发)九、经费: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参赛运动员每人交纳报名费30元。十、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年苏州市中学生县(市)初中组柔道比赛规程一、时间和地点: 二、参加单位:各县(市)(含吴中区)三、参赛年龄: 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四、比赛项目:女子组:44、48、56、65、+72、无差别级男子组:50、58、62、68、+76、86公斤以上每个运动员只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不能兼项。五、参加办法: 1.人数:各单位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一名、每组别每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人,另可报自费参赛
6、运动员10名。2.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3.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4.凡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六、竞赛办法:1.各级别参赛运动员6人以下(含6人)采用单循环,6人以上采用淘汰制;2.各级别必须有2个以上不同单位的运动员才能进行比赛;3.运动员比赛服装自备,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4.参赛运动员级别必须报名时确定。5.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柔道竞赛规则进行;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各级别录取前六名,发获奖证书。比赛将设最佳
7、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八、报名和报到:1.报名:各单位于4月下旬统一报名。 (具体通知另发)2.报到: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并称量体重。九、经费: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参赛运动员每人交纳报名费30元。十、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县(市)中学生排球比赛规程一、日期与地点: 二、参赛单位:县(市)初中组以县(市)(含吴中区)为单位参赛;县(市)高中 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 三、参赛年龄:报名参加县(市)初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9月1日 以后出生;参加县(市)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
8、须是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比赛项目:初中组男、女排球,高中组男、女排球 五、参加办法: 1.人数:各组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 2.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 (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 3.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 加比赛4.凡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六、竞赛办法:1.根据参赛队数,八个队以上采用分组循环,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1-6名。八个队以下采用单循环制,排出全部比赛 名次。2.每天进行两轮比赛
9、。3.网高:男子网高2.24米,女子网高2.20米,不采用场上自由人,比赛用球为 白色或彩色球,其它均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规则执行。4.每场采用五局三胜制。 5.决定名次办法:(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 者名次列前。(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X(总得分数) = 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Y(总失分数) 如Z值仍相等,则采用:A(胜局总数) = 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B(负局总数)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男女各组录取前六名,运动员发获奖证书。如少于录取名次不递减。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
10、:各参加单位于赛前30天至苏州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统一报名 (具体通知另发),逾期按不参加论。 九、经费: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参赛运动员每人 交纳报名费30元。 十、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 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县(市)中学生篮球比赛规程一、日期与地点: 二、参赛单位:县(市)初中组以县(市)(含吴中区)为单位参赛;县(市)高中 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 三、参赛年龄:报名参加县(市)初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9月1日 以后出生;参加县(市)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比赛项目:初中组男
11、、女篮球,高中组男、女篮球 五、参加办法: 1.人数:各组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 2.初中组各市区可报2队。 3.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 (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 4.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 加比赛 5.凡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1.根据参赛队数,八个队以上采用分组循环,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1-6名。八个队以下采用单循环制,排出全部比赛 名次。2.每天进行两轮比赛。3.规则:采用国家体育
12、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七、决定名次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积分相 等的两队之间胜负决定,胜者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以积分相等的 队相互间得失分率多少决定,得失分率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全部比赛得失 分率多少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女各组录取前六名,运动员发获奖证书。如少于录取 名次不递减。同市、区队伍,低名次队伍计名次不占名次。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 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经费: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 十、报名:各参加单位于赛前30天至苏州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统一报名 (具体通知另发),逾
13、期按不参加论。赛前因伤病凭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更换队员必须符合年龄规定,未经审核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每名运动员需交报名 费30元。 十一、报到:运动员、裁判员赛前一天报到。 十二、裁判长和裁判员名单另定。 十三、如在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打假球或其它不正常赛事者,则根据具 体情节,分别给予取消比赛成绩、负担竞赛包干经费及通报批评等处分。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中学生羽毛球竞赛规程一、日期与地点: 二、参加单位:县(市)初中组以县(市)(含吴中区)为单位参赛;县(市)高中组、市区高中组、市区初中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三、参赛年龄:报名参加县(市
14、)和市区初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县(市)高中和市区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四、比赛项目:各组别均设置男、女单打五、参加办法: 1.人数:各校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男女运动员人数不受限制。教练必须由学校教师担任。2.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3.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4.凡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5.县(市)户口的振吴中学学生只能代表县(市)初中组参赛。六、竞赛办法:1.参赛人数在
15、八人以下(含八人)则采用单循环制,排出全部名次。如参加人数超过八人,则根据具体人数,分预赛、决赛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成若干组,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根据预赛分组情况,另行决定办法。2.每场采用三局两胜制。3.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执行。七、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1.男女单打录取前六名,发获奖证书。2.单打名次分别按9、7、6、4、3、2分计。3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八、报名:各参加队于4月下旬统一报名。 (具体通知另发)九、经费: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参赛运动员每人交纳报名费30元。十、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十一、领队、教练员会
16、议及抽签日期等由赛区另发通知。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中学生游泳比赛规程一、日期与地点: 二、参加单位:县(市)初中组以县(市)(含吴中区)为单位参赛;县(市)高中组、市区高中组、市区初中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三、比赛项目(男女相同):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4x100米自由泳接力。四、参加办法:1.年龄:报名参加县(市)和市区初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县(市)高中和市区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2
17、.人数:各校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初、高中男女运动员最多各报10名。3.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4.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5.凡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6.县(市)户口的振吴中学学生只能代表县(市)初中组参赛。五、竞赛办法:1.每名运动员最多参加两项(接力除外),每项最多报两人。2.比赛分初中组和高中组进行。只有一个单位报名或只有1人报名的项目不进行比赛,赛前通知有关单位,可改报项目,但不得换人。3.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分组预决赛或直
18、接进行决赛。六、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1.各单项录取前六名,分别按9、7、6、4、3、2分计入。2.项录取个人发获奖证书。3.名少于录取人数递减一名,名次分高限计。4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七、报名:参加单位于赛前统一报名。 (具体通知另发)八、裁判:裁判员名单另发。九、经费: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参赛运动员每人交纳报名费30元。十、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中学生县(市)初中组手球比赛规程一、日期和地点:一、日期和地点: 二、参加单位:二、参加单位:各县(市)三、参赛年龄: 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四、
19、参加办法: 1.人数:各队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员各1名,男女运动员各12名。2.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3.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4.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五、竞赛办法:五、竞赛办法: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手球竞赛规则。2比赛采用单循环制,每天进行两轮比赛。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编排。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以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
20、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的净胜球数、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按全部比赛的净胜球数、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六、录取名次与奖励:1男女各组录取前六名。运动员发获奖证书。少于录取名次不递减。凡只有两队报名,则不进行比赛。2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七、报名:七、报名:各参赛单位于 4 月下旬统一报名。 (具体通知另发) 八、报到:八、报到:运动队于赛前一天,裁判员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和领队会议等另行通知。九、经费:九、经费:1各代表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2参赛运动员每名交报名费 30 元。十、裁判长和裁判员名
21、单另定十、裁判长和裁判员名单另定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中学生自行车比赛竞赛规程一、时间和地点: 二、参加单位:县(市)初中组以县(市)(含吴中区)为单位参赛;县(市)高中 组、市区高中组、市区初中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 三、参赛年龄:报名参加县(市)和市区初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9 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县(市)高中和市区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9月1 日以后出生。 四、比赛项目:高中高中组组: :10 项项 男子组:行进间 166 米个人计时赛、行进间 200 米、原
22、地 500 米个人计时赛、 原地 1000 米个人计时赛、测试测试台:台:1000 米计时赛 女子组:行进间 166 米个人计时赛、行进间 200 米、原地 500 米个人计时赛、 原地 1000 米计时赛、测试测试台:台:1000 米计时赛 初中初中组组: :12 项项 男子组:行进间 166 米个人计时赛、行进间 333 米个人计时赛、行进间 200 米个人计时赛、原地 500 米计时赛、原地 1000 米个人计时赛、测试测试台:台:1000 米计 时赛 女子组:行进间166米个人计时赛、行进间200米个人计时赛、行进间333米个 人计时赛、原地500米计时赛、原地666米计时赛、测试测试
23、台:台:1000米计时赛 五、参加办法: 1.人数:各队报名人数不限,每队每项限报三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2.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 (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 3.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 加比赛。4.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 5.县(市)户口的振吴中学学生只能代表县(市)初中组参赛。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各项目比赛均采用一次性决赛,以成绩的优劣决定比赛名次。 3.器材:比赛自行车型号不限、服装自理,参赛者必须带头盔(大
24、会提供)。 4.只有一人报名的项目不比赛,由赛区通知报名单位改项不换人。 七、录取名次: 每个项目 7 人以上的比赛录取前 6 名,不足 7 人则递减 1 名录取,发获奖证书。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参加单位于 4 月下旬统一报名(具体通知另发)。运动员名单请按 成绩排列,以便抽签分组。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 30 元。 九、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 十、经费: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县(市)学校住宿费由大会负担。 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中学生射击比赛竞赛规程一、时间和地点: 二、参加单位:县(市)初中组以县(
25、市)(含吴中区)为单位参赛;县(市)高中组、市区高中组、市区初中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三、参赛年龄:报名参加县(市)和市区初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县(市)高中和市区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四、比赛项目:男子运动步枪卧射 30 发个人 女子运动步枪卧射 30 发个人男子气步枪 40 发个人 女子气步枪 40 发个人男子手枪慢射 30 发个人 女子运动手枪 15+15 个人男子气手枪 20 发个人 女子气手枪 20 发个人五、参加办法: 1.人数:各队报名人数不限,运动员可兼项,但不能跨枪种。2.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
26、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3.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4.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5.(市)户口的振吴中学学生只能代表县(市)初中组参赛。六、竞赛办法: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射击竞赛规则。七、录取名次和奖励:1各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六名,不足六名不递减录取名次,发获奖证书。2 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八、报名、报到:1.报名:各单位于 4 月下旬统一报名(具体通知另发)。2.报到:参赛运动队于比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九、经费: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
27、负担。参赛运动员每人交纳报名费 30 元。十、竞赛器材:由赛区统一提供。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名单另定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中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一、时间和地点: 二、参加单位:县(市)初中组以县(市)(含吴中区)为单位参赛;县(市)高中 组、市区高中组、市区初中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三、参赛年龄:报名参加县(市)和市区初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9 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县(市)高中和市区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9月1 日以后出生。 四、比赛项目: 高中高中组组: : 男子组:54、60、68、+68 公斤级 女子组:47、55、63
28、、+63 公斤级 初中初中组组: : 男子组:45、52、60、+60 公斤级 女子组:42、50、60、+60 公斤级 五、参加办法: 1.人数:各队报名人数不限。2.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 3.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 比赛4.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 5.(市)户口的振吴中学学生只能代表县(市)初中组参赛。六、竞赛办法:1.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2.级别只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3.级别必须有 2 名以上运
29、动员参加才能进行比赛。4.赛时运动员需着运动服,比赛用头盔、护身由大会统一准备。七、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每级别比赛录取前 5 名(第三、第五并列);不足 6 人不递减录取。发获奖证 书。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八、报名和报到:1.报名:各单位于 4 月下旬统一报名。 (具体通知另发)2.报到:各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3.单位报到时须向大会交验运动员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九、经费: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参赛运动员每人 交纳报名费 30 元。十、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中学生足球比赛
30、竞赛规程一、日期与地点:县(市)组市区组 二、参加单位:县(市)初中组以县(市)(含吴中区)为单位参赛;县(市)高中 组、市区高中组、市区初中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 三、参赛年龄:报名参加县(市)和市区初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9 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县(市)高中和市区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9月1 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办法: 1.人数:男女组各报一支队伍,每队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2名,另可报 自费3人。 2.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 3.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
31、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 比赛4.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 5.(市)户口的振吴中学学生只能代表县(市)初中组参赛。 五、竞赛办法:1.名参赛队伍超过八支(含八支)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第二阶段 采用交叉淘汰赛;不足八支队伍采用单循环决出所有名次。 2.组办法:按 2013 年度比赛名次采用蛇行编排分组进行第一阶段预赛,2013 年度未参赛的队则采用列后顺序排列。 3、决定名次的办法: (1)分组循环,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积分多者名次 列前;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的积分、净胜 球、进球总数的多少决定,多者
32、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同一循环中全部比赛 的净胜球、进球总数的多少决定,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 (2)交叉淘汰赛,如出现平局,则直接以互罚点球决出胜负。 六、竞赛规则: 1、 采用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县(市)中学组比赛采用 11 人制,每半场时间 45 分钟,中场休息 10 分钟; 市区中学组比赛采用七人制,每半场时间为 30 分钟,中场休息 10 分钟;3、运动员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单所填相同,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 不得上场比赛;4、各队自备深、浅两种比赛服,颜色必须全队一致,守门员服装必须明显区 别于其他运动员的服装颜色;5、比赛一律穿胶底足球鞋; 6、比赛
33、用球:高中组、县(市)中学组 5 号球、初中组 4 号球。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录取前六名,发获奖证书。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 尚奖。 八、仲裁委员会: 1、 其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2、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和参照中国足球协会颁布的“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 处理比赛中的违纪现象。3、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为最终判决。 九、报名: 各单位在赛前 30 天至苏州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统一报名。 (具体通知另发)十、经费:1、参赛队员每人交报名费 30 元,每队交竞赛保证金 200 元,竞赛保证金在 比赛结束后无违纪现象返回; 2、 伙食费、差旅费自理,县(市)学校住
34、宿费大会承担。 十一、裁判员长、裁判员名单另定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中学生县(市)初中组击剑比赛规程一、日期和地点: 二、参加单位:各县(市)三、参赛年龄: 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四、参加办法: 1、人数:各队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员各1名,男女运动员各12名,允许自费参赛,人数不限。2、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3、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五、竞赛项目: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和团体赛六、竞赛办法:1、比赛采
35、用国际剑联最新击剑竞赛规则;2、比赛进行分组循环赛和直接淘汰赛;3、比赛进行三人团体赛,每个剑种不足三人的队不能参加团体赛。如团体无替补队员(第四名队员),可由同性别、同年龄组其它剑种运动员兼项。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1录取前六名,按 9、7、6、4、3、2 计分,录取名次不递减。2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八、裁判长和裁判员名单另定九、报名:各参加单位于 3 月下旬统一报名。 (具体通知另发)十、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报到,并于当天下午召开领队会议。领队会议具体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十一、经费:各参加单位差旅费、伙食费自理,各县(市)代表队的住宿费由大会负担。超编
36、人员一切经费自理。每名运动员交报名费 30 元。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中学生县(市)初中组举重比赛规程 一、日期和地点: 二、参加单位:各县(市)(含吴中区)三、参赛年龄: 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四、参加办法: 1、人数:人数:各队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员各1名,男女运动员各12名,允许自费参赛,人数不限。2、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区或学校领导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3、凡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五、竞赛办法:1、比赛级别:男子: 48、52、56、62、6
37、9、69 公斤级以上女子: 44、48、53、58、58 公斤级以上2、男子组达标成绩为 40KG,女子组达标成绩为 30KG,比赛成绩不达标者,则不计名次。3、运动员在赛前统一称量体重,队员一律不降体重,均按原正常体重进行分级别。4、运动员可穿普通运动服装和胶底运动鞋进行比赛。5、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规则进行比赛六、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1、每个级别录取总分前六名予以奖励。2、凡参加比赛的级别中少于录取名次者不递减,名次分按高限计。3、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七、裁判长和裁判员名单另定八、报名:各参加单位于 4 月下旬统一报名。 (具体通知另发)九、报到:各代表
38、队于赛前一天报到,并于当天下午召开领队会议。领队会议具体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十、经费:各参加单位差旅费、伙食费自理,各县市代表队的住宿费由大会负担。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每名运动员交报名费 30 元。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5 年苏州市中学生县(市)初中组武术套路比赛规程一、日期和地点: 二、参加单位:各县(市)(含吴中区)三、参赛年龄: 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四、参加办法: 1、人数:各队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0名,允许自费参赛,人数不限。2、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14年9月10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学校领导审核
39、合格后,均可报名。3、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4、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该项目比赛者。五、竞赛项目:少年规定拳、拳术(长拳、南拳、太极拳任选)、枪剑小全能、刀棍小全能;六、竞赛办法:1、男女各组只进行单项比赛,不计个人全能;2、时间规定:拳术、器械均为 70 秒,太极拳 3-4 分钟。七、录取与奖励:1、男女各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少于录取人数不递减。2、比赛将设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八、报名:各参加单位于 4 月下旬统一报名。 (具体通知另发)九、报到:各参赛单位请于赛前一天至赛区报到,有关报到具体事项由赛区另发通知。十、经费:每名参赛运动员交报名费 30 元,住宿费由大会负担,差旅费、伙食费等自理。自费参赛人员费用自理。十一、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