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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执法流程图 催告以书面形式,明确指出导致催告的行政决定,履行义务的方式和期限; 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并按规定送达。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陈述和申辩贯穿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全过程。 行政机关对听取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认真对待,依法处理,分类进行处理。 当事人仍不履行 经催告后履行 经法制部门法制审核后,上报请示向盘龙区政府请示授权,拟制制作强制拆除工作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公告按照公告规定内容:时间、方式、期限和内容进行公告。 告知或再次催告 不提出复议和诉讼 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拟制并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执行行政复议决
2、定和行政诉讼判决 中止执行 执行和解 终结执行 维持 撤销、变更 不再执行 恢复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 不履行 履行 已执行 未执行 制作强制执行笔录 执行回转 制作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情况报告 退还、恢复原状或行政赔偿 结案:制作结案报告表 归 档启动程序按一般程序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后,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自行拆除,再告知、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相对人仍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自行拆除的情况下进入行政强制程序。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相关规定说明一、执行记录应包括:一、执行记录应包括: (1)执行机关、执行负责人和执行依据;(2)当事人的基本信息;(3)义务履行情况和执行标的 物的现状;(4)执行
3、的地点和时间;(5)执行的内容和方式;(6)实施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7)写 明执行见证人的个人基本信息;(8)执行负责人、被执行人,以及执行见证人的签名盖章;(9)制作执 行记录的时间。 二、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如何做到文明执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如何做到文明执法? 行政强制法第 43 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 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 政决定。 ” 夜间通常是指晚 22 点至次日晨 6 点这段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周六、日外,就是元旦一日,春节三日, 清明节一日,劳动节
4、一日,端午节一日,中秋节一日,国庆节三日。 本条规定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等方式,仅指居民生活,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则可以根据需要采取停止供水、 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措施迫其自觉履行义务。 三、中止执行的情形三、中止执行的情形(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四、终结执行的情形四、终结执行的情形(一)公民死亡,
5、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三)执行标的灭失的;(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五、公告的规定五、公告的规定行政强制法第 44 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 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公告可采取多种途径,如通过政府网站、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或者在人流量圈套的区域设立公 告栏进行公告,也可以直接给当事人送达公告书等。期限没有严格要求,电视
6、、报纸可短期公告,公告栏 可时间长一些,视情况而定。 六、执行和解六、执行和解 答:现代社会伴随着价值的多元化和利益的多样性,增加行政强制和解的规定,设定相应的例外标准 和程序,允许符合标准者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和解,体现了现代行政的基本理念,也是发达诸国的通行做 法。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 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 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七、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能否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七、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能否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也就是说行 政决定一经作出,相对人就应当按照决定要求的期限履行,即使对行政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一般都不停止执行。 但是,和行政机关自己直接实施强制执行不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有超过复议和诉讼期限, 法院才能予以受理。 此外,本法对于强制拆除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作了特殊规定,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