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oc(7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1ICSICS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国国家家标标准准GB/TGB/T 142851428520062006 代替 GB 1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TechnicalTechnical codecode forfor relayingrelaying protectionprotection andand securitysecurity automaticautomatic equipmentequipment20062006 1010 0101 发布发布20062006 1010 0101 实施实施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国国家
2、家标标准准化化委委员员会会发发 布布I目目 次次 前 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总则.14 继电保护.24.1一般规定.24.2发电机保护.44.3电力变压器保护.84.4 3kV10kV 线路保护.104.5 35kV66kV 线路保护.114.6 110kV220kV 线路保护.124.7 330kV500kV 线路保护.144.8母线保护.154.9断路器失灵保护.164.10 远方跳闸保护.174.11 电力电容器组保护.174.12 并联电抗器保护.184.13 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保护.194.14 直流输电系统保护.205 安全自动装置.215.1一般规定
3、.215.2自动重合闸.215.3备用电源自动投入.235.4暂态稳定控制及失步解列.235.5频率和电压异常紧急控制.245.6自动调节励磁.255.7自动灭磁.25GB/T 142852006 II5.8故障记录及故障信息管理.256 对相关回路及设备的要求.266.1二次回路.266.2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276.3直流电源.286.4保护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的配合及接口.286.5电磁兼容.296.6断路器及隔离开关.306.7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道.30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短路保护的最小灵敏系数.32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保护装置抗扰度试验要求 .33B.1 外壳端口抗
4、扰度试验如表 B.1.33B.2 电源端口抗扰度试验如表 B.2.33B.3 通信端口抗扰度试验如表 B.3.34B.4 输入和输出端口抗扰度试验如表 B.4.34B.5 功能接地端口抗扰度试验如表 B.5.35III前前 言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我国数字式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已获 得广泛应用,在科研、设计、制造、试验、施工和运行中已积累不少经验和 教训,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近年来颁布了一些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 国际标准,为适应上述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有必要对原国家标准 GB1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中部分内容如装置的 性能指标、保护配置原则以及与之有关
5、的二次回路和电磁兼容试验等进行补 充和修改。本标准修订是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局标发2000101 号关于印 发 2000 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中第 15 项任务组织实施的。本标准编写格式和规则遵照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本标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继电保护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静态继电保护装 置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华北电力设计院、东北电力设 计院、四川电力调度中心、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自动化研究 院、北京电力公司、国电东北电
6、网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匡一、袁季修、宋继成、李天华、高有权、王中 元、韩绍钧、孙刚、张涛、郭效军、李瑞生。本标准于 1993 年首次发布。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142851993。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1 1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科研、设计、制造、 试验、施工和运行等有关部门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本标准适用于 3kV 及以上电压电力系统中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和 安全自动装置。2 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7、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 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68471997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GB/T 7409.17409.3-1997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DLT 553-1994 220kV500kV 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T 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 5 部分:传输规约 第 103 篇:继 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idt IEC 60870-5-103)DLT 723-2000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DL 7
8、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 866-2004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和计算导则IEC 60044-7 Instrument Transformers-Part 7: Electronic Voltage transformers IEC 60044-8 Instrument Transformers-Part 8: Electronic Current transformers IEC 60255-24 Electrical relays Part 24: Common format for transient data exchange (COMTRATE) for p
9、ower systemsIEC 60255-26 Measuring relays and protection equipment-part 26: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measuring relays and protection equipment. 3 3总则总则3.13.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功能是在合理的电网结构前提下, 保证电力系统和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GB/T 142852006 23.23.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符合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 求。当确定其配置和构成方案时,应综
10、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并结合具体情 况,处理好上述四性的关系:a.电力设备和电力网的结构特点和运行特点; b.故障出现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c.电力系统的近期发展规划; d.相关专业的技术发展状况; e.经济上的合理性; f.国内和国外的经验。 3.33.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可或缺的重 要设备。确定电力网结构、厂站主接线和运行方式时,必须与继电保护和安 全自动装置的配置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要满足电力网结构和厂站主接线的要求, 并考虑电力网和厂站运行方式的灵活性。 对导致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能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电力网结 构
11、形式、厂站主接线形式、变压器接线方式和运行方式,应限制使用。 3.43.4 在确定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方案时,应优先选用具有成熟运 行经验的数字式装置。 3.53.5应根据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或审定的系统接线图及要求,进行继电保护 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系统设计。在系统设计中,除新建部分外,还应包括对原 有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符合要求部分的改造方案。 为便于运行管理和有利于性能配合,同一电力网或同一厂站内的继电保 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型式,品种不宜过多。 3.63.6电力系统中,各电力设备和线路的原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凡不 能满足技术和运行要求的,应逐步进行改造。3.73.7设计安
12、装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与一次系统同步投运。 3.83.8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新产品,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检 测或鉴定,合格后,方可推广使用。设计、运行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新 产品的试用。4 4继电保护继电保护 4.14.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34.1.14.1.1保护分类电力系统中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的保护装置。 电力设备和线路短路故障的保护应有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必要时可增设辅助 保护。 4.1.1.14.1.1.1主保护主保护是满足系统稳定和设备安全要求,能以最快速度有选择地切除被 保护设备和线路故障的保护。 4.1.1.24.1.1.2后备保护后备保
13、护是主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用以切除故障的保护。后备保护可 分为远后备和近后备两种方式。 a.远后备是当主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由相邻电力设备或线路的保护实 现后备。 b.近后备是当主保护拒动时,由该电力设备或线路的另一套保护实现后 备的保护;当断路器拒动时,由断路器失灵保护来实现的后备保护。 4.1.1.34.1.1.3辅助保护辅助保护是为补充主保护和后备保护的性能或当主保护和后备保护退出 运行而增设的简单保护。 4.1.1.44.1.1.4异常运行保护异常运行保护是反应被保护电力设备或线路异常运行状态的保护。 4.1.24.1.2对继电保护性能的要求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
14、动性的要求。 4.1.2.14.1.2.1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保护该动作时应动作,不该动作时不动作。 为保证可靠性,宜选用性能满足要求、原理尽可能简单的保护方案,应 采用由可靠的硬件和软件构成的装置,并应具有必要的自动检测、闭锁、告 警等措施,以及便于整定、调试和运行维护。 4.1.2.24.1.2.2选择性选择性是指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切除故障,当故障设备或 线路本身的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才允许由相邻设备、线路的保护或断路器 失灵保护切除故障。 为保证选择性,对相邻设备和线路有配合要求的保护和同一保护内有配GB/T 142852006 4合要求的两元件(如起动与跳闸元件、闭锁与动作元件
15、),其灵敏系数及动作 时间应相互配合。 当重合于本线路故障,或在非全相运行期间健全相又发生故障时,相邻 元件的保护应保证选择性。在重合闸后加速的时间内以及单相重合闸过程中 发生区外故障时,允许被加速的线路保护无选择性。 在某些条件下必须加速切除短路时,可使保护无选择动作,但必须采取 补救措施,例如采用自动重合闸或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来补救。 发电机、变压器保护与系统保护有配合要求时,也应满足选择性要求。4.1.2.34.1.2.3灵敏性灵敏性是指在设备或线路的被保护范围内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具有的 正确动作能力的裕度,一般以灵敏系数来描述。灵敏系数应根据不利正常(含 正常检修)运行方式和不利故障类
16、型(仅考虑金属性短路和接地故障)计算。各类短路保护的灵敏系数,不宜低于附录 A 中表 A.1 内所列数值。 4.1.2.44.1.2.4速动性速动性是指保护装置应能尽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其目的是提高系统稳定 性,减轻故障设备和线路的损坏程度,缩小故障波及范围,提高自动重合闸 和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的效果等。 4.1.34.1.3制定保护配置方案时,对两种故障同时出现的稀有情况可仅保证切除 故障。 4.1.44.1.4在各类保护装置接于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时,应考虑到既要消除保护 死区,同时又要尽可能减轻电流互感器本身故障时所产生的影响。 4.1.54.1.5 当采用远后备方式时,在短路电流水
17、平低且对电网不致造成影响的情 况下(如变压器或电抗器后面发生短路,或电流助增作用很大的相邻线路上 发生短路等),如果为了满足相邻线路保护区末端短路时的灵敏性要求,将 使保护过分复杂或在技术上难以实现时,可以缩小后备保护作用的范围。必 要时,可加设近后备保护。4.1.64.1.6电力设备或线路的保护装置,除预先规定的以外,都不应因系统振荡 引起误动作。4.1.74.1.7使用于 220kV500kV 电网的线路保护,其振荡闭锁应满足如下要求:a.系统发生全相或非全相振荡,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跳闸; b.系统在全相或非全相振荡过程中,被保护线路如发生各种类型的不对5称故障,保护装置应有选择性地动作跳
18、闸,纵联保护仍应快速动作; c.系统在全相振荡过程中发生三相故障,故障线路的保护装置应可靠动 作跳闸,并允许带短延时。 4.1.84.1.8有独立选相跳闸功能的线路保护装置发出的跳闸命令,应能直接传送 至相关断路器的分相跳闸执行回路。 4.1.94.1.9使用于单相重合闸线路的保护装置,应具有在单相跳闸后至重合前的 两相运行过程中,健全相再故障时快速动作三相跳闸的保护功能。 4.1.104.1.10 技术上无特殊要求及无特殊情况时,保护装置中的零序电流方向元件 应采用自产零序电压,不应接入电压互感器的开口三角电压。 4.1.114.1.11保护装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一相、两相或三相同时断线、
19、失压时, 应发告警信号,并闭锁可能误动作的保护。 保护装置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正常或断线时,应发告警信号,除母 线保护外,允许跳闸。4.1.124.1.12数字式保护装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4.1.12.14.1.12.1宜将被保护设备或线路的主保护(包括纵、横联保护等)及后备保护综 合在一整套装置内,共用直流电源输入回路及交流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 的二次回路。该装置应能反应被保护设备或线路的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并 动作于跳闸或给出信号。 对仅配置一套主保护的设备,应采用主保护与后备保护相互独立的装置。4.1.12.24.1.12.2保护装置应尽可能根据输入的电流、电压量,自行判别系统运行
20、状态 的变化,减少外接相关的输入信号来执行其应完成的功能。 4.1.12.34.1.12.3对适用于 110kV 及以上电压线路的保护装置,应具有测量故障点距 离的功能。故障测距的精度要求为:对金属性短路误差不大于线路全长的3%。 4.1.12.44.1.12.4对适用于 220kV 及以上电压线路的保护装置,应满足: a.除具有全线速动的纵联保护功能外,还应至少具有三段式相间、接地 距离保护,反时限和/或定时限零序方向电流保护的后备保护功能; b.对有监视的保护通道,在系统正常情况下,通道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 情况时,应发出告警信号; c.能适用于弱电源情况; d.在交流失压情况下,应具有在失
21、压情况下自动投入的后备保护功能,并GB/T 142852006 6允许不保证选择性。4.1.12.54.1.12.5保护装置应具有在线自动检测功能,包括保护硬件损坏、功能失效和 二次回路异常运行状态的自动检测。 自动检测必须是在线自动检测,不应由外部手段起动;并应实现完善的 检测,做到只要不告警,装置就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但应防止误告警。 除出口继电器外,装置内的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跳闸,自 动检测回路应能发出告警或装置异常信号,并给出有关信息指明损坏元件的 所在部位,在最不利情况下应能将故障定位至模块(插件)。 4.1.12.64.1.12.6保护装置的定值应满足保护功能的要求,应尽
22、可能做到简单、易整定; 用于旁路保护或其他定值经常需要改变时,宜设置多套(一般不少于 8 套)可 切换的定值。 4.1.12.74.1.12.7保护装置必须具有故障记录功能,以记录保护的动作过程,为分析保 护动作行为提供详细、全面的数据信息,但不要求代替专用的故障录波器。 保护装置故障记录的要求是: a. 记录内容应为故障时的输入模拟量和开关量、输出开关量、动作元件、 动作时间、返回时间、相别。 b.应能保证发生故障时不丢失故障记录信息。 c.应能保证在装置直流电源消失时,不丢失已记录信息。 4.1.12.84.1.12.8 保护装置应以时间顺序记录的方式记录正常运行的操作信息,如开 关变位、
23、开入量输入变位、压板切换、定值修改、定值区切换等,记录应保 证充足的容量。 4.1.12.94.1.12.9保护装置应能输出装置的自检信息及故障记录,后者应包括时间、动 作事件报告、动作采样值数据报告、开入、开出和内部状态信息、定值报告 等。装置应具有数字图形输出功能及通用的输出接口。4.1.12.104.1.12.10时钟和时钟同步 a.保护装置应设硬件时钟电路,装置失去直流电源时,硬件时钟应能正 常工作。 b.保护装置应配置与外部授时源的对时接口。 4.1.12.114.1.12.11保护装置应配置能与自动化系统相连的通信接口,通信协议符合 DL/T667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并
24、宜提供必要的功能软件,如通 信及维护软件、定值整定辅助软件、故障记录分析软件、调试辅助软件等。 74.1.12.124.1.12.12保护装置应具有独立的 DC/DC 变换器供内部回路使用的电源。拉、 合装置直流电源或直流电压缓慢下降及上升时,装置不应误动作。直流消失 时,应有输出触点以起动告警信号。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恢复)时,变换 器应能自起动。 4.1.12.134.1.12.13保护装置不应要求其交、直流输入回路外接抗干扰元件来满足有关 电磁兼容标准的要求。 4.1.12.144.1.12.14保护装置的软件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程序出现不符合要求的 更改。4.1.134.1.13
25、使用于 220kV 及以上电压的电力设备非电量保护应相对独立,并具有 独立的跳闸出口回路。 4.1.144.1.14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直流工作电压,应保证在外部电源为 80%115% 额定电压条件下可靠工作。 4.1.154.1.15对 220kV500kV 断路器三相不一致,应尽量采用断路器本体的三相 不一致保护,而不再另外设置三相不一致保护;如断路器本身无三相不一致 保护,则应为该断路器配置三相不一致保护。 4.1.164.1.16跳闸出口应能自保持,直至断路器断开。自保持宜由断路器的操作回 路来实现。 4.24.2发电机保护发电机保护 4.2.14.2.1电压在 3kV 及以上,容量在
26、600MW 级及以下的发电机,应按本条的 规定,对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状态,装设相应的保护。容量在 600MW 级以 上的发电机可参照执行: a.定子绕组相间短路; b.定子绕组接地; c.定子绕组匝间短路; d.发电机外部相间短路; e.定子绕组过电压; f.定子绕组过负荷; g.转子表层(负序)过负荷; h.励磁绕组过负荷; i.励磁回路接地; j.励磁电流异常下降或消失; GB/T 142852006 8k.定子铁芯过励磁; l.发电机逆功率; m.频率异常; n.失步; o.发电机突然加电压; p.发电机起停; q.其他故障和异常运行。 4.2.24.2.2上述各项保护,宜根据故障和异常
27、运行状态的性质及动力系统具体条 件,按规定分别动作于: a.停机 断开发电机断路器、灭磁,对汽轮发电机,还要关闭主汽门;对 水轮发电机还要关闭导水翼; b.解列灭磁 断开发电机断路器、灭磁,汽轮机甩负荷; c.解列 断开发电机断路器,汽轮机甩负荷; d.减出力 将原动机出力减到给定值; e.缩小故障影响范围 例如断开预定的其它断路器; f.程序跳闸 对汽轮发电机首先关闭主汽门,待逆功率继电器动作后,再 跳发电机断路器并灭磁。对水轮发电机,首先将导水翼关到空载位置,再跳 开发电机断路器并灭磁; g.减励磁 将发电机励磁电流减至给定值; h.励磁切换 将励磁电源由工作励磁电源系统切换到备用励磁电源
28、系统; i.厂用电源切换 由厂用工作电源供电切换到备用电源供电; j.分出口 动作于单独回路; k.信号 发出声光信号。 4.2.34.2.3对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其引出线的相间短路故障,应按下列规定配置相 应的保护作为发电机的主保护; 4.2.3.14.2.3.1 1MW 及以下单独运行的发电机,如中性点侧有引出线,则在中性点 侧装设过电流保护,如中性点侧无引出线,则在发电机端装设低电压保护。 4.2.3.24.2.3.21MW 及以下与其它发电机或与电力系统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应在发 电机端装设电流速断保护。如电流速断灵敏系数不符合要求,可装设纵联差 动保护;对中性点侧没有引出线的发电机,可装设
29、低压过流保护。 94.2.3.34.2.3.31MW 以上的发电机,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 4.2.3.44.2.3.4对 100MW 以下的发电机变压器组,当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有断路器 时,发电机与变压器宜分别装设单独的纵联差动保护功能。 4.2.3.54.2.3.5对 100MW 及以上发电机变压器组,应装设双重主保护,每一套主保 护宜具有发电机纵联差动保护和变压器纵联差动保护功能。4.2.3.64.2.3.6在穿越性短路、穿越性励磁涌流及自同步或非同步合闸过程中,纵联 差动保护应采取措施,减轻电流互感器饱和及剩磁的影响,提高保护动作可 靠性。 4.2.3.74.2.3.7纵联差动保护,应装
30、设电流回路断线监视装置,断线后动作于信号。 电流回路断线允许差动保护跳闸。 4.2.3.84.2.3.8本条中规定装设的过电流保护、电流速断保护、低电压保护、低压过 流和差动保护均应动作于停机。 4.2.44.2.4发电机定子绕组的单相接地故障的保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4.2.4.14.2.4.1发电机定子绕组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允许值按制造厂的规定值,如无制 造厂提供的规定值可参照表 1 中所列数据。 表表 1 发电机定子绕组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允许值发电机定子绕组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允许值发电机额定电 压(kV)发电机额定容量(MW)接地电流允许值(A)6.3504汽轮发电机50100 10.5 水轮发
31、电机101003汽轮发电机125200 13.815.75 水轮发电机402252a)18203006001a)对氢冷发电机为 2.5。GB/T 142852006 104.2.4.24.2.4.2与母线直接连接的发电机:当单相接地故障电流(不考虑消弧线圈的 补偿作用)大于允许值(参照表 1)时,应装设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装置。 保护装置由装于机端的零序电流互感器和电流继电器构成。其动作电流 按躲过不平衡电流和外部单相接地时发电机稳态电容电流整定。接地保护带 时限动作于信号,但当消弧线圈退出运行或由于其他原因使残余电流大于接 地电流允许值,应切换为动作于停机。 当未装接地保护,或装有接地保护但由
32、于运行方式改变及灵敏系数不符 合要求等原因不能动作时,可由单相接地监视装置动作于信号。 为了在发电机与系统并列前检查有无接地故障,保护装置应能监视发电 机端零序电压值。4.2.4.34.2.4.3发电机变压器组:对 100MW 以下发电机,应装设保护区不小于 90% 的定子接地保护,对 100MW 及以上的发电机,应装设保护区为 100%的定 子接地保护。保护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必要时也可以动作于停机。 为检查发电机定子绕组和发电机回路的绝缘状况,保护装置应能监视发 电机端零序电压值。4.2.54.2.5对发电机定子匝间短路,应按下列规定装设定子匝间保护: 4.2.5.14.2.5.1对定子绕组
33、为星形接线、每相有并联分支且中性点侧有分支引出端的 发电机,应装设零序电流型横差保护或裂相横差保护、不完全纵差保护。 4.2.5.24.2.5.250MW 及以上发电机,当定子绕组为星形接线,中性点只有三个引 出端子时,根据用户和制造厂的要求,也可装设专用的匝间短路保护。 4.2.64.2.6对发电机外部相间短路故障和作为发电机主保护的后备,应按下列规 定配置相应的保护,保护装置宜配置在发电机的中性点侧: 4.2.6.14.2.6.1对于 1MW 及以下与其它发电机或与电力系统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应 装设过流保护。4.2.6.24.2.6.21MW 以上的发电机,宜装设复合电压(包括负序电压及线
34、电压)起动 的过电流保护。灵敏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负序过电流保护。4.2.6.34.2.6.350MW 及以上的发电机,宜装设负序过电流保护和单元件低压起动 过电流保护。4.2.6.44.2.6.4自并励(无串联变压器)发电机,宜采用带电流记忆(保持)的低压过电 流保护。4.2.6.54.2.6.5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的后备保护,对所连接母线的相 间故障,应具有必要的灵敏系数,并不宜低于附录 A 中表 A.1 所列数值。 114.2.6.64.2.6.6本条中规定装设的以上各项保护装置,宜带有二段时限,以较短的时 限动作于缩小故障影响的范围或动作于解列,以较长的时限动作于停机。 4
35、.2.6.74.2.6.7对于按 4.2.8.2 条和 4.2.9.2 条规定装设了定子绕组反时限过负荷及反 时限负序过负荷保护,且保护综合特性对发电机变压器组所连接高压母线的 相间短路故障具有必要的灵敏系数,并满足时间配合要求,可不再装设 4.2.6.2 条规定的后备保护。保护宜动作于停机。 4.2.74.2.7对发电机定子绕组的异常过电压,应按下列规定装设过电压保护: 4.2.7.14.2.7.1对水轮发电机,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其整定值根据定子绕组绝缘状况 决定。过电压保护宜动作于解列灭磁。 4.2.7.24.2.7.2对于 100MW 及以上的汽轮发电机,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其整定值根 据
36、定子绕组绝缘状况决定。过电压保护宜动作于解列灭磁或程序跳闸。 4.2.84.2.8对过负荷引起的发电机定子绕组过电流,应按下列规定装设定子绕组 过负荷保护: 4.2.8.14.2.8.1定子绕组非直接冷却的发电机,应装设定时限过负荷保护,保护接一 相电流,带时限动作于信号。4.2.8.24.2.8.2定子绕组为直接冷却且过负荷能力较低(例如低于 1.5 倍、60s),过负 荷保护由定时限和反时限两部分组成。 定时限部分:动作电流按在发电机长期允许的负荷电流下能可靠返回的 条件整定,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在有条件时,可动作于自动减负荷。 反时限部分:动作特性按发电机定子绕组的过负荷能力确定,动作于停
37、 机。保护应反应电流变化时定子绕组的热积累过程。不考虑在灵敏系数和时 限方面与其他相间短路保护相配合。4.2.94.2.9对不对称负荷、非全相运行及外部不对称短路引起的负序电流,应按 下列规定装设发电机转子表层过负荷保护: 4.2.9.14.2.9.150MW 及以上 A 值(转子表层承受负序电流能力的常数)大于 10 的 发电机,应装设定时限负序过负荷保护。保护与 4.2.6.3 条的负序过电流保护 组合在一起。保护的动作电流按躲过发电机长期允许的负序电流值和躲过最 大负荷下负序电流滤过器的不平衡电流值整定,带时限动作于信号。4.2.9.24.2.9.2100MW 及以上 A 值小于 10 的发电机,应装设由定时限和反时限两 部分组成的转子表层过负荷保护。 定时限部分:动作电流按发电机长期允许的负序电流值和躲过最大负荷 下负序电流滤过器的不平衡电流值整定,带时限动作于信号。 反时限部分:动作特性按发电机承受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