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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通用15篇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借款单位:_ 地址:_贷款银行:_ 地址: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简称甲方)贷款银行(简称乙方)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万元,规定用于2.借款期限约定为_年_个月,即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2、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
3、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
4、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借款单位:(公章)_ 贷款银行:(公章)_法定代表:(签字)_ 法定代表:(签字)_或负责人:(签字)_ 担保单位:(公章)_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合同编号:_ 借款单位:_(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_银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合同编号:_借款单位:_(简称借款方)贷款单位:_银行(简称贷款
5、方)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用于_。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第
6、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个月内负责归还。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份,_、_、_等单位各执1份。借款方(盖章):_地址:_法人代表(签字):_开户银行及帐号: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贷款方(盖章):_流
7、动资金借款合同3合同编号:_贷款种类:_借款单位:_(简称借款方)贷款单位:_(简称贷款方)保证单位:_(简称保证方)借款单位_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_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元,用于_。二、此项借款,期限_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_年 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三、贷款利息按月息_的利
8、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四、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_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_帐户中扣还。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_中提取_%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所占用的贷款加息_。八、借款方违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
9、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方如无力偿还,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十三、其它_。借款单位(公章):_ 贷款单位(公章):_法人代表(签字):_ 法人代表(签字):_保证单位(公章):_法人代表(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流动资金借款合同4借款人(全称):_
10、营业执照: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住所(地址):_邮政编码:_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_联系电话及传真:_贷款人(全称):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住所(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脑及传真:_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借、贷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rmb)。(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
11、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贷双方办理的贷款凭证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提款时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法效力。第五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5.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下列第5.1.1 %。5.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定执行:5.2.1 固定利率,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5.2.2 随之调整,分段计息。5.3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年利率,包括:5.3.1 逾期借款的罚息计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借款利率水平上回收%。5.3.2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12、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4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项约定执行:5.4.1 不调整。5.4.2 随之调整,分段计息。5.5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人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5.6计息结息5.6.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日计息,按实际用款天数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收利息。5.6.2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不计收)复利,计收复利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5.6.3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
13、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5.6.4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5.6.5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规定并应当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罚息,无需另行通知借款人。第六条提款6.1 借款人提款时,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6.1.1 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6.1.2 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八条8.2款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6.1.3 本发生
14、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6.1.4 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6.2 借款人提款计划如下:6.3 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本条6.2款约定提款的,应当提前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提前或推迟日提款。6.4 借款人要求取消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未提款项的,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提款日前.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取消。第七条还款7.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并按下列第金:7.1.1 购贷销还,但最后一次还款时间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到期日。7.1.2 还款计划如下:7.2 除本条7.1.1项约定的情形外,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
15、款目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如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应当按照还款计划的相反顺序还款。7.3 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是或还本日前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备是当期应付利息或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次日或还本日从其账户上直接划收。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下列第项:8.1 采取信用借款方式。8.2 采取担保方式。担保合同另行签订,担保合同编号为:。第九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9.1 有权向贷款人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9.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有途提取、使用借款。9.3 在符合贷款人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贷款
16、人申请借款展期。9.4 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其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别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9.5 保证其在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9.6 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物资库存、财务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9.7 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本付息。9.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名称、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隶属关系、公司章程修改、内部机构的重大调整等事项变更,应当
17、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9.9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9.10 借款人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关联购销合同、租赁、原料供应、资金往来等),或其关联方关系发生变更,或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严重危机,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9.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分产、合并、合资、减资、股权变动、资产转让或处分、对外重大投资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供经贷
18、款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否则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不得采取上述行为。9.12 借款人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其他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等情形,或发生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财产被扣押或冻结,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借款人,并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采取确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按期足额偿还的保全措施。9.1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如发生停产、歇业、申请停业整顿、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19、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被申请解散等情形,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按照贷款人的书面要求归还借款本息,或提供经贷款人书面认可的债权促使措施。9.14 本合同下借款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提保发生了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另行提供经贷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担保。9.15 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第十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10.1 有权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10.2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
20、定,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借款人应当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借款人其他应付费用。10.3 对借款人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10.4 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0.5 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10.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改变名称、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履行
21、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11.3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11.4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11.5 贷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借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在借款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所欠贷款利息,同时对借
22、款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11.6 贷款人未按期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都解除合同,并有权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11.7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继续发放借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罚息利息按日计收违约金:11.7.1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贷款审查材料,或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的;11.7.2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6款
23、约定;11.7.3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8款约定,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11.7.4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9款约定;11.7.5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0款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11.7.6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1款约定,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11.7.7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2款约定,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11.7.8 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11.8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
24、更和解除12.1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采用担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八条8.2款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后生效。12.2 借款人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需要办理展期的,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前20 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若贷款有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同时提供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或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12.3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赔偿损失:12.3.1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3款约定;12.3.2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4款约定;12.
25、3.3 连续个月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12.3.4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12.4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借、贷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3.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13.1.1 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3.1.2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13.2 在诉讼或仲裁期,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略第十五条附则15.1 本合同
26、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且有同等法律效力。15.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借款人、贷款人之间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到访 。贷款人给借款人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一送交邮局,即视为已送达至借款人。15.3 本合同履行中,如某个提款日、还款日为非法定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法定工作日。15.4 本合同一式借款人份、贷款人且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5借款单位:_贷款单位: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
27、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万元,用于_。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
28、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盖章)_代表人_贷款方:(盖章)_代表人_担保方:(盖章)_代表人_年_月_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6借款单位:_(简称借款方)贷款银行:_(简称贷款方)保证单位:_(简称保证方)借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_保证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_借款单位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
29、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万元,用于_。二、此项借款,期限_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三、贷款利息按月息_的利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四、逾期
30、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_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_帐户中扣还。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_中提取_%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所占用的贷款加息_。八、借款方违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方如无力偿还
31、,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十三、其它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7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贷款人:_住所(地址):_电话号码:_法定代表人:_借款人:_住所地址:_电话:_法定代表人:_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用途1.
32、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1.3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2.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整(¥_)(本借款资金由_提供)2.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算(分次发放的,自首次放款日起算)。第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借款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四条负责4.1;借款人、贷款人各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33、效力。双方确认: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借款人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贷款人(盖章):_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借款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流动资金借款合同8借款单位: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地址:_邮码:_电话:_贷款单位: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地址:_邮码:_电话:_保证单位: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地址:_邮码:_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
34、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万元,用于_.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
35、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_(盖章)_代表人_贷款方:_(盖章)_代表人_担保方:_(盖章)_代表人_年_月_日 借款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贷款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流动资金借款合同9为了使天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海古城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并满足施工要求。经借款方与
36、贷款方商定借贷条文,并共同遵守此合同,本着诚信借贷的原则而特别签定此合同。借款单位: (简称借款方)贷款单位: (简称贷款方)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规定 70 天,贷款额为人民币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用于通海古城工程项目。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第三条:由于借款方无法交纳天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通海古城工程项目之保证金,借款方才向该工程施工劳务方(贷款方
37、)提出借款,本着诚信借贷的原则,贷款方贷给借款方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加上借款方自有的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共计: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交给天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方交给天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海古城工程项目之保证金。第四条:借款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果不能满足通海古城工程项目劳务施工方的正常施工条件(见该工程主合同及补充协议),贷款方(劳务施工方)将追究借款方经济责任。并且由借款方(担保方)退还贷款方的全部款项,以及前期所有经济损失赔偿(前期13万元(壹拾叁万元整)借款。第五条:赔偿及退款资金来源:前提是先退还贷款方贷给借款方的。53万元(大写:伍
38、拾叁万元整)现金全部退还贷款方之后,由借款方交给天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中的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作为赔偿资金。并且由天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将以上赔款赔偿给该工程的劳务施工方(贷款方)。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及所有经济赔偿。第七条:此款项以银行转账单据或现金单据为准。第八条:借款方担保人天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借款方归还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借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借款方还款通知后7日内负责归还借款方。第九条: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法人代表签字:贷款方签字:担保方: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0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