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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委规范儿童保健监管方案为了贯彻落实2020年(省妇女发展纲要)、(省儿童发展纲要)下面简称“两纲,促进我区儿童系统保健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儿童系统保健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降低5岁下面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儿童的健康素质水平。根据省妇儿工委、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两纲妇幼保健重难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妇儿工委20127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和(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施行方案。一、基本情况区面积75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10个乡镇、2个街道、179个行政村、20个社区,总人口约42多万人,其中0-6岁儿童约3万人。全区现有9个区直医
2、疗卫生单位医院、平民医院、华侨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新农合管理中心、消杀站,10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1个村卫生所。区妇幼保健院编制40人,现有在职人员32人,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妇幼保健人员26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215人。年我区上报总人口数为428698人,出生数为4136人,出生率9.65。其中7岁下面儿童保健率96.18%;3岁下面儿童系统管理率94.69%;6个月母乳喂养率94.15%;5岁下面儿童死亡上报27例,死亡率为6.53;婴儿死亡上报20例,死亡率为4.84;新生儿死亡上报15例,死亡率为3.63;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为
3、0。通过贯彻施行“一法两纲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区的妇幼保健工作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两纲要求,目前我区儿童保健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1、妇幼保健人员缺乏;2、服务意识不够强,儿童保健观念滞后;3、儿童系统保健管理不够规范,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工作的目的和指标通过施行规范儿童系统保健管理项目,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合作,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规范化建设,加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0-6岁儿童系统保健服务管理,提高儿童系统保健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人口素质,努力完成“两纲妇幼卫生目的。详细工作指标:1、7岁下面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2、3岁下面儿童系统保健管理
4、率达90%以上;3、高危儿筛查率3%以上;4、高危儿管理率100%;5、婴儿和5岁下面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9下面,降低流动人口中的婴儿和5岁下面儿童死亡率。6、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7、5岁下面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下面;8、儿童生长发育缓慢率降低到7%下面,低体重率降低到5%下面;9、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下面;10、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11、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以上;12、出生缺陷发生率8下面;13、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1下面;14、区级医疗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15、区级医疗机构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5、达85%以上。三、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区规范儿童系统保健管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有关部门安排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活动的详细施行。四、项目的职责分工一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区妇儿工委办职责:研究制定项目施行方案,提出有关政策及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根据施行方案认真组织施行,定期开展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施行经过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级妇联做好相关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区财政局职责:为做好项目执行提供资金保障。区教育局职责: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师生健康体检、安全防备、疾病防治工作。区民政局职责:把好婚前检查关,开展贫困儿童民政困难救助。区人口计
6、生局职责:重点把握流动人口对象,及时了解流动人口服务对象的流向。区卫生局职责:1管理本辖区内的儿童保健工作,负责制定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施行方案,并监督施行;2抓好各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建设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3组织区围产协作组对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评估工作;4向广电中心和报刊等新闻媒体提供宣传和公益广告内容。区广电中心职责:每月免费播出一期有关儿童保健知识,结合有关事例,定期开展儿童保健方面的宣传。区公安局职责: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和保护权,打击损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二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分工1、区直各医院:1根据(省孕产妇系统保健
7、管理规范)要求,设立高危孕产妇门诊,由主治以上医师负责诊治,接受基层高危孕产妇的转诊,重度高危孕产妇须由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治,按规定完成好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分娩后应及时完好记录孕管卡的分娩情况,并立即将出生信息录入电脑,将孕管卡寄到区妇幼保健院或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便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产后访视。发现危重孕产妇擅自离院,应立即通知区妇幼保健院协助跟踪追访。2建立多学科介入的产、儿科危重病人抢救小组,负责院内外重症孕产妇、儿童的抢救,危急重孕产妇应由医务科上报区卫生局。3协助区卫生局开展围产协作组活动,协助卫生局做好产科质量检查及产儿科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4积极开
8、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5区医院要建立孕产妇救治中心和NICN病房,负责接收全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儿童的抢救工作,降低孕产妇及5岁下面儿童死亡率。2、区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详细施行。1根据(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负责全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的业务领导。2协助区卫生局组织开展围产保健协作组活动和助产技术质量检查。3每季度召开妇幼保健工作例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4协助区卫生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全区孕产妇系统保健和儿童系统保健工作的督导考评工作。5做好全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3、
9、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根据(省孕产妇系统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免费为孕产妇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主动与村居、妇联和计生等部门联络,尽早发现辖区内育龄妇女孕情,及时建立孕管卡,催促其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前筛查,负责高危孕产妇筛查、评分及专案管理。2承当辖区内儿童系统保健工作,根据(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的要求,为7岁下面儿童免费提供儿童健康体检、生长监测、营养评估和健康教育等保健服务。负责高危儿筛查及专案管理。把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具体情况,完成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和反应。3每季度召开一
10、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人员例会,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等。4对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资料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5区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省(托幼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工作。6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包括外地流入和本地外出06儿童的调查、摸底、追踪、随访工作、流动人口迁入迁出的登记、委托管理备案和保健信息交换,做到资源分享。4、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积极主动与村居、妇联、计生等部门联络,及早发现孕妇,发动孕妇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承当本村居妇幼保健工作,把握村居孕产妇数、出生
11、数、儿童数,协助调查村居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及5岁下面儿童死亡等有关线索数据收集,按规定上报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催促产妇产后42天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母婴健康检查。3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社区进村入户,做好流动人口儿童健康体检的发动,引导其自觉接受妇幼保健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儿童家长妇幼保健知识知晓率。4参加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的妇幼卫生工作例会。五、工作措施1、加大经费投入。根据工作目的要求,落实增加财政投入,改善三级卫生保健机构的儿保基础设施,区妇幼保健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儿保科
12、和儿童保健规范化专用门诊,配齐儿童保健各项基本设备,确保儿童保健工作能够正常开展。2、加强儿童保健队伍建设。一是配齐区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区妇幼保健院配备4名以上儿保医生,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3名儿保医生,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妇幼保健员;二是要加强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安排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人员参加省妇幼保健院举办的儿保医师培训班学习,区妇幼保健院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业务督导,促进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高。3、加大儿童保健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发放宣传手册及上街开展义诊咨询等活动形式,广泛开展
13、(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妇幼卫生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4、加强围产协作,加强产儿科建设,加强急救设备、药品配备。要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通道,提高抢救能力,降低婴幼儿死亡率。5、拓展服务项目,转变服务摸式。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以保健促临床,从院内走到院外,进村入户,从疾病预防扩展到儿童生理、心理保健,广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健康体检、生长监测、营养评估、五官保健、心理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6、加强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儿童保健以现寓居地管理为主。各街道、村居委会保健人员要配合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做好流动人口
14、登记,完善流动人口儿童的基本资料,加强流动人口儿童保健宣传,让流动人口儿童得到基本卫生服务,提高保健覆盖面。7、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儿童保健档案。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应与村、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员联络,做好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的信息管理工作。把握流动人口基本资料、服务指标和生命指标。凡常住一年以上非本地户籍人员可列入常住人口统计范畴,根据市儿童保健常规开展保健工作。8、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儿童保健质量。区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对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业务指导,责任到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考核和评估,总结经历,发现问题及时改良,确保项目达标。六、督查与评估为保证项目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我区建立项目督导检查和工作评估制度,由“项目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检查督导活动,适时召开各相关部门项目工作协调会,了解相关部门及详细单位施行项目工作情况,及时评估项目效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