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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学下科技成果转化法制环境讨论摘要:“技术经济法学理论是在知识经济发展之诉求下应运而生的新兴理论。本文以“技术经济法学理论的新视角去透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制环境优化问题,使详细问题能够得到自上而下的指导、分析与解决。结合该理论的指导同时通过对先进国家高校专利成果转化立法经历的学习与中国目前该领域的立法现状的梳理,对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制环境优化提出建议。关键词:技术经济法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制环境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共有14条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进行了规定,能够感遭到国家与政府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制环境成熟的迫切要求和美
2、妙愿景。近年我国高校逐步成长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气力,其中高校研发的高新专利科技成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中国知识经济正快速发展,对高校科技成果有宏大市场需求。但我国高校科技成果仍然存在转化率和产业化水平偏低的状况,其最核心原因是我国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立法滞后。固然我国目前已构建完成了以宪法为根本,(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为基本,其他部门法规、规章和政策为补充的成一定系统的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基本框架。但是在实际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案例中存在一系列详细问题,譬如法律纠纷维权成本高、难度大,产权归属规定不明晰,有些条款模糊不清,相关合同签订存在法律缺陷
3、等问题。法律没能充分发挥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功能。从法学理论中的一个新视角来分析高校科技转化法制环境问题,或许能够为问题的解决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技术经济法学理论“技术经济法学理论(TheLegalTheoryofTechnologyEconomics),又称“技术经济法学或“技术经济法律学。是由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教授在今年提出的。该理论作为一门新兴的研究课题完全是在知识经济之诉求下应运而生。“新常态包容技术、经济、创新、政策、法律与规则等基本元素,那么适应社会经济“新常态的法学理论,亦应是涵盖以上元素的法学理论研究。根据易教授的阐释,该理论是在技术经济学发展的基
4、础上,在时下的知识经济与社会中兴起、发展。技术经济学侧重的是科技创新作为社会经济内向动力的机制研究。知识经济时代淡化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以生产物质产品为主的形式,创始了以生产知识、信息引导的社会经济增长新形式。“技术经济法学理论要求法治经济下的技术、制度创新一定要有法律根据。否则科技创新会在缺失法律保障与鼓励的环境中丧失前行的动力。技术经济法学详细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上,就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制环境的建设与完善问题研究。以“技术经济法学理论的新视角去透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制建设,能够从系统的理论高度分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法律问题,具有宏观的指导性,使详细问题能够得到自上而下的指导、分析与
5、解决。伴随知识经济的兴起,社会治理形式创新与法治发展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当然也是一种挑战。技术经济法学应该是应对知识经济社会背景下的法治的有效理论工具,我们在相关问题的法学研究上要注意下面五方面: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新焦点。详细到高校科技转化问题上,就是要关注科研人员在内的各主体的全面发展,为人提供良好的制度和法律环境,认可鼓励机制的价值,以人为核心展开制度的设计与完善。高校科技转化的法制环境建设中必须重视科研人员的地位,提高科研人员的法律意识,设立高效的奖罚机制等。分享科技的理念要求科技成果有效转化,这成为新技术条件下利益平衡、法律博弈的新焦点。第二,重点设计“知识创新为主的法律制度。世界
6、上各国转向关注加强知识创新,进而强调自主知识产权为主的制度设计。完善科技转化法律体系,提高相关法律位阶成为高校科技转化建设法制环境的首要任务。产业技术创新、区域创新、协同创新等各类创新活动中,构成了众多法律规则或措施,都是值得法律人反思与重塑的。第三,有关“技术主权的法律治理同超越法治成为了技术与法律二者间博弈的难题。网络安全成为大国间博弈的新形态。在高校科技转化经过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在网络时代为我们带来了新问题。第四,政治民主化进程加速。凭助网络平台,开放社会之基本形态逐步构成,民主、公开与透明逐步成为社会生活的主流形态。就高校科技转化问题可能要注意学校主体方应以明确的方式公开公正保护知
7、识产权及相关发明人的权利。第五,全球一体化趋势明显。国际或区域性规则越发多,甚至开场出现替代国内法现象。对于我国高校科技转化法制环境的建设上有必要对存有相关先进经历的国家的法律内容作充分的研究和积累,以方便我们在解决本身问题时有可参照的对象。另一方面,全球创新资源分布不均,美、欧、日、韩及新加坡等国家剧烈争夺,俄罗斯、加拿大、瑞士、印度、古巴等国家则采取了相应的反制措施,导致全世界创新资源可能有构造性重组的趋势。所以我国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同样要注意国家内部知识产权的战略性保护。二、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制环境优化建议“技术经济法学理论浸透到我国立法领域则表现为:第一,国家与政府在科技、产业、
8、税收、知识产权、人才、教育、贸易、金融、财税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第二,改变了历来以“权利为本位的法学理念,转而将人之创造力本身级视为社会财富与国家资源。把重点讲究“所有的传统改变成强调“利用。譬如20世纪80年代,美国出台的以(拜杜法案)为代表的一系列法案不再秉承“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联邦科技专利政策不再绝对强调政府赞助的项目所享有的权利,转而将施行、转让技术的权利赋予了研发大学、老师本人、非盈利机构和小型企业,并允许通过技术转让实现商业化。技术经济法学作为一种新兴法学理论,开拓了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制环境优化问题的新视野。再通过学习汲取美国、日本等成功经历,尝试对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法
9、制环境建设提出几点建议:一完竣法律体系,擢升法律位阶“技术经济法学理论要求法治经济中的科学技术创新必然有法律根据。通过“立法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世界各国通过实践证实的成功经历之一,固然“立法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之间的关联性一直在学界也存争议,但各国从未放缓立法步伐。如发达国家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等和发展中国家阿根廷、墨西哥均国内有类似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尤以美国为代表,公布(拜杜法案)后促进技术创新所获得的经济奇迹更坚定了日本学习美国的决心。日本公布(TLO法)后,其专利施行由“非正式转向高度正式化,科技转化效率大为提高。我国科技立法没有对相关单行法与和施行细则。并且作为适应
10、“新常态下的法学理论“技术经济法学理论必须包括技术、经济、创新、法律、法规、政策等要素,各要素要和谐统一、互为成长,所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复合工程。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困游不前的最大阻碍是缺乏完好的、系统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国家有关部门固然专门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推出了一些的部门规章,但效果有限,原因在于部门规章法律位阶低,效力低,权威性弱,且存在一些矛盾处。及时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施行细则、相关单行法律及规章制度以解决包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在内的详细问题,配合(促进科学技术成果法)的贯彻和施行,构成完好的法律保障体系。将来假使能够出台一部高位阶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
11、在内容上有必要详细规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民事主体制度、成果转化合同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明晰成果权属,厘清各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细化高校科技成果转让方式等内容。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立法中,职务发明的产权归属原则是重中之重,可采用“权利归雇主原则。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大学。也有国家规定权利归雇主,但雇员一般被受权可就利用所在大学设施而产生之发明申请专利。由于采用“权利归雇主原则也不能绝对化,由于假设大学有渎职行为等不利情况时,会造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失败,所以一些国家允许发明人能够申请专利。日本曾盲目借鉴德国采用相反做法,2003年日本(国立大学法人法)施行前即高
12、校法人化前,主张权利归个人,数据显示,90%以上大学发明由发明者持有。以此鼓励科研人员,然一旦缺少高校的经济后盾与管理,科技转化率变得非常低。德国在2001年明确规定专利权归属大学,但并非绝对采用权利归个人原则。我国大学运营异于西方,如美国高校运营主要依靠本身,因而知识产权运营更积极自主;我国高校运营主要靠国家、地方财政,因而知识产权运营消极落后。综上,我国应根据国情,采用“权利归雇主原则时允许发明人在校方存在渎职行为时具备申请专利权资格。二有效施行法律制度“技术经济法学理论要求法律保障技术与经济的最佳结合并可持续发展。所以相关法律必须切实有效的得以施行,并且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持续、系统、
13、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护航。1做到有法必依保证法律施行。我国针对规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而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各地方规定实际并不少。但这些法律规章内部不够细致、和谐统一,落实这些规定存在很多都困难。各主体对法律权利、义务、责任不够熟悉、明晰,一些高校对发明人仅给予精神奖励声誉、职务等,对经济奖励却不按规定给予保障。因而相关法律主体必须在实际中实在的践行法律规章,做到“有法必依。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应该就高校落实奖励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情况进行督捡,切实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2连续性、配套性、详细的政策为法律施行保驾护航。国家创新法律系统要有连贯性、配套性政策科技政策、科技计划、产业政策、税收
14、政策、知识产权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教育政策等护卫。分阶段根据国家战略目的的总体要求及施行情况,提出下一步计划及重点,保证法律具有可操作性及被落实、执行。依法适当设立专门的实体组织构造,使每一项政策措施都有详细的落实部门。各职能部门间要有效沟通与配合,避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及相互推诿现象。三高校方之法律主体促进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法制环境“技术经济法学理论重视以“人为本,就高校科技转化问题上要关注发明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圆心摊开制度的设计,为人提供良好的制度空间与法律环境。高校科技转化的法制环境建设亦注重提高科研人员的法律意识。1高校与科研人员需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障意识。首先,高校各级管理人员
15、应重视知识产权,学校应配备相关政策,设立相应机构,优化法律施行环境。高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是推动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最直接保障。其次,科技创新人员需把法律意识贯穿于科技的发明、管理、转让、利用的整个经过中。可通过讲座、学习班、培训等多元渠道使科研者熟悉技术合同的类型与风险躲避,厘清科技成果转化经过中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2高校应制定高效的奖罚政策。首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可与职称、人事制度结合。职称制度方面,在高校职称评聘条例中可规定通过知识产权量化作为评聘指标。人事制度方面,教职工需与学校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防止有关资料、数据、信息外泄。其次,经济利益分配形式是重中之重,高校可根据本身情
16、况制定相关政策。美国的“三三三制原则经过实践证实是不错的选择。美国立法条文上并无明确规定鼓励机制,只是实践中沉淀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如“三三三制公平制、“非平分制、“累计递减制等其它形式。由于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立法缺乏,并且由于大学体制原因,通过制定高位阶高效力的法律引导大学建立明确、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极为必要的。3高校应加强职务发明专利技术合同管理。明人能否申请专利?能否获得专利?专利转让、使用等全面把握。通过建立技术合同管理档案对合同性质、编号、签订人、标的、履行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并督检,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经过监督。完成信息集成,实现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有效管理。此外,高校可设立法律咨询机构,为技术合同的签订提供专业的指导,承当科研人员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