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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情报信息系统的反腐败论文一、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构建的特点1科技含量高利用当代科技建立数据信息库。以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财会审计技术、影像技术为主要手段,以开发电子网络反腐舆情监控系统为主要载体,运用控制论和信息论的原理及信息反应控制模型,建立纪检、检察、金融、地产、财税等有关部门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对接平台。健全反腐败情报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和公职人员廉洁数据信息库,包括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户籍资料、人事档案、个人及家庭收入纳税、缴纳保险情况、个人银行账户及存款、证券、股权、汽车、珠宝、房产、信誉、守法记录等纳入全国统一的公职人员名单信息管理查询系统中。利用网络技术建立网络对接平台。发展智
2、能搜索技术、语音识别技术、数据挖掘技术、信息关防和过滤等网络技术,自动实现与主流网站搜索系统的对接,整合相关系统公职人员的廉政情报信息资源,构建反腐败情报信息电子网络管理平台。利用多种科技手段实现电子监控预警。将电子监测、电子预警等多种当代信息技术、通讯技术广泛运用于反腐败情报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沟通的各个环节,加强对社会舆论、举报信息、网上反腐舆情的跟踪监控,注意从中发现和排查案件线索,对公职人员工作生活中的资金交易数据、职务消费、家庭生活重大事项和可疑线索及时发现,进行集中收集,并根据巨量数据的实证分析甄别,初步判定公职人员的清廉程度,及时预警并向纪检检察机关移交分析结果,实现对潜在腐败
3、行为主动的全天候多领域全方位网络分析监测的同步监控。2来源渠道宽举报信息源。反腐败情报信息收集和获取渠道宽,群众举报、单位和个人控告,二奶反腐、小偷反腐、情人反腐中牵涉的腐败信息等,70%的腐败案件线索来自群众举报。纪检检察机关侦办信息源。纪检检察机关利用常规公开手段收集、通过机密气力收集、利用科技侦查手段收集到的情报信息;审计、巡视工作中把握的单位和干部违纪违法信息,如中央巡视组发现陈良宇、黄瑶、侯伍杰、徐国健、李宝金、宋勇、杜世成、何闽旭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在办案中发现的线索;犯罪人员自首和检举的涉案信息。社会媒体信息源。社会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等披露的
4、腐败情报信息,如“天价烟周久耕、“微博开房谢志强、“表哥杨达才、“淫照视频雷政富、“番禺房叔蔡斌等。3侦查科学化预见性强。情报信息系统所运用的计算机监测分析系统可获受权进入各相关机构领域和有关公职人员监管部门的数据库,及时获取即时数据,查询档案数据,提高了反腐败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规律性。协调性强。加强了反腐败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性,拓宽了发现腐败线索的渠道,这就为纪检检察机关及时开展涉嫌腐败案件调查分析甄别提供了极大方便。隐蔽性强。情报信息系统专业人员凭借受权,在室内对数据库及相关系统情报信息进行机密搜索监测监控,不会打草惊蛇,加强了腐败案件侦查工作的及时性与隐蔽性2。4预警功能强具有防备功
5、能,使公职人员“不能腐。通过网络技术将法律法规、工作程序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将管理经过和管理内容公开上网,能够使权利在运行经过中公开、透明,使权利运行处在严格的监督制约之下,这样能克制权利运行经过中的随意性、主观性、隐蔽性,有利于约束和规范权利行为,使腐败者“不能为。具有惩戒功能,使公职人员“不敢腐。通过网络技术将管理经过和内容进行公开,提高政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加大公众对公共权利行为的监督力度,坚持对人(腐败的高危人群)、行为(腐败的高危空间)、事项(腐败的高危因素)进行全面控制,全天候监督,使日常工作程序规范化,一旦权利脱轨变异,出现腐败行为系统就会自动报警,使腐败者在一些关键环节上“不敢
6、为。具有保障功能,使公职人员“不易腐。通过网络技术收集、整理、分析、甄别公职人员的家庭财产状况、房产数量与收入的比照、公务消费次数额度、家庭重大事项、家庭成员从业出国、离任审计、群众举报等情报信息,评价判定公职人员的清廉程度,及时警示,使其不易腐败,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了有力工具。二、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构建困局1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组织整合不到位各部门职能重叠,各自为战,整体效能弱。一些跨部门、深层次的制度性、体制性问题仍在制约着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的建设。纪检、监察、检察机关都设有举报或信访办公室等反腐败情报信息工作部门,金融、房地产、审计及其他党政机关也设有举报室或举报箱,但各
7、部门情报信息机构职能重叠,各自为战,又缺乏大量专业人才,各项配套设施不完善,科技手段短缺,整体效能弱。规范化的反腐败情报信息工作机制不健全,情报信息分散,互相封闭,部门间转递、沟通成本高,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管理、综合利用率低,不利于举报人和举报信息的保密,还会造成各机构“抢案子或者“踢皮球的状况。大多数案件由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初查,由于缺乏强迫措施,其首先要寻求公安、审计、质检等机构的配合,为当事人串供、逃逸以及转移、销毁相关证据创造了时机,致使反腐败情报信息成案率低,查处率低,制约了情报信息作为一种反腐败侦查资源的整体效能的发挥。收集整理工作局限性突出。反腐败情报信息收集整理工
8、作主要是在纪委、监察、检察、公安部门有关内部机关,以及行政区划之间各自为政的“条条和“块块。这些部门尽管把握着各自领域大量基础性、原生性、动态性情报信息,但收集整理仅是局限于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互相合作配合少,缺乏全局性和整体性。信息缺乏独立完好性。目前反腐败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没有构成专业化的组织队伍,也没有构成独立的专业情报信息数据库。尽管纪委、组织、检察机关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犯罪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等,但是这些系统涉及面窄,仅是涉及领导干部管理和廉政信息的某一方面,情报信息数据单一,分析评价片面,独立完好的国家级上下对接、左右连通的反腐败
9、情报信息收集、沟通和分析系统至今尚未建立3。2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法规制度不完善反腐立法滞后。目前我国反腐立法仍然存在立法级别低、权威性不够、范围狭窄、内容不系统、体系不完好、条文滞后的情况。系统地说明举报人权利和义务的(举报法)没有制定,现有保护举报人的制度存在很多缺陷,有关保护举报人和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惩罚条款的规定散见在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中,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缺乏明确的惩办机制和程序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县以上政府应当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监督,但怎样公布、公布哪些详细事项等不详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则性多,操作性差。反腐立法层次低。如1
10、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从立法和执法操作要求来看,还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尚属于部门规章性质,缺乏权威性、独立性和应有的刚性。2010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在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而其他散见于地方各项规定中的“治裸举措,又缺乏系统性和权威性。反腐情报信息管理法规缺乏。(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体系存在职权重叠和真空地带,覆盖范围有限,可操作性差4。一部跨部门、跨系统的反腐败情报信息管理
11、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对情报信息机构的设置、管理的形式、纪检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情报信息体系建设中的地位、权利与义务、情报信息主体、内容等,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的界定。3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网络体系不健全各行业情报信息系统尚未完全健全。各行业情报信息系统不健全,如房地产管理部门由于思想观念上的束缚和人为的阻碍,各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还没完全建立,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尚未对接开通,住建部不设住房产权查询端口、不设受权查询权限、查询结果不作为法院判决和行政处罚根据5。各地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开发进展不平衡,各地各级系统联网缺乏。一些欠发达地区运用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仍然处于小范围试点阶段,各地在软件开发和维护的投入
12、方面悬殊较大,一些部门和单位对科技反腐的战略意义认识缺乏,一些部门和单位则担忧科技反腐会触动现有的权利构造和既得利益,对科技反腐采取消极抵制态度,导致信息资源综合利用率低,系统之间缺乏有效整合,使得科技反腐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体制外与体制内的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尚未完全对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网站经常披露一些公职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和群众关注的热门问题,这些社会信息涉及很多腐败舆情,但纪检监察情报信息网与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网站、社会舆情缺乏规范化经常化的对接。4反腐败情报信息收集分析分享机制不畅通情报信息收集量缺乏。没有一个统一的反腐败情报信息征集标准能够涵盖所有地区行业部门的情报信
13、息,导致在收集情报信息经过中,内容各异,主观性比拟大。数字化建设滞后,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的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而各地各部门信息化程度却参差不齐,有的信息化程度较低的地区部门,要从原始档案中逐个选择情报信息,其工作难度非常大,提交的材料也不完好。再加上社会网络情报信息动态性强,信息量大,更难以全面收集。科技反腐主要运用于一些群众反映强烈、腐败易发高发的领域,网络系统的信息量明显缺乏,仅涉及对执行权、监督权的程序性规范,较少涉及决策权。情报信息甄别分析权威性不强。纪检检察机关是反腐败的权威机构,但其预防腐败情报信息收集、缺乏整体性,内部没有专门的
14、分析机构和部门,没有一批专业分析人才,这样即便构成某一个分析报告,也缺乏全局性、前瞻性。情报信息沟通分享不够。由于腐败犯罪档案查询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导致相关部门可查可不查的现象突出。同时,情报信息系统电子平台不对接,合作沟通工作滞后,跨境预防腐败犯罪情报信息沟通处于空白,如大量贪官携款外逃,长期滞留境外等,各系统不能发挥整体效应。三、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构建途径1整合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组织资源建立中纪委统一领导、管理的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管理中心。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因而,要将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系统、组织人事部门干部
15、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管理系统、工商部门企业信誉信息系统、房地产部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外事部门党政干部出国(出境)综合信息系统、国资部门国有企业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行政执法部门电子监察系统等有关公职人员的廉洁情报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构建一个中纪委领导的集中、统一、高效的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平台,实行网络端口链接,收集基础性情报信息,对举报线索、网络腐败舆情等信息实现统一管理,发挥情报信息机构的“收集中心、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作用,对公职人员施行全天候廉洁监测。加强情报信息系统组织建设。在中央、省市两级建立具有中华特
16、点的独立的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管理组织,内设情报信息收整理集、分析监测、沟通分享等机构,配备高素质的情报信息专门人才,建立健全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管理、应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反腐败情报信息工作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管理和专业化情报信息分析队伍准入制度。探索建立情报信息职业资格考试和晋升制度,选调熟悉财经、金融、法律、审计、计算机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情报信息系统管理机构,提高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能力,建立反腐败情报信息工作的专业化队伍,建立反腐败情报信息员制度6,扩大社会反腐败情报信息员队伍。2完善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法律制度健全反腐败情报信息管理法规制度。制定反腐败情
17、报信息系统法规,明确界定情报信息范围、主体、人员队伍和工作机制等内容,收集整理、分析甄别、运用反应、沟通分享等环节,公开调查、机密侦查和测谎监测等方式,数据库建设和技术软件开发兼容等标准,保障反腐败情报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沟通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健全情报信息来源、管理、分析、评估、沟通分享等制度,实行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查询权限限定制度,通过系统权限设计,建立纪检机关统一逐级查询平台,设定查询端口,锁定查询权限,对公职人员的财产、公务消费等信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依法受权查询。制定(反腐败举报法)。健全举报工作程序性法规,规范举报和网络反腐程序、时限,保障及时受理、核查、处理、反应。完
18、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机制,明确举报人和证人的人身安全、医疗费用、生活补助、抚恤金、工作及举报奖励基金等详细规定。健全反腐败救济保障制度,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泄密渎职等行为设置严厉的制裁措施。明确举报人和证人的法律责任,对举报者和揭露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制。规范网络举报行为,对不实分布信息者进行规制,对诬告、诽谤者追查法律责任,对因受恶意发帖或网络不实举报而造成被发帖人或被举报人的声誉权、隐私权及其他个人合法权益受损的进行物质精神补偿等7。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法)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明确政务财务公开的方式、范围、时间,公开的责任义务,将公务消费分类纳入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将公职人员财产和家庭生活重
19、大事项申报法制化。加大反腐倡廉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新闻发言人和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及时公开反腐败工作的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修改(保密法),科学界定公开与保密的界线。3健全反腐败情报信息系统网络体系建立统一的反腐败情报信息网。建立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情报信息数据库系统,包括特定人员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库、资产动向信息库、行踪轨迹信息库、案件管理信息库、举报线索信息库、领导干部财产家庭重大事项申报和离任审计信息库8,将公职人员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责任审计、考核测评等情况纳入数据信息库。建立公务消费、家庭财产收入、因公出国(境)、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档案等信息查询系统,完善网上举报和受理系统完好的网络信息
20、平台机制,做到预防、发现、查处、反应整个流程规范化、法治化,反腐手段精细化。建立权利运行电子监控体系。建立跨地域、跨部门的电子监控体系,开发权利运行程序电子软件,把科学决策、组织人事、财务管理以及行政审批、公共交易、自由裁量权行使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运行程序设计进去。全面推行公共交易和公务消费电子货币化,实行公车红色牌照制定点维修、公务定点接待和使用报销分离制,实行政务在网上公开、审批在网上运行、资源在网上交易、资金在网上流通、监督在网上施行。在发现案件线索、查处腐败案件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信息分享、电子留痕的作用。建立“科技反腐工程援助机制,对欠发达地区提供财政倾斜,支援中西部地区软件
21、系统的开发。对网络施行严格管理,保障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健全反腐败情报信息监测预警机制。构建腐败监测预警体系,科学设计廉政风险监测预警规划和建模,明确监测预警目的、廉洁量化和腐败风险评价指数,制定一套廉洁度量评估方法,通太多种形式进行动态检测和科学客观的量化评价。建立腐败风险三色预警机制,对蓝色预警人员加强跟踪监测,黄色预警人员进行重点监测,红色预警人员进行立案侦查。通过准确、客观的数据综合反映廉洁状况,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的“指挥棒“度量衡和“推进器作用。4建立反腐败情报信息收集分析分享机制建立情报信息全面收集机制。加强公职人员廉洁基础性信息的收集整理,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热门问题、
22、重大事件进行重点收集。建立与房地产、金融等部门制度化联络制度,引进网络识别系统,对公职人员的财产进行合法监控。重视举报线索的挖掘,对群众举报、突发事件等一些敏感类线索进行跟踪调查,提高举报线索的利用率。建立与网民自律性组织之间反腐情报信息的互动机制和新闻媒体社会舆情预警搜索制度,搭建信息间接收集通道,采用科技手段及时主动获取网络线索性信息,实现多渠道收集。实行公职人员身份特征制度,开发科技收集软件系统进行高效、准确、自动地检索、统计和查询腐败网络舆情,将所有信息进行分类、汇总、整理,从中发现可能的腐败线索。健全情报信息科学分析机制。建立定期分析机制,根据信息的来源渠道和信息的内容即时间、地点、
23、涉案数额、涉案方式手段等要素定期进行分析、推理、甄别、研判,认定情报信息的真实性和价值性9。建立审测合一形式,运用测谎仪等科技手段对情报信息进行甄别。通过构建反腐败警示训诫防线系统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规制,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趋势,轻者警告并催促其改正,重者列入腐败预防对象,对其严密监控。完善情报信息多层次分享机制。纪检检察等部门利用网络应用技术实现点、线、面多层次对接,建立网络反腐舆情信息分享机制。各部门互相通报与分享的网络反腐舆情信息,通过新闻会、各种媒体平台将到达一定预警级别的舆情信息适时公开官方态度和调查结论。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载体的信访举报协作制度,加强国内各部门信访举报机构的协调配合和资源分享。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和反腐败信息库,加强对腐败行为的调查、引渡和情报信息的国际合作和资源分享,以对腐败分子的跨国行为进行有效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