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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建立必要性探析摘要:在“一带一路建议提出实现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背景下,中国施工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投融资形式也逐步多元化。固然多年的境外基础建设投资经历为国内企业提供了较为完善的输出参考形式,为我国企业开拓了新兴国际市场,但因被投资国政治风险、战争风险等不稳定因素,必须提供法律保护来避免或减少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中政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进而鼓励我国施工企业进行境外投资行为。本文从海外投资保险现状出发,对美国、日本和德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承保机构、承保范围和保险条件进行了具体的比拟和分析,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做出了分析。关键词:海外投资
2、保险;制度选择;保险制度;承保范围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含义及特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OIP)是指资本输出国政府向政治投资保险提供的担保或保险。他们针对的是海外投资者可能会在国外碰到的问题。投资者向当地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假如存在政治风险,投资遭受损失,国内保险机构将予以补偿。从外表上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具有一般商业保险制度、事后补偿制度和代位权制度等基本特征。然而,通过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动因和内涵的深化研究,不难指出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具有强烈的国际政治和官方性质。一般来讲,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不是私人保险,而是政府保险,由国家担保。其保险公司,即海外投资保险机构,不仅是一个国家特有的机构,它的
3、保险通常是政府协议投资保险,这知足了企业所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官方性,可靠性以及稳定性。2.美日德三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比拟2.1美、日、德三国海外投资保险人比拟美国和日本都通过了立法,两国所有的海外投资保险业务都是由政府公司经营的。美国最高行政当局的直接控制以及保险申请的批准也是公司的责任,由于这样能够避免政府和公司之间的直接对抗,进而成为外国政府与美国投资者达成政治商业解决方案的桥梁。此外,海外投资保险的风险太高,德国议会不想从事这种业务,于是采取了建立外商投资保险机构和国家机关审批的立法方式,由理事机构执行批准,从事海外投资保险业务。这些方法都能对其国家的海外投资企业进行一定程度上权利的保
4、障和风险的躲避。2.2美、日、德三国海外投资保险范围比拟根据各国的立法和实践,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一般包括三种特殊的政治风险,即外汇保险、索赔权保险和战争危机保险。详细而言,根据1981年“美国对外援助法第234条,规定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征用风险:因东道国政府的征用,包括放弃外国政府而造成的征用风险、征用或国有化,延迟、拒绝履行和违背投资合同,造成投资财产的全部或不分青红皂白的损失。外汇风险:即不能自由兑换、只要投资项目的利润或收益,由于东道国控制外汇,停止或限制外汇和其他事件(如战争,革命,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等)不能进行外汇业务,不能在东道国兑换美元。战争危机的风险:包括战争、革命、内乱等财产
5、损失,损失包括投资财产中的有形资产损失和证券、档案文件和现金等无形资产损失。日本的海外投资保险仅限于特殊的政治风险,不包括商业风险。亚历克斯根据日本出口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的规定,有三种保险:外汇风险、征收风险和战争风险,1956年的“担保法。德国企业对外投资造成的政治事件、政策措施和利润损失属于德国政府投资担保的范围。计量包括:外汇风险、征用风险和战争风险。2.3美、日、德三国海外投资保险承保条件比拟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外国投资保险法都规定了承当政治风险的条件,必须是合格的投资者和合格的主办单位。合格投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格投资项目,二是合格投资形式。对于合格的投资项目,三国都规定了太多的投资
6、项目,由于投资必须符合投资者本人国家的利益。合格投资形式主要是股权投资,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这三个国家的保险法详细标准不一致,但都要求担保投资者与承销商所在国之间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对于符合条件的东道国来讲,这三个国家的海外投资保险法是不同的,相比之下,美国的规则是最具体和最严格的。3.我国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必要性3.1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有利于我国企业权利的保障在中国投资的海外企业中,很大一部分分布在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也在不断增加。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具有广阔的市场、优惠措施、丰富的资源、相对廉价的劳动力等优势;另一方面,这些国家的政治形势是不稳定的,政策是可变的。这种情况
7、严重影响了中国投资者开拓海外投资领域,建立海外投资机构。全球发展战略通过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促进了我国海外投资领域的发展。我国企业的权利得到了保障,进行海外投资的意愿将会愈加强烈。3.2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滞后无法支持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从我国的立法和制度建设现状来看,对海外投资的保护远远不能知足实际情况需要。为加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保险保障能力,近年来,有关部门从不同角度对海外投资管理保护出台了一些政策、法律、法规。然而,这些规范性文件并没有对海外法律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如鼓励和管理海外投资,保护措施等。此外,这些法律法规也相对无效和过时,远远无法知足我国施工企业的需求。目前,我国的海外投资
8、保险立法和国外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们应当建立专门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支持企业海外投资。3.3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有利于鼓励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从法律的角度看,社会关系的调节一直滞后于现实生活的发展。在我国海外投资蓬勃发展的今天,我们也同样面临着这个问题。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知足立法者对良好法律秩序的期望,客观上要求立法者制定一定的法律。多年来,随着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成为发展中国家最大的海外投资者之一。相反,相比于海外迅速发展的投资而言,中国对海外投资的态度相对保守,对海外投资的监管更严格,相关的规定也比其他国家更严格,急需出台支持和鼓励海外投资的政策,包括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9、。所以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无疑是鼓励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应有的形式。4.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设想4.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保险立法形式确实定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有双边形式、单边形式和多边形式。中国在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时,应权衡其不利因素。根据我国国情,要想提高我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应改变现有的单边主义形式,采取双边与单一的混合形式。4.2政治风险是中国企业面临的主要海外投资风险一般来讲,海外投资风险可分为政治风险和非政治风险。降低风险系数,将有效鼓励我国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使他们的顾虑更好,更能够大胆创新。其中,政治风险属于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它有突发性、毁坏性和全球性的特点,往往给相关的投
10、资项目带来严重甚至致命的后果。“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中的大多数正处于开发阶段,其主要表现为民主不稳定、民族冲突和法制衰落,土地、金融、工业等各个方面的法律政策都不完善甚至是不连续的、任意的和互相冲突的。因而中国企业在进行投资,制定战略,进行商业行动等方面因被投资国政治风险较高,投资顾虑较多。此外,中国公民和法人在国际事务中的历史投资相对较少,经历较少,应对政治风险的能力有限。所以,政治风险已成为中国企业当前对外投资的首要风险。4.3预防和应对政治风险怎样预防和应对政治风险是中国对外投资企业不得不慎重考虑的一个方面。一旦出现考虑不周或者失当的情况,企业将会面临极大损失甚至是灭顶之灾。“一带一路
11、沿线有很多国家,它们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与我国有很大的不同,它们的外部遭到大国博弈和政治风险的困扰,在这些国家,权利往往是交替的,周边国家的民族和宗教之间也存在着深入的冲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风险研究缺乏,企业不能把握足够的信息,找不到优势和价值,给投资带来了宏大的政治风险。我国政府通过建立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能够解决中国施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这一顾虑。我国应采取双边担保制度。由于:(1)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采用双边投资担保制度的现实基础。中国已签署了100多份投资保护协议,估计今后还将签署更多此类协议,这将有助于指导中国的投资。这显然是单边主义不可能入侵的方向。(2)海外投资保险防备政治风险的法律保障是防备纠纷和风险,与两国之间的投资担保协议一起执行,防止双边投资担保协议的存在,进而减少政治损失。(3)采用双边投资担保,国际投资的风险促进了国际投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