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国际避税法律的对策-精品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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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国际避税法律的对策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时代的到来,我国的国际贸易与国际沟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涉及到的国际税收问题也越来越多,在国际税收领域中国际避税与反国际避税的斗争也越发尖锐,怎样不断地完善我国反国际避税法律体系,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国家税收制度的有效执行,打击国际避税的不法行为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因而对我国反国际避税法律的对策进行分析研究有助于保证我国的税收收入不受损失,维护国家利益。关键词国际避税;反国际避税法律;对策一、国际避税与反避税上世纪中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很多的跨国公司和国际集团企业,如:美国零售巨头沃尔玛、荷兰的联合利华、英国星巴克、日本丰田、德国西门子等,都已

2、经成为国际巨头,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也出现了国际性企业,如:联想、海尔、中国银行等等,这些跨国企业由于所处的国家和地区不同,所执行的税收政策、制度、税率都有所不同,一些国家税负轻,而一些国家税负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负有所不同;自由贸易区与国际自由港口、避税地等的税率也有不同,进而使跨国纳税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缴纳的税负存在差异。由于利益的驱动,跨国纳税人必然想方设法寻求以较低的纳税来躲避高的税负,进而降低整体纳税金额,这就出现了国际避税。国际避税是国际纳税人在两个以上的国家,根据其税法、税率及相关政策、管理规定中存在的空白、缺陷和差异,而采取躲避纳税责任,或降低纳税额,进而减少总纳税义务的行

3、为,能够讲跨国纳税人要想方设法的躲避税收,通过避免成为纳税主体与客体,以合法手段来跨越税境,使所在国的税法无从针对其要求尽纳税义务,进而躲避了税收,减少了企业的税收支出。对于企业来讲,通过国际避税,能够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对于企业所在国来讲,则是税负的流失,因而世界各国出于维护本国税收,进行了一系列的国际反避税,而且还通过制定相应的税法来规范一些跨国企业的纳税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国际避税行为。国际反避税即针对自然人也针对企业法人,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对本国公民移居国外有着相关规定,如:美国法律规定有偷税、欠税、漏税行为的自然人限制离境;对有避税嫌疑的自然人根据(国内收入法典)相关规定,美国对移

4、居他国的原美国公民保留10年的征税权,而对于跨国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的反避税则愈加严格。因而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外资企业的大量进入,国家也制订了一些反避税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与西方发达国家反避税法律相比还相差一段距离,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二、反国际避税法律的作用分析前面已经提到了国际避税对于一个国家的税收起到的是负面影响,国际避税行为越多,该国所获得的纳税就会相应的减少,这必然不利于国家的经济建设和财政支出,因而反国际避税尤为重要,而依法纳税、依法征税已经是我国税法的基础所在,要通过完善法律来规范和有效遏制国际避税行为,因而要完善我国反国际避税法律的对策,首先就要理解反国际避税法律

5、的作用所在。一是反国际避税的根据国际避税的出现讲明一些国家在税法上存在漏洞,给纳税人以避税的可乘之机,究其原因正是法律体系不够健全造成的,我国的国际贸易以及介入国际市场竞争起步较晚,对一些跨国企业以及自然人钻法律的漏洞,通过人和财产在国际间的合法流动,以合法方式逃避税收来到达减轻税负的目的,因而国家必须在(宪法)赋予的权利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反国际避税法律,为反国际避税提供法律根据,做到有法可依,这样才能够有效填补法律空白,不给避税主体以逃避税负的时机。同时我国作为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基本国策,任何的税收征收、税负缴纳等,都要在法律范畴内进行,可见完善反国际避税法律是反国际避税的重要根据。

6、二保护税收收入的有利武器不断完善反国际避税的相关法律,构建以税法为根本的法律体系,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税务机关才能够愈加有利的反国际避税行为,打击避税、逃税、偷税者,进而保护国家税收来源与税收收入,我国最早的涉及反国际避税的法律法规是由深圳市政府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公布的(深圳特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关联企业交易业务税务管理的暂行办法),其中对外资企业通过转移定价来避税进行了相关的约束,这部暂行办法有利地保护了深圳对外资企业税收的征收,因而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实现反国际避税的有力武器,没有制定相应的、完善的法律体系,就会存在漏洞和缺乏,进而不能够有效遏制国际避税行为的发生,只要运用法

7、律武器才能够使反国际避税得以实现。三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反国际避税不单单是一个国家的事情,而应该是全世界共同维护和介入的事情,对于那些钻法律空子,想方设法避税、偷税、逃税的自然人、企业法人、跨国公司等,无论避税地在哪一个国家或地区,都应该给予严厉的制裁和打击,进而维护各国的税收合法权益。而要与世界其他国家通力合作,首先就要完善反国际避税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国际法为基准,认真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反国际避税的做法,制定并施行反国际避税法律,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与国际接轨。三、当前我国反国际避税法律存在的问题一我国反国际避税法律缺失问题改革开放是摸着石头过河,因而我国对国际避税从认知到防备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

8、有着一段距离,从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来看,我国反国际避税法律缺失,还没有制定出一部专门的反国际避税法,针对出现的国际避税行为只是在税收征管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管理办法中有所体现,但其中的内容和相关规定不够完善,十分是我国现行防备、遏制国际避税活动主要根据的是(企业所得税法)中反避税条款多数涉及的是外资企业转移定价税制的相关规定,而对于自然人、企业法人成心避税,逃脱纳税义务的相关规定却不多,因而需要尽快制定并施行反国际避税法。二法律之间无法有效衔接税务机构在税收征收上主要沿用的是(税收征管法),而(税收征管法)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存在着衔接问题,尤其是针对反国际避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法)中涉

9、及反国际避税除了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外还制定了其他四项反国际避税条款,而(税收征管法)中只是对仅包括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措施,无其他一般反避税措施;在施行方面,(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能够补征税款和征收利息,而(税收征管法)只是规定收取滞纳金;这些无疑给税务征收管理机构在反国际避税上带来了众多的不便,进而给国际避税以可乘之机。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涉及反国际避税的法律要还要尽快与国际法接轨,十分是与税收征管缔约国的合作,是实行单一税收管辖权的条件,也是有效反国际避税的需要,进而不断完善和健全国际税收协定,不出现法律盲区。三反国际避税法律处罚不明确通过对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以及相关的法

10、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后,还发如今这些法律法规中,针对国际避税的处罚不够明确,没有明确规定对避税行为的处罚,导致反避税调整威慑作用小,如:(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十分纳税调整主要规定对避税的企业能够进行纳税调整和加收利息,但没有明确规定对避税行为的处罚,导致反避税调整威慑作用小,难以发挥法律的作用。还有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触犯反国际避税的处罚较轻,不能够到达反国际避税的作用。可见没有对一些国际避税行为做出明确的法律处罚规定,既无法给税收征管执行机构的执法带来困难,同时也会出现法律的漏洞。四、完善我国反国际避税法律的对策一加快制定反国际避税法要有效的反国际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收入,防控税赋流失,就要制定一

11、部专门针对国际避税的专业法律,即:(反国际避税法),这样一方面能够将各种国际避税进行定性,提出相应的制裁和约束措施,使我国的反国际避税始终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开展,因而国家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反国际避税法律,如:美国的(国内收入法典)、日本的(十分税收措施法)、法国的(税收总法典)、德国的体如今(涉外税收)等,都对反国际避税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进而在反国际避税上获得了显著的成效,如:美国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对国际避税在(国内收入法典)中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在该部分的第951.964条中规定,美国人控制的外国公司,必须在其国内纳税,而且不能够延期,时至今日,肯德基、苹果、埃克森

12、美孚、沃尔玛等国际企业都要在美国进行所得税纳税。随着我国国门的敞开,企业的走出去与引进来,涉及的国际纳税行为越来越多,因而必须尽快制定一部全面的反国际避税法,这既是税收工作的需要,而且也是保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二构建反国际避税的法律体系反国际避税并不是税务机构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共同介入的事情,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就要构建一个完善的反国际避税的法律体系,就目前现有的有关反国际避税的相关法律而言,需要进行完善,构成有机的衔接,十分是(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征管法)从内容上、反国际避税的相关规定上要构成高度的一致,进而便于执法机构运用法律武器有效的反国际避税。在此基础上,其他相关法律还要对具有避税、逃税

13、、偷税行为的企业和自然人进行法律约束,如:(商业银行法)能够对有国际避税行为的企业不予贷款的规定,对自然人转移寓居地进行国际避税的可冻结其银行财产等;知识产权部门在外资企业的商标、专利申报上首先要调查该企业能否存在国际避税行为,一旦有国际避税行为,那么能够拒绝在国内使用其他商标、专利等,只要将国内的法律体系进行充分有效的衔接和完善,才能够构成一个共同反国际避税的法律体系。三加大法律处罚力度针对当前国际避税问题的严重性,必须以严厉的法律进行约束和制裁,进而树立法律的公信力和威慑力,因而在不断完善反国际避税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还要加大法律对国际避税的处罚力度,如:2014年11月27日(环球时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微软成中国反逃税第一案,罚款或创国内最高)的文章,其中指出:因微软涉嫌跨境避税,根据中美两国预约税收定价协议的相关规定,要求微软补缴税款1.4亿美元及利息,可见只要以严厉的处罚才能使一些跨国企业收敛国际避税行为,进而实现反国际避税。因而在反国际避税的法律中必须对处罚进行明确,而且最主要的是要提高处罚金额,使存有避税心理的自然人、企业法人不敢越雷池一步。反国际避税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以完善的法律作为反国际避税的武器,因而国家要尽快制定专门的反国际避税法,做到有法可依,而且要加快构建反国际避税的法律体系,积极与国际税法接轨,提高反国际避税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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