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税收管理分析-精品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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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税收管理分析建筑行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从业人员全国达3000万人,但该行业从业门槛低,人员流动性大,造成对税务风险关注不够,本文就建筑业税收风险分析及对策进行阐述。关键词:建筑业;税收管理;风险;对策一、建筑业税收管理现状及税收风险当前,建筑行业施工单位注册地与施工地不一致,全国一些地方税务机关为防止税收流失,同意由业主单位代征税款,这样即确保了税款的直接入库,又防止了施工企业纳税经过中使用假票的现象。但在税款代扣经过中,业主仅代扣基建营业税及附加税,其他税种管理难度大,需要税务人员素质高,当地税务机不能施行有效管理,但注册地税务机关对该企业进行税务管理时,由于账和凭证在施工地,

2、也不能进行精细化管理,故造成其他税种管理的漏洞,建筑企业一般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工地施工完成后项目经理职责就结束了,这给建筑企业留下了很高的税收风险。二、建筑行业涉税风险分析(一)营业税方面1.少记收入偷逃税款。一是建设方不按工程完工进度进行申报,申报数据与建造成本不相匹配,二是在甲方不付建设款的条件下,由施工方代垫建设款项后直接记入费用支出,实现少记收入少缴营业税的目的。2.建筑材料由甲方直接供给(甲供材)。甲乙双方在签定建设合同时未包含甲方供给的材料供给款项,乙方只对建设款项进行申报缴税,而甲方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入账,建筑营业税未按税法规定全额计征营业税。3.建设经过中的水电费由甲方保障提

3、供后直接扣除以抵工程款,到达少缴营业税的目的。4.甲方在支付项目工程款时,根据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替施工单位缴纳的规费,乙方无票入账,收入减少。5.建造经过中乙方直接把设备费用进行列支,增大扣除成本,减少营业税额。6.在发票的使用上做手脚,建筑企业项目部经常会出现使用白条、假票、虚开发票的现象,实现少缴税的目的。(二)所得税方面1.工程收入记账不及时。建筑工程建设周期上,建筑单位往往为了中标,经常垫付工程资金,或将部分实收工程款计入预收账款等往来科目。为了不按期缴纳税款,企业申报营业收入与实际已经实现的工程量收入有很大出入,通过推延开票时间或开假票等到达来少缴企业所得税。2.采用虚假建筑工程成本票

4、据冲抵企业所得税税基。一是虚列建筑工程成本。建筑单位中标项目,常规建筑工程一般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上缴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建筑工程所用支出,均有项目经理全权支配。小的建筑单位项目经理采用白条直接领款,致使建筑项目成本管理流于形式,十分是对部分工程采用分包、转包的,工程成本混入整个成本账务之中,并没有工程收入配比,到达虚增工程成本,套取现金,以实现少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大的建筑企业项目经理,为了知足内部财务管理和外部监管等要求,项目部采用虚开发票等手段,到达少缴企业所得税。项目部在工程成本、费用入账时,四处找票列支,虚开、买假票情况很多,由于建筑工地往往远离公司,项目部往往自行采购

5、的工程所需材料,一般只要钢材、商混有发票,其他地材都没有发票,这为虚开、代开发票提供了土壤。对实际是专门的劳务开票公司,一般根据需票方的开票额加上开票费的金额直接开具发票,虚构工程成本。二是虚增工地施工人员,冒领工资到达少缴企业所得税和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工地项目部人员很少,一般采用劳务外包,本来项目部人员工资在建筑成本中占比例不大,但项目经理指使别人签字冒领工资,到达逃避缴纳所得税的目的。对管理层人员工资只计入管理费用,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尤其以个人承包形式的施工企业,在工程完工后对承包人不进行个人所得税二次核算。3.虚列机械工程费,到达少缴工程所得税的目的。建筑工地机械很多,项目部一般采用租

6、赁,工程机械大都是个人或私人小公司所有,为了揽工程机械租赁的活,一般愿意配合项目部多列机械费,将套取的租赁费返还给项目部,成为项目经理的小金库。(三)印花税方面一般情况下,建筑公司会根据建筑合同的金额和账簿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在购买材料等方面,管理较为规范的国营、集体性企业很少出现材料不入账的现象,而民营企业在购买材料、委托加工等方面,常会出现不及时入账,漏缴印花税的现象。(四)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方面在城市旧城改造项目中,建设单位经常在未签定土地合同,未获得土地开发证实的情况下进行工程建设,税务机关经常无法对其进行正常管理,对其产生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无法即时进行征税。若施工企业与建筑公司存在有

7、承包或挂靠的形式,地税机关经常难以及时准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直接将临建房归还给业主单位,业主单位因没有房产原值无法记入固定资产,使房产税不能按时申报。三、采取的主要对策1.强化对建筑单位的税务管理。各地税务机关应加强协作,给出建筑子单位成本预警值,要求建筑单位报明细收入、成本到子单位工程,从逻辑关系上躲避建筑公司的涉税风险。赋予工程所在地更大税务管理权限,让真正能管理的税务机关履行好职责,合理分配所得税分成比例。2.加大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管理。根据建筑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能否健全,准确确定查账、定额、定率的征收形式。定期审核建筑单位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首先着重查大

8、额成本费用的票据能否合法、真实、有效,能否有假票、虚列、虚构行为。再次查看工程施工形象进度,能否与账务记载匹配,能否分项目和年度归集收入、成本、费用。最后根据工地实际核实工资,能否有虚开发票,虚列人员工资的情况。3.充分利用数据管理平台,及时收集和利用好第三方信息。通太多渠道采集建筑单位的营业税和开具发票的信息比对、并利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实)信息与加征的所得税数据比对;公路、铁路、建设等相关有关部门获得第三方信息进行比照分析应用等。4.加大建筑企业日常管理和巡查力度。对大型建筑企业,应着重查看挂靠、转包现象,如存在就要关注假票报账、虚列成本费用,逃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小型建筑企业,应着重查看白条入账、账务不健全,挂靠别的企业施工,对在项目施工地开票的收入,有无不列或少列账。四、管理建议1.建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取消业主代扣税款,并严格根据税收管理法,对施工方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纳入正常税收管理。2.各地主管机关要加强对施工方税务管理,经常与企业法人所在地税务机关沟通,国家要出台十分政策赋予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权限。3.各地主管机关要求施工项目部,根据规定建账立册,按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当地税务机关催促检查项目部财务账册符合规范,应将施工方纳入正常税收管理。作者:王元平单位:渭城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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