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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辩律师提高法庭辩论水平的7个技巧刑辩律师提高法庭辩论水平的7个技巧法庭辩论,作为整个诉讼经过的重要阶段,一直是诉讼中你来我往的主战场。下面是我为大家采集关于刑辩律师提高法庭辩论水平的7个技巧,欢迎借鉴参考。一、什么是庭审?庭审的目的就是在法庭上查明案件事实,确认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能否清楚,证据能否充分,怎样适用法律。如今我们讲以庭审为中心,这个庭审为中心,到底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讲,要把证据的采信,事实确实定以及法律的适用,全部在法庭上进行,在法庭上确认,然后在法庭上得出一个结论。所以什么是庭审,我们律师一定要搞清楚。为什么要强调这个问题?由于我们很多律师在介入刑事庭审的经过中,总能感觉到很
2、多法庭是在走过场,首先被告人上来,然后起诉书一读,接着一认可,再一举证,什么意见都没有,最后辩护人发言,强调认罪态度好,最后被告人陈述请求从轻处罚,一个庭审就结束了。这样的一个庭审缺乏本质化,这样的庭审进不进行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们讲,假如讲要真正发挥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作用,对于庭审目的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庭审目的,律师要理解,法官也要理解。我发现有些法官可能也不一定真正理解或者重视庭审的目的。很多法官也是在走过场,大家都走过场的话,庭审就毫无意义了,最好律师少讲一点,也不需要什么辩论了。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有些法庭,律师想多讲一点,法官就叫他不要讲,发问简单一点,质证不要辩论,辩论的时候提供书
3、面意见,最后律师没讲几句话就下去了。庭审一旦成为一种形式,一种走过场的话,法庭上一切的话就都是多余的了。在法庭上,辩护人的庭审的目的是向法庭展示辩护意见,使其充分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使法庭采纳辩护意见。这里面其实包括了三句话。第一,向法庭展示辩护意见。而且律师的辩护意见要充分地进行展示,有些你心里想到的辩护意见,甚至是书面已经写的辩护意见,你是不是能够充分地在法庭上进行展示?很多律师出完庭以后,都带有很多的遗憾,会讲:唉呀!这个观点我就忘记讲了,那个观点我忘记讲了,本来有十个观点,我只讲了七个。所以讲,向法庭充分地展示辩护意见这个是第一位的,也是第一步骤。第二,要让法官充分听取辩护意见。也
4、就是讲,你的辩护意见提出来了,但不是每个意见法官都能够听得进去。由于人和人之间沟通信息的流失是非常严重的,比方我今天讲一个小时,可能大家记住的只要10%的内容,可能就记住几分钟,这个都很正常。所以你有这些辩护意见,还要让法官听进去。我看到有些庭审,律师讲的慷慨激昂、唾沫横飞的,法官在上面翻手机看小讲,你有是有很多意见,但是法官根本没听,这就相当于你没有提出意见一样。所以想方设法地让法官充分听取辩护意见,这是第二层次的要求。第三,让法官采纳辩护意见。首先你充分展示了意见,其次让法官都听进去了,最少让他接收到了这些信息。但是接收到这些信息是不是就等于采纳了?并不是。假如法官听了以后,觉得你一点道理
5、也没有,那你也等于白讲。所以第三个层次是让法官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这个就是我们辩护人庭审的目的,也是我们辩论的目的。辩护人在法庭上发言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讲服法官。那么辩护人在法庭上发表辩护观点和意见,不是要哗众取宠,也不是要滔滔不绝,向当事人展示我干了什么工作啊,我很懂法律啊,我的理论水平非常高啊,我能够引经据典啊,用半个小时解释一个概念等等,我以为这些都是毫无必要的。辩护人发言的一切目的是为了讲服法官,我们维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为了让当事人重罪定轻罪,或者是无罪,或者讲得到从轻处罚或者是缓刑或者免刑。让法官采纳我们提出的这些意见,是我们辩护人发言的最终目的。非得跟公诉人争个高下,甚至要
6、跟法官去争个高下,或者跟其他辩护人去争个高下,都是不可取的。法庭不是斗气的地方,我们发言的一切目的就是捉住要害,讲服法官,充分的保障本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能偏离这个主题。二、什么是辩论?1.概念辩论就是针对一个焦点问题、观点或者立场,矛盾的双方展开针对性的讲理,反驳对方的观点,论证本方的观点。比方讲,是不是重犯,是不是自首,是不是单位犯罪?那么这是一些焦点问题。至于观点问题呢?就是讲,这个案子够不构成犯罪,或者都是什么犯罪,这是一些观点。还有一个立场矛盾,辩论的双方本人选择了一个立场,选择正方或反方。比方讲我们辩论赛,在一个案例中,正方的观点就是构成犯罪,反方的观点必需要证实、讲明、论证
7、不构成犯罪,所以立场决定了你就必须这样辩。在法庭上我们也是这样,控方以为是构成犯罪,辩方以为是不构成犯罪,那么哪怕控方的公诉人、承办人本人的观点是以为这个案子不构成犯罪,但是他站在控方的立场上,他就必需要讲这个人构成犯罪。辩论就是针对一个焦点问题、一个观点或者立场,矛盾的双方展开针对性的讲理,它不是像写论文一样长篇大论,而是针对一个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讲理。辩,即是讲不,不就是反驳对方的观点;论,就是论本人,论证本方的观点。辩反驳,论论证,这个就是辩论。2.基本构造辩论有其基本构造,它的基本构造是这样子的:第一层面,你的观点不对,首先你是什么观点,然后你的观点是不对的,最后为什么不对。其实就是三段
8、论:你是什么观点,你的观点不对,为什么不对,这样一二三就是第一层面。第二层面,我的观点对,首先我是什么观点,然后我的观点是对的,最后我为什么对,第二个层面也是三段论。最后这两个层面都讲清楚了,得出的结论就是:我的观点对,你的观点不对。辩论是有构造的,我们任何一个辩论,在发言的时候就要根据这个构造来,这个思路是很明晰的。3.目的辩论有辩论的目的,我们为什么要搞辩论?法不辨不明,理不辨不清。但是为什么有的时候法律越辩越糊涂,理越辩越糊涂?这跟辩论的方式是有关系的。有些辩论把这个水搅浑了,它不是讲越辩越清楚,而是越辩越糊涂,也就是讲,它没有根据辩论的基本构造来你是什么观点,为什么不对;然后我是什么观
9、点,我为什么对。然后根据这个层次感,对那些服务于这个观点的理由进行充分的组织,然后确立你的一个立场。辩论的目的,就是展示你的观点,讲服大家,讲服大家认可你这一方的观点。辩论的目的不是吵架,不是好似听起来搞得很精彩,好似听起来你吵架的水平很高,讲得对方讲不出话来。辩论其实有三种,第一种是狡辩,就是你会狡辩狡辩;第二,是巧辩,就是你有很多技巧,有些问题不利你会避开,选有利的立场去辩;第三是雄辩,就是像滔滔江水一样,你的正当理由滚滚而来,让人家不可抗拒,这个就叫雄辩。在法庭上,我们辩护人的辩论应该是雄辩,不要去搞狡辩和狡辩。所以讲,辩论的唯一目的就是讲服听众认可本方观点。三、什么是法庭辩论?1.概念
10、法庭辩论,就是刑事案件审理经过中,针对某一事实或法律问题,存在不同观点的控辩双方以及辩辩各方,反驳对方观点并阐述本方观点的语言和思维表达活动。在法庭辩论经过中,辩护人跟公诉人辩论,还有共同犯罪案件中辩护人跟辩护人辩论,都是非经常见的。有些辩护人之间观点也不一致,你讲我是主犯,我讲你是主犯;我讲你是单位犯罪,你讲我是个人犯罪等等,所以辩辩各方也是存在着辩论的。在法庭审理经过中的辩论,一般是针对性非常强的,针对某一事实或者法律问题,而不是针对整体。那么整体呢,可能还有一个充分论证的问题。我们讲的辩论,肯定就是针对某一个焦点问题或者一个观点,立场双方进行针对性的辩驳和反驳,以及对本方观点进行论证。2
11、.目的那么辩护人辩论得目的是什么?就是讲服法官采纳本方观点。我前面讲,辩论的目的是讲服听众,那么在这里,就是讲服法官。这和我们一般的辩论不一样,由于一般的辩论是讲服评委,讲服现场的观众,那么我们的法庭辩论是讲服法官。假如你要去讲服公诉人,那难度是非常大的。当然,假如讲得对方心服口服,那就是非常大的本事,或者你讲得他心服,尽管他嘴巴上还是在辩论,但是内心已经接受你的观点,那也是非常厉害的。假如你要讲服被告人以及同案犯或者被害人家属,那是愈加难了。十分是被害人家属,你想要讲服,几乎是不可能的。由于法庭各方立场不一样,你想去讲服所有人,是不现实的,所以你的目的就是讲服法官,我们辩护人辩论的目的就是讲
12、服法官。3.阶段一般的理解来讲,是在法庭辩论阶段有辩论。但其实,我们在整个法庭审理的经过中,在发问、质证还有第一轮辩论以及答辩阶段都有辩论。所以讲,在整个法庭审理的经过中,应该是充满了辩论。四、法庭辩论的基础1.充分准备充分准备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在开庭的时候,毕竟跟辩论赛是不一样的,由于我们在法庭上要运用证据,要运用法律。还有我们的当事人,也就是被告人,他在法庭上的表现,是我们辩论的基础。所以在开庭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对被告人进行详尽的辅导,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分析,提出充分的、详尽的书面辩护意见,供法庭上发表意见时参考。我们还要熟悉相关的法条,查找一些案例,采集一些法理及专家意
13、见,还有被告人他们家庭的详细情况,以及一些常情常理。一般而言,在开庭之前要准备具体的发问提纲,包括控辩审三方可能发问到的问题,然后质证意见也要非常具体,里面有观点,也有阐述、论证,还有辩护意见,最后还有答辩提纲,对对方观点进行预答辩,这些都必需要有。而且在庭前,要对被告人进行充分的庭前辅导,让被告人对法庭上的每个情况都有所准备,对可能出现的一些很难应付的情况都要有预案,这个也是非常重要的。2.认真倾听要讲辩论,肯定是一种跟对方互动式的、针锋相对的语言和思维表达活动,所以要听对方的观点,而且必需要认真地听。3.及时记录除了认真听,我们还要及时地记录。一般来讲,我们在听的经过中,要边听边记,然后边
14、组织我们反驳的理由。那么我们要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记录呢?我们要准备一张白纸,中间画一条线,在线的左边把对方的观点,一二三四地都记下来;然后我们以为不对的,就在线的右边,把要反驳的观点也马上组织起来。庭前充分地准备,然后当庭认真地倾听以及及时地记录,在记录的经过中,把我们反驳的观点也同时组织起来,这就是我们法庭辩论的基础。五、法庭辩论的一般方法那么,法庭辩论有什么方法呢?我们就来谈一下法庭辩论的一般方法。1.肯定对的,指出错的,论证理由我们在法庭辩论中,跟公诉人固然是控辩双方,但也不是讲一定要处处针锋相对,不是他提什么意见,我们都要反驳。而是讲,公诉人有些意见是对的,那我们就肯定对的,有些我们以为
15、不对的,那就指出它是错的,然后对错的部分,进行论证讲理。这就是我们前面讲的一个层次,你要充分表达观点,然后让法官听进去,然后让法官采纳。怎么样才能让法官采纳?首先,一个观点要讲究,要非常的讲究,你要考虑这个观点提出来人家会不会采纳,得有个事先的预判。比方上次我担任了一个辩论赛的评委,是一个婚内强奸的案件。那么正方以为是构成强奸的,他们以为:只要女性不愿意的,违犯妇女意志的,哪怕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是强奸。那么反方以为是不构成强奸,他们以为:只要是婚内,是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不管这个婚姻有什么瑕疵,不管是不是在离婚上诉期间,只要是法定登记过的婚姻关系,就不存在强奸问题。由于是辩论赛,他们双方的
16、观点和立场是事先确定的,也无可厚非。但其实这样的观点拿出来,双方都没有什么讲服力。正方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违犯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那就肯定是强奸。这个观点肯定不成立,由于这里除了涉及到性权利,还涉及到婚姻中对性的支配权和约定权,这是穿插的一个问题,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问题。假如根据正方这样解释的话,我们中国40%的男性都可能犯了强奸罪要关起来。那么反方讲,婚内肯定没有强奸,这个观点肯定也太偏颇,我们有那么多婚内强奸的案例在前。比方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了,在上诉期间还强行发生关系;再比方假结婚,其实是没有感情基础的,只是为了骗房子、骗拆迁等等,这显然也不是一个合法、正常的婚姻,那么在这个
17、经过中强行发生性关系,也是能够认定为强奸的。所以反方的这个观点也有失偏颇。我们想确定一个观点,应该在深层次上考虑,这个观点能否存在成立的可能,而不是简单化。以这个辩论赛的观点为例,我们应该是要讨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怎样来考察违犯妇女意志,以及婚姻对人的性权利有什么影响,在哪些条件下能够构成婚内强奸,哪些条件下不构成婚内强奸,这样的讨论才更有价值和意义。也就是讲,我们在构成我们的观点的时候,一定要去深化地考虑,只要深化考虑各种层面的理由和意见,进行反复充分的论证,那么我们的这些意见才可能被法官采纳。假如很简单化地提出一个观点,经不起对方一驳,或者经不起深层的一种分析,这样的话,被采纳的可能性
18、就比拟小。2.组织理由我们讲一个观点,首先就要组织理由,组织理由是很重要的。在法庭上,并不是讲公诉人讲是,我们讲不就能够了,我们的这些不是一定要理由的,那么这些理由在哪里呢?有这么几个方面能够供大家参考一下。(1)事实。比方讲一个用车子将别人拖行,导致别人死亡的案件,公诉人指控讲是间接成心杀人。其中有一个证人就提出来,他看到的是那个车子是把这个被害人撞死的。对这份证据,我们在质证的时候就非常的明确,他这个肯定是不属实的,为什么呢?由于本案的事实表明这是不存在的,监控录像上面不存在车撞人的这个行为,没有这样一个事实,所以,我们用事实来反驳他的这个观点,就非常的简洁明确,也非常的有利。(2)证据。
19、比方我以前出庭的一个生产销售地沟油的案件,公诉人的举证的时候讲,这个猪油都是发臭的,有一种像猪粪一样的味道,还做了月饼。他在法庭上讲了这样一个待证事实,那么我印象中在阅卷的时候根本没有这样的一个内容,所以我就在她举证的时候马上翻阅相关证据,发现她读的这个待证事实跟证据不符,然后在质证的时候,我马上就提出来,根据公诉人刚刚举的这份证据,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内容。用这样一份证据展示给法庭,一下子我们就非常有力的反驳了公诉人的这一个观点。(3)法理。比方我们的一个受贿案件中,被告人原来的笔录里面讲,收到8万块钱,用于投资水电站了。经过我们的查证,他投资水电站的8万块钱是他正当的工资所得,所以他的这个供述
20、是不属实的,他本人辩白讲是编的,而我们以为这是有客观事实证实的。那么公诉人就讲,水电站的8万块钱固然查明是他工资所得,但是他受贿的8万块钱可能用到其他地方去了。于是我们就指出来,你这是有罪推定,而不是无罪推定,我们如今奉行的是无罪推定,这就是运用法理。(4)法律。当然还有运用法律规定,就是讲,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而你怎么样违背了法律。比方鉴定结论,没有鉴定人签名;或者对刑法的一些适用,对法条的一些解读,不符合法律的规定。(5)司法解释。比方有一个案件被判了缓刑,缓刑结束以后,发现有漏罪,当然也是个轻罪,这样的话到底能不能判缓刑?我们就到找了一个司法解释,漏罪在这种情况下是两罪并罚,假如符合判缓
21、刑条件的,还是能够判缓刑。找到相关的司法解释后,那么就非常有讲服力,远比我们费过多的口舌去论证要有效得多。(6)常理。常理也叫经历法则,这也是我们论证经常采用的一个理由。比方我们有一个诈骗案件,公诉人讲被告人的手机有个短信,他跟助手交代讲:这个事情,你暂时不要跟那些对象(指被害人)讲,我内心其实是完全有把握办妥的,但假如跟他们讲了,他们胃口会很大,你就跟他们讲,我们尽量去办妥。那么公诉人的观点就是,这个人吹牛了,他讲他肯定能办妥,那么后来他办不好,这个就是诈骗。而我们的观点是恰恰相反,我们讲的诈骗,是讲实际上他是办不好的,但是对被害人讲他能办妥,这样才算诈骗。假如他对对象讲这个事情我们只能努力
22、争取,不一定能办妥,但是他内心是非常有把握办妥的,这怎么会是诈骗呢?这就是从一种大家都能够接受的常情常理来进行分析。(7)判例。一般我们对一些新类型的或者争议比拟大的案件,都会去搜索相关的判例,那么这些判例都有一些法律的分析和法理的运用,这些都能够借鉴到我们手上办的案件中来。像我以前办过一个间接成心杀人改成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我们就是寻找了大量类似的案例,解决是主观上已经预见,听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还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这么一个问题,我们用大量的案例进行充分地论证,后来让法院感觉到这个判例很有参考价值。我们运用判例也有一些要求,不能讲给一个判例,让法官本人去找,这肯定是不行的
23、。我们得把这个判例打印出来,然后把它和案件完全一样的内容用红线画出来,然后还要把裁判运用的法理梳理出来,最后跟我们如今办理的案子来进行类比、比对。我们以为案情的内容完全一致,行为性质完全一致,那么法院判罚的法理运用应该是一致的,结论也应该是一致的。这就是一种判例的应用,也是非常有讲服力的,一个案件在法理上讲得天花乱坠,还不如一个判例来得直接有效。(8)情理。我们前面有个常理,讲的是经历法则,而情理,还带一些感情因素。比方一些未成年人,他的主观恶性还是比拟轻的,他的家庭情况以及一些经历,使他不会有很严重的主观恶性和犯罪动机,这些都能够运用到我们辩护意见梳理的理由当中去。对于辩论里面观点的理由,除
24、了事实、证据、法理、法律、司法解释,常理、判例、情理这八个方面,当然可能还有其他的。其实这些大家平常也都在使用,我把它理出来以后,大家能够更方便地从这几个方面去寻找理由。比方对方提出一个观点,你的脑子就能够铺开这八个方面,哪些方面的理由能够直接运用,你就抛出来,这就比拟直接有效。3.发问我们再看发问,这里面也有辩论,那么发问的辩论体如今哪里?一个方面,就是针对性的发问。比方公诉人问你,这个情况你到底有没有看到,公诉人刚刚问你的时候你讲看到,但是你在原来的几份笔录上讲没有看到,那我们在法庭上问你,你到底是看到还是没看到?这就是针对性的发问,这里面也有一种辩驳。涉及到控辩双方观点的冲突,在发问的经
25、过中,对事实不同的表述,也存在着不同。比方讲,公诉人刚刚问你,对你有没有被刑讯逼供,你讲没有,那我要问你,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刑讯逼供,被告人讲我不知道。被告人讲不知道的话,我们就把公诉人的这个问题直接反驳掉了,这就是釜底抽薪,由于你讲他没有被刑讯逼供,但他根本不懂什么叫刑讯逼供,所以这个答案是毫无意义的。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我们经常提的反对。比方讲公诉人问一个问题,假如是带有诱导性的,或者是威胁性的,那么我们辩护人能够提出反对。当然,我们最高人民法院的刑诉法司法解释里面是叫提出疑义,那么提出疑议太长了,在法律上也要解释半天,由于反对比拟干脆利落,效果也比拟好,所以我们一般还是用反对。那么反对,就是
26、一种辩。我们讲辩论、辩护,这个辩,就是讲不,就是反对。所以在反对里面就有一个辩论,由于公诉人以为他的方式方法很正常,但我以为你这个方法是不当的,是违法的,那么这个时候提出反对,这里面就有辩论的内容。公诉人提出一个诱导式的发问,辩护人马上向法官提出反对,这是诱导式的发问,请法官给予支持。假如公诉人讲我没有诱导,你再讲,怎么没有诱导,你刚刚这个问题设置了前提,所以你这是诱导。这个时候就有一个小回合的短兵相接,这里面是有辩论的。所以,怎样在法庭上提反对,我觉得应该把握下面三点:一是要认真听,第二要抓得准,第三要语速快。为什么呢?你必需要在几秒钟内讲完,我要反对他的诱导式发问,请予以支持。你假如不讲完
27、,法官会讲,辩护人你不要讲话,还没轮到你讲话。有些辩护人举手举半天磨磨蹭蹭的,审讯长,我有一个意见要讲。你这句话还没讲完,法官肯定会打断你。所以你要在法官反响过来之前,把意见全部表达完了,他就知道,原来这是诱导式发问。4.质证质证程序中,辩论就更多了,由于刑诉法本身也规定,质证是能够辩论的。但是我们如今的庭审中,大都做得不太充分,也就是讲,质证经过的辩论都比拟简单。那么质证辩论是怎么回事呢?就是讲,控方举证,我们辩护人提出一个质证意见。然后公诉人提出一个对质证意见的讲明,然后辩护人以为这些讲明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要求进行辩论。在有些复杂案件中,法官会比拟重视,他会允许控辩双方对某一份重要证据进
28、行几轮的辩论,当然,根据法官风格的不同,这个辩论可以能不同。法官是习惯于公诉人举证,辩护人提出第一轮质证意见,然后由公诉人讲明,假如你辩护人还要再讲,他就会讲你在法庭辩论阶段再讲。但其实辩护人是能够再三要求的,你就讲这个在法庭辩论阶段我没法讲,我觉得控辩双方还是要平等的,所以我要求在这里就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法律规定也是能够质证辩论的。所以有的时候,我们律师还是要提出来。当然,假如有些质证意见已经包括在法庭辩论阶段,那我觉得从尊重法官的角度来讲,也不一定各个证据都要求进行辩论。正常情况下,我们也是听法官指挥,公诉人举证,我们质证,然后公诉人讲明,一般这样子就过了。但是有些十分重要的证据,那我肯定
29、提出来,要求进行一次辩论,那么法官针对某些详细的问题,他也会同意。由于你并不是每一个证据都要求辩论,庭审开得太冗长也没必要。所以我觉得,这个也要分重要不重要,以及能不能囊括到我们辩护意见的发表内容里面去,假如能的话,我们还是要提高庭审效率。那么质证中的辩论,也是有原则的。就是言简意赅,直击三性,适当讲理。什么叫言简意赅?就是讲你直接讲,对某一份证据有意见,对它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哪一个性有意见。一般我们首先讲合法性,然后客观性,再讲关联性,那么这个是必需要戴帽子。然后进行适当的讲理,比方讲合法性,你讲这个违背什么法就完了,不要搞得很复杂。客观性怎么讲呢?也是一句话,第一与事实不符,第二与
30、其它证据不符,第三与常理不符,客观性就是这三个理由,简单点一点就好了。有些律师讲质证意见的时候非常的冗长,有很多引经据典,结合其他证据分析的内容,我觉得这样论证的方式很容易被法官打断。法官会以为你这就是在发表辩论意见,固然法律规定质证是能够辩论的,但是也不等于质证的辩论能够取代我们法庭辩论的辩论,这个还是不一样的。我觉得质证辩论的核心,就是证据三性问题,所以点到为止,适当讲理即可。比方讲客观性的问题,这个与其他证据不符,或者与事实不符,十分是与常理不符,那肯定是要展开两三句话讲个理的,你讲与常理不符,什么常理?讲下他这个观点,笔录的内容,证据的内容。还有一个关联性的问题,关联性里面也是有讲理的
31、,也是分层次的。首先与本案有没有关联,当然公诉人举的这些证据大多数跟本案是有关联的。比方有些鉴定结论,检察院也无法证实这个跟本案有关联,所以对这个关联性我们提出异议;还有些证据,只能证实被告人是违规,但不能证实被告人是犯罪,所以跟本案没有关联性等等。这些都是能够提有没有关联的。第二是关联在哪里,这个也是我们讲一个证据证实力的时候,关联性是非常重要的,你在发表观点的时候是必须带着关联性的帽子来发表观点。而且法官可能也会打断,你这个是辩论意见嘛,到辩论阶段再讲,然后你就讲这是关联性的问题。关联性两个层次,第一是有没有关联,第二是关联在哪里?有些关联性就是讲同样一个证据,控方以为它能够证实控方观点,
32、我们以为能够认定为辩方观点,这些都在关联性里面予以解决。关联性第二个层次的问题,不能讲得太冗长,而是要言简意赅,点到为止,具体的在辩论阶段的辩护意见里面再发表,这样比拟妥当,所以我讲言简意赅,直击三性,适当讲理,这个就是我们质证中的辩论。5.第一轮辩论首先,层次感。你一定要有很有层次,事实问题,证据问题,法律问题,或者你是分阶段、分罪名、分犯罪构成等等,或者是先讲程序再讲实体。一定要有层次感,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第二,正义感。你所引用的这些理由,这些证据,正如刚刚我讲的八个方面,在辩护意见里面,也要根据八个方面来组织理由。也就是讲,你的理由要让人家感觉到不是为了辩护而辩护,你确确实实是站在一
33、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进行一个辩护。你引用的证据、运用的法理、进行讲理的角度,都要让人家看起来觉得你是中立第三方的一个角度,我觉得这样的话才能更有正义感,更有讲服力。第三,现场感。我们讲,一个辩护一定是要根据庭审的情况,由于以庭审为中心,我们展示的证据要在法庭上进行充分的质证和辩论。那么,法官有什么观点?律师有什么观点?公诉人有什么观点?被告人有什么观点?我们应该要有这个现场感。那为什么要有现场感呢?刚刚我前面讲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要充分展示辩护意见,第二个层次,要让法官充分听取你的意见。所以,你要有现场感,而不是让他觉得你是在办公室跟他沟通案情。你讲得让他全神贯注,不会懈怠,不会走神,你讲了
34、什么,证据是什么,他会以为确实这么回事啊,他就听得下去。假如只是照着书面的辩护意见读,卷宗第几页,笔录第几页,读几句法官讲不定就睡着了。假如没有现场感的话,传递信息的效率就太低,你讲都讲完了,但是法官接受的内容的比例却很低,所以一定要有现场感。6.第二轮辩护意见针锋相对,就是公诉人第二轮有什么意见,你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你要把它理出来,什么观点是不对的,为什么不对,我们以为是什么,理由是什么。言简意赅,不要长篇大论太复杂。有一次我有一个复杂案件,第二轮我是反驳了对方十三个观点,反正有几个我就反驳几个,不一定要讲十大错误,二十个不对,非要凑数。十三个就是三个,十四个就是四个,实事求是。引经据典,你
35、不是为了反驳而反驳,他讲是你讲不,你讲不了以后理由在哪里,这个经和典就是你相关的根据,一定要有根据。跟证据不符,跟事实不符,也是我前面讲的这八个方面,你要及时地有力地把你的理由抛出来,展示给法庭,就能够了,也不一定要面面俱到。总结、概括、提升,这是第二轮辩论意见的重要功能。你重复第一轮的老调没有意义,法官一般会讲,第二轮要发表一些新的意见,所以你要对双方观点有一个总结,对对方观点和我方观点的不同有个概括,同时对我方观点还要一个提升和升华。比方讲,我们控辩双方今天的这个争论,其实是一个证据的问题;或者讲,我们今天的这个争论,其实是一个对国有企业改制经过中,怎样来看待改制经过中的不规范的一个问题;
36、还有就是,我们这个案件的定性,涉及到我们刑法适用的一个导向性的问题。要让法官一听就会感兴趣,让他觉得你这个律师确实考虑问题还比拟高,觉得前面的法理也听明白了,后面还有一个刑法适用的导向性问题,确实也很重要,值得重视。这样的话,法官会对你的观点愈加重视,所以总结、概括、提升是非常重要的。就案论案,就法论法,就事实论证据,当然是基础。那么我们讲总结概括提升,由点到面,这个也是非常重要的,有助于深化我们的辩护观点。这就是我们发表第二轮辩护意见的时候,要注意把握的一些原则。六、辩论发言的几项原则第一,做好准备。我前面也讲到了,要制作好庭审提纲,按部就班。第二,发言要简洁,用语要礼貌,服从审讯长指挥,不
37、要跟审讯长辩论。也不要讲审讯长不对,反正你就提出本人的要求,提出一种建议,不要讲法官你这个不对的,我是对的。你就讲我有这个要求,按哪个法律规定应该怎么做,就能够了。绝大多数法官都会支持律师有法律根据的意见和申请。第三,避其锋芒,各取所需。也就是针对公诉人的发言,不是必须每一个观点都要反驳,有些时候,我们从事实证据的角度把我们本人的观点立起来了,那对方的观点自然就不成立了。有的时候是以驳为主,有的时候是以立为主,避其锋芒,各取所需。第四,占领道德制高点,阐法释理,不相互人身攻击。到法庭上,我们也不要太多地去吵架,万一吵了不高兴,公诉人建议法庭延判,对于我们当事人也不利。所以我们本人不要去动气,不
38、要出现个人的意气用事,即使公诉人可能有主动的人身攻击,那我们应该占领道德制高点,不要相互的攻击。有一个法援案件,辩护人非常的认真,出庭后讲了非常多的内容,公诉人就很生气了,讲这个辩护人不讲职业道德,拿了钱就乱讲话。其实这个辩护人当然可以以讲公诉人,你才不讲职业道德,我都没拿钱,但是他没有。他就跟法官讲:审讯长请你告诉公诉人,我是法律援助。法官就讲这是法律援助,于是公诉人的脸就一下子从上红到下。那么我觉得这种方式的效果也比拟好。我们辩护人不是为了去跟公诉人针锋相对,非要吵个黑白分明,我们是有主持人的,我们向审讯长提出来就能够了。不要本人一遭到人身攻击就很愤怒,就去攻击公诉人,这么做我觉得毫无必要
39、。甚至也不必用很多的什么技巧,你就明确指出来,刚刚公诉人对我人身攻击了,请公诉人尊重法庭的尊严,希望我们法律人能够共同的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化的讨论,以后不要再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也不会对你进行人身攻击的。这种话讲一讲也是能够的,而且是比拟好的。第五,用语慎重,引证客观,观点准确,不激化矛盾。其实我们有的时候在这个矛盾冲突双方比拟剧烈的案件,比方讲是成心杀人案件,被害人也很多,那么本身就是群情激愤的。然后你去刺激被害人,讲了一些观点就是过于偏激,那么这个恐怕也会激化矛盾,甚至引发对辩护人的一些人身风险。所以我们讲辩护人固然是辩护人,用语要慎重,引证要客观,观点要准确,我们不能去激化矛盾,要从案件中
40、超脱出来,作为一个法律人独立的视角来看一些问题和发表一些观点,可能更有讲服力。第六,就是以身作则,操作规范,体现专业,要对本人有要求,把本人树立为一个道德之师、法律之师。七、法庭辩论水平的训练1.演讲演讲跟辩论是不一样的,演讲就是讲,给你一些时间,然后你在这个时间里面来发表你的一个观点。演讲跟辩论的这个区别,就是讲演讲,它是声情并茂,以情感人有很大的比重,它能够举例子、讲故事。演说说得时间相对来讲比拟长,它也有这个支撑体系,一般来讲不带这个观点的反驳,这个是一个演讲。就是为了讲明某一个问题进行演讲,还是很有训练的必要的。由于我们在法庭辩论经过中,就是法庭辩论阶段的辩论也有很大部分是演讲。就是针
41、对某一个观点,你也有很多是进行阐述,是不带对对方观点来批驳的,这些都是演讲。而且我们法庭辩论,也不是很枯燥的一个法理和事实证据的分析,也是带有一些情理的成分,以情感人的成分在法庭辩论阶段也是非常重要,所以一个优秀的辩护律师法庭辩论的水平要从演讲开场练习。2.辩论对于法庭意见的发表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辩论是怎么样的?辩论,我们能够一对一,二对二,三对三,归根结底辩论练的是什么呢?练得就是你的识别能力,你能够一下子就发现对方的观点中的错误,不对在哪里,然后你组织理由去反驳,把它表达明晰,这个基本功是需要经常锤炼的。我们讲在辩论赛场上,没有经过辩论训练的人,有两个特点,一个就是坐在那里站不起来,比方三
42、对三,我们有些选手第一次上场,别人都会站起来反驳、发言,他就站不起来。怎么样去总结对方的一个观点,然后又怎么组织理由,然后又怎么发表观点,他站不起来,这是第一个特点。第二个特点,就是坐不下来。一旦他站起来,他话十分多,他觉得所有的观点都要在这个时间全部讲完,所以他全队的时间都用在他一个人身上了。比方讲自由辩论4分钟时间,他站起来全部给他用了,所以你不会搞辩论的,就是这么个特点,要么站不起来,要么站起来就坐不下来,这个不是辩论的一个正常要求。由于我们为什么要练辩论,练辩论就是要短平快,就是要在有效的时间里让你的观点及时组织,展示给对方展示给观众,没有充裕的时间,所以这就是我们辩论的一个要求。3.
43、模拟法庭迅速捕捉到对方观点中的错误,组织我们这一方理由给予还击,然后说明本人的观点,这个就是模拟法庭。我们讲开庭辩论,最终要表现得好,他的基础可能还是要准备充分,所以假如是复杂案件,我搞个模拟法庭先来辩一下,然后大家做出研讨,这个当然能够直接提升法庭辩论水平,可以以更好的到达服务当事人的目的。4.仪表与手势首先是讲穿着,当然如今要求常律师袍,以前没有要求的时候,我看到穿沙滩裤的,穿这种健身的衣服,露出全身的肌肉参加开庭的也有,这样的话,就不符合一个我们辩护律师、法律人的形象。还有,就是有一些手势。不能用手指指着公诉人,或者拿这个笔老是点公诉人,那么我觉得这个都是需要训练的。5.眼神和语气应该来讲,我们眼神是要朝着审讯长和合议庭,有的时候也对着公诉人,有的时候也横扫一下观众席和被告人,那么这个是眼神。,我们主要是讲给合议庭听的,然后语气呢?我们是以讨论案件的一种语气,而不是吵架的语气,或者讲是那种非常像大学生辩论赛的语气,我觉得讨论问题的这种学术沟通的语气,是最适宜的在我们法庭上沟通的语气。我就讲这七个方面吧,时间也差不多了,这也就是我个人的一些感受,观点不一定都对,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的辩论水平越来越高,祝大家周末愉快,主持人我就先讲到这里吧,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