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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我国CPA行业发展的几点认识论文对我国CPA行业发展的几点认识论文CPA行业是一种中介机构,客户信赖是其生存之本,只要本质独立而没有形式独立仍得不到投资者的认同,所以在监管法规出台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迫于公众媒体与市场需求的压力,对业务构造作出了调整,一些大的会计师事务物所已先后分拆了管理咨询业务。今天学习啦我要与大家共享的是:对我国CPA行业发展的几点认识相关论文。详细内容如下,欢迎参考浏览: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注册会计师(CPA)行业成为经济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CPA们在维持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银广夏和安然等事件
2、的爆发,使CPA的将来发展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关键词:CPACPA事务所行业发展论文正文:对我国CPA行业发展的几点认识注册会计师,英文全称是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简称为CPA。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CPA行业的社会需求不断扩大,逐步成为重要的社会阶层。人们特别称道他们对社会经济作出的奉献,里根总统曾讲过:CPA行业在建立和维持资本市场的完好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他们,财务市场将土崩瓦解。但是,CPA行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近年来,国内外证券市场相继爆发的红光、琼民源、银广厦、安然等轰动一时的造假案几乎都与CPA串通合谋有关,媒体与公众猛烈抨击CP
3、A,以为他们是同流合污的诈骗者。注册会计师作为一种社会行业,涉及面较广,本文仅在下面几方面对我国CPA行业发展提出几点认识。一、CPA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目前,CPA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等。合伙制的CPA事务所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组成,合伙人以各自的私人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有利于扩大事务所的规模,提高风险躲避能力,但最大缺点是任一合伙人的失败都会使其他合伙人承当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合伙制兴起于是20世纪90年代初,它是指CPA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当有限责任,各合伙人以个人名义,对个人行为及其监督下的其它人的行为承当无限责任。在此
4、体制下,合伙人只要与违规事件相关时才承当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当有限责任,这种形式融合了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优点,摒弃了其缺乏。目前,四大均为有限责任合伙制,很多大中型事务所也开场向此转型。有限责任公司制以出资人认购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承当有限责任。我国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只准设立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合伙制的CPA事务所主要分布在深圳,其于大约百分之九十的事务所均采用有限责任制。目前我国CPA事务所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万,即大多数事务所的违规赔偿金仅有30万,宏大经济利益往往趋使CPA追逐利益,很不利于对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约束。由此笔者以为,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应当成为CPA行业诚信立业
5、的必然选择,在我国CPA素质不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待完善的现状下,合伙制严厉的连带责任会使很多合伙人望而却步,所以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不失为一种选择,同时也有利于同国际大趋势接轨。二、CPA事务所的业务构造安然公司的破产与安达信的倒台,使人们的目光重新聚焦在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同时进行鉴证与管理咨询服务的问题上。CPA事务所的管理咨询服务近年急速扩张,管理咨询服务收入大大超过了其审计服务的收入。后来安然事件的爆发使群众普遍以为罪魁祸首在于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融合的业务形式。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拆分之争,最早能够追溯到著名审计学家莫茨与夏拉夫在1961年提出的观点:管理咨询业务的扩展必然会给审计的独立性带
6、来负面影响。1但此后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并无明显证据支持这一判定,有不少研究成果以为非审计服务不仅不会影响审计质量,反而有助于提高审计的独立性,管理咨询服务能够加深CPA对客户的深化了解,有利于降低风险扩大收入,还有利于专业能力的扩展。事实上,莫茨与夏拉夫曾提出过忠告:无论是谁,主张禁止独立的公共会计师开展管理咨询服务,都是错误的。同时,假如公共会计师都毫无节制得自由开展这项活动,也是危险的。1李若山教授也以为:法律上直接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管理咨询服务并不是最优的制度安排,让市场发挥作用也许是能够采取的策略。CPA行业是一种中介机构,客户信赖是其生存之本,只要本质独立而没有形式独立仍得不到投资
7、者的认同,所以在监管法规出台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迫于公众媒体与市场需求的压力,对业务构造作出了调整,一些大的会计师事务物所已先后分拆了管理咨询业务。针对中国详细情况,笔者以为审计与管理咨询还是不分开好,由于中国CPA事务所咨询业务量和业务收入一般不大,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尚不明显,两者结合在一起,在查帐同时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中国CPA行业目前业务单一,规模小而分散,鉴证收入占总收入95%以上,面对各大国际会计公司的竞争,有必要鼓励其大力拓展新兴咨询服务领域,扩大事务所规模。三、监管形式民间自律与外部监管的选择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管制形式一般有三类:独立型;行业自律型;政府干涉型。美
8、国是行业自律型的代表,这种形式下CPA主要由民间协会实行自律管理,政府不加干涉。1934年(证券交易法)公布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代表政府对CPA进行管理,施行最终监督权与否决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负责规则的制定和行业自律,建立了一整套自律监管机制。1977年美国成立了公共监管委员会(POB),代表公众利益监管CPA。事实上,POB形同虚设,安然事件爆发后被SEC解散。2002年美国通过了(萨班斯逐一奥克斯莱法案),正式标志着其CPA行业自律历史的结束,美国的监管形式逐步转变为政府监管下的独立监管形式。克鲁格曼以为:市场经济本身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3大量的研究也表明,市场经
9、济需要适度管制,市场总有失灵的时候,完全依靠市场气力和民间自律进行监管是不可行的。当然,完全的官方监管,虽有利于提高效率与权威,但必然会降低制定机构的独立性,两者均非完美无缺。我国的CPA制度是多头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形式,中注协具有半官方半民间性质,是集部分行政管理行为与行业自律于一身的、受多头领导与监管的机构。这一形式由我国CPA行业发展历史决定,与原来的国情相适应,但从长远看会严重影响CPA行业的发展。3我国CPA改革方向应是在逐步摆脱政府机构的色彩后,成为市场条件下的自律民间团体,政府应将行业的所有行政权利直接收回,保证行业他律的威慑力。协会的作用则主要是保证专业质量,培训专业人士,研讨
10、行业问题。四、民事法律责任体系的建立民事法律责任是CPA行业维持诚信的一大关键因素。民事法律在美国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四大都曾遭到严厉的法律处罚,2002年安达信的消失再次让人们领略了民法的威力,显示了美国民事法律监管的强度与力度。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与下面三个因素有关: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处罚力度。下面用公式来表示它们的关系: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处罚力度。影响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的主要因素是诉讼人群的范围,而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则与诉讼程序有关,如举证责任的安排、集团诉讼的方式等,公式
11、中三者互相协调才能发挥威力。我国现状是缺乏必要的民事赔偿机制,目前还没有一宗因虚假财务信息而获得赔偿的民事案例,CPA只接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而没有民事赔偿。主要的表现有两个方面:1、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收益。由于诉讼人群的范围直接决定了不正当行为公之于众的可能性,假如起诉者的范围很窄,则CPA很容易逃脱责任,反之,假如扩大此范围,则会极大提高监督力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侵权纠纷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定法院只受理那些经过证监会查处的虚假陈述案,限定了较窄的诉讼双方范围,提高了起诉条件,对CPA并无多大压力。2、惩罚力度不够。美国要求CPA除补偿原
12、告损失外,还应支付3-5倍惩罚性罚款,诉讼人一旦胜诉事务所将会面临重大的赔偿责任,如安永为山登公司集团诉讼案赔偿3.35亿美元,安达信为阳光电器公司案支付1.1亿美元赔偿。而我国CPA罚款通常较少,如红光事件仅没收相应收入并罚款l-2倍。所以我以为不妨加大经济赔偿力度,另外还能够尝试参加声誉与职业处罚机制,如职业禁人,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以加大处罚力度。目前,我国的处罚力度正在不断加强,但若不考虑其它两因素的影响,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慑力仍得不到有效发挥,这也许正是我国审计不正当行为日益严重的原因之一,所以今后除继续加强处罚力度外,还应考虑扩大诉讼范围,疏通赔偿渠道,降低诉讼人诉讼成本,提高CPA失信成本与曝光概率,建立可操作性强,真正有效的民事赔偿法律责任体系。CPA行业的发展涉及多种因素,除本文所述外还有诸如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内部治理等,这里不再阐述。我们等待经历浴火重生后的CPA行业振奋精神,为恢复资本市场信誉,振兴繁荣经济市场发展作出应有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