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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泵站设计规范-报批稿.精品文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pumping station GB/T 50265(报批稿)泵站设计规范修订组二OO八年九月1 总 则1.0.1 为统一泵站设计标准,保证泵站设计质量,使泵站工程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管理方便,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改建的大中型供、排水泵站设计。对于特别重要、技术复杂的大型泵站设计应进行专门研究。1.0.3 泵站设计应广泛搜集和整理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应经过分析,准确可靠,满足设计要求。1.0.4 泵站设计应
2、吸取实践经验,进行必要的科学试验,节省能源,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1.0.5 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泵站等级及设计标准2.1 泵站等级2.1.1 泵站的规模,应根据工程任务,以近期目标为主,并考虑远景发展要求,综合分析确定。2.1.2 泵站等别应按表2.1.2确定。表2.1.2 泵站分等指标泵站等别泵站规模灌溉、排水泵站工业、城镇供水泵站设计流量(m/s)装机功率(MW)大(1)型20030特别重要大(2)型200503010重要中型5010101中等小(1)型10210.1一般小(2)型20.1注:装机功率系指单站指标,包括备用
3、机组在内;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的等别,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等指标确定;当泵站按分等指标分属两个不同等别时,应以其中的高等别为准。2.1.3 泵站建筑物应根据泵站所属等别及其在泵站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分级,其级别应按表2.1.3确定。 表2.1.3 泵站建筑物级别划分 泵站等别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134234345455552.1.4 泵站与堤身结合的建筑物,其级别不应低于堤防的级别。2.1.5 对失事后造成巨大损失或严重影响,或采用实践经验较少的新型结构的2级5级主要建筑物, 经论证后,其级别可提高1级;对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或影响较小的1级4级主要建筑物
4、,经论证后,其级别可降低1级。2.2 设计标准2.2.1 泵站建筑物防洪标准应按表2.2.1确定。表2.2.1 泵站建筑物防洪标准 泵站建筑物级别防洪标准重现期(a)设计校核11003002502003301004205051030注:平原、滨海区的泵站,校核防洪标准可视具体情况和需要研究确定。修建在河流、湖泊或平原水库边的与堤坝结合的建筑物,其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坝防洪标准。2.2.2 对于受潮汐影响的泵站,其挡潮水位的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物级别,结合历史最高潮水位,按表2.2.2规定的设计标准确定。表2.2.2 受潮汐影响泵站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建筑物级别1234、5防洪标准重现期(a)100100
5、50502020102.2.3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等于0.10g的地区,主要建筑物应进行抗震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的地区,可不进行抗震计算,但对1级建筑物应采取适当的抗震措施。3 泵站主要设计参数3.1 设计流量3.1.1 灌溉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设计灌溉保证率、设计灌水率、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灌区内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3.1.2 排水泵站排涝设计流量及其过程线,可根据排涝标准、排涝方式、设计暴雨、排涝面积及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排水泵站排渍设计流量可根据排渍模数与排渍面积计算确定。城市排水泵站排水设计流量可根据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工业废水量和雨水量等计算确定。
6、3.1.3 工业与城镇供水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设计水平年、设计保证率、供水对象的用水量、城镇供水的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调蓄容积等综合确定。用水量主要包括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工业企业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管网漏损水量、未预见用水、消防用水等。3.2 特征水位3.2.1 灌溉泵站进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防洪水位按本规范2.2.1、2.2.2规定的防洪标准分析确定。2 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设计运行水位取历年灌溉期满足设计灌溉保证率的日平均或旬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设计运行水位取渠道通过设计流量时的水位;从感潮河口取水时,设计运行水位按历年灌溉期多年平
7、均最高潮位和最低潮位的平均值确定。3 从河流、湖泊、感潮河口取水时,最高运行水位取重现期年年一遇洪水的日平均水位;从水库取水时,最高运行水位根据水库调蓄性能论证确定;从渠道取水时,最高运行水位取渠道通过加大流量时的水位。4 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最低运行水位取历年灌溉期水源保证率为9597的最低日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最低运行水位取渠道通过单泵流量时的水位;从感潮河口取水时,最低运行水位取历年灌溉期水源保证率为9597的日最低潮水位。5 从河流、湖泊、水库或感潮河口取水时,平均水位取灌溉期多年日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平均水位取渠道通过平均流量时的水位。6 上述水位均应扣除从取水口至进水
8、池的水力损失。从河床不稳定的河道取水时,尚应考虑河床变化的影响,方可作为进水池相应特征水位。3.2.2 灌溉泵站出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当出水池接输水河道时,最高水位取输水河道的防洪水位;当出水池接输水渠道时,最高水位取与泵站最大流量相应的水位。对于从多泥沙河流上取水的泵站,最高水位应考虑输水渠道淤积对水位的影响。2 设计运行水位取按灌溉设计流量和灌区控制高程的要求推算到出水池的水位。3 最高运行水位取与泵站最大运行流量相应的水位。4 最低运行水位取与泵站最小运行流量相应的水位;有通航要求的输水河道,最低运行水位取最低通航水位。5 平均水位取灌溉期多年日平均水位。3.2.3 排水泵站
9、进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最高水位取排水区建站后重现期10年20年一遇的内涝水位。排区内有防洪要求的,最高水位应同时考虑其影响。2 设计运行水位取由排水区设计排涝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对有集中调蓄区或与内排站联合运行的泵站,设计运行水位取由调蓄区设计水位或内排站出水池设计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3 最高运行水位取按排水区允许最高涝水位的要求推算到站前的水位;对有集中调蓄区或与内排站联合运行的泵站,最高运行水位取由调蓄区最高调蓄水位或内排站出水池最高运行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4 最低运行水位取按降低地下水埋深或调蓄区允许最低水位的要求推算到站前的水位。5 平均水位取与设计运行水位相同的水位。
10、3.2.4 排水泵站出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防洪水位按本规范2.2.1、2.2.2规定的防洪标准分析确定。2 设计运行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取承泄区5年10年一遇洪水的排水时段平均水位。2)当承泄区为感潮河段时,取重现期5年10年的排水时段平均潮水位。3)对重要的排水泵站,经论证可适当提高重现期。3 最高运行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当承泄区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时,取重现期10年20年洪水的排水时段平均水位。当承泄区水位变化幅度较小时,可取设计洪水位。2)当承泄区为感潮河段时,取重现期10年20年的排水时段平均潮水位。3)对重要的排水泵站,经论证可适当提高重现期。4 最低运行水位取承泄
11、区历年排水期最低水位或最低潮水位的平均值。5 平均水位取承泄区多年日平均水位或多年日平均潮水位。3.2.5 工业、城镇供水泵站进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防洪水位按本规范2.2.1、2.2.2规定的防洪标准分析确定。2 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设计运行水位取满足设计供水保证率的日平均或旬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设计运行水位取渠道通过设计流量时的水位;从感潮河口取水时,设计运行水位按供水期多年平均最高潮位和最低潮位的平均值确定。3 从河流、湖泊、感潮河口取水时,最高运行水位取10年20年一遇洪水的日平均水位;从水库取水时,最高运行水位根据水库调蓄性能论证确定;从渠道取水时,最高运行水位取渠
12、道通过加大流量时的水位。4 从河流、湖泊、水库、感潮河口取水时,最低运行水位取水源保证率为9799的最低日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最低运行水位取渠道通过单泵流量时的水位;受潮汐影响的泵站,最低运行水位取水源保证率为9799的日最低潮水位。5 从河流、湖泊、水库或感潮河口取水时,平均水位取多年日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平均水位取渠道通过平均流量时的水位。6 上述水位均应扣除从取水口至进水池的水力损失。从河床不稳定的河道取水时,尚应考虑河床变化的影响,方可作为进水池相应特征水位。3.2.6 工业、城镇供水泵站出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最高水位取输水渠道的校核水位。2 设计运行水位取与泵站设计
13、流量相应的水位。3 最高运行水位取与泵站最大运行流量相应的水位。4 最低运行水位取与泵站最小运行流量相应的水位。5 平均水位取输水渠道通过平均流量时的水位。3.2.7 灌排结合泵站的特征水位,可根据本规范3.2.13.2.4的规定进行综合分析确定。3.3 特征扬程3.3.1 设计扬程应按泵站进、出水池设计运行水位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在设计扬程下,应满足泵站设计流量要求。3.3.2 平均扬程可按公式(3.3.2)计算加权平均净扬程,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或按泵站进、出水池平均水位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 (3.3.2)式中 H 加权平均净扬程(m); Hi 第i时段泵站进、出水池运行水位差(m
14、); Qi 第i时段泵站提水流量(m3/s); ti 第i时段历时(d)。在平均扬程下,水泵应在高效区工作。3.3.3 最高扬程宜按泵站出水池最高运行水位与进水池最低运行水位之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当出水池最高运行水位与进水池最低运行水位遭遇的机率较小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最高扬程可适当降低。3.3.4 最低扬程宜按泵站出水池最低运行水位与进水池最高运行水位之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当出水池最低运行水位与进水池最高运行水位遭遇的机率较小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最低扬程可适当提高。4 站址选择4.1 一般规定4.1.1 泵站站址应根据灌溉、排水、工业及城镇供水总体规划、泵站规模、运行特点和综合利
15、用要求,考虑地形、地质、水源或承泄区、电源、枢纽布置、对外交通、占地、拆迁、施工、环境、管理等因素以及扩建的可能性,经技术经济比较选定。4.1.2 山丘区泵站站址宜选择在地形开阔、岸坡适宜、有利于工程布置的地点。4.1.3 泵站站址宜选择在岩土坚实、水文地质条件有利的天然地基上,宜避开软土、松沙、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不良地基,不应设在活动性的断裂构造带以及其它不良地质地段。选择站址时,如遇淤泥、流沙、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不良地基,应慎重研究确定基础类型和地基处理措施。4.2 泵站站址选择4.2.1 由河流、湖泊、感潮河口、渠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其站址宜选择在有利于控制提水灌溉范围,使输水系统布置
16、比较经济的地点。 灌溉泵站取水口宜选择在主流稳定靠岸,能保证引水,有利于防洪、防潮汐、防沙、防冰及防污的河段。由潮汐河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取水口,宜选择在淡水水源充沛、水质适宜灌溉的河段。4.2.2 从水库取水的灌溉泵站,其站址应根据灌区与水库的相对位置和水库水位变化情况,研究论证库区或坝后取水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选择在岸坡稳定、靠近灌区、取水方便,不受或少受泥沙淤积、冰冻影响的地点。4.2.3 排水泵站站址宜选择在排水区地势低洼、能汇集排水区涝水,且靠近承泄区的地点。 排水泵站出水口不宜设在迎溜、岸崩或淤积严重的河段。4.2.4 灌排结合泵站站址,宜根据有利于外水内引和内水外排,灌溉水源水
17、质不被污染和不致引起或加重土壤盐渍化,并兼顾灌排渠系的合理布置等要求,经综合比较选定。4.2.5 供水泵站站址宜选择在受水区上游、河床稳定、水源可靠、水质良好、取水方便的河段。4.2.6 梯级泵站站址应结合各站站址地形、地质、运行管理、总功率最小等条件,经综合比较选定。5 总体布置5.1 一般规定5.1.1 泵站的总体布置应根据站址的地形、地质、水流、泥沙、冰冻、供电、施工、征地拆迁、水利血防、环境等条件,结合整个水利枢纽或供水系统布局、综合利用要求、机组型式等,做到布置合理,有利施工,运行安全,管理方便,少占耕地,投资节省,美观协调。5.1.2 泵站的总体布置应包括泵房,进、出水建筑物,变电
18、站,枢纽其它建筑物和工程管理用房,内外交通、通信以及其它维护管理设施的布置。5.1.3 站区布置应满足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消防、环境绿化和水土保持等要求。5.1.4 泵站室外专用变电站宜靠近辅机房布置,满足变电设备的安装检修方便、运输通道、进线出线、防火防爆等要求。5.1.5 站区内交通布置应满足机电设备运输、消防车辆通行的要求。5.1.6 具有泄洪任务的水利枢纽,泵房与泄洪建筑物之间应有分隔设施;具有通航任务的水利枢纽,泵房与通航建筑物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及安全设施。5.1.7 进水处有污物、杂草的泵站,应设置拦污、清污设施,其位置宜设在引渠末端或前池入口处。站内交通桥宜结合拦污栅设置。5
19、.1.8 泵房与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地下压力管道、高速公路及一二级公路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5.1.9 进、出水池应设有防护和警示标志。5.1.10 对于水流条件复杂的大型泵站枢纽布置,应通过水工整体模型试验论证。5.2 泵站布置型式5.2.1 由河流取水的泵站,当河道岸边坡度较缓时,宜采用引水式布置,并在引渠渠首设进水闸;当河道岸边坡度较陡时,宜采用岸边式布置,其进水建筑物前缘宜与岸边齐平或稍向水源凸出。 由渠道取水的泵站,宜在取水口下游侧的渠道上设节制闸。 由湖泊、水库取水的泵站,可根据岸边地形、水位变化幅度及对水质、水温的要求等,采用引水式或岸边式布置。5.2.2 在具有部分自排条
20、件的地点建排水泵站,泵站宜与排水闸合建;当建站地点已建有排水闸时,排水泵站宜与排水闸分建。排水泵站宜采用正向进水和正向出水的方式。5.2.3 灌排结合泵站,当水位变化幅度不大或扬程较低时,可采用双向流道的泵房布置型式;当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或扬程较高时,可采用单向流道的泵房布置型式,另建配套涵闸,并与泵房之间留有适当的距离,其过流能力宜与泵站机组抽水能力相适应。5.2.4 建于堤防处且地基条件较好的低扬程、大流量泵站,宜采用堤身式布置;扬程较高或地基条件稍差或建于重要堤防处的泵站,宜采用堤后式布置。5.2.5 从多泥沙河流上取水的泵站,当具备自流引水沉沙、冲沙条件时,应在引渠上布置沉沙、冲沙或清淤
21、设施;当不具备自流引水沉沙、冲沙条件时,可在岸边设低扬程泵站,布置沉沙、冲沙及其它排沙设施。5.2.6 对于运行时水源有冰冻或冰凌的泵站,应有防冰、消冰、导冰设施。5.2.7 在深挖方地带修建泵站,应合理确定泵房的开挖深度,减少地下水对泵站运行的不利影响,并应采取必要的站区排水、泵房通风、采暖和采光等措施。5.2.8 紧靠山坡、溪沟修建泵站,应设置排泄山洪和防止局部山体滑坡、滚石等工程措施。5.2.9 受地形条件限制,修建地面泵站不经济时,可布置地下泵站。地下泵站应根据地质条件,合理布置泵房、辅机房,以及交通、通风、排水等设施。5.2.10 从血吸虫疫区引水的泵站,应根据水利血防的要求,采取必
22、要的灭螺工程措施。6 泵房6.1 泵房布置6.1.1 泵房布置应根据泵站的总体布置要求和站址地质条件,机电设备型号和参数,进、出水流道(或管道),电源进线方向,对外交通以及有利于泵房施工、机组安装与检修和工程管理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6.1.2 泵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满足机电设备布置、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2 满足结构布置的要求。3 满足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并符合防潮、防火、防噪声、节能等技术规定。4 满足内外交通运输的要求。5 注意建筑造型,做到布置合理,适用美观,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6.1.3 泵房挡水部位顶部安全加高不应小于表6.1.3的规定。 表6.1.3 泵房挡水部位顶部
23、安全加高下限值 单位:m运用情况泵站建筑物级别1234、5设计0.70.50.40.3校核0.50.40.30.2注:安全加高系指波浪、壅浪计算顶高程以上距离泵房挡水部位顶部的高度;设计运用情况系指泵站在设计运行水位或设计洪水位时运用的情况,校核运用情况系指泵站在最高运行水位或校核洪水位时运用的情况。6.1.4 机组间距应根据机电设备和建筑结构布置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2.29.12.5条的规定。6.1.5 主泵房长度应根据机组台数、布置形式、机组间距、边机组段长度和安装检修间的布置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机组吊运和泵房内部交通的要求。6.1.6 主泵房宽度应根据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
24、布置要求,进、出水流道(或管道)的尺寸,工作通道宽度,进、出水侧必需的设备吊运要求等因素,结合起吊设备的标准跨度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2.7条的规定。 立式机组主泵房水泵层宽度的确定,还应考虑集水、排水廊道的布置要求等因素。6.1.7 主泵房各层高度应根据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的布置,机组的安装、运行、检修,设备吊运以及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2.89.12.10条的规定。6.1.8 主泵房水泵层底板高程应根据水泵安装高程和进水流道(含吸水室)布置或管道安装要求等因素确定。水泵安装高程应根据本规范9.1.7条规定的要求,结合泵房处的地形、地质条件综合确定
25、。 主泵房电动机层楼板高程应根据水泵安装高程和泵轴、电动机轴的长度等因素确定。6.1.9 安装在机组周围的辅助设备、电气设备及管道、电缆道,其布置宜避免交叉干扰。6.1.10 辅机房宜设置在紧靠主泵房的一端或出水侧,其尺寸应根据辅助设备布置、安装、运行和检修等要求确定,且应与泵房总体布置相协调。6.1.11 安装检修间宜设置在主泵房内对外交通运输方便的一端(或侧),其尺寸应根据机组安装、检修要求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2.6条的规定。6.1.12 中控室附近不宜布置有强噪声或强振动的设备。6.1.13 当主泵房分为多层时,各层楼板均应设置吊物孔,其位置应在同一垂线上,并在起吊设备的工作范围之
26、内。 吊物孔的尺寸应按吊运的最大部件或设备外形尺寸各边加0.2m的安全距离确定。6.1.14 主泵房对外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其中一个应能满足运输最大部件或设备的要求。6.1.15 立式机组主泵房电动机层的进水侧或出水侧应设主通道,其它各层应设置不少于一条的主通道。主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m,一般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0m。 卧式机组主泵房内宜在管道顶部设工作通道。斜轴式机组主泵房内宜在靠近电机处设工作通道。贯流式机组主泵房内宜在进、出水流道上部分层设工作通道。6.1.16 当主泵房分为多层时,各层应设不少于2个通道。主楼梯宽度不宜小于1.0m,坡度不宜大于40,楼梯的垂直净空不宜小于2.0m。6.
27、1.17 立式机组主泵房内的水下各层或卧式、斜轴式、贯流式机组主泵房内,应设将渗漏水汇入集水廊道或集水井的排水沟。6.1.18 主泵房顺水流向的永久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的设置,应根据泵房结构型式、地基条件等因素确定。土基上的缝距不宜大于30m,岩基上的缝距不宜大于20m。缝的宽度不宜小于20mm。6.1.19 主泵房排架的布置,应根据机组设备安装、检修的要求,结合泵房结构布置确定。排架宜等跨布置,立柱宜布置在隔墙或墩墙上。当泵房设置顺水流向的永久变形缝时,缝的左右侧应设置排架柱。6.1.20 主泵房电动机层地面宜铺设水磨石。泵房门窗应根据通风、采暖和采光的需要合理布置。严寒地区应采用双
28、层玻璃窗。向阳面窗户宜有遮阳设施。受阳光直射的窗户可采用磨沙玻璃。6.1.21 泵房屋面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泵房通风、采暖要求设置隔热层。6.1.22 泵站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6.1.22的规定。泵房内应设消防设施,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表6.1.22 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表序 号建筑物、构筑物名称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一、主要建筑物、构筑物1主泵房、辅机房及安装间丁二2油浸式变压器室丙一3干式变压器室丁二4配电装置室单台设备充油量100 kg丙二单台设备充油量100 kg丁二5母线室、母线廊道和竖井丁二6中控室(含照明夹层)
29、、继电保护屏室、自动和远动装置室、通信室丙二7屋外变压器场丙二8屋外开关站、配电装置构架丁二9组合电气开关站丁二10高压充油电缆隧道和竖井丙二11高压干式电力电缆隧道和竖井丁二12电力电缆室、控制电缆室、电缆隧道和竖井丁二13蓄电池室防酸隔爆型铅酸蓄电池室丙二碱性蓄电池室丁二14贮酸室、套间及通风机室丙二15充放电盘室丁 二16通风机室、空气调节设备室戊二17供排水泵房戊三18消防水泵室戊二二、辅助生产建筑物 1油处理室丙二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试验室丙二3高压试验室、仪表试验室丁二4机械试验室丁三5电工试验室丁三6机械修配厂丁三7水工观测仪表室丁 二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1一般器材仓库三2警卫
30、室三3汽车库(含消防仓库)三6.1.23 主泵房电动机层值班地点允许噪声标准不得大于85dB(A),中控室和通信室允许噪声标准为:在机组段内的不得大于70dB(A),在机组段外的不得大于60dB(A)。 若超过上述允许噪声标准时,应采取必要的降声、消声或隔声措施,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6.2 防渗排水布置6.2.1 防渗排水布置应根据站址地质条件和泵站扬程等因素,结合泵房、两岸联接结构和进、出水建筑物的布置,设置完整的防渗排水系统。6.2.2 土基上泵房基底防渗长度不足时,可结合出水池底板设置钢筋混凝土铺盖、垂直防渗体或两者相结合的布置型式。铺盖应设永久变形缝,且应与泵房底板永久变形
31、缝错开布置。当泵房地基为中壤土、轻壤土或重砂壤土时,泵房高水位侧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铺盖。当泵房地基为粉土、粉细砂、轻砂壤土或轻粉质砂壤土时,泵房高水位侧宜采用铺盖和垂直防渗体相结合的布置形式。垂直防渗体宜布置在泵房底板高水位侧。在地震区粉细砂地基上,泵房底板下布置的垂直防渗体宜构成四周封闭的形式。粉土、粉细砂、轻砂壤土或轻粉质砂壤土地基除应保证渗流平均坡降和出逸坡降小于允许值外,在渗流出口处(包括两岸侧向渗流的出口处)必须设置排水反滤层。当防渗段底板下采用端承型桩时,应采取防止底板底面接触冲刷和渗流的措施。前池、进水池底板上可根据排水需要设置适量的排水孔。在渗流出口处应设置级配良好的排水反滤层。
32、6.2.3 铺盖长度可根据泵房基础防渗需要确定,一般采用上、下游最大水位差的3倍5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铺盖最小厚度不宜小于0.4m,永久变形缝缝距可采用8m20m,靠近翼墙的铺盖缝距宜采用小值。缝宽可采用20mm30mm。用于铺盖的防渗土工膜厚度应根据作用水头、膜下土体可能产生裂隙宽度、膜的应变和强度等因素确定,但不宜小于0.5mm。土工膜上应设保护层。在寒冷和严寒地区,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铺盖应适当减小永久变形缝缝距。6.2.4 当泵房地基为较薄的砂性土层或砂砾石层,其下卧层为深厚的相对不透水层时,可在泵房底板的高水位侧设置截水槽或防渗墙。截水槽或防渗墙嵌入相对不透水层的深度不应小于1.0m
33、。在渗流出口处应设排水反滤层。当泵房地基砂砾石层较厚时,泵房高水位侧可采用铺盖和悬挂式防渗墙相结合的布置形式,在渗流出口处应设排水反滤层。当泵房地基为粒径较大的砂砾石层或粗砾夹卵石层时,泵房底板高水位侧宜设置深齿墙或深防渗墙,在渗流出口处应设排水反滤层。6.2.5 当泵房地基的下卧层为深厚的相对透水层时,除应符合本规范6.2.2条的规定外,尚应验算覆盖层抗渗、抗浮的稳定性。必要时可在渗流出口侧设置深入相对透水层的排水井或排水沟,并采取防止被淤堵的措施。6.2.6 当地基持力层为薄层粘土和砂土互层时,除应符合本规范6.2.2条的规定外,铺盖前端宜加设一道垂直防渗体,泵房低水位侧宜设排水沟或排水浅
34、井。并采取防止被淤堵的措施。6.2.7 岩基上泵房可根据防渗需要在底板高水位侧的齿墙下设置水泥灌浆帷幕,其后设置排水设施。6.2.8 高扬程泵站的泵房可根据需要在其岸坡上设置通畅的自流排水沟和护坡措施。6.2.9 所有顺水流向永久变形缝的水下缝段,应埋设不少于一道材质耐久、性能可靠的止水片(带)。垂直止水带(片)与水平止水带(片)相交处应构成密封系统。6.2.10 侧向防渗排水布置应根据泵站扬程,岸、翼墙后土质及地下水位变化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并应与泵站正向防渗排水布置相适应。6.2.11 具有双向扬程的灌排结合泵站,其防渗排水布置应以扬程较高的一向为主,合理选择双向布置形式。6.3 稳定分析
35、6.3.1 泵房稳定分析可采取一个典型机组段或一个联段作为计算单元。6.3.2 用于泵房稳定分析的荷载应包括:自重、水重、静水压力、扬压力、土压力、淤沙压力、浪压力、风压力、冰压力、土的冻胀力、地震荷载及其它荷载等,其计算应遵守下列规定:1 自重包括泵房结构自重、填料重量和永久设备重量。2 水重应按其实际体积及水的重度计算。静水压力应根据各种运行水位计算。对于多泥沙河流,应考虑含沙量对水的重度的影响。3 扬压力应包括浮托力和渗透压力。渗透压力应根据地基类别,各种运行情况下的水位组合条件,泵房基础底部防渗、排水设施的布置情况等因素计算确定。对于土基,宜采用改进阻力系数法计算;对于岩基,宜采用直线
36、分布法计算。4 土压力应根据地基条件、回填土性质、挡土高度、填土内的地下水位、泵房结构可能产生的变形情况等因素,按主动土压力或静止土压力计算。计算时应计及填土顶面坡角及超载作用。5 淤沙压力应根据泵房位置、泥沙可能淤积的情况计算确定。6 浪压力应根据泵房前风向、风速、风区长度(吹程)、风区内的平均水深以及泵房前实际波态的判别等计算确定。波浪要素可采用莆田试验站公式计算确定。当浪压力参与荷载的基本组合时,计算风速可采用当地气象台站提供的重现期为50年的年最大风速;当浪压力参与荷载的特殊组合时,计算风速可采用当地气象台站提供的多年平均年最大风速。7 风压力应根据当地气象台站提供的风向、风速和泵房受
37、风面积等计算确定。计算风压力时应考虑泵房周围地形、地貌及附近建筑物的影响。8 冰压力、土的冻胀力、地震荷载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计算确定。9 其它荷载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6.3.3 设计泵房时应将可能同时作用的各种荷载进行组合。地震荷载不应与校核运用水位组合。 用于泵房稳定分析的荷载组合应按表6.3.3的规定采用。必要时还应考虑其它可能的不利组合。表6.3.3 荷载组合荷载组合计算工况荷载自重水重静水压力扬压力土压力淤沙压力浪压力风 压力冰压力土的冻胀力地震荷载其它荷载基本组合完建设计运用冰冻特殊组合施工检修校核运用地震6.3.4 泵房沿基础底面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按公式(6.3.41
38、)或公式(6.3.42)、(6.3.43)计算:土基或岩基: (6.3.41) 土基: (6.3.42)岩基: (6.3.43) 式中 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以上的全部竖向荷载(包括泵房基础底面上的扬压力在内,kN); 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以上的全部水平向荷载(kN); 泵房基础底面面积(m2); 泵房基础底面与地基之间的摩擦系数,可按试验资料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本规范A.0.1、A.0.3条的规定采用; 土基上泵房基础底面与地基之间摩擦角; 土基上泵房基础底面与地基之间的粘结力(kPa); 岩基上泵房基础底面与地基之间的抗剪断摩擦系数; 岩基上泵房基础底面与地基之间的抗剪
39、断粘结力(kPa)。对于土基,、值可根据室内抗剪试验资料,按本规范A.0.2条的规定采用。按A.0.2条的规定采用值和值时,应按公式(6.3.44)折算泵房基础底面与土质地基之间的综合摩擦系数。 (6.3.44)式中 0泵房基底面与土质地基之间的综合摩擦系数。对于粘性土地基,如折算的综合摩擦系数大于0.45,或对于砂性土地基,如折算的综合摩擦系数大于0.5,采用的值和值均应有论证。对于岩基,泵房基础底面与岩石地基之间的抗剪断摩擦系数值和抗剪断粘结力值可根据试验成果,并参照类似工程实践经验及表A.0.3所列值选用。但选用的值和值不应超过泵房基础混凝土本身的抗剪断参数值。对重要的大型泵站应进行现场
40、试验。 当泵房受双向水平力荷载作用时,应核算其沿合力方向的抗滑稳定性,其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本规范6.3.5条规定的允许值。 当泵房地基持力层为较深厚的软弱土层,且其上竖向作用荷载较大时,应核算泵房连同地基的部分土体沿深层滑动面滑动的抗滑稳定性。对于岩基,若有不利于泵房抗滑稳定的缓倾角软弱夹层或断裂面存在时,应核算泵房沿可能组合滑裂面滑动的抗滑稳定性。6.3.5 泵房沿基础底面抗滑稳定安全系数的允许值应按表6.3.5采用。表6.3.5 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允许值地基类别荷载组合泵站建筑物级别适用公式1234、5土基基本组合1.351.301.251.20适用于公式(6.3.41)或(6.3.4
41、2)特殊组合1.201.151.101.051.101.051.051.00岩基基本组合1.101.081.05适用于公式(6.3.41)特殊组合1.051.031.001.00基本组合3.00适用于公式(6.3.43)特殊组合2.502.30注:特殊组合适用于施工工况、检修工况和非常运用工况,特殊组合适用于地震工况。6.3.6 泵房抗浮稳定安全系数应按公式(6.3.6)计算: (6.3.6)式中 抗浮稳定安全系数; 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以上的全部重力(kN); 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上的扬压力(kN)。6.3.7 泵房抗浮稳定安全系数的允许值,不分泵站级别和地基类别,基本荷载组合下为1.10,特殊
42、荷载组合下为1.05。6.3.8 泵房基础底面应力应根据泵房结构布置和受力情况等因素计算确定。1 当结构布置及受力情况对称时,应按公式(6.3.81)计算: (6.3.81)式中 泵房基础底面应力的最大值或最小值(kPa); 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以上的全部竖向和水平向荷载对于基础底面垂直水流向的形心轴的力矩(kNm); 泵房基础底面对于该底面垂直水流向的形心轴的截面矩(m3)。2 当结构布置及受力情况不对称时,应按公式(6.3.82)计算: (6.3.82)式中 、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以上的全部水平向和竖向荷载对于基础底面形心轴、的力矩(kNm); 、泵房基础底面对于该底面形心轴、的截面矩(m3)。6.3.9 各种荷载组合情况下的泵房基础底面应力应满足下列要求:对于土基,泵房基础底面平均基底应力不大于地基允许承载力,最大基底应力不大于地基允许承载力的1.2倍,泵房基础底面应力不均匀系数的计算值不大于表6.3.9规定的允许值,在地震情况下,泵房地基持力层允许承载力可适当提高。对于岩基,泵房基础底面最大基底应力不大于地基允许承载力,泵房基础底面应力不均匀系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