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税与所得税纳税实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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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流转税与所得税纳税实务.精品文档.流转税与所得税纳税实务第一章 增值税相关政策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一)关于增值额-理论增值额制造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合计增值额1505060260销售额150200260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据以征税的增值额是一种法定增值额,并非理论上的增值额。(二)法定增值额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1

2、.扣除范围不同;2.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法不同。 二、增值税的类型(三种)增值税按照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类型特点优点缺点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2008)1.确定法定增值额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款2.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保证财政收入不利于鼓励投资2.收入型增值税1.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2.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完全避免重复征税给以票扣税造成困难3.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1.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2.法定增值额

3、理论增值额体现增值税优越性,便于操作减少财政收入三、增值税的性质及原理 (一)增值税的性质1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 2税负具有转嫁性;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 (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1按全部销售额计税,但只对其中的新增价值征税;2实行税款抵扣制;3税款随货物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四、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一)交叉征税:如我国增值税与消费税(二)平行征税:如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 五、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直接抵扣法与间接计算法两种,其中间接计算法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广泛采用的计税方法。 六、增值税的特点(一)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4、;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二)增值税的优点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2即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避免发生偷税。 七、我国增值税建立与发展 2008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变化有:1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纳税人 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此外,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2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

5、 。3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这些内容主要有: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取消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4将按月申报的纳税期限由原来的10日延长至15日并增加了可按季度申报的内容和期限规定,以日为一个纳税期的,可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5增加了有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6明确了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税务

6、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包括认证时限等程序性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一)单位一切从事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 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二)个人凡从事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人均属于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三)承租人和承包人把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四)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

7、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于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即对报关进口货物,凡是海关的完税凭证开具给委托方的,对代理方不征增值税;凡是海关的完税凭证开具给代理方的,对代理方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五)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1划分目的: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2基本依据:(1)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2)企业规模的大小:销售

8、额。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纳税人认定标准特别说明小规模纳税人1.以货物生产为主:全年应税销售额100万元(含)以下2.以货物批发、零售为主:年应税销售额180万元(含)以下年应税销售额不足180万元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1.以货物生产为主:年应税销售额100万元以上2.以货物批发、零售为主:年应税销售额180万元以上3.以货物生产为主,但年应税销售额不足1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1.关于总分机构2.个人经营者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最新变化:工业:原100万(30万) 新政策:50万 商业:原180万 新政策:80万【解释1】对于从事货物生产、年应税销售额超过30万

9、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即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解释2】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解释3】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总分机构: (1)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是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

10、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二)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人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例题单选题】会计核算健全的下列企业或机构中,可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是( )。A.仅生产和销售免税农产品,年销售额为200万元的某林场B.年销售建筑材料200万元的某个体工商户C.年销售额为10万元的某电机修理厂D.

11、年销售额为80万元的某销售部,其总机构为一大型卖场,年销售额为680万元 【答案】B五、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实行新的认定管理办法:(一)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1.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改变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2)一

12、年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经营、申报缴税情况进行审核评估,确认无误后方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相继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3)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以及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

13、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3.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 ,预计年销售额可达1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4.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的企业,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符合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并有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

14、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 ,可给予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不发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 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企业在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作为申请认定的必报资料。(二)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管理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新办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要与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并且派专人(两人以上)实地查验。未经实地查验或查验情况与申请资料不符的,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查验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企业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租

15、赁证明、原材料和商品的出入库单据、运费凭据、水电等费用凭据、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购销合同原件及公证资料、资金 往来账等。在实地查验中,要认真核实区分商业零售企业、大中型商贸企业、小型商贸企业和生产企业除按照上述查验内容全面核查外,对生产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生产厂房、设备等必备的生产条件;对商贸零售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对大中型商贸企业要特别核实注册资金、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账户及企业人数。 (三)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在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做好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传

16、辅导工作,同时按以下办法对其进行增值税征收管理: 1.对小型商贸企业,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 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对纳入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新办小型商贸企业不再实行原临时一般纳税人管理。2.对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由相关税务机关按照现 行规定审批。专用发票的领购也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3.再次领购: 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

17、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4%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 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4.对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应核减其次月专用发票供应数量。 5.对每月最后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首次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每次核定的数量与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减后发售差额部分。 6.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7.企业在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按照一般纳税人

18、计算应纳税额方法计算申报增值税。如预缴增值税税额超过应纳税额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评估核实无误,多缴税款可在下期应 纳税额中抵减。8.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发售发票时按以下公式计算本次发票发售数量:本次发售发票数量运核定次购票量-本次申购票时结存发票数量。9.在2004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元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四)对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审批及管理1.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审批纳税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核,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19、:(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他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 般纳税人资格。2.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商贸企业结束辅导期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原则上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 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对辅导期内实际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并且足额缴纳了税款的,经审核批准,可开具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专用发票。对于只开具金额在1万元以下专用发票的小型商贸企业,如有大宗货物交易,可凭国家公证部门公证的货物交

20、易合同,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适量开具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专用发票,以满足该宗交易的需要。第三节 征税范围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货物: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一切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不仅仅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还包括取得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接收来料承做货物,加工后的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委托者的业务,即通常所说的委托加工业务。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 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

21、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这里的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都是指有偿提 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则不包括在内。 (三)进口货物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物,必须看其是否办理了报关进口手续。【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A.汽车的修配B.房屋的修理C.汽车的租赁D.受托加工白酒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计税销售额(二)销售代销货物; 1计税销售额 2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兼营收入 【例题计算题】某商贸

22、企业(一般纳税人)受托代销某品牌服装,取得代销收入9.36万元(零售价),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24万元。 【解析】销项税9.36(117%)17%1.36(万元) 进项税1.24(万元) 此业务应纳增值税1.361.240.12(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零售价=50005%100000(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100000(117%)17%14529.91(元) 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

23、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解释1】各种视同销售行为的共同点: 1均没有货款结算,计税销售额必须按规定的顺序确定,而不能用移送货物的账面成本; 2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解释2】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1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计算

24、销项税2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B.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一)混合销售行为1含义:即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2税务处理: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3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几项特殊规定 (1)运输行业

25、: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2)电信部门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3)林木销售和管护的处理: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它收入的照章征收营业

26、税。 (二)兼营非应税劳务1含义: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2特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3税务处理: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三)比较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 行为判定税务处理混合销售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二者有从属关系依纳税人经营主业,只征一种税兼营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二者无直接从属关系依纳税人核算水平1.分别

27、核算:征两税2.未分别核算:征增值税【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A.企业生产销售门窗并负责安装B.宾馆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烟酒饮料C.电信部门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同时销售电话机D.批发企业销售货物并实行送货上门E.邮政部门提供邮寄服务并销售邮票 【答案】AD 四、其他按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内容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4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

28、,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使用环节征收增值税。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应征收增值税。6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7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8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9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

29、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自产货物是指: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建筑防水材料。10对从事公用事业的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

30、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11纳税人代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1)是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 (2)是开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 (3)是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或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管,专款专用。12代办保险费、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征税问题。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

31、征增值税。13关于计算机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 (1)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软件企业证书,产品证书,每月缴税,申报即征即退,季度终了申请退税,3%)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14印刷企业自己购买纸张,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书刊等印刷品的征税问题。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

32、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15融资租赁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16缝纫,应当征收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应征收增值税B.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和销售,不征

33、收增值税C.经营单位购入执罚部门查处并拍卖的商品再销售的,不征收增值税D.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的,应征收增值税 【答案】A五、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和收入1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2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3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税。4对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5对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6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

34、不征收增值税。7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8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9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 【例题单选题】下列表述中,符合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的是( )。A.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凡用于本单位建筑工程的,均应计算缴

35、纳增值税B.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应计算缴纳增值税C.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D.汽车修配厂修理本厂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汽车,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C 六、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征税问题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自2004年7月1日起,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费、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

36、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题计算题】一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厂家以每件不含税200元进货对外平价销售。双方约定按销售收入的10%给商业企业返利。 【解析】商业企业的销项税20017%34(元) 商业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20017%20(1+17%)17%31.09(元)第四节 税率 一、增值税税率体现着货物的整体税负了解增值税税率体现货

37、物的整体税负,增值税税率对应的计税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如果税率为17%,此税率相当于价内税的14.5%即1/(117%)17%二、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以及增值税税率的类型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应是尽可能减少税率档次,或者说不宜采取过多档次的税率。这是由增值税实行税款抵扣的计税方法以及其中性税收的特征所决定的。增值税税率有4种类型,分别是:1基本税率2低税率3高税率4零税率 三、我国增值税税率 (一)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 (二)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

38、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农产品。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6金属矿采选产品。7非金属矿采选产品。8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9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规定: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2.纳税人销售不同

39、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四、适用13%低税率货物的范围 (一)农业产品1植物类 (1)粮食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蔬菜: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茶叶: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药用植物: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2动物类 (1)水产品: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畜牧产品: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

40、制品、蛋类的罐头、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也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食用植物油(三)自来水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免征增值税。 (四)图书、报纸、杂志 (五)饲料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六)化肥 (七)农药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清毒剂等),不属于农药范围。 (八)农膜 (九)农机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农用汽车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机动渔船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不属于本货物征收范围。农机零部件不属于本货物的征收范围。

41、 (十)金属矿采选产品 (十一)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原油、人造原油不属于本货物范围。 (十二)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十三)二甲醚 【例题多选题】依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货物销售,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有()。A.粮店加工切面销售B.食品店加工方便面销售C.粮食加工厂加工玉米面销售D.食品厂加工速冻水饺销售 【答案】AC 五、增值税征收率(一)征收率的一般规定对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和药械,可以按照小规模商业企业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09年为3%) (二)征收率的特殊规定1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从20

42、02年6月1日起,对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对其购进独立核算的自来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按6%征收率开具)予以抵扣。(三)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第五节 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一、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概念及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二)销售额确定1一般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43、外费用。销售额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价外收入:指价格之外向购买方收取,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征税。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上述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 并入销售额计税。 (3)消费税税金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征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销售额不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44、: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税款不应包含在销售货物的价款之中。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运费发票开据给购货方,销货方将发票转交给购货方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需要换算的情形: (1)混合销售的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合计;其中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应视为含税销售收入。 (2)兼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为货物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合计数;其中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应视为含税收入。 (3)价款和价税合并收取的销售额。价税合计金额商业企业零售价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3核定销售额:在两种情况下使用: (1)8种视同销售中无价款结算的 (2)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月理由或无销售额的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其确定顺序及方法如下: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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