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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指南.精品文档.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指南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汇通路105号 电 话:0311-86135621 传 真:0311-86135621 邮编:050021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十六字承诺依 法 评 审恪 尽 职 守廉 洁 公 正热 情 服 务投诉电话:0311-86135780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指南1 目的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保证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
2、本指南。2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以下简称“省特检院”)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鉴定评审。3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目录国质监锅(2004)31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国质检特2005220号;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国质检锅2003251号;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法规和产品标准。4 许可程序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程序如下图一
3、所示,评审机构评审程序如下图二所示:5 对申请单位的要求5.1申请单位的资源条件应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要求: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与申请范围相适应,应具有满足所申请级别的能力,包括厂房场地、施工设备、检验与试验设备及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等。5.2 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5.2.1申请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和申请施工类别的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5.2.2申请单位应按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要求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性文件、作业(工艺)文件和记录等。5.2.3申请单
4、位质量保证体系应有效实施。5.3申请单位试制产品应当满足和涵盖受理的许可项目,试制产品A、B和C级,每种设备类型1台,技术参数应当满足所申请级别。申请方提出申请不受理书面意见通知申请方受理机构试生产样机 受理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首次申请或增项留下质保体系运行证据评审机构评审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需要整改6个月内整改评审报告报受理机构不合格书面意见通知申请方受理机构综合审查合格 发证公告 图一申请方提出约请审核制定评审计划通知约请单位报许可实施机关及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现场鉴定评审不符合条件符合条件需要整改文件确认现场确认评审报告报评审机构评审报告报受理机构 图二6申请与受理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5、维修许可分为A、B、C三个级别,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确定申请的许可级别和范围,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7试生产样机7.1试生产样机数量申请受理后,申请单位应按TSGZ0005-2007的要求、受理的级别范围每种设备类型1台,技术参数应当满足所申请级别。试制产品数量申请项目级别试制产品数量备 注A、B和C级每种设备类型1台技术参数应当满足所申请级别7.2申请单位在产品试生产过程中,对实施监检的产品应向检验机构实施安装改造维修监检。8鉴定评审8.1 约请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被受理机构受理后,约请我院鉴定评审,并提交以下材料:8.1.1“特种设备
6、行政许可申请书”应签署了受理意见并提交正本一份;8.1.2申请单位提交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应为有效版本,并依据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8.1.3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一式三份;我院在接到申请单位的约请后,将核实申请方的申请材料,以确认申请项目是否在我院核准的业务范围内。若符合要求,我院将通知申请单位;若不符合要求,我院将通知申请单位并退回材料。注:1、申请单位必须在受理决定书规定完成评审的时间之前至少40天将约请函和符合要求的上述资料提交到我院,过期将不予接收,我院将把申请资料退回受理机关或申请单位。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必须在现场评审的时间加上45天的
7、时限内保持有效,资格证书过期者按无证处理。8.2 签订评审协议我院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后,将与申请单位协商签订鉴定评审协议,同时向申请单位提供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8.3 确定评审时间申请单位应按照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进行自我评定,评定合格后,与我院商定评审时间。8.4制定评审计划8.4.1鉴定评审组一般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应当根据申请单位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配备质量保证、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电气和制造、检验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8.4.2申请单位质量体系至少应配备如下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作业(工艺)责任人、设备责任人、检验责任人、材料零部件责任人、设计责任人(有改造时
8、)、电控责任人(有改造时)、专职质检员。(注:上述人员中,责任人员应是技术人员。)。8.4.3鉴定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鉴定评审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5天。8.4.4评审评价中心填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按省特检院相关程序报批后,发送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申请单位。8.4.5申请单位接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后,认为鉴定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特检院书面提出,省特检院确认后及时对鉴定评审组的组成进行调整。8.5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8.5.1 评审预备会议
9、鉴定评审组到达申请单位鉴定评审现场后,召开由鉴定评审组成员和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预备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1)协商鉴定评审工作安排;(2)协商首次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的范围和会议程序8.5.2 评审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是否参加由该部门决定),申请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注:申请单位应参加的人员如果缺席,该人员所担任职务按未设置处理)。首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8.5.2.1参加首次会议人员签到;8.5.2.1评审组组长介绍评审组成员;8.5.2.2受评审
10、单位领导介绍企业有关人员;8.5.2.3评审组组长说明鉴定评审的工作依据、日程安排、评审内容和要求,鉴定评审工作纪律,鉴定评审组人员分工。8.5.2.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由该部门代表决定)8.5.2.5申请单位介绍企业基本概况,设备试安装、改造、维修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实施情况;换证申请单位应当介绍持证期间的相关情况。8.5.3 现场巡视首次会议后,评审组现场巡视与受理的许可项目有关的部门、场地、设施和设备。其重点是材料库、配件库、安全部件与主要零部件的检验设备、起重与必备的工装设施,调试、装配、其他特殊试验场地和设备及各工序情况等。8.5.4 评审组分组评审评审组分23个组进行检
11、查,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际检查、座谈和交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等方式,检查人员应及时与陪审人员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8.5.4.1鉴定评审的内容鉴定评审包括资源条件评审、质量保证体系评审和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资源条件评审包括企业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办公场所、厂房、场地,申请单位人员的素质与数量,施工需要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评审包括申请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主要审查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质量保证手册、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等。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主要审查申请单位安装改造维修的
12、能力。在鉴定评审中,鉴定评审人员与申请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及时交换意见,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鉴定评审组组长汇报,必要时应当适当扩展鉴定评审范围,以便查清问题。8.5.5鉴定评审情况汇总在现场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应当与鉴定评审人员交流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必要时,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再次确认鉴定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对所有问题和情况均予以确认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将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形成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8.5.6交换鉴定评审意见鉴定评审组与申请单位的领导层及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就鉴定评审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鉴定评审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鉴定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并征询申请单位有关人
13、员的意见。双方交换意见后,在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上签字确认。8.5.7 鉴定评审总结会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如下:(1)参加末次会议的人员签到;(2)鉴定评审组组长代表鉴定评审组介绍鉴定评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4)申请单位领导发言。8.6鉴定评审结论鉴定评审组应当对鉴定评审情况作详细记录。记录包括鉴定评审的项目、内容和工作见证资料的名称、编号,所抽查产品(设备)和在制品(施工中的工程)编号、依据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抽查项目、检验结果及发现的问题等
14、。鉴定评审组确认申请单位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时,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的要求,与申请单位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现场鉴定评审结束后,鉴定评审组向省特检院提交鉴定评审工作报告,做出鉴定评审结论意见。8.6.1根据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许可鉴定评审细则鉴定评审结论意见分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和“需要整改”。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符合条件”。申请单位的现在部分条件不能满足受理的许可项目规定,但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整改工作,并满足相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申请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
15、合条件”:(1) 法定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实际资源条件不符合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3) 质量保证体系未建立或者不能有效实施,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检测与实验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以及与许可项目有关的主要过程控制,如焊接、无损检测等质量控制系统未得到有效控制,管理混乱;(4) 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结果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规定;(5) 申请单位有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行为。换证鉴定评审发现申请单位有以下问题时,鉴定评审结论为“不符合条件”:(1) 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特种设备许可证,向无特种设备许可证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
16、件;(2) 不按照规定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验,经责令整改仍未改正;(3) 产品(设备)发生严重安全性能问题(事故);(4) 换证鉴定评审的其他重点项目存在严重不符合。8.6.2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时,申请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所通报的问题,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将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提交省特检院。鉴定评审组对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进行确认,并出具整改情况确认报告,必要时应当安排鉴定评审人员进行整改情况现场确认。整改情况确认符合条件的,整改情况确认报告结论为“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申请单位在6个月内未完成整改或者
17、经确认整改仍不符合条件,整改情况确认报告结论为“不符合条件”。对经鉴定评审或者复评结论为“不符合条件”的,省特检院应当在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受理机构。8.7整改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时,申请单位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将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提交鉴定评审机构。8.8 整改情况确认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申请单位寄送的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后,评审组对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进行确认,并出具整改情况确认报告,必要时应当安排鉴定评审人员进行整改情况现场确认。鉴定评审机构在进行整改情况现场确认前,应当报告许可实施机关。整改情况确认符合条件的,整改情况确认报告结论为
18、“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申请单位在6月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经整改情况确认仍不符合条件,整改情况确认报告结论为“不符合条件”。8.9 鉴定评审报告省特检院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的规定,在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汇总申请书、型式试验合格报告、评审记录与签署了评审结论的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报告(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报告),并由省特检院审批、加盖公章(或鉴定评审专用章)等,报送给受理机构。9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换证鉴定评审工作程序9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换证鉴定评审工作程序9.1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换证鉴定评审(以下简称换证鉴定评审)工
19、作程序和要求与初次申请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基本相同。9.2申请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许可变更申请。省特检院依据许可实施机关的批复,对申请单位许可变更情况进行鉴定评审。9.3换证鉴定评审的工作重点是审查持证期间的许可条件变化和执行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许可条件变化情况,如果发生变化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许可实施机关进行 许可变更申请的情况;(2)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3)产品(设备)的安全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情况;(4)产品(设备)是否发生重大安全性能事故及其处理情况;(5)接受监督检验机构实
20、施监督检验工作情况;(6)是否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许可证,向无许可证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情况;(7)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业绩是否符合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10本指南由省特检院负责解释。11本指南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12本指南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13有关附件:附件一:1、申请单位根据受理的许可项目必须具有下表相应的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2、申请单位根据受理的许可项目必须具有下表相应的标准附件二:申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附件一1、申请单位根据受理的许可项目必须具有下表相应的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受理的许可项目须具有的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名称文件号通
21、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号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安装改造维修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电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自动扶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液压电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TSG T7004-2012杂物电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
22、SG T7006-2012起重机械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大型游乐设施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2124号9.2申请单位根据受理的许可项目必须具有下表相应的标准许可项目标准名称标准号电梯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7024-2008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12-2008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3-1997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05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和附件J
23、G5009-92电梯导轨JG/T5072.13-1996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09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2009电梯曳引机GB/T24478-2009交流电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1991电梯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5194-2010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1240-200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自动扶梯梯级链、附件和链轮JB/T8545-2010起重机械通用起重机
24、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桥式起重机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2011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6788.1-3-2008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6788.6-7-2008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6788.4-5-1995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6788.8-15-1995防爆梁式起重机JB/T10219-2001绝缘桥式起重机 技术条件JB/T8907-1999电动单梁起重机JB/T1306-2008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JB/T2603-2008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3695-2008门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GB/T14406-2011水电站门式起重机JB/
25、T6128-2008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JB/T5663-2008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门座起重机港口门座起重机安全规程JT400-1999港口固定起重机、台架起重机试验方法JT/T337-1997内河港口固定起重机、台架起重机技术条件JT/T5036。2-1993港口固定起重机安全规程JT421-2000港口门座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7495-1998港口起重机风载规范JT/T90-1994港口大型装卸机械防风安全要求JT399-1999港口起重机稳定性基本要求GB/T18439-2001旋臂式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JB/
26、T8906-1999升降机升降机术语GB/T7920.3-1996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T10054-200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T10055-2007剪叉式升降台安全规程JB/T5320-2000剪叉式升降台JB/T9229.1-3-1999高空作业机械JG5099-1998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0-1998臂架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1-1998套筒油缸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2-1998升降机桅柱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3-1998桁架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4-1998高空作业车GB/T9465-2008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JB/T9008.1-200
27、4环链电动葫芦JB/T5317-2007机械式停车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2010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09-1999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10-1999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10215-2000大型游乐设施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GB8408-2000转马类游艺机通技术条件GB18158-2000滑行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59-2000陀螺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0-2000飞行塔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1-2000赛车类型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2-2000自控飞机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3-20
28、00观览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4-2000小火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5-2000架空游览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6-2000水上游乐设施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8-2000碰碰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69-2000电池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170-2000附件二 申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单位的基本概况; (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换证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原件)及持证期间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产品的清单; (4)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
29、文件;申请单位质保手册和程序文件至少应包括如下要素: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设计控制(有改造时)、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控制、电控系统控制(有改造时)、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 (5)质量保证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明细表及任命书、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 (6)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明细表及其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7)设备、工装、仪器、器具、检验与试验装置
30、等台账; (8)检验与试验装置检定校准台账和检定校准记录; (9)受理的许可项目样机的见证资料(包括开工告知书、三方开箱确认单、产品合格证、整机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或报告、限速器和安全钳的调试证书(适用于电梯)、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气动原理图(适用于起重机械)、基础证明(适用于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施工过程记录、施工方案、施工自检报告、设备的监督检验报告、维保记录、急修记录、用户满意度调查表等) (10)申请单位的合格分供(包)方名录、分供(包)方评价报告; (11)质量目标分解考核记录; (12)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有效版本; (13)管理评审、内审记录和报告,不合格品(项)记录、复验记录、分析处置记录、纠正预防措施及实施记录、质量改进与技术服务等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有关记录; (14)培训和考核记录 (15)对产品一次合格率和返修率统计、分析、提出预防措施。(适用于换证评审) (16)鉴定评审确认单(格式表格从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网站上下载) (17)鉴定评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联系人:刘会来 修世哲 地址:石家庄市汇通路105号邮 编:050021电话:0311-86135621 传 真:0311-8613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