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定稿)[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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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定稿)1.精品文档.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 术 规 定湖南省林业厅2011年5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 1第二条 原则 1第三条 主要依据 1第四条 适用范围 2第五条 调查设计资格 2第二章 技术标准第六条 采伐类型 3第七条 主伐 3第八条 用材林抚育采伐 4第九条 低产林改造 5第十条 公益林抚育采伐 6第十一条 更新采伐 7第十二条 低效林改造 9第十三条 毛竹采伐10第十四条 其它采伐10第十五条 主伐与更新采伐年龄11第十六条 材质等级12第十七条 出材率12第三章 调查设计第十八条

2、伐区调查设计分类13第十九条 伐区配置13第二十条 伐区区划13第二十一条 面积调查14第二十二条 蓄积调查15第二十三条 伐区生产工艺设计17第二十四条 木材用途18第二十五条 采伐更新及伐后管理措施18第二十六条 资料整理18第二十七条 伐区调查设计成果20第二十八条 伐区拨交20第二十九条 伐区简易调查设计21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 管理制度22第三十一条 质量检查22第三十二条 质量责任2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保证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实现森林资源合理利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原则(一)遵循分类

3、经营原则。分别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设计不同的采伐措施,促进可持续森林经营。(二)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原则。保证“限额”周期(5年)内,林木采伐总量小于林木生长总量,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促进森林资源总量稳步上升。(三)凭证采伐作业原则。林木采伐作业前,凭相关证件办理采伐许可证,实行凭证采伐。(四)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原则。协调好环境保护和森林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护自然景观、动植物生境和生物多样性。(五)注重效率和效益原则。优化生产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第三条 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

4、月29日)。(三)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四)湖南省林业条例(2001年1月8日)。(五)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六)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七)短轮伐期和速生丰产用材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7242008)。(八)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07)。第四条 适用范围凡湖南省境内进行林木采伐伐区作业设计,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五条 调查设计资格伐区调查设计应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从事伐区调查设计的人员应持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人员资格证书。第二章 技术标准第一节采伐分类第六条 采伐类型森林采伐按森林类别分为商品

5、林采伐和公益林采伐。一、商品林采伐:分为主伐、抚育采伐和其它采伐。其他采伐是指除主伐和抚育采伐以外的采伐方式,包括低产林改造。二、公益林采伐:分为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其它采伐。其他采伐指除抚育采伐和更新采伐以外的采伐方式,包括低效林改造。第二节 商品林采伐第七条 主伐主伐是对成熟林分或部分成熟林木进行采伐,适用于对用材林、薪炭林的采伐,包括皆伐、择伐、渐伐三种方式。一、皆伐:适用于人工单层同龄的成、过熟林,中小径级林木株数低于30%的人工异龄的成、过熟林,以及天然针叶林。技术要求:皆伐面积以5公顷以下为宜,坡度平缓,不易造成水土流失且能及时更新的地方,面积可适当扩大,但一次连片皆伐最大面积不得

6、超过20公顷。皆伐伐区之间的间隔面积不得少于皆伐的面积。需要天然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伐区,采伐时要保留一定数量的母树,保存伐前更新的幼苗、幼树以及目的树种的中小径林木。二、择伐:适用于复层异龄林,为培能复层异龄林,培育超大径级林木的同龄成、过熟林,或皆伐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单层林。技术要求:择伐强度一般不得大于伐前总蓄积量的40%,择伐后林分郁闭度应保留0.5以上。择伐后林中空地直径不应大于林分平均高。两次择伐的间隔期不得少于1个龄级期,下一次的采伐量不得超过间隔期内的生长量,林分单位蓄积量应不小于本次采伐时林分单位蓄积量。择伐可采用径级作业法,单株择伐或群状择伐。首先号定保留木,将能达到优良

7、林木的保留下来,再确定采伐木。凡胸径达到培育目的林木蓄积占全林蓄积超过70%的异龄林,或林分平均年龄达到成熟龄的成、过熟同龄林或单层林,可以采伐达到起伐胸径指标的林木。 三、渐伐:适用于天然更新能力强且伐后人工更新困难的成、过熟单层林,或接近单层林的林分。技术要求:上层林木郁闭度小,伐前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的林分,可分两次进行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量的50%;上层林木郁闭度较大,伐前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下的林分,可分三次进行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量的30%,第二次采伐保留林木蓄积量的50%,林内幼树达到更新标准,接近或达到郁闭时,最后将留下的成、过熟林木伐除。全部采伐更新过程不得不超过1个龄

8、级期。采伐时,寻找具有幼苗幼树的林中空地作为基点,由此向外扩大采伐,每公顷布设34个基点,或者用带状方式进行,带宽以种子飞散距离为依据确定,一般为12倍树高。对采伐木的选择应有利于林内卫生状况,维护良好的森林环境;有利于树木结实、下种和天然更新;有利于种子落地发芽、幼苗和幼树的生长。第八条 用材林抚育采伐一、用材林抚育采伐是对密度较大的中、幼龄林实施的培育措施,其目的是调整林分组成或密度,改善林分生长环境,提高林分产量和质量。二、抚育采伐的原则:砍小留大,砍密留稀,砍劣留优。三、抚育采伐的对象1、人工林郁闭度0.8以上,天然林郁闭度0.7以上。2、非目的树种、残留的上一世代林木、霸王树以及杂草

9、、灌木、藤蔓等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天然幼龄林。3、遭受轻度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倒、风折等自然灾害的林分。四、用材林抚育采伐的种类:透光伐、生长伐和卫生伐。1、透光伐:在幼龄林阶段进行。对纯林主要是间密留匀、去劣存优。对混交林主要是调整林分组成,同时伐去目的树种中生长不良的林木。透光伐的实施可视林分特征和交通、劳力等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分别采取全面抚育、团状抚育或带状抚育。透光伐在幼林出现营养空间竞争、林木开始分化时进行。2、生长伐:在中龄林阶段进行。主要为促进林木的干形生长,培育优良木,伐除生长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生长伐在林木分化加剧、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时进行,一般到近熟龄前作业12次。3、

10、卫生伐:在遭受病虫害、风折、风倒、雪压、森林火灾的林分中进行,伐除已被危害、失培育前途的林木。五、采伐强度应根据经营目的、立地条件、林分状况等综合因素考虑。抚育采伐强度的确定应掌握陡坡小于缓坡、山地小于平地、阴坡小于阳坡的原则。抚育采伐的蓄积强度低于20%25%;透光伐株数强度低于40%,生长伐株数强度低于30%。抚育采伐后,人工林郁闭度不低于0.6,天然林郁闭度不低于0.5,不能造成“天窗”。第九条 低产林改造一、低产用材林改造的对象为立地条件好、有生产潜力、坡度在35度以下并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商品林:1、郁闭度0.3以下;2、近成熟林亩平蓄积在县(市、区)平均水平的50%以下;3、经多次

11、破坏性采伐形成的残次林;4、多代萌生无培育前途的萌生林;5、有培育前途的目的树种株数不足林分适宜保留株数40%的中龄林;6、遭受严重的火烧、病虫害、鼠害、雪压、风折、雷击等自然灾害且没有复壮希望的中幼龄林。7、人工林因采伐利用或灾害损失后,林地上天然生长形成的林分,可以作为人工林管理,其中立地条件好、有生产潜力、坡度在35度以下的林地进行低产林改造时,可不受郁闭度和亩平蓄积指标的约束。二、低产用材林改造的方法1、对于无生长前途的残次林,或生产力低、自然灾害严重的低产林实行皆伐后重新造林。2、对于林相不整齐,疏密不均,目的树种数量不足的低产林采用择伐改造。伐除非目的树种,无培育前途的老龄木、病腐

12、木、濒死木,保留有培育前途的中小径木,林下或林中空地补植耐阴的树种。改造后及时更新,更新期不超过1年。第三节 公益林采伐第十条 公益林抚育采伐一、防护林和未禁止采伐特用林的抚育采伐(一)适用对象1、对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形成的幼龄林,开始出现营养空间竞争时进行定株抚育伐;2、对坡度小于25、土层深厚、立地条件好,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下层木或植被受光困难的中龄林,采用生态疏伐;3、对密度大,竞争激烈,林木出现挤压现象,结构不符合防护和特种用途要求的林带进行株间间伐。(二)技术要求1、定株抚育伐与调整树种结构相结合,根据公益林功能分12次进行,伐除过密幼树,对稀疏地段补植目的树种;2、生态疏

13、伐应先将彼此有密切联系的林木划分成若干植生组(树群),然后按有利于树冠形成梯度郁闭,主林层与次林层都能直接受光的要求在每组内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与藤蔓,林分郁闭度保留在0.6以上,不能降低其生态效益;3、林带间伐后疏透度在0.4以上,并保持原林带的总体结构;4、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5、抚育的蓄积强度低于20%,株数强度低于30%。第十一条 公益林更新采伐特殊保护地区内的生态公益林不允许进行更新采伐;重点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生态公益林管理部门核实,县级以上(含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一般保护

14、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允许进行合理更新。一、更新采伐对象:林分更新采伐和林带更新采伐。林分更新采伐:防护林以及除国防林、自然保护区林与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以外的特用林中,主要树种平均年龄达到更新采伐年龄的同龄林,或大径木蓄积比达到7080%的异龄林,濒死木超过30%,病虫危害严重的林分。林分更新采伐包括渐伐、择伐和径级择伐等采伐方式。林带更新采伐:达到或超过防护成熟年龄的防护林带,生长停滞、林内卫生状况极差、防护效益严重下降的防护林带。林带更新采伐包括全带采伐、断带采伐和分行采伐等采伐方式。二、更新采伐方式(一)林分更新采伐1、同龄林更新采伐方式分为渐伐和择伐。渐伐:适用于上层林木郁闭度小、伐前更新

15、中等以上的林分。采伐时寻找时寻找具有幼苗幼树的林窗作为基点,由此向外扩大采伐,每公顷45个基点,分23次采伐完成,第一次采伐强度控制在伐前林木蓄积量的25%以内,以后每次小于保留木蓄积量的50%,最后视林下幼树的生长情况,接近或达到郁闭时,伐除上层林木,但在一个龄级期内采伐完成。择伐:适用于上层林木郁闭度大、伐前更新中等以下的林分。一般实行群状择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群面积大小,但最大采伐林窗的直径不应超过周围林木高度的2倍。坡度25度以上的,择伐强度不超过伐前林木蓄积的15%;坡度25度以下的,择伐强度不超过伐前林木蓄积的25%。采伐间隔期应大于一个龄级期。2、异龄林更新采伐方式,特别是天然

16、次生林采取径级作业法,严格按立木径级大小进行采伐更新。一次采伐强度不大于蓄积量的15%,间隔期大于10年。(二)林带更新采伐1、对短窄林带进行全带采伐。全带采伐时,同期采伐林带的带间保留带1条或者2条,相邻林带的采伐时间间隔不少于5年。2、对宽林带、主林带实行分行、断带采伐。分行采伐时每行采伐长度不超过50米,采伐行中保留行长度不应低于采伐行长度,相邻伐带采伐间隔不少于5年。3、对长林带实行断带采伐。断带采伐中每采伐段不超过1公里,保留段不少于采伐段长度的2倍,保留带宽度不应低于采伐段宽度,相邻段采伐间隔时间不少于5年。采伐林带应与主风方向基本垂直。主要树种的更新采伐年龄按照第十五条更新采伐年

17、龄的规定执行。禁伐林不进行更新采伐。第十二条 低效林改造特殊保护地区和重点保护地区的低效林不允许进行改造,一般保护地区的低效林可进行改造。一、改造对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防护林、非禁伐的特种用途林。1、中龄林、近熟林未郁闭,林下植被覆盖度小于0.4;2、单层纯林尤其是单一针叶树纯林,林下植被覆盖度小于0.2,土壤结构差,枯枝落叶层厚度小于0.5cm;3、遭受严重的病虫鼠害或其它自然灾害,病腐木超过20%;4、因不适地适树或种质低劣,造林树种或保留的目的树种选择不当而形成的小老头林;5、林木生长不良、林分结构(如树种结构、层次结构、密度结构等)差而达不到防护和景观效果的林带。二、采伐方式1、皆伐

18、改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林分或林带采用皆伐方式进行改造。为防止水土流失,皆伐改造一般以带状进行,面积不超过2公顷;在坡度较大地区,采伐带走向与等高线平行;采伐带上应保留目的树种的幼苗、幼树,同时对保留带进行抚育。对于遭受易传染的病虫灾害的林分或林带,应采用块状皆伐。2、择伐改造:主要以群状或单株的方式采伐低效林内的部分林木。择伐改造强度不应大于伐前蓄积的25%。3、综合改造:没有成林希望的林分、林带,伐除小老头树,补植适宜树种。林分和林带改造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或采取封山育林等措施。第十三条 竹林采伐毛竹采伐以单株择伐方式进行,杂竹采伐根据生长特性和经营目的选择采伐方式。毛竹采伐年龄为三度以下留养

19、,四度抽砍,五度填空,六度以上的不保留,即按“留三(六年)、砍四(八年)、不留六(十二年)”的原则进行,择伐后每公顷应保留健壮母竹1500株以上,最佳龄级株数比率为:一、二、三度竹各占30,四、五度竹合占10左右。第十四条 其它采伐其它采伐是指主伐、更新采伐、抚育采伐、低产低效林改造采伐等四种类型外,因其它特殊原因进行的林木采伐。一、适用对象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及征占用林地采伐林木;2、薪炭林、经济林;3、修建森林防火隔离带、森林病虫害防治隔离带及边防公路、巡逻路等项目应采伐林木等;4、散生木和四旁树采伐。5、自然灾害等受损受害林木采伐。二、技术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第四节 采伐年龄及材质和出

20、材率第十五条 主伐或更新采伐年龄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实施的森林经营单位,采伐年龄按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未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森林经营单位或个人经营的森林和林木,采伐年龄按下表执行;杨树、桉树、桤木等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达到工艺成熟,主伐年龄经论证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确认。表1 湖南省主要树种主伐和更新采伐年龄表 单位:年类别主伐更新采伐天然林人工林防护林、特用林山区平湖丘陵区速生丰产林一般用材林杉木2621162131(平丘区)41(山区)马尾松3131162636(平丘区)51(山区)国外松2121161826(平丘区)31(山区)柏木51414151(平丘区)61(

21、山区)三杉131621杨树61419桉树61419速阔161681421(平丘区)26(山区)中阔31262636(平丘区)41(山区)慢阔51414151(平丘区)61(山区)注:杉、松速生丰产林亩均蓄积8立方米以上,才能适用本表速生丰产林主伐年龄。第十六条 材质等级一、经济用材树:树干用材部分长度占全树高40以上。二、半经济用材树:用材部分长度在2米以上,达不到经济用材树标准者。三、薪材树:用材部分在2米以下。第十七条 出材率杉木、马尾松、杨树的出材率,查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常用数表中各树种单木二元经济材材种出材率表后求算。经营水平和利用程度高的树种,出材率可以依程序调整,集体林以县、国有林

22、以场为单位进行调查、论证,报市(州)林业局批准、省林业厅备案。未进行调查论证的单位,暂按下列出材率标准计算出材量。主伐:三杉65、国外松60、柏木60、阔叶树50;抚育间伐:第一次间伐30-40,第二次间伐40-50。第三章 调查设计第十八条 伐区调查设计分类分伐区调查设计和伐区简易调查设计。一、个人所有的林木,林木采伐蓄积量在10立方米以下(含10立方米)的主伐,采用伐区简易调查设计。竹林采伐,采用伐区简易调查设计。公益林采伐,不采用伐区简易调查设计。二、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林木采伐,应采用伐区调查设计。第十九条 伐区配置根据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实施计划,按森林经营方案中的伐区安排顺序初定采伐

23、小班,并现场核实小班主要林木因子,初估林木蓄积量及各材种出材量,符合采伐要求的正式作为伐区配置。未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单位或“方案”不能满足采伐设计要求的,则按本规定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设置。第二十条 伐区区划一、伐区区划采用伐区采伐小班二级区划。二、不同林权证的林地要分别区划小班。三、伐区内原小班区划能满足采伐设计要求的,以原区划的小班界线为准;不能满足采伐设计要求的,要实地重新区划小班,以小班为单位进行调查设计。四、在区划中若发现有未达到主伐年龄的中龄林、幼龄林及林中空地,应绘制略图,注明面积,从采伐小班中予以扣除。五、伐区周界应设标志,标志要求明显、具体。伐区周界恰好为明显的地形地物线,如山脊

24、线、山沟的合水线、道路、河流等,经注明后可不另作标记。六、更新方式确定为天然更新的,要根据地形地势、伐区大小、树种生物学特性选留一定数量的母树或母树群,并作标记。七、皆伐伐区缓冲带设置皆伐伐区内分布有小溪流、湿地、湖沼,或伐区临近自然保护区、人文保留地、自然风景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科研实验地、道路、水库等,应留出一定宽度的缓冲带,并严格管理。1、未经特许,不应采伐任何林木;2、除修建过水管道和桥涵等工程作业外,施工机器不应进入;3、不应向缓冲区倾倒采伐剩余物、其它杂物和垃圾。第二十一条 面积调查一、调查精度面积精度95以上。二、调查方法、罗盘仪实测:自然地形不明显、面积0.2公顷以下的小班,采

25、用罗盘仪闭合导线法实测,导线测量的闭合差小于1/150。采用大于1/5000比例尺成图,用几何图解法求算面积,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小数一位。图形复杂,用几何图解法求算困难时,可用求积仪或网格法求算面积。、地形图调绘:自然地形明显、面积0.2公顷以上的小班,采用1:10000比例尺的地形图实地调绘伐区范围,用求积仪或网格法求算面积。3、GPS量测:面积0.2公顷以上的小班,采用定位误差小于10米的GPS进行小班面积测量的,先输入测量参数,调整好GPS状态,选择起始点后,手执GPS沿小班线绕测一周,确定小班面积。第二十二条 蓄积调查一、调查精度蓄积调查精度90以上。二、调查方法、皆伐()面积0.2

26、公顷以下者(含0.2公顷),采用全林实测法,按径阶每木检尺,调查确定材质等级并分类登记,测定各径阶树木平均高,查二元立木材积表和出材率表计算小班采伐蓄积和出材量。()面积0.2公顷以上者,每木检尺工作量太大时,采用标准地或角规样地调查法推算。标准地调查法:在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设置半径12.62米(水平距离)面积500平方米的圆形标准地或2025米(水平距离)的方形标准地,对标准地内的林木每木检尺,按径阶、材质等级分类登记,测定各径阶平均高,查二元立木材积表和出材率表计算采伐蓄积和出材量,以推算小班蓄积及出材量。要求标准地数量,1公顷以下设2块,以后每增加2公顷增设1块标准地。角规样地调查法:选择

27、有代表性的地段,用断面积系数1.0的角规控制检尺,调查确定材质等级并分类登记,测定各径阶树木平均高,查二元立木形高表和出材率表计算每公顷采伐蓄积和出材量,根据角规样地平均每公顷采伐蓄积和出材量推算小班采伐蓄积及出材量。要求角规点数量,采伐面积1公顷以下设5个,以后每增加1.0公顷设一个角规点;林相整齐的人工林,在确保蓄积量、出材量调查精度的前提下,可酌情减少角规点设置数量。、择伐、渐伐、抚育采伐()面积0.2公顷以下者(含0.2公顷),采用全林实测法。要求全林每木检尺,将采伐木落实到单株挂号标记,登记时分别采伐木、保留木记载,测定各径阶树木平均高,并对采伐木调查确定材质等级,查二元立木材积表和

28、出材率表计算小班总蓄积、采伐蓄积及出材量。(2)面积0.2公顷以上者,逐株落实采伐木确有困难时,可采用标准地调查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设置20米25米的方形标准地,在标准地内依照上款全林实测法进行调查,根据标准地调查情况,推算小班总蓄积、采伐蓄积和出材量;标准地数量要求不少于二块,标准地总面积,人工林不少于小班面积的2%,天然林不少于小班面积的3%;在所设置的标准地中,选择23块有典型代表性的标准地,作为采伐作业时技术人员选择采伐木的参照模型。、低效林改造、更新采伐以皆伐方式采伐时,按本条第二款第一项进行调查,以其它采伐方式采伐时,按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进行调查。三、蓄积量计算1、全林实测法小班蓄

29、积量=各径阶检尺株数径阶单株材积。2、标准地(或角规样地)调查法标准地蓄积量=各径阶的检尺株数径阶单株材积角规样地蓄积量=各径阶断面积径阶形高小班蓄积量=标准地(或角规样地)单位面积蓄积量小班面积权重四、出材量计算1、全林实测法小班出材量=采伐木各径阶经济材树蓄积径阶经济材出材率+采伐木各径阶半经济材树蓄积径阶经济材出材率50%。2、标准地(或角规样地)调查法标准地(或角规样地) 出材量采伐木各径阶经济材蓄积径阶经济材出材率采伐木各径阶半经济材蓄积径阶经济材出材率50 小班出材量标准地(或角规样地)单位面积出材量小班面积权重第二十三条 伐区生产工艺设计一、采伐方式的确定:根据森林经营目的、林分

30、特征、树种更新特点及经济条件,按照有利于水土保持和方便木材生产的要求,因林因地制宜地选定采伐方式,不能为追求木材产量而改变采伐方式。二、采伐强度的设计:计算非皆伐伐区的采伐强度时,应包括预计在采伐作业中保留木的损伤比率部分,以保证伐后留有足够的保留木和郁闭度。对小班内所确定的采伐木应作标记。三、采伐工艺设计:要求做到定向伐木,保证安全,保护好母树、幼树、保留林木及珍稀树种,严格控制伐桩高度,树木伐桩高一般不超过10厘米,毛竹竹蔸高不超过10厘米。四、集材方式的确定:根据采伐单位生产技术水平和伐区实际特点选择适宜的集材方式,用一种集材方式不能完成集材作业时,可设计几种集材方式,进行接力式集材。集

31、材方式分为:、机械集材:包括拖拉机集材、索道集材等;、自然力集材:包括滑道集材、水力集材等;、人力集材:包括人力板车集材、人力肩扛集材等。五、道路、楞场和集材道的设计:根据伐区地形地势特点,设计必需的道路、楞场和集材道,道路以人行道或板车道为主,集材道应离开河道并尽量建在山脊上,楞场最大面积不超过900平方米。六、伐后伐区的恢复措施、伐区清理:对采伐残留物和造材剩余物要及时清理,能利用的枝丫及其它剩余物必须运离山场加以利用,每公顷丢弃木材不得超过0.1立方米,不能利用的剩余物则根据伐区地形状况和更新要求选择归堆、归带、散铺等适宜方式进行清理。、对可能发生冲刷的集材道和易出现水土流失的地段,要采

32、取防护措施;不再利用的道路和临时性原木桥涵等,予以关闭或折除;楞场木材剩余物必须清理干净,疏松土壤以恢复地力。第二十四条 木材用途根据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实施计划、采伐单位要求和综合利用以及便于管理等,分商品材、自用材、烧材核定木材用途。第二十五条 采伐更新及伐后管理措施成片皆伐时要按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中有关要求,调查确定立地条件类型、林冠下幼树天然更新状况,评定天然更新等级,规划伐后更新树种、更新方式、更新时间等。不成片皆伐时则根据现有林木生长状况,林分培育目的等提出伐后经营管理意见和措施。第二十六条 资料整理一、伐区设计图采用罗盘仪实测面积时用大于1/5000比例尺成图;采用1

33、/10000比例尺地形图调绘面积的,将有关部分描绘或剪接成图。伐区设计图上除反映伐区位置、四至界线、林分类型、林龄、优势树种、小班号、采伐面积、采伐蓄积、出材量注记等主要内容外,还应尽可能反映周围主要地形地物、林相、交通集材等情况,必要时可作适当的文字说明。其注记形式为:小班号优势树种林龄采伐面积采伐蓄积出材量二、伐区调查设计表、伐区采伐设计表(附表一)表中林种、优势树种、林龄、起源、郁闭度、采伐类型、天然更新等级等由外业调查时确定,其它项目为内业设计。伐区号按乡(镇、场)统一编号。、伐区林木调查检尺登记表(附表二)用于全林实测、标准地调查时每木检尺登记,标准地按单个分开记录。、伐区角规样地调

34、查记录表(附表三)用于角规样地调查伐区蓄积、采伐蓄积时每木检尺登记,角规样地按单个分开记录。4、伐区面积调查测量记录表(附表四)用于罗盘仪实测小班面积时记录。5、计算单位面积:公顷,小数点后取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平均胸径:厘米,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平均树高:米,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蓄积量、出材量:立方米,径阶小数点后取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标准地(样地)小数点后取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小班小数点后取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伐区取整数。郁闭度:小数点后取二位。三、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内容包括:、伐区概况:伐区位置、立地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地类及其特点、过去经营活动情况等。、森林资源情况:面积、蓄积调

35、查方法,调查结果,林况,出材量,天然更新情况等。、伐区设计要点:采伐方式,采伐强度,道路、集材道和楞场的设计,集材方式,伐区清理及场地清理等。、对采伐作业单位的要求和建议。第二十七条 伐区调查设计成果伐区调查设计成果应分别伐区和不同采伐类型单独编制和办理审批手续。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包括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伐区调查设计表和伐区设计图,其中伐区调查设计表由伐区采伐设计表、皆伐伐区林木调查检尺登记表、择伐渐伐抚育采伐伐区林木调查检尺登记表、伐区竹林调查记录表和伐区面积测量记录表组成。伐区调查设计文件一式二份,调查设计单位盖章、调查设计人员签字后,作为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组织采伐作业的依据。第二十八条

36、伐区拨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经批准下达后,调查设计单位或人员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和伐区设计文件的要求,会同采伐单位深入现场进行伐区拨交。伐区拨交手续要有文字记载,以便备查。伐区拨交的内容包括:采伐的地点、四至界线,采伐方式、采伐面积、采伐蓄积、采伐强度、采伐木标记,道路、楞场、集材道的设置,集材方式,伐区清理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第二十九条 伐区简易调查设计一、调查对象:按第十六条规定,不需进行伐区调查作业设计的,在采伐前应进行伐区简易调查设计。二、调查设计方法1、确定伐区周界。伐区周界应作标志,标志要求明显、具体。伐区周界恰好为明显的地形地物线,如山脊线、水沟的合水线、道路、河流等,经注明后可

37、不另作标记。2、确定采伐木及采伐蓄积。确定采伐地点、采伐面积、采伐树种、采伐方式、小班总蓄积、采伐蓄积及出材量。小班总蓄积、采伐蓄积及出材量计算参照伐区采伐设计方法。蓄积调查精度应达到90%以上。3、现场核实伐区的主要因子,填入附表五伐区简易调查设计表。4、由具有调查员资格的2名技术人员进行调查设计。三、伐区简易调查设计成果1、伐区简易调查设计表2、伐区调查图3、伐区调查设计成果一式二份,调查单位盖章、调查设计人员签字后,作为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组织采伐作业的依据。四、其他要求简易设计应当组织伐前拨交。拨交双方签字留存。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 管理制度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调查设计单位要加强

38、调查设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设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确保调查设计的精度和质量。二、伐区质量监督检查:伐区质量监督检查包括:省、市伐区抽查,县级伐前调查设计检查,县级国有林场伐中监督,县级伐后伐区抽查验收。、省级伐区抽查。由省林业厅组织开展。结合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核查进行,按不大于1%比例抽查核查县(市、区)当年度伐区。、市(州)伐区抽查。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的伐区每年进行抽查,以县(市、区)为单位,抽查伐区总数的1%5%。市(州)伐区抽查结果作为当年度商品林木材生产计划结转认定的主要依据。、县级伐前调查设计检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伐区设计进行伐前

39、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比例不得少于伐区总数的3%5%。4、县级国有林场伐中监督。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国有林场伐区进行伐中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制止。5、县级伐后伐区检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伐区进行验收性抽查。对伐区设计质量进行验收,对凭证采伐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总数不得少于5%,其中国有林场伐区全查。第三十一 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一、伐区设计检查检验内容、对内外业资料全部审核。、现场核实小班区划是否合理,标志、界线是否清楚、齐全、准确。、林分因子及选树挂号需抽查实测,抽查实测比例为原设计标准地的10,或面积的10。、设计精度予以验证。二、伐区设计检查检验评价标准

40、按评分法对伐区设计质量进行评定,90分以下的伐区设计为不合格设计。评分标准见表4。表4 伐区调查设计质量标准表检查项目标准分技术标准扣分标准总 分100设计资料10完整、准确、规范,平面图表格数字清晰,概算依据充分缺、错一项扣5分小班区划15位置准确,测量标志齐全,一个小班内不应出现1公顷以上的不同林分类型标志缺一项扣3分,出现的不同林分类型扣10 分缓冲区5宽度合理、测量标志齐全宽度不合理扣2分,测量标志不齐全扣3分面积20允许误差5%(1:10000地形图勾绘面积允许误差为10%)超过允许误差1%扣20分株数5允许误差10%超过1%扣1分蓄积20允许误差10%超过允许误差1%扣20分出材量

41、10允许误差10%超过允许误差1%扣10分郁闭度5允许误差0.1超过误差扣5分采伐工艺设 计10采伐类型、采伐强度、采伐方式、道路、集材道、楞场设计合理缺、错一项扣5分三、伐区凭证采伐检查内容1、收集、查验采伐许可证、采伐管理台帐、伐区设计文件等伐区文件资料,汇总统计主要指标信息。2、现场核实伐区采伐地点、采伐范围、采伐方式、采伐面积、采伐树种、采伐蓄积等。3、计算和评价伐区凭证采伐情况。四、伐区凭证采伐检查评价标准1、按评分法对伐区凭证采伐质量进行评定,90分以下的伐区为作业不合格伐区。评分标准见表5。表5 伐区凭证采伐质量标准表检查项目标准分技术标准扣分标准总 分100采伐类型10填写完整

42、、准确、规范缺、错,扣10分采伐地点、采伐范围10采伐四至与设计文件相符伐区移位的扣5-10分采伐方式10采伐方式与设计、采伐证相符擅自变更采伐方式的扣5-10分采伐树种10采伐对象与设计、采伐证相符采伐树种错误的扣10分。采伐了保留木的扣5分。采伐面积15在面积精度控制标准内每超过1%扣2分采伐蓄积15在蓄积精度控制标准内每超过1%扣2分采伐强度10符合设计和采伐证规定突破规定采伐强度的,每1%扣2分。皆伐伐区出现破坏缓冲带管理规定的扣2-10分伐根情况10伐根高度不超过10厘米比例在85%以上每少1%扣2分伐区清理10每公顷内长2米、小头直径大于6厘米的丢弃材小于0.1立方米;枝丫及其它剩

43、余物清理出山场,不能利用物按要求处理丢弃每多于0.1扣2分,其他采伐剩余物处理不当的扣1-5分2、计算实际采伐量、超证采伐量和凭证采伐率。伐区检查得出的林木采伐量为实际采伐量,伐区采伐地点(四至)、采伐方式、采伐树种与采伐证的规定相符,伐区实际采伐量与发证采伐量相差5%的,伐区实际采伐量为凭证采伐量,相差5%的,扣除采伐证上的数量,超过部分为超证采伐量。采伐地点不符或采伐方式不符的,实际采伐量均视为超证采伐量。伐区凭证采伐率伐区凭证采伐量/伐区实际采伐量100%第三十二条 质量责任伐区调查设计经检查为不合格的,应要求重新返工,对经办调查设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待岗培训、调离岗位等处理;因调查设计不合格造成林木被滥伐的,应取消经办调查设计人员调查设计资格,并视情形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伐区凭证采伐检查为不合格的,应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整改纠正、停发下一年度采伐证等处理,并视情形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和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县(市、区) 森林经营单位(者) 伐 区 调 查 设 计 表 伐 区 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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