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培训材料给排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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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施工图审查培训材料给排水.精品文档.施工图审查培训材料(给排水) 第一章 建筑给水排水一、基本规定全球人居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三大主题为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创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2003年春季爆发的SARS疫情,使人们充分认识到了疫情传播与居住环境的密切关系,也对给水排水专业等方面的卫生、健康等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之一。给水排水设备是房屋建筑中一个重要部分,是人们在房屋建筑中生活、生产的基本条件之一。卫生设备标准化、安全化、卫生性和舒适性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给水设备的配备、给水管道的布置均考虑安全、卫生地将符合生

2、活饮用水标准的水送达房屋建筑的各个用水点,以满足生活、生产、消防需要的水量、水压和水质的要求。饮水卫生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条件,在工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生活饮用水被回流污染。防止贮存用水的容器被虫类、臭气等侵入,杜绝由于水的污染而传播疾病的途径。排水设备及管道布置应安全、卫生、迅速地将污水排至室外,要防止排水系统的有害,有毒气体窜入室内危及人们生命和影响身心健康。给排水管道布置设计时,要避免其渗漏、凝结水对财物、原料和食品等的污染和损害。二、室内管道布置室内给水排水管道布置的任务是将室外或市政供水管的水用给水管道引至卫生设备或其他用水点;而卫生设备或其他用水设备使用过的污废水用排水管道引至

3、室外检查井和排水管道。这些给水排水管道除了考虑它们的管径、坡度、管材附件、配件等外,更重要的是注意管道沿程穿越的房屋性质、存放原料、设备性质和卫生要求等。(一) 防浸渍霉变要求档案馆、图书馆的库区内存放大量珍贵历史文献和资料以及书刊,特别是一些文献资料是绝版,其价值不能以金钱计。因此无论国家级、省市级、地方级的档案馆、图书馆虽其重要性有差别,但库区文献资料、图书均以纸张为文献载体,对防潮、防霉、防尘、防污染等要求是一致的。档案馆、图书馆库区的功能就是存放,因此,不应在其库区设置给水点,针对纸张为载体的特征对水是犯忌的,即使消防也不用水消防而采用气体消防。如给排水管道穿越库区,势必存在以下隐患:

4、文献图书被管道漏水或管道外壁产生凝结水而浸渍;生活污水管道虽然不穿越库区,但如安装在库区相邻的内墙,由于管道漏水而把内墙浸湿,极容易在库区的墙面产生霉变,滋生霉茵,殃及图书文献资料,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在图书馆、档案馆设计时,应对给排水管道布置特别引起重视。(二)防燃、爆要求1.遇水引起燃烧、爆炸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冶金、化工等生产工艺流程,以及化学危险品库内。曾发生过在轧钢车间加热炉上雨水管漏水引起加热炉开裂的事故。虽然这种情况是罕见的,但在布置管道(给水管、排水管、雨水管)时,不应将管道布置在这类工艺线和设备以及存放物的上方。2.当防空地下室的给水、排水、通气、输油等管道穿防空地下室结构

5、时,其设计是按当代发生核战争的要求设防。因核爆炸引起的冲击波和核幅射以及其他毒剂可以通过穿越人防工程结构的各种管道,造成对人防地下室破坏,所以在这些管道穿越外墙的内侧或顶板内侧时应设置防爆波阀门。在平时常开,战时即关闭,起到一个隔绝的作用。防爆波阀门与普通用于给水的阀门没有什么区别,仅起到防爆波的作用而已,阀门宜选择闸阀,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三)卫生要求如设计不当,在下列情况下排水管道可能布置在食堂、饮食业主副食操作烹调的上方;居住单元套房错位的住宅,即楼上、楼下、卫生间、厨房等不在一个平面位置的;楼上是居住公寓,楼下是餐饮业的厨房的商住楼。这些情况往往在设计中容易被忽视。排水管道布

6、置在主副食操作烹调的上方湿热的环境中容易在管外壁产生凝结水,特别是在使用地下水作为给水水源的更容易产生;管道外壁积灰,凝结水流淌变成污水滴下和排水管渗漏等,极不符合卫生要求。防止的最好办法是管道布置避开卫生要求敏感区域,实在避不开的,则在建筑上作一些处理,即做管隆与其上述区域隔离。三、水质和防回流污染我们日常用水是由自来水厂从河道、水库、湖泊、地下等取水,经过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制水工艺生产出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水,俗称“自来水”。从自来水厂用输送管道将“自来水”送达每个用水点,其距离短者几公里,长者十几公里,在长距离输送过程中设置有许多给水构筑物和设备,如:水

7、池、水箱、水泵、卫生洁具、生产设备等。如这些构筑物和设备洁具的构造不合理或和管道连接不妥当,可使达标的生活饮用水受污染。饮用水受污染大致有以下几种,并应采取相应对策。(一) 回流污染及防止措施由于给水管网供水水压力不稳定,在用水高峰时,供不应求,给水管网中产生失压的真空状态,致使污水吸入给水管内的现象称为回流污染。回流污染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但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据人民来信反映和新闻媒体报导:北京某家属楼早上洗漱时,五层放出的水呈蓝色,后经自来水公司调查,是六层楼大便器中放入便器清洁液,回流到给水管道后发生的;上海家属楼有一家居民反映水龙头放出的水中有很多杂质,后经调查,是楼上人家将猪肠子

8、套在水龙头上冲洗,管网负压产生时将肠子里的杂物倒流到管道内而造成的。西安自来水公司曾报导过在西安市管网中多处取样化验,发现细茵数增多,分析西安肠道病传播与当时西安普通采用给水管道直接冲洗蹲便器有关,造成粪水回流入给水管网;又据湖南省反映相潭市处丘陵地带,夏天用水高峰时山下用水过大,山上管网成负压,发生污水倒流现象,据当地卫生部门分析,夏天肠道疾病传染与此有关。国外也有此类事件报导。对于防回流污染,各国都相当重视,在国外规范中明确规定采取各种措施防回流污染,这些措施也适用于我国。防回流污染的最有效措施是空气隔断。因为给水管道中产生失压真空现象是不可避免,有了空气隔断污水就吸不上来。规范中规定了空

9、气隔断的最小空气间隙的数据,这些数据适用于卫生器具水龙头、大便器冲洗水箱进水阀出口、贮水箱水位控制阀出水口、游泳池喷泉、冷却塔补给水浮球阀出水口等。如果功能需要,卫生器具用水设备不可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就应该装置防污隔断器(或称倒流防止器)。如从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接入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上,水泵直接从市政生活饮用水管道上吸水,生活饮用水管道供锅炉、水加热器等有关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注水、水池(箱)、游泳池、水景池等贮水构筑物不可能做空气隔断时,这种装置原理是一旦管网中出现负压真空,则阀门即接通大气,破坏真空,切断水流,中止回流。有人问:蹲式大便器延时自闭式冲洗阀管道好象与便器直接连接?其实在其阀后

10、的冲洗管段上有一个与大气相通的真空破坏器。但目前许多地区还存在生活饮用水管上装设普通阀门冲洗蹲式大便器,这是不允许的,它存在下列问题:1便后赖得动手开关阀门,造成粪便堆积,影响卫生,阻塞管道。2阀门非自闭,开了不关,长流水,浪费宝贵水资源。3可能造成回流。(二) 渗漏污染及防治措施1.埋地贮水池:水池(箱)是贮存和调节水量的构筑物,特别对埋地的和设置在地下室等场所,要防止因地下水渗漏入生活饮用水池而被污染。化粪池是埋地的污水预处理构筑物,多数化粪池是用砖块砌筑,其防渗漏性差,易使化粪池附近浅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如果生活饮用水贮水池距化粪池很近,则等于生活饮用水池设置在污染的地下水之中,

11、污染的水可能通过水池的池壁、管道与池壁缝隙渗入池中,或者水池管道维修更换时受污染。防止这种污染的措施有:1贮水池距化粪池远一点;2如果净距达不到10米时,则贮水池置于地下水位之上,水池底标高应高于化粪池的最高水位;3将化粪池池壁结构设计成钢筋混凝土;4如贮水池距出户管(进入化粪池的污水管道)亦很近,则出户管应采用硬聚氯乙烯管,检查井底至管顶部分应设计成钢筋混凝土现场浇捣,做成防渗漏的检查井。2.地下室贮水池:许多工程设计时,将地下室一个或几个隔间围成一个贮水池,利用地下室的底板作为贮水池底板,隔墙为池壁,楼板为池顶板。这就是条文中所述的利用建筑物本底结构作为水池水壁和水箱箱壁。在设计上,房屋建

12、筑结构计算与水工构筑物计算是不一样的。房屋建筑结构设计,允许结构板壁产生微裂缝,因此在板壁的钢筋配置上都有区别。另外,混凝土浇捣施工中产生的放热反应,冷却后产生收缩裂隙。特别是地下室底板,混凝土层越厚,越容易产生收缩裂缝,而且多数产生在柱子与底板的应力集中区域。据统计,在地下水位高的城镇,地下室渗漏情况如下:有一层地下室的占20%,有二层地下室的占50%至60%,有三层地下室的占70%至80%。为此,专为修补渗漏的防水工程公司生意红火。由此可见,房屋建筑结构裂缝不可避免。因此利用建筑物本底结构作为水池池壁会受到地下水的污染。所以规范要求贮存生活饮用水的水池(箱)应设计成独立的结构形式。有人问:

13、水池(箱)如不设置在地下室,而是利用楼层或电梯机房本底结构作为池壁(底),地下水不可能渗入的情况下可否?答案也是不行的。因为水池(箱)中的水是经液氯消毒后的水,含有微量氯离子,水通过结构裂缝常年累月地腐蚀结构中的钢筋,将对结构造成危害,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因此,这类水池(箱)也应按水工程结构单独设计。至于建筑结构利用水池(箱)体这应另当别论。(三) 空气污染及防治措施任何一个用水设备,都有供水也有排水(包括溢水),但对于卫生要求高且不经常排水的用水设备和贮水设备的排水,即使排水管上设有存水弯水封后与排水管道相接也是无济于事的,因为这些存水弯水封易干涸,其结果污水管道内的有害、有毒气体侵入这些用水

14、设备和贮水设备,造成空气污染。上述设备和构筑物的排水不能直接与排水管道相连接,国际上普遍采用的“间接排水”。所谓间接排水,就是用水设备和容器的排水不直接与排水系统连接,而是通过一个过渡的容器、漏斗、地漏、天沟、明沟散水坡,再排入排水系统,隔绝下水道中有害气体侵入用水设备、贮水设备的途径。工程上一般做法是:屋顶水箱的溢水管和泄水管直接排在屋面上,再通过天沟等雨水系统排放,埋地贮水池如不能按重力排泄,则应用潜水给水泵提升排水;溢流管不能直接连在排水检查井,应设置最小空气间隙;特别是熟食间的洗涤设备应先排入明沟再通过水封井排入下水道。厨房洗碗机、消毒柜的排水,医疗灭茵消毒设备、开水器、热水器的排水,

15、空调冷凝水的排水都应该采取间接排水。四、卫生设备和水处理(一) 存水弯水封的重要性卫生设备就是人们在洗涤、排泄等卫生过程中使用的设备,是供水终点,又是供水的始点,而在设备排水管上设存水弯水封是最有效的隔断装置。排水中有大量的有机物排入下水道,这些有机物在下水道中沉淀腐化、发酵,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沼气、硫化氢等有害有毒的气体。曾有不少报导:工人下污水池清掏淤泥时,发生窒息而死的恶性事故,就是有毒气体造成的;某化工厂在改造卫生间时,将座便器改成蹲便器,而管道没有变动,座便器构造内有存水弯,而蹲便器是无存水弯,其结果蹲便器与排水管道在无存水弯的情况下连接,结果下水道中有害气体窜入卫生间,造成两名

16、女工窒息而死的恶性事故。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存水弯(含水封)是保护人们生命安全及身心健康的一道防线,而且到目前为止是最有效的安全措施。我们建筑物内设置了许多的通气管道,其中作用之一是将下水道中有害气体引至屋顶,让其散发到大气中去。因此,决不允许由于设计、施工和产品制造上的疏忽,而造成损害人们生命安全、健康的事故发生。我国曾普遍采用的扣碗式地漏,由于水封浅、易结垢,人们将扣碗卸掉,作清通的排水口,其结果是卫生间变成臭气间,使排水道的恶臭气体侵袭卫生间、卧室,人们时时刻刻闻的是一股恶臭气味,试问这种生活质量会好吗?(二) 防止交叉感染医院建筑是病茵最多的场所,也是卫生要求最严格的场所,因而交叉感

17、染是医院建筑设计中要避免的。给排水设备中水龙头是交叉感染的敏感部位,因此洗涤池等卫生设备的水龙头以前多数采用肘开和脚踏开关水龙头,现在有电子、红外开关水龙头,不用手去触摸水龙头,可有效地避免交叉感染。(三) 防止烫伤措施在热水供应系统中,规范规定在用水点的最高热水温度不得高于60,经冷水混合后达到人们淋浴、洗涤需要的温度。热水温度高于60后,一方面人们可能因误操作,而造成烫伤事故,另一方面方面加速管道内水垢形成。对于产科病房的婴儿洗涤池,即使60也足以烫伤婴儿。适宜婴儿洗浴的水温一般为38至42,以40为最佳。婴儿池热水供应系统最好用开式系统容积式加热器或者装置平衡阀,避免温度和水压变化太大,

18、并且加热器出水水温控制在50以下。(四) 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污水处理的构筑物本身是将污染了的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对于房屋建筑的污水有以下几种需要处理:1.锅炉、水加热设备排水温度超过40时。2.医院污水含有大量致病菌和放射性元素超标时。3.营业餐厅的污水含有大量油脂时。4.城镇环保、市政部门要求居住小区或公共建筑污水必须进行处理。处理上述污废水应采用相对应处理构筑物,如降温池、衰减池、隔油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在这些污水处理构筑物处理过程中,不应该再产生新的污染和危及安全的险象发生。例如降温池在高温水与冷却水混和时,应设消音设施和采取防止烫伤人的措施。如果冷却水采用生活饮用水与其

19、高温水混和时,应采取防回流污染措施。如化粪池是普通使用的生活污水初级处理构筑物,化粪池中的有机物在分解过程中易产生沼气聚集,一旦遇明火就会发生爆炸,故化粪池发生爆炸伤人的事例不少。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这些可燃、爆气体引至屋顶,散发到大气中去。另外,居住小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多数采用机械曝气生化处理,处理过程中产生大量恶臭气体,如不及时处理则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目前既廉价又解决问题的方法是高空排放。在处理过程中使用水泵、罗茨鼓风机曝气,其水泵、风机噪音也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将噪音控制在小区允许值范围内。第二章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2.1审查内容1) 强制性条文2) 设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20、87,2001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其他专项设计规范2.2具体要求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主要依靠外部扑救和隔离、内部自救减少火灾损失。消火栓是扑救建筑物火灾的主要灭火力量。在建筑设计时,必须依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高度等同时设计室外与室内消防给水设施。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群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室外消防给水通常指设置在建筑物外部的消防给水工程设施。室内消防给水通常指设置在建筑物内部的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系统。其任务是将用于灭火通过管道提供给各种消防设备,以达到控火和灭火的目的。2.3系统

21、设置要求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按供水压力分为高压给水系统,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和低压给水系统。高压给水系统为管网内经常保持能够满足灭火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扑救火灾时不需要启动消防水泵而直接使用灭火设备的消防给水系统。通过气压给水设备稳压的给水系统、变频调速给水系统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低压给水系统为管网内平时水压较低(但不小于0.10MPa),灭火时需要消防车或其他方式加压来满足系统压力和流量的消防给水系统。建筑物不论采用哪类消防给水系统,其管道内的压力均应满足最不利点的灭火需要。2.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第8.1.1条:在进行城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第8.

22、4.1条,第8.4.2条: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体量和火灾危险性确定。2)室内宜采用独立的消防系统;合用系统时,应根据水质要求,在消防管的的起端设防止倒流污染的装置。3)第8.1.3条:室外消防给水可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或低压给水系统。2.3.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第7.1.1条: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第6.1.13.6条:避难层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2)第7.4.1条:室内应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3)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室外给水管道可采用高压(区域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或低压给水系统2.3.3自动喷水

23、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 下列情况下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4.1.1条:应在人员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援灭火与救生较困难的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设置。(1)建规中规定:第8.7.1,8.7.1A,8.7.1B8.7.3条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8.7.4条设“水喷雾灭火系统”第8.7.58.7.6条设“气体灭火系统”(2)高规中规定:第7.6.17.6.4,7.6.5条,第4.1.2.4条,第4.1.3.3条,第4.1.5.3条,第4.1.5A.4条,第4.1.5B.3条,第5.1.5.3条,第5.4.4条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7.6.6条设“水喷雾灭火系统”第7.6.77.6.8条

24、设“气体灭火系统”(3)自喷水规范中规定:第3.0.1,3.0.23.0.3条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形式及选择(1)闭式喷头湿式系统:第4.2.1条;第4.1.3条;第4.1.6条干式系统:第4.2.2条预作用系统:第4.2.3条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第4.2.4条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系统:第4.2.6条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第4.2.7条(2)开式喷头雨淋系统:第4.2.5条;建规第8.7.3条水幕系统:第4.2.2条,第4.2.10条;建规第8.7.2条;高规第7.6.5条。3)室内可采用独立的自喷水或雨淋或水幕给水系统;可采用共用的消防给水系统,但宜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4)第6.2.

25、2条: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预作用、雨淋等),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内。5)第6.1.1条: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的规定6)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室外给水管道可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或低压给水系统7)第4.2.9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件、配件和设施。2.4水源要求火灾扑救的经验教训表明,在扑救失利的火灾中,80%以上是由于供水不足造成的。因此,消防给水设施的设置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影响火灾扑救效果,它是整个防火灭火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是要求所设计的消防给水系统能保证灭火时的用水可靠性

26、、用水量和水压要求。2.4.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1.1条: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天然水源包括江河、湖泊、池塘等地表水和阴河、泉水、深井等地下水。其水位在某些地区变化大。天然水源作消防用水时应保证其水量、水质和取水方便。因此,应修建必要的取水码头和回车场,并保证消防车的吸水高度(该高度应根据水源所处位置的大气压来计算确定)。在寒冷地区,应有可靠的防冻措施。1) 给水管网:室外给水管网见第8.3.1条,室内给水管网见8.6.1条2) 天然水源: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3) 消防水池:第8.3.3条,第8.3.4条;

27、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不得共用一幅分隔墙,隔墙与隔墙之间应有排水措施。2.4.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2条: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的消防用水量,并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1) 给水管网:室外给水管网见第7.3.1条,室内给水管网见7.4.1条2) 消防水池:第7.3.2条,第7.3.3条,第7.3.4条,第7.3.5条;3)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不得共用一幅分隔墙,隔墙与隔墙之间应有排水措施。2.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28、规范同2.2.1和2.2.2。第10.1.1条、第10.1.2条、第10.1.3条2.5水量要求火灾的发生是偶然的,计算水量时无高峰用水与平均用水之分。水源必须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消防车到达火场后开始出水时算时,直至火灾基本扑灭为止的一段时间)内的用水量要求,各类建筑物的消防用水量应按规范的规定确定。根据火场实际用水量统计资料可以看出,城市(或居住区)的消防用水量与城市人口数量、建筑密度、建筑物的规模有关。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量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生产类别、建筑物容积、建筑物用途等因素有关。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可不考虑建筑灭火用水量,而只考虑冷却用水和建筑物内易燃物资的灭火

29、用水量;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就考虑建筑物本身的灭火用水量;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比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用水量应大些。丁、戊类生产火灾危险性最小,甲、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最大。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介于甲、乙和丁、戊类之间。但丙类生产可燃物较多,火场上实际消防用水量最大。建筑物容积越大、层数越多,火灾蔓延的速度越快,燃烧的面积也大,同时使用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要求也大,消防用水量随之增大。库房堆存物资较集中,一般比厂房用水量大。公共建筑物的消防用水量接近丙类生产厂房。2.5.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室外消防用水量:第8.2.1条第8.2.8条2)室内消防用水量:第8.5.1条第8.5.4条2.5.2高层民用

3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用水量:第7.2.2条2) 室内消防用水量其他要求:第7.2.1条,第7.2.3条,第7.2.4条2.5.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 室内自喷水用水量:第5.0.1条第5.0.10条2.6水压要求除用水量要求,各类建筑物的消防用水水压应按规范的规定确定。2.6.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室外消防压力: 第8.1.3条。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如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m水柱(从地面算起)。在计算水压时,应采用喷嘴口

31、径19mm的水枪和直径65mm、长度120m的麻质水带,每支水枪的计算流量不应小于5L/S。生活、生产、消防合用系统,生活、生产用水量达到最大小时用水量时(淋浴用水量可按15%计算,浇洒及洗刷用水量可不计算在内),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包括室内消防用水量)。2) 室内消防压力:第8.6.2条。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分为不应小于7m、10m、13m几种;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80m水柱,否则,应分区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第8.6.3条。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2.6.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压:第7.1.3条。高

32、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其水压满足室内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要求。室外低压给水管道的水压,当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应小于0.10MPa(从室外地算起)。生活、生产用水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计算,消防用水量应按最大秒流量计算。2)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压:第7.4.6.2条。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分为不应小于10m、13m两种;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80m水柱,否则,应分区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2.6.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室内自喷水水压:第5.0.1条:喷头(湿式、干式、预作

33、用、雨淋、水幕)工作压力0.10MPa,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0.05MPa。第5.0.6条:仓库采用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其喷头工作压力0.34MPa(仓库危险、级);喷头工作压力0.50MPa(仓库危险、级发泡类);喷头工作压力0.68MPa(仓库危险级发泡类),此处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指K=200的。第5.0.12条:利用有压气体作为系统启动介质的干式、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报警阀的技术性能确定;利用有压气体检测管道是否严密的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0.03MPa,且0.05MPa。第6.2.4条: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

34、m。第6.2.8条: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0.05MPa。第8.0.1条: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1.20MPa,并不能设置其他用水设施。第8.0.5条: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衡。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0MPa2.7水箱要求为了保证用水量要求,各类建筑物的消防用水水箱应按规范的规定确定。2.7.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3条: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水箱),应存储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大于1

35、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时,仍采用18m3。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发生火灾后,除串联消防供水系统外,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2.7.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7条:采用高压给水系统,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

36、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第7.4.8条: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消防水箱。2.7.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10.1.2条:与生活合用的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其储水的水质,应符合饮用水标准。第10.3.1条: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箱储水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建

37、规、高规等。消防水箱的供水,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第10.3.2条:建筑高度不超过24m、并按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场所设置湿式、干式或预作用式系统时,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应采用5L/s流量的气压给水设备供给10min初期用水量。第10.3.3条:消防水箱的出水管,应设止回阀,并应与报警阀入口前管道连接。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场所的系统,出水管管径不应小于80mm,严重危险级不应小于100mm。2.8管网要求为了保证系统使用正常,各类建筑物的消防供水管应按规范的规定设计。2.8.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室外管道 第8.3.1条:原则应呈环状;输水管不少于2条,一条故障时

38、其余管道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阀门分段,每段的内的消火栓数量不宜超过5个;最小管径不应小于100mm。2)室内管道 第8.6.1条:超过10个消火栓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网连接;室内管道呈环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呈环水平呈环;进水管不少于2条,一条故障时其余管道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室内消防竖管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应至少每两根竖管相连组成环状;每根竖管直径按最不利点出水及规定的流量计算确定。应设水泵结合器;应设阀门分段,停止使用的消火栓在一层中部应超过5个;阀门应经常开启,且应有显示启闭的标志。室内消火栓管网与自喷水管网宜分开设置;如有困难,应在报警

39、阀前分开。采用干式系统的室内消火栓,在进水管上应设快速启闭装置,管道最高点处应设排气阀。2.8.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室外管道 第7.3.1条:原则应呈环状;进水管不少于2条,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引入,一条故障时其余管道仍能保证全部用水总量。2)室内管道 第7.4.1条:应布置呈环状;环网的进水管和区域高压或临时高压系统的引入管不应少于2条,一条故障时其余管道仍能通过消防用水量和水压要求。第7.4.2条: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m。十八层及十八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

40、超过650的塔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门双出口型消火栓。第7.4.3条:室内消火栓管网与自喷水管网应分开设置;有困难时,可合用消防泵,但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必须分开设置。第7.4.4条: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裙房消火栓管道阀门布置见建规,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第7.4.5条:应设水泵结合器;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2.8.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8.0.2条:配水管

41、道应采用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当报警阀入口前管道采用内壁不防腐的钢管时,应在该管段的末端设过滤器。第8.0.3条、第8.0.4条:系统管道的连接,应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管径100mm),或丝扣、法兰(管径100mm)连接。报警阀前采用内壁不防腐钢管时,可焊接连接。第8.0.6条:配水支管允许标准喷头数的规定。第8.0.7条:配水支管、配水管管径及控制标准喷头数的规定。第8.0.8条: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不应小于25mm。第8.0.9条:干式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预作用系统与雨淋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2min。第10.1.4条: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2、中设有2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报警阀组前宜设环状供水管道。第10.4.1条:系统应设水泵结合器2.9系统增压要求各类建筑物的消防给水系统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规范的规定设计增压措施。2.9.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8.2条: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吸水管在检修或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应仍能通过100%的用水总量。高压或临时高压的消防水泵,各个水泵均应有独立的吸水管。消防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第8.8.3条: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检修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泵房出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时,应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连接,确保供水

43、安全。出水管上宜设检查用的放水阀门。第8.8.4条: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的工厂、库房,七层至九层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备用水泵。应注意的是:吸水管路中不允许漏气,否则会使水泵的工作发生严重故障。导致吸水管路中空气进入和积存的原因有:吸水管敷设不当,使水中溶解气体因管路内压力减小而不断溢出,形成气襄;管道直接口不严或管壁漏气;吸水管进口淹没深度不够,导致进水口处产生旋涡,吸水时带进空气。消防水泵的供电应不受建筑物因火灾而断电的影响,并应与动力机械(备用发电机)直接连接。2.9.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8条:增压设施设计要

44、求第7.5.3条: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第7.5.4条: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吸水管在检修或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应仍能通过100%的用水总量。应有不少于两条的供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吸水管应设阀门。供水管上应装设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和65mm的放水阀门。第7.5.5条:市政给水允许的话,消防水泵应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其水泵扬程应计算确定。第7.5.6条: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超压措施。2.9.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10.2.1条:系统应设独立的供水泵,并按一运一备或二运一备比例设置

45、备用泵。第10.2.3条:系统的供水泵、稳压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采用天然水源时,水泵的吸水口应采取防止杂物堵塞的措施。第10.2.4条:每组供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2根。报警阀入口前设置环状管道的系统,每组供水泵的出水管不应少于2根。供水泵的吸水管应设控制阀;出水管应设控制阀、止回阀、压力表和直径不小于65 mm的试水阀。必要时,应采取控制供水泵出口压力的措施。2.10消火栓要求应按规范的规定设置消火栓。2.1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布置、数量见第8.3.2条。2)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布置、数量见第8.6.2条。2.10.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室外消火栓:

46、室外消火栓布置、数量见第7.3.6条,第7.3.7条。2)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布置、数量见第7.4.6条。2.11喷头及喷头布置要求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喷头。1) 第6.1.2条:闭式系统的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2) 第6.1.3条,第6.1.4条,第6.1.5条,第6.1.6条:湿式系统喷头、干式、预作用式、水幕、快速响应喷头,选型规定。3) 第6.1.7条:同一隔间内应采用相同热敏性能的喷头。4) 第6.1.8条:雨淋系统的防护区内应采用相同的喷头。5) 第6.1.9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备用喷头,其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每种型号均不得少于1

47、0只。6) 第7.1.1条:喷头布置易于接触火灾热气流并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7) 第7.1.2条:直立型、下垂型喷头布置间距。8) 第7.1.3条:直立型、下垂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为75150mm。9) 第7.1.4条: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规定。10)第7.1.5条: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规定。11)第7.1.6条,第7.1.7条:货架内设置喷头的规定。12)第7.1.8条: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13)第7.1.9条: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开口的外侧,应设喷头。14)第7.1.10条:装有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15)第7.1.11条: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布置规定。16)第7.1.12条:边墙型标准喷头的布置要求。17)第7.1.13条: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布置要求。18)第7.1.14条:直立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100150mm;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150300mm;19)第7.1.15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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