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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精品文档.一、文印室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文件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的文件,有打印必要时方予打印。内部传递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第三条 公司发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一般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予办理;部门经理不在时,可经总裁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办理。第四条 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传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第五条 文印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
2、关部门、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取回,不得延误。第六条 文印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载留任何文件。第七条 文印室对送来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计核算。属业务部门的,由各部门承担费用;属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列行政开支。第八条 文印室工作人员初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或处50元以下罚款,屡教不改或给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处5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第九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表23-1 行文表保密区分绝对机密另文呈受文者副本份数附件发文号数极机密函机密
3、令密缮校员发文日期普通传递法限时送事由特快送快件普通保存年核办人核稿人承办人二、文件收发规定第一条 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公司本部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办公室审核,总经理签发。第二条 文件签发后,送办公室统一安排打字,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能复印盖章。第三条 文件和原稿,由办公室分类归档、保存备查。第四条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明“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第五条 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
4、送。第六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后,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传阅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收回,对领导指示的文件,办公室应及时组织传达和落实。表23-2 往来信函记录表类 别日 期来(去)函内容处 理 人回函日期回函内容去来三、公司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第一条 全公司公私报刊、外来邮件、外发公启、函电等由公司收发室负责收发。第二条 外发函电要求。1各部门因公需外发函、电,经办人员应于每天下午点以前将函件、电报底稿送到收发室,另填写挂号、平信、电报外发登记表。2每天下午点以前,公司收发室应
5、将当日外发函、电清点,累计送交邮局寄发。表23-3 信函寄发记录表 业务类 公共关系采购类 总务类发函日期发函单位文 别内 容寄发单位回函日期回函内容第三条 外来邮件管理1外来邮件一律公司收发室签收分发。2凡挂号、纸包、包裹单、货运单等由收发室通知收件人到收发室当面签收。3一般公启函、电和公司内职工私人信件,由收发室开具清单分放到各单位信报箱内。4私人不明平信一律放到(信架)信袋内,由个人自取。5不论公私邮件,收发室应随到随清,及时分发,不得丢失损坏,搁置延误对;国外来函应检查封口、邮戳,如发现被拆封或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并向邮局反映查明原由。6凡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货运单等的收件人,在收
6、发室通知发出后,应随即到收发室领取邮单,并及时去邮局取款取件。超期罚款收发室概不负责。第四条 报刊订购与收发1报刊订购(1)订购时间:上半年;下半年。 (2)订购手续:不论单位和个人,均需先到收发室查阅报刊目录,再将需要订购的报刊代号、名称、出版日期、单价、订购份数、期数填写清楚交收发员核对算价,确认无误后,当面缴款开票。公费订购报刊由收发员持订单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托收手续。归口管理报刊公费订购的单位除按上述要求填写预订单外,还须填写报刊分发清单,详细写明各种报刊分发到哪些单位或个人。2报刊收发(1)收发员每天对邮局送来的报刊应对照邮局分送清单分类清点,发现有差错应及时登记并要求补缺退任。 (
7、2)收发员收到邮局送来的报刊后应及时分发、不得耽搁延误。收发员清点分发报刊时间为小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收发室。四、公司文件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表23-4 送发公文登记簿日 期文 号收文单位文 别事 由附 件附 本回涵内容表23-5 表格档案处理工作一览表部门表格档案名称联数负责职别表格性质完成期限审核职别审核日期日报月
8、报记录其他(二)收文的管理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
9、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月即办。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
10、(特殊情况例外)。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
11、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三)发文的管理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集中于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向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厂办审核。厂部同意发文,则由厂办按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厂字发文。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厂长批准签发。其余
12、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1凡是以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2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3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等事宜。4在工厂
13、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四)发文程序与要求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厂部提出申请;2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表23-6表格管理登记表申请单位申请年月日表格名称表
14、格编号表格用途备 考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4文稿拟就后,拟稿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5厂办应根据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6经厂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稿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
15、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呈送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厂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12文件打字后,由厂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画等。第
16、十三条 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2)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3)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
17、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4)厂一级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8)反映本厂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
18、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七)文件的销毁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厂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厂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五、公司文书管理制度
19、(一)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文书事务正常顺利进行,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所谓“文书”是指业务工作上往来公文、报告会议决议、规定、合同书、专利许可证书、电报、各种账簿图表、参考书等一切业务用书与公文。第三条 全部文书归公司所有并收藏,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有。第四条 必须严格保守文书的机密。第五条 文书按下列要点处置或办理:1凡重要事宜的指示、请示、汇报、报告、传达、答复等等,一律以“文书”的形式进行。所有文书的处置都必须以“准确”与“迅速”为原则,必须明确责任。2即使在紧急状况下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处置的事项,事后也必须以文书形式记录下来。第六条 文书的管理原则规定如下:1文
20、书的收发、领取与寄送,原则上由总公司总务部负责。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文书管理,另有文书管理细则做出规定。(二)文书的收发第七条 到达文书全部由文书主管部门接收,并按下列要点处置:1一般文书予以启封,分送各部门。2私人文书不必开启,直接送收信人。3分送各部门的文书若有差错,必须立即退回总务部。(三)文书的处理第八条 文书按机密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1绝密。指极为重要并且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内容的文书。2秘密。指次重要并且所涉及内容不能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透露的文书。3机密。指不宜向公司以外人员透露内容的文书。4普通。指非机密文书。如果附有其他调查问卷之类的重要东西,则另当别论。5传阅。指在本公司内部传
21、阅或传达的文书。第九条 普通文书的处理原则如下:1由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主管,负责对文书进行审阅、回答、批办以及其他必要的处理,或者由其指定下属对文书进行具体处理。2如果遇到重要或异常事项,必须及时与上一级主管取得联系,按上级指示办理。3各种有关联的事项,必须与各部门商议后方能予以处置。第十条 机密文书的处理原则如下:1机密文书原则上由责任者或当事者自行处理。2指名或亲启文书,原则上应在封面上注明文书所涉及事项的要点和发文者姓名,并由发文者封缄。3到达的指名或亲启文书,原则上由信封上所指名的人开启,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封。如果某主管在职务上有权替代来件所指名者,不受本条规定的约束。表23-7 表格登
22、记单图 表名 称联数填制单位移 送单 位功 能内 容性质印制日期数量表格编号每月用量1产品2经理室自存、生管部产品说明产品说明、规格订定各产品2工程分析表2工程分析工程标准3品检标准2品检组品检标准领退料名称、数量4领退料单3领料人自存、会计、生管领料凭证领退料名称、数量凭证5原物料库存卡1仓库物料管理原物料耗用状况账卡6耗用月报表3自存、会计、生管对账、控制原物料耗用状况月报7库存月报表3原物料库存记录8制造通知单7生管自存、业务、生产部派工用制造说明、原物料说明发工用9生产进度表7生产进度10生产状况表1自存程序控制用细步进度、产量控制工作表11完工报告单2自存、经理室计算成本原物料工时品
23、质记录每批报告12品检日报表2品管自存、生管品检状况各批品检状况日报13品检记录表1自存工作表第十一条 文书的阅览原则如下1某文书被阅览后,阅览者必须签字,表示已经阅览完毕。如有必要,可在文书的空白处填写阅览后的意见,并转给或交还文书的主管。2有必要在各部门传阅的文书,必须附上“传阅登记簿”,按“传阅登记簿“规定栏目填写,并最终交还文书主管。第十二条 与各部门有关的文书,在处理意见上如果存在分歧,则由文书的主管部门出面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上报或请示上级领导,由上级裁决。(四)请示审批第十三条 请示审批是公司经营的一项重要程序,凡公司经营重要事项,都必须经请示,获得董事会、总裁和常务董事
24、审查、裁决和公文批复之后,方能实行。第十四条 须请示审批事项如下:1职务及重要人事安排;2各种制度性规定的变更;3重要契约的缔结、解除与变更;4诉讼行为;5与政府机构有关的各种重要的请示回执、申请等等;6土地、建筑物以及事务所权利的购买与转让;7大额馈赠、谢礼、以及宣传广告费用的开支;8分支机构的增减与升降;9预算与决算事宜;10借款与贷款,以及借贷银行的开设与变更;11重要或高额物品的采购,不急用或不需要物品的转让或廉价出售;12定期或不定期刊物发刊、修改与废除,以及费用开支的修订。13有关公司经营的重要计划与企划;14其他上述未涉及的重要事项。第十五条 请示审批者为分公司经理,以及以此为标
25、准确定的主管。第十六条 对请示审批的提案文书必须进行仔细斟酌,以便能顺利实施。第十七条 请示审批的事项,必须以提案文书的方式,经主管呈交总部。如果事情紧急,允许直接以非文书形式请示,但事后必须尽快撰写请示提案文书上报。第十八条 请示提案文书的内容包括标题、正文、理由、说明和附录。提案文书应一式多份,分送有关部门如业务部门、出版部门、总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等等。第十九条 请示提案文书必须编号,注明起草者或请示者,所属分支机构及部门,并签名盖章。第二十条 请示审批内容一旦被上级认可并做出决定,则以请示提案书(副本)替代批复返回,并请示部门予以执行。第二十一条 请示提案原本由总务部保管。(五)文书的制作
26、第二十二条 文书制度要领如下:1文书必须简明扼要,一事一议,语言措辞力求准确规范。2起草文书的理由包括起因,以及中间交涉过程,加以证明必须做出交代,必要时附上相关资料与文件。3必须明确起草文书的责任者,并署上请示审批提案者姓名。4对请示提案文书进行修改时,修改者必须认真审阅原件,修改后必须署名。第二十三条 文书的起草必须征得主管同意,并且在主管有了明确的决定之后进行。文书起草只是一个“文书化”的过程与结果。文书的草案必须予以保存。第二十四条 重要文书,必须经过公证,并且在正式文书形成前,掌握并附上具有价值的证据或证明文件。第二十五条 文书的署名按下列规定进行:1公司内文书,如果是一般往来文书,
27、只需主管署名;如果是单纯的上报文书,或者不涉及各部门且内容不重要的文书,只需部门署名;如果是重要文书,按责任范围由总裁、副总裁、常务董事署名,或者署有关部门的主管姓名与职务2对外文书,如合同书、责任状、政府许可申请书、回执公告等重要文书,一律署总裁职务与姓名。如果是总裁委托事项可由指名责任者署名。上列规定以外的文书,也可署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主管的职务与姓名。第二十六条 文书的盖章按下列要点进行:1在正本上必须加盖文书署名者的印章,副本可以加盖署名者或所在部门印章。2如果文书署名者不在,可加盖职务或代理者印章,并加盖具体执行者印章替代。但在这种情况下,文书存档前必须加盖署名者印章。3以部门或公司名
28、义起草的文书,在旁侧加盖有关责任者印章。第二十七条 总裁与公司印章按下列原则使用:1在有必要加盖总裁公司印章时,必须填写委托申请书,经所属部门主管认可并且加盖印章之后,向总务部门提出。2总务部主管经审核,签名盖章,批准申请。如有必要则需请示总裁。3在需要总裁签字的情况下,手续同前。4经总务部批准后,去印章保管员处加盖公司印章。5一些带有公司字样或总裁职务字样的印章,须经主管同意,直接向印章保管员申请加盖。(六)文书的发送第二十八条 一些需要邮寄或专人递交的文书,按下列要点进行发送,必要时还须给文秘室以回复或回执。调查报告不受本条规定限制。1文书封面必须明确写清发送或接收单位、单位地址以及收件人
29、姓名,并且注明“快递”、“邮寄”、“面呈”或“转交”等字样。2公司内部文书原则上不作封缄。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的邮寄文书,必须于发送前在“发信登记本”与邮资明细账”上做好登记并填写。表23-8 表格请印申请单请印单位表格名称用途联数及分送单位式 联,第1联:第2联第3联请印日期需要日期表格编号表格格式依旧格式印刷品 依附样印刷现有存量请印数量每月耗量使用年度需校对否需 否(七)文书的整理与保存第三十条 文书按内容进行整理后,分为两类保管,一类是尚未完结的文书,另一类是可以归档的文书。 第三十一条 全部完结的文书,分别按所属部门、文件机密程度、整理编号和保存年限进行整理与编辑,并在“文书保存簿”上
30、做好登记,归档保存。第三十二条 制度规定、不动产权利书、合同书、往来公文与特许专利等特别重要的文书,由总务部填写“重要文书目录”后,予以保存。第三十三条 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文书分为两类,一类是特别重要的文书,直接归主管保存,另一类是一般的文书,留存各部门保管。第三十四条 文书的保存年限如下:1永久保存文书,包括章程、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议事记录、重要的制度性规定;重要的契约书、协议书、登记注册文书;股票关系书类;重要的诉讼关系文书;重要的政府许可证书;有关公司历史的文书;决算书和其他重要的文书。2保存十年文书,包括请求审批提案文书,人事任命文书,奖金工资与津贴有关文书,财务会计账簿、传票与会计分析
31、报表,以及永久保存以外的重要文书。3保存五年文书,指不需要保存十年的次重要文书。4保存一年文书,指无关紧要或者临时性文书。如果是调查报告原件,则由所在部门主管负责确定保存年限。第三十五条 全部重要的机密文书,一律存放在保险柜或带锁的文件柜中。第三十六条 保存期满以及没必要继续保存的,经主管决定,填写废除理由和日期之后,予以销毁。机要文书一律以焚烧的方式销毁。第三十七条 如果职务或部门划分发生变更,或者做出调整,则必须在有关登记簿上注明变更与调整的理由,以及变更与调整后的结果。第三十八条 必须做好重要文件的借阅登记工作,并注明归还日期。一切借阅都必须出具借阅证。第三十九条 在制度难以执行时,须与
32、总务部联系,由文书主管做出裁定。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六、公司文书制作制度第一条 适应范围凡公司内的公务文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依照本制度制作。发往公司以外的文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也适用本制度。第二条 名义公务文件的往来以各部门经理的名义签署,有些简单事项的文件,应以部门的名义签署。第三条 呈交公司经理的文件凡需呈递公司经理文件,须逐级上报。各级主管须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写出意见,注明需呈报经理的理由,然后上报。若不需呈报,则在该文书右上方空白处注明公司部门的名称、文号、年月日。第四条 文书格式1公务文件应使用楷书,尽可能简单准确。2陈述理由和经过时,若正文繁复,则将此部分内容作为附件记
33、在另外的文件上。第五条 文件编码文件上应有制发单位规定的号码,还应标明与此份文件有关的关键词及复文文件的号码和年月日,以便处理。第六条 书写格式1通常在第一行写文号,第二行写文件内容的标题,另起一行写制发年月日、制发者名称,再一行写明收文件人的姓名,然后再写文件内容。2在属于提复审报的情况下,通常采取在文件末尾处用后记的形式证明,在文件末尾隔一行处写下复审件的号码、必要事项、年月日及复审者姓名。3由经理发出的指令性文件上应有各收件单位的名称,必要时要写上号码和年月日。第七条 签署应用文件制发者及收件者应注明职务,根据情况只署姓名。在文件制发者个人(或单位)的下方盖上制发者个人或制发单位的印章,
34、作为文件处理的依据。但同时发往多个单位的文件如通知等,为了简便,多采用印制好的印刷品,此时签名或盖印可省略。第八条 封签上的记录文件信封上的记录,依照以下各条进行。1在用于普通文件的信封上,要写明送达单位的名称,同时在左侧写上是否加急、挂号等,并在其下写上发文号码,信封背面写发文单位。2秘密文件的信封上,除要在正面的左侧写上“秘”外,其他参照第一项。3必须由收文者亲自开启的文件,信封上要写姓名并在左侧写上“亲启”字样。4机密文件要用二层信封,内封上写文件标题,外封上的标志参照以上各条在左侧写明“秘”的字样。5文件内特别需要保密的或有其他重要内容的在信封上要标明“秘”的字样。6本条第一项中所列内
35、容,除有关机密的外,简易的文件可依照第二条进行,只要在封面左下角用小号字印上单位名即可。第九条 文件用纸文件所用纸张另行规定(略)。第十条 墨水文件原则上应用黑色墨水书写,在使用墨水时要选用性能较好的纸张,文字应清晰可辨。第十一条 文件种类的区分部门经理发文应根据文件的不同作用,按以下原则区别使用不同文种。1提案,不仅仅是发出的指令,而且希望将其意见进行广泛讨论。2承认,就有关事务进行认定。3请求,所报内容等候裁定。4报告,关于指示的答复性汇报。5申请,请求对自己或有关事项处理的许可和承认,也可用于单方面提出申请。表23-9 定期报表发送记录报表名称类 别报告提出日期份数呈 送 单 位日报月报
36、年报1现金收支表隔日或翌月1日1副总经理2营业报告表隔月初日2自存副总经理3损益表隔月153自存副总经理总经理4资产负债表”567第十二条 指示类文件的区别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对下属发布的文件按下列要求区别使用。1指示,对申请、请示及要求的答复。2传达,有关事务上的指令。第十三条 电文依靠电信传达的文件,要求特别简明,避免使用容易误解的文字,并省略敬语以使电文简短。电报通常在结尾处注明发电单位的代号。重要的电信文书,在发出电报的同时,还应将有关材料以书写或印刷的方式送交发件人。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七、公司文书收发制度第一条 范围本公司文件(本公司及其事务所之间的书信、文件、传票
37、、小包裹等)以及公司外文件的收发、分发等均按本制度执行。第二条 统管部门文书的收发、分布等事务,由本公司及各事务所的总务部统一管理。第三条 部门文书责任者在部处室中设文书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内文件的分发、保管等工作。第四条 文书的收受对公司外来文书的接收由总务部收件室负责。第五条 收文的处理收文中除亲启信函、挂号信、传递证明外,其余一般信函应全部拆封,拆封后,以件为单位将收文印章盖在文件上方空白处、将信封附上用别针别在一起。收件室将全部收文的收受日期、发文单位、发文者姓名、文件标题、内容概要、分发地点等项目登在收文簿上,并将文件及收文簿一并交给总务部经销。第六条 审核以及分发批示总务部经理在对文
38、件及收文簿加以审核后,对收件室做出分发批示。当总务部经理外出时,如有事务急需处理,可由副经理代理承担上述工作。第七条 分发收件室将“收文簿”及文件分发各部门,各部门的文书负责人应该在收文簿上盖印签收。第八条 处部门内部文书处理文书负责人在收到文件上加盖传阅印,并递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经理阅文后对文书负责人做出分发传阅的批示,文书负责人据此分发文件给有关工作人员。在文书承办量、分发量较大的部门,可设文书整理簿,并据此处理文件。第九条 发送文书的发送全部由总务部收件室负责,在特殊必要时亦可由适当的业务部办理。第十条 部门内总发送文书的处理文书发送者在信封上写清收件人地点、姓名,并注明是否采用挂、快
39、递等方式。文书负责人将本部门文件分类别,请示发送。第十一条 发送的处理总务部发件室将各部处室交来的所发文的发文日期、发送地点、发文者名称(全名)、内容等项目登记在“发文簿”上,贴好邮票投递出去。第十二条 投递文件投递通常一天三次,按以下时间投出:第一次上午十点;第二次下午三点;第三次下午五点。遇有紧急投递的文书,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第十三条 邮票的收付保管邮票购入、付出、保管等情况,应登记在“邮票收付保管明细表”,并在年末计算出余额,与现存邮票数量加以核对。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的定期专递不利用国家邮政,而是通过公司内部定期专递发送的信函、文书、传票、小包裹、钱款以及其他物品的收集和递送,可依照本
40、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对本公司及各事务所之间的定期专递的管理由各事务所总务室负责。第十五条 定期专递收发文簿的制作在发送定期专递时,各部门应在定期专递收文簿上登记其内容,一式二页,副页留存,正页与发送物品同时放入定期专递箱定期专递收发文簿,作为发文单位记录,可代替发文簿,每天进行整理清点。对于收文部门,定期专递收发文簿,可代替收文簿,每天进行整理清点。八、公司文书处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范围本公司文书处理均按本制度执行。在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事后也须按本制度补齐有关手续。第二条 定义本制度所指文书,包括以下内容:1高层决策文书以及基层下达的文件。2部门会议文书与转阅文件。3合同书、证券、证书
41、和劳动协议书。4志愿书、违约收文、往来公文、专利证明和注册登记文书。5收支预算与决算书、账本票据、凭证、各种明细表、各种规定与计划书。6往来书信、电报、任命书、意见书。7各种报告、各种统计表。其中“1”与“2”项文书的处理,原则上按会议决定处理。第三条 类别划分上述文书按机密程度、可划分为以下几类:1机密文书(1)绝密。(2)秘密。(3)保密。2普通文书,即机密文书以外的文书。3其他文书,如公开发行的书籍、杂志、报纸,以及调查资料类的印刷品或复印誊写物品的。第四条 适用原则(二)文书的收发第五条 收发到达本公司的文书,原则上由总务部或者另行规定的其他部门接受。所有文书按下列原则处置或送发:1普
42、通文书全部由接受部门开启或开封。启封时,编上文书的收发编号,注明收发日期;在文书登记簿上作好登记;由接受部门的主管,或者由指定的文书保管员送交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文书当事人必须签名盖章领取文书。但是不涉及特别事项的文书,可以简化登记手续。2绝密文书或亲启文书,必须直接送交当事者,由文书当事者开封与处置。第六条 制度时间外的处理1值班人员能够判定为是紧急重要的文书,或者直接写给公司高层领导的文书,应立即通知秘书室主任;其他次重要文书,只需通知收发室的主任,并按其指示处理。2所有到达的文书,值班人员都必须一一作好登记,于此后第一个工作日早晨转交收发室。 第七条 收发决定所有文书的接受、转交、登记与领取事宜,都必须由收发室主任做出决定与指示。第八条 设立信使在文书的接受与处理过程中,各部门间经常需要相互传递文书;因此,在文书档案室设一名信使,来回传递各类文书。(三)文书的处理第九条 处理原则文书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准确”与“及时”,并且明确文书处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