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概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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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我国税收概述.精品文档.我国税收概述 一、税收与经济生活息息相关房地产买卖需要缴纳的税:印花税和契税。房屋出租或者经营用还会涉及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卖小房子买大房子优惠政策是大房子的契税可以与小房子的契税相抵。转让居住超过5年的房产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二、我国目前的税种1.流转税:1)增值税2)消费税:高能耗品,嗜好品,奢侈品等十几种3)营业税:除了工业、商业以外的所有企业都要交的税2.所得税: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3.财产税:1)有契税和房产税2)物业税征收的讨论3)行为目的税:印花税、车船税等等十几种税,这些税收可调节各个环节的经营活动

2、。如估价师事务所需要缴纳的税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给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说饭店需要缴纳的税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等。总结:了解税收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是有好处的。税收在调节经济过程中有重要的作用,但税收不是万能的。不要为了少交税而签订一些虚假的合同。我国房地产相关企业应缴纳的税种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相关企业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房产中介机构以及房产评估公司等。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

3、、契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分国税和地税。我国主要税种详细介绍 一、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营业税。(一)税目1.营业税的税目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设置,现行营业税共设置了9个税目,包括: (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

4、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自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9)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二)税率 营业税税目

5、税率表税目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筑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三)计税依据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

6、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1.服务业中的代理业以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销售不动产或受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具体规定:(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

7、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注:最新规定已将这里改为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3.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

8、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营业额比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上规定确定。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4.营业额的其他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

9、扣除。5.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相关规定可以扣除部分金额后确定营业额的,其扣除的金额应提供下列相关的合法有效凭证:(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四)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1.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 税法

10、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额是指从事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转让额是指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是指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2.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型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3.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

11、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五)营业税税收优惠1.起征点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税收

12、优惠的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

13、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3.其他减征或免征营业税的项目(1)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房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六)针对房地产相关企业其他具体规定如下:(1)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1996592号)规定,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

14、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次销售,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2)对合作建房行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京地税营1995319号)规定: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 例1:某运输公司某月运营售票收入总额为600万元,从中支付联运业务的金额为100万元。计算该运输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应纳税额=(售票收入总额联运业务支出)适用税率=(600100)3%=15(万元) 例2:某卡拉OK歌舞厅某月门

15、票收入为60万元,台位费收入30万元,相关的烟酒和饮料费收入20万元,适用的税率为20%。计算该歌舞厅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60+30+20)20%=22(万元)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 (一)税率 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

16、、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规定执行。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第一种情况: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第二种情况: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二)计税依据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三)税收优

17、惠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但因城建税又具附加税质,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相应发生税收减免。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外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例1:某市区一企业2002年8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300 000元,缴纳消费税400 000元,缴纳营业税200 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建税税额。应纳城建税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适用税率=(300 000+400 000+200 000)7%=900 0007%=63 000

18、(元)例2:某市区一企业2002年10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200 000元,缴纳消费税300 000元,缴纳营业税100 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征收比率=(200 000+300 000+100 000)3%=600 0003%=18 000(元)三、教育费附加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三1994217号)的规定:(一)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 (二)税率为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

19、、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发 1993 138 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一)征税范围1.征税范围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2.对若干具体情况是否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

20、判定:(1)以出售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的存量房地产的买卖(2)以继承、赠与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因其只发生房地产产权的转让,没有取得相应的收入,属于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所以不能将其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3)房地产的出租,出租人虽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4)房地产的抵押由于房产的产权、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产权并未发生权属的变更,因此房地产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待抵押期满后,对于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

21、产权属转让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5)房地产的交换房地产的交换行为既发生了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它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6)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7)合作建房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8)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在企业兼并中

22、,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9)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这种情况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0)房地产的重新评估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二)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3、200%的部分,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三)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即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

24、金;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四)税收优惠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

25、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按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宅,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五)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例:某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400万元,其扣除项目金额为100万元,请计算其应纳土地增值税的税额。第

26、一种方法(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方法计算):第一步:先计算增值额。增值额为:400100=300(万元)第二步:再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为:300100=300%由此可见,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分别适用30%、40%、50%和60%四档税率。第三步:分别计算各级次土地增值税税额。(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这部分增值额为:10050%=50(万元)这部分增值额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为:5030%=15(万元)(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适用40%的税率。这部分增值额为:100

27、(100%50%)=50(万元)这部分增值额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为:5040%=20(万元)第四步,将各级的税额相加,得出总税额。土地增值税税额为:15+20+50+60=145(万元)第二种方法(按实施细则规定的速算扣除法计算)第一步,先计算增值额。增值额为:400100=300(万元)第二步,再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为:300100=300%由此可见,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其适用的简便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第三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税额为:30060%10035%=145(万元)五、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

28、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产权所有人是纳税义务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一)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为减轻农民负担,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二)税率我国现行房地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由于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分别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所以房产税的税率也有两种:一种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 1.2%;另一种是依照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29、的,税率为12%。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三)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从而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1.从价计征。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评估值)(1-扣除比例)1.2%。2.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四)税收优惠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

30、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除以上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例1: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为5 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5 000(130%)1.2%=42(万元) 例2:某公司出租房屋三间,年租金收

31、入为30 000元,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30 00012%=3 600(元)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一)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二)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

32、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三)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四)税收优惠1.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

33、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赢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1)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

34、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除以上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2.下列土地的征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例:设在城市的一企业使用土地面积为10 000平方米,经税务机关核定,该土地为应税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4元,请计算其全年应纳的土地使用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

35、0 0004=40 000(元) 七、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一)税目印花税的税目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印花税的税目如下:(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二)税率 印花税的

36、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税 目范 围税 率纳税义务人说 明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立合同人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

37、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

38、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立据人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立帐簿人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三)计税依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凭证上所记载的计税金额。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具体规定为: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是承包金额。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6.货

39、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取得的运输费金额,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7.仓储保管合同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12.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13.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四)税收优惠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

40、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7.农牧业保险合同8.特殊货运凭证(五)房地产相关企业有关的具体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立的凭证(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但在土地开发建设,房产出售、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按照印花税有关规定缴纳印花税。凡进行房屋买卖的,签定的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时,应监督买卖双方在转让合同

41、或协议上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时,应按权利许可证照,按件交纳印花税五元,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应监督领受人在房地产权属证上按件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发证手续。 例:某企业2002年2月开业,当年发生以下有关业务事项:领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各一件;与其他企业订立转移专用技术使用权书据1份,所载金额100万元;订立产品购销合同1份,所载金额为200万元;订立借款合同1份,所载金额为400万元;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为800万元;其他营业账簿10本。 试计算该企业2002年应缴纳的印花税额。 解答: (1)企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

42、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35=15(元) (2)企业订立产权转移书据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 000 0000.5=500(元) (3)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2 000 0000.3=600(元) (4)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4 000 0000.05=200(元) (5)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 应纳税额=8 000 0000.5=4 000(元) (6)企业其他营业账簿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5=50(元) (7)2002年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 15+500+600+200+4 000+50=5 365(元)八、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

43、4号)的规定,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一)征收范围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和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二)税率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三)契税的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计算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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