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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一、二、三、四、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精品文档.五、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1 总 则 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0.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 本规程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套使用。 1.0.5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 语 2.0
2、.1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料(砂、碎石)构成的建筑物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一般为浅层地基。 2.0.2 重锤夯实地基 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软弱基土表面,使基土形成一层较原土均匀密实的新地基。 2.0.3 强夯地基 使用大吨位夯锤自由下落的冲击能量,迫使原状基土深层固结形成的新地基。 2.0.4 注浆地基 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孔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和渗透性,固化后所形成的地基。 2.0.5 预压地基 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实现土的预先固结而形成新地基。以减少建筑物地基
3、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载力。按加载方法的不同,分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3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 2.0.6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水泥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形成一固结体,硬化后与桩间土形成的地基。施工采用单独喷出水泥浆的工艺,称为单管法;同时喷出高压空气与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二管法;同时喷出高压水、高压空气及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三管法。 2.0.7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利用水泥作为固化剂,通过深层搅拌机械将其与地基土强制搅拌,硬化后与桩间土共同构成的地基。 2.0.8 土与灰
4、土挤密桩地基 在原土中成孔后分层填以素土或灰土并夯实,使填土压密,同时挤密周围土体,挤密桩与桩间土共同构成的地基。 2.0.9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用长螺旋钻机钻孔或沉管桩机成孔后,将水泥、粉煤灰及碎石混合搅拌后,经泵压或下料斗投入孔内,构成密实的桩体。 2.0.10 锚杆静压桩 利用锚杆和液压压桩机将预制桩分节压入土层中的沉桩工艺。锚杆可用垂直土锚或临时锚在混凝土底板、承台中的地锚。3 基本规定 3.0.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做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施工勘察要点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
5、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规范中附录A。 3.0.2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3.0.3 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0.4 地基基础工程是分部工程,如有必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规定,可再划分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0.5 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6、4 土方工程4.1 土方开挖 4.1.1 一般规定 1. 本规程适用于除岩石开挖以外的土方开挖工程。 2. 土方工程施工时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顺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 做到文明施工。土方的平衡计算,应综合考虑土方量的各种变更因素,如土的松散率、压缩率、沉降量等。 3. 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并注意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山区施工应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如需改变原排水系
7、统时,应取得有关单位同意。临时排水不得破坏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挖方、填方的边坡,并注意不要损害农田、道路。 4.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应采取措施, 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5. 采用机械施工时,必要的边坡修整和场地边角、小型沟槽的开挖或填土等,可用人工或小型机具配合进行。 6. 采用机械施工时,只能挖至设计高程以上30cm,以后用人工挖至设计高程。 7. 如挖方时超深,超深部分的处理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方案。 4.1.2 施工准备 1
8、. 施工机具、设备 应根据工程规模,合同工期以及现场施工条件, 合理确定采用符合施工方法的设备型号、数量等。一般土方开挖工程采用液压挖掘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等。 2. 施工现场(作业条件) 要求 (1) 土方工程应在定位放线后施工。在施工区域内,有碍施工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沟渠、管线、坟墓、树木等,应在施工前妥善处理。 (2) 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等。如因土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措施。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做妥善处理。 (3) 施工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
9、水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弃土场地,做好施工场地内的临时道路。 (4)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做好必要的加宽、加固等准备工作。 3. 技术准备 (1) 组织土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当地实测地形图(其比例一般为1:5001:1000),原有地下管线或构筑物竣工图,以及工程地质、气象等技术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土方施工图的方格网边长一般为1020m;横断面间距一般为20m,地形复杂处另增加断面。 (2) 设置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作为施工测量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3) 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施工交底工作。 4.1.3
10、施工工艺 1. 土方开挖工艺流程 2. 在山坡地区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先做好永久性截水沟或设置临时截水沟,阻止山坡水流入施工场地。沟壁、沟底应防止渗漏。在平坦地区施工,可采用挖临时排水沟或筑土堤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入施工场地。 3. 临时排水沟和截水沟的纵向坡度、横断面、边坡坡度和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坡度应根据地形确定,一般不应小于3,平坦地区不应小于2,沼泽地区可减至1。 (2) 横断面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按照施工期内最大流量确定。 (3) 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和沟的深度确定,一般为1:0.71:1.5,岩石边坡可适当放陡。 (4) 出水口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低洼地点,并
11、应保证排水畅通。排水暗沟的出水口应防止冻结。 4. 临时排水沟内水的流速不宜大于表4.1.3.3的规定。必要时,在下列地段或部位应对沟底和边坡采取临时加固措施:表4.1.3.3 临时排水沟内水的允许流速表 项次 土的类别和加固方法 允许流速(m/s) 1.土的类别 1淤泥 0.352细砂、中砂粉土 0.50.63粗砂、粉质黏土、黏土 11.54软砾岩、泥灰岩、页岩 45石灰岩、中实和密实的砂岩 572.加固方法 6干砌卵石或块石 257浆砌卵石或块石 578素混凝土 89石笼 58注:表内允许流速为水深1m的流速。水深为0.4m时,应乘以系数0.7;水深为2m时,应乘以系数1.04。 (1)
12、土质松软地段。 (2) 流速较快,可能遭受冲刷地段。 (3) 跌水处。 (4) 地面水汇集流入沟内的部位。 (5) 出水口处。7 5. 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如山坡陡峻、地下有溶洞、边坡上有滞水层或坡脚处地下水位较高等)有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可根据设计单位确定的方案进行排、降水。 6. 基坑(槽)、管沟的开挖高程低于地下水位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挖方尺寸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以防止地基土结构遭受破坏。 采用正铲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等挖方时,应使地下水位经常低于开挖底面,并不少于0.5m。 7. 应根据不同土质的渗透系数,采用不同的降水方法,常用的降水方
13、法见表4.1.3.7。表4.1.3.7降水方法及适用条件 渗透系数(cm/s)可能降低的水位深度(m) 轻型井点多级轻型井点 10-210-536612喷射井点 10-310-6820电渗井点 108. 基坑内采用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现场土质条件,应能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2) 基坑(槽)、排水沟底与集水坑底应保持一定的深度差。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12。 (3) 集水槽、坑应与基础底边有一定的距离,防止地基土结构遭受破坏。砂土、黏性土距离宜 50cm。 (4) 边坡坡面上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防止土颗粒流失,并应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
14、坡面。 (5) 土层中如有局部流砂现象,应采取防治措施。 9. 采用井点降水时,应根据含水层土的类别及其渗透系数、要求降水深度、工程特点、施工设备条件和施工期限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适当的井点布置。 10. 井点降水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基坑(槽)或管沟的平面、剖面图和降水深度要求。 (2) 井点的平面布置、井的结构(包括孔径、井深、过滤器形式及其安设位置等)和地面排水管路(或沟渠)布置图。 (3) 井点降水干扰计算书。 (4) 井点降水的施工要求。 (5) 水泵的型号、数量及备用的井点、水泵和电源等。 降水设计所采用的含水层渗透系数必须可靠。重大工程的井
15、点应做现场抽水试验确定。 11. 降水前,应考虑在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附加沉降、位移或供水井水位下降,以及在岩溶土洞发育地区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应采取防护措施。在降水期间,应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做出记录。 12. 在第一组轻型井点安装完成后,应立即进行抽水试验,如不符合要求时,应根据试验结果对设计参数做适当调整。 13. 采用真空泵抽水时,管路系统应严密,确保无漏水或漏气现象,经试运转后,方可正式使用。 14. 降水期间,应经常观测并记录动水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 井点降水工作结束后所留的井孔,必须用沙砾或黏土填实。如井孔位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以下,且设计
16、对地基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回填。 16. 井点降水的其他施工要求,尚应符合相关法规、规程的有关规定。 17. 永久性挖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工程地质与设计资料不符需修改边坡坡度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 18.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或参照表4.1.3.18的规定放坡。挖方经过不同类别的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表4.1.3.18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的类别 边坡值(高:宽)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1:1.251:1.50一般性黏土硬1:0.751:1.00硬、塑1:1.001:1.2
17、5软1:1.50或更缓碎石类土充填坚硬、硬塑黏性土1:0.501:1.00充填砂土1:1.001:1.50注: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19.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并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20. 在挖方上侧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坡脚至挖方上边缘的距离,应根据挖方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性质确定。弃土堆应连续堆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防止水流入挖方场地。 21. 在挖方下侧弃土时,应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堆表面应低
18、于相邻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之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在河岸、荒野地方弃土时,不得阻塞河道或影响排水。 22. 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岩(土)内有倾向于挖方的软弱夹层或裂隙面时,应通知设计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岩(土)下滑。 23. 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熟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 (2) 不宜在雨期施工。 (3) 应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程序。 (4) 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和排水系统,防止地面水渗入土体。 (5) 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6) 严禁在滑坡体上部弃土或堆放材料。 (7) 必须遵循
19、由上至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8) 机械开挖时,边坡坡度应适当减缓,然后用人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 (9) 抗滑挡土墙应尽量在旱季施工,基槽开挖应分(隔)段进行,开挖一段应及时做好挡土墙,并按规定作好墙后的填土工作。 24.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隙、滑动等)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 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 (2) 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 (3) 根据滑动迹象设置观测点,观测滑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并做好记录。 25. 雨季施工 (1) 雨季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挖方时并应预留2030cm厚度,待施工垫层前挖
20、除。重要的或特殊的土方工程,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 (2) 雨季施工中应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并应随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 (3) 雨季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原有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或加固,应增备排水设备及设施,保证水流畅通。在施工场地周围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场内。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应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 (4) 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畅通。道路路面应根据需要加铺炉渣、砂砾或其他防滑材料,必要时应加高加固路基。道路两侧应修好排水沟,在低洼积水处应设置涵管,以利泄水。 (5) 对于湿陷性黄土和膨胀土,雨季施工应注意防水、排水,必要时应采取覆盖措施。 26. 冬季施工 (1) 冬
21、季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如基础垫层不能紧跟施工,应将基坑(槽) 复盖,防止基土结冻。 (2) 破碎冻土采用的机具和方法,应根据土质、冻结深度、机具性能和施工条件等确定。当冻土层厚度较小时,可采用铲运机、推土机或挖土机直接开挖。当冻土层厚度较大时,可用松土机、破冻土犁、重锤冲击、劈土锥(楔)或爆破法破碎。 (3) 冬期开挖土方时,如可能引起临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或其他地下设施产生冻结破坏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4) 在挖方上侧弃置冻土时,弃土堆坡脚至挖方上边缘的距离,应为常温条件下规定的距离再加上弃土堆
22、的高度。(5) 冬期施工时,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均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安全。因冻结可能遭受损坏的机械设备和降低地下水位设施等,应采取保温或防冻措施。4.1.4 质量标准 1.降水与排水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4.1的规定。表4.1.4.1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1排水沟坡度12目测:坑内不积水,沟内排水畅通2井管(点)垂直度%1插管时目测3井管(点)间距(与设计相比)% 150用钢尺量4井管(点) 插入深度(与设计相比)mm 200水准仪5过滤砂砾料填灌(与计算值相比)mm 5检查回填料用量6井点真空度:轻型井点喷射井点kPakPa
23、60 93真空度表真空度表7电渗井点阴阳极距离:轻型井点喷射井点mmmm80100120150用钢尺量用钢尺量 2.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4.2的规定。表4.1.4.2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表4.1.4.2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序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mm)检验方法 桩基基坑基槽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标高-503050-50-50水准仪 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50300-100500-150100经纬仪,用钢尺量 3边坡设计要求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表面平整度 2020502020用2m靠尺
24、和楔形塞尺检查 2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4.1.5 施工试验计划 1.降水与排水是配合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施工前应有降水与排水设计。当在基坑外降水时,应有降水范围的估算,对重要建筑物或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应监测。 2.降水系统施工完后,应试运转,如发现井管失效,应采取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无可能恢复则应报废,另行设置新的井管。 3.开挖完成后,如设计需要对基底进行承载力测试,常用的测试方法有:静力触探测试、动力触探测试、静力载荷测试、旁压测试、野外十字板剪切测试等。 4.1.6 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1.机械
25、挖土时,在伸臂工作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2.各种施工机械的操作,应遵照有关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3.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当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市政、防汛、公用、邮电、电力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可能堵塞建设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 4.建设工地应当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者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防止其飞扬、洒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出入口和道
26、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6.工地四周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危险区域如深基坑工程、临空、临水等危险地段,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 7.施工人员应当按照工地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 (2)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利用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飞扬或散落;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或随意处置。 (4)建筑材料及机械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5)运用有效方式和措施,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
27、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8.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7 成品保护 1.施工场地周围应做排水沟,或做成一定排水坡度。 2.边坡坡脚做好排水设施,防止水渗入。 3.基坑(槽) 的边坡坡度,一定要符合要求。 4.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材料堆放应距坑沿1m以上的距离。 5.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汽车不小于3m;马车不小于2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不超过1.5m。 6.当基坑较深或晾槽时间较长时,为防止边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的稳定,应采用薄膜或砂浆覆盖
28、,或砌石、草袋装土堆压、挂铁丝网抹水泥砂浆等方法保护。 7.坡顶避免堆放超过限额的静载物质,同时避免外力的震动。在基坑(槽)回填并稳定前要保持对基坑边坡位移及沉降的观测。 8.基坑(槽) 挖至设计标高后,对原土表面不得扰动。4.1.8 工程质量验收 1.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2. 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 m2取1点, 但不应少于10点; 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 每边不应少于1点;表面平整度每3050 m
29、2取1点;挖方、填方、地面基层每3050m2取1点,但不少于5点。 3. 土方工程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4. 验收挖方和场地平整时,应检查下列各项: (1) 平整区域的坐标、高程和平整度。 (2) 基坑(槽)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 (3) 边坡坡度和边坡的加固。 (4) 水沟和排水设施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 (5) 隐蔽工程记录。 5. 下列隐蔽工程,必须经过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1) 基坑(槽)或管沟开挖竣工图和基土情况。 (2) 对不良基土采取的处理措施(如换土、泉眼或洞穴的处理
30、、地下水的排除等)。 (3) 排水盲沟的设置情况。 6. 土方工程竣工后,应提出下列资料: (1) 土方竣工图,基坑(槽) 平面图及其实际标高、洞穴和不良地质位置图。 (2) 有关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的图纸或文件。 (3) 施工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验槽记录。 (5) 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的测量结果。 (6)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应符合表4.1.4.2的规定。 4.1.9 主要工程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1. 场地积水(场地范围内局部积水) 产生原因: (1) 场地周围未做排水沟或场地未做成一定排水坡度,或存在反向排水坡。 (2) 测量偏差,使场地标高不一。 防
31、治措施: (1) 按要求做好场地排水坡和排水沟。 (2) 做好测量复核,避免出现标高错误。 2. 挖方边坡塌方(在挖方过程中或挖方后,边坡土方局部或大面积塌陷或滑塌) 产生原因: (1) 基坑(槽)开挖较深,未按规定放坡。 (2) 在有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的土层开挖基坑(槽),未采取有效降排水措施。 (3) 坡顶堆载过大或受外力震动影响,使坡体内剪切应力增大,土体失去稳定而导致塌方。 (4) 土质松软,开挖次序、方法不当而造成塌方。 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土层土质情况采用适当的挖方坡度;做好地面排水措施,基坑开挖范围内有地下水时,采取降水措施;坡顶上弃土、堆载,使远离挖方土边缘35m;土方开挖应自
32、上而下分段分层依次进行,并随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避免先挖坡脚,造成坡体失稳;相邻基坑(槽)开挖,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处理方法,可将坡脚塌方清除,做临时性支护(如堆装土草袋设支撑护墙)措施。 3. 超挖(边坡面界面不平,出现较大凹陷) 产生原因: (1) 采用机械开挖,操作控制不严,局部多挖。 (2) 边坡上存在松软土层,受外界因素影响自行滑塌,造成坡面凹洼不平。 (3) 测量放线错误。 防治措施:机械开挖,预留0.3m厚采用人工修坡;加强测量复测,进行严格定位。 4. 基坑(槽)泡水(地基被水淹泡,造成地基承载力降低) 产生原因: (1) 开挖基坑(槽)未设排水沟或挡水
33、堤,地面水流入基坑(槽)。 (2)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未采取降水措施将水位降至基底开挖面以下。 (3) 施工中未连续降水,或停电影响。 防治措施:开挖基坑(槽)周围应设排水沟或挡水堤;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降低地下水位,使水位降低至开挖面以下0.51.0m。 5. 基底产生扰动土 产生原因: (1) 基槽开挖时排水措施差,尤其是在基底积水或土壤含水量大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土很容易被扰动。 (2) 土方开挖时超挖,后又用虚土回填,该虚土经施工操作后亦改变了原状土的物理性能,变成了扰动土。 防治措施: (1) 认真做好基坑排水和降水工作。降水工作应待基础回填土完成后,方可停止。 (2) 土方开挖应连续
34、进行,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雨季施工或基槽(坑)开挖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30cm的土不挖,待下一道工序开工前再挖除。采用机械挖土时,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一定厚度的土用人工清除。冬季施工时,还应注意基底土不要受冻,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应认真检查。禁止受冻土被隐蔽覆盖。为防止基底土冻结,可预留松土层或采用保温材料覆盖措施,待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再清除松土层或去掉保温材料覆盖层。 (3) 严格控制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发生超挖,严禁用虚土回填。处理方法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4.2 土方回填 4.2.1 一般规定 1.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基坑(槽)、管沟及场地土方回填工程。 2
35、. 土方工程施工时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顺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3. 压实填土包括分层压实和分层夯实的填土。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应根据结构类型、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 4.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5.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6. 填方施工应分层填土、压实和测定压实后土的干
36、密度,检验其压实系数和压实范围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填筑上层。 7. 填方工程不宜在冬、雨期施工,如必须在冬、雨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施工前应周密计划,做好准备,做到连续施工。 4.2.2 施工准备 1. 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验收和复试要求 (1) 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用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黏性土,可用作各层填料。 3) 碎块草皮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4)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
37、地区经过处理使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后,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5) 含盐量符合表4.2.2.1.(5)的规定的盐渍土一般可以使用。但填料中不得含有盐晶、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表4.2.2.1(5)盐渍土按含盐程度分类 盐渍土名称 土层的平均含盐量(重量%) 可用性 氯盐渍土及亚氯盐渍土 硫酸盐渍土及亚硫酸盐渍土 碱性盐渍土 弱盐渍土 0.510.30.5-可用 中盐渍土 15 0.52 0.51 可用 强盐渍土 58 25 12 可用但应采取措施 过盐渍土 8 5 2不可用 注:其中硫酸盐含量不超过2%方可用。 其中易溶碳酸盐含量不超过0.5%方可用。(2) 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用作填料时,其最
38、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当使用振动碾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填方内有打桩或其他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3) 填料为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时,碾压前宜充分洒水湿透,以提高压实效果。填料为爆破石渣时,应通过碾压试验确定含水量的控制范围。 (4) 作为建筑工程持力层压实填土的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级配良好的砂土或碎石土。 2) 性能稳定的工业废料。 3) 以砾石、卵石或块石作填料时,分层夯实时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0mm;分层压实时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0mm。 4)
39、以粉质黏土、粉土作填料时,其含水量宜为最优含水量,可采用击实试验确定。 5) 挖高填低或开山填沟的土料和石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不得使用淤泥、耕土、冻土、膨胀土以及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 2. 施工机具、设备 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械、设备。一般土方回填工程常采用的设备有液压挖掘机、自卸汽车、推土机、压路机,用于沟槽施工的小型夯实机械,如柴油打夯机、蛙式打夯机等。 3. 施工现场(作业条件)要求 (1) 填方基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上的树墩及草根应拔除,坑穴应清除积水、淤泥和杂物等,并分层回填夯实。
40、 2) 在建筑物和构筑物地面下的填方或厚度小于0.5m的填方,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 3) 在土质较好的平坦地上(地面坡度不陡于1/10)填方时,可不清除基底上的草皮,但应割除长草。 4) 在稳定山坡上填方:当山坡坡度为1/101/5时,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坡度陡于1/5时,应将基底挖成阶梯形,阶宽不小于1m。 5) 当填方基底为耕植土或松土时,应将基底碾压密实。 6) 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或抛填块石、砂砾、矿渣等方法处理后,再进行填土。 (2) 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成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4. 技术准备 (1) 详细阅
41、读设计图纸及说明,了解填料的工程特性及物理指标对回填质量的影响。 (2) 根据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填方施工组织设计。 (3) 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施工交底工作。4.2.3施工工艺 1. 土方回填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案准备填料机械回填分层碾压竣工验收排水降水2. 填方每层填筑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性能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可按照表4.2.3.2的规定选用。表4.2.3.2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平碾25030068振动压实机25030034柴油打夯机20025034人工打夯 200343. 振动平碾适用于填料为爆破石渣、
42、碎石类土、杂填土或粉土的大型填方。使用815t重的振动平碾压实爆破石渣或碎石类土时,铺土厚度一般为0.61.5m,宜先静压、后振压,碾压遍数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为68遍。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 4. 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平碾2km/h;羊足碾3km/h;振动碾2km/h。 5. 采用机械填方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整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6. 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做成斜坡形,碾迹重叠0.51.0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不小于500mm。 7. 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