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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建筑施工论文:建筑施工中协调方法的应用管理.精品文档.建筑施工论文:建筑施工中协调方法的应用管理一、概述:qjc中国建筑网 “协调”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适度协调可以使各种意见统一,使各方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从而使监理项目的实施、运行顺利,是监理工作成败的关键。近年来,工业、民用建筑越来越多的趋于大型化,功能综合化,工期缩短化。甚至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也逐渐多了起来。施工现场水电、空调、通风、消防、电气及智能建筑能多专业同时进场、交叉施工的情况已经普遍化。这就对工程监理人员在协调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组织协调的目标和方法 (1)
2、在目标分解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工程对象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设置配套的管理部门。 (2)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最好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出明文规定。 (3)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有主办、牵头和协作、配合之分。 (4)建立信息沟通制度,通过工作例会、业务碰头会、发会议纪要、工作流程图或信息传递卡等方式来沟通信息,使局部了解全局,服从并适应全局需要。 (5)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总监理工程师应采用民主的作风,激励各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采用公开的信息政策;经常性地指导工作,和成员一起商讨、多倾听意见和建议。 三、对不同对象的协调作用 (一)项目监理机构内
3、部需求关系的协调 (1)对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建设工程监理开始时,要做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工作,提出合理的监理资源配置,要注意抓好期限上的及时性、规格上的明确性、数量上的准确性、质量上的规定性。 (2)对监理人员的平衡。要抓住调度环节,注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合。监理力量的安排必须考虑到工程进展情况,作出合理的安排,以保证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 (二)与业主的协调 1.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 2.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特别是对建设工程管理各方职责及监理程序的理解;主动帮助业主处理建设工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自己规范化、标准
4、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 3.尊重业主,让业主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尽管有预定的目标,但建设工程必须执行业主的指令,使业主满意。对业主提出的某些不适当的要求,只要不属于原则问题,都可先执行,然后利用适当时机、适当方式加以说明或解释;对于原则性问题,可采取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原委,尽量避免发生误解,以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三)与承包商的协调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监理工程师应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他汇报,以寻找对目标控制可能的干扰。 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
5、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 有时尽管协调意见是正确的,但由于方式或表达不妥,反而会激化矛盾。而高超的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令各方面都满意。 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1)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2)进度问题的协调;(3)质量问题的协调;(4)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5)合同争议的协调;(6)对分包单位的管理;(7)处理好人际关系。 (四)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监理单位必须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工作,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1)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在设计单位向承包商介绍工程概况、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难点等时,注意标准过高、设计遗漏、图
6、纸差错等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施工阶段,严格按图施工;结构工程验收、专业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约请设计代表参加;若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听取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等等。 (2)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按工作程序向设计单位提出,以免造成大的直接损失;若监理单位掌握比原设计更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时,可主动与设计单位沟通;协调各方达成协议,约定一个期限,争取设计单位、承包商的理解和配合。 (3)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 需要注意,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主要是和设计单位做好交流工作,协调要靠业主的支持。设计单位应就其设计质量对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人员发
7、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五)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新闻媒介等) 1.与政府部门的协调 (1)工程质量监督站是由政府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机构,对委托监理的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是核查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督这些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问题处理时,要做好与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交流与协调。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承包商采取急救、补救措施的同时,应敦促承包商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接受检查和处理。 (3)建设工程合同应送公证机关公证,并报政府建
8、设管理部门备案;协助业主的征地、拆迁、移民等工作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和协作;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宜请消防部门检查认可;要敦促承包商在施工中注意防止环境污染,坚持做到文明施工。 2.协调与社会团体的关系 争取社会各界对建设工程的关心和支持,这是一种争取良好社会环境的协调。 对本部分的协调工作,从组织协调的范围看是属于远外层的管理。对远外层关系的协调,应由业主主持,监理单位主要是协调近外层关系。如果业主将部分或全部远外层关系协调工作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监理通过协调,可以使参建各方减少磨擦,消除对抗,树立整体思想和全局观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大家能够协同作战,创造出“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环境,确保监理的总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