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研究与分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研究与分析.doc(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研究与分析.精品文档.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高中部分一、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选址增加“地质条件较好,地势较高”的规定。(二)学校设置增加“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场所毗邻”的规定。(三)校园规划设计增加“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安装坚固的大门,并有传达(警卫)室”、“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设在校园内,校园内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的规定。二、学校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中增加“开设通用技术现代农业技术选修模块所需的种植试验田
2、、养殖场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的规定。(二)体育用地增加:24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按24个班标准要求设置,篮(排)球场按每4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置。三、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教学及辅助用房调整为:体育活动室24个班调整为必配,其面积不低于608。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理、化、生常规实验室调整为按每4个平行班各1间的标准配备,普通科学探究室与常规实验室合用,数字探究室按每校理、化、生各1间配备。通用技术实验室按开设的选修模块,至少增加1间与选修模块相应的实验室。生物园地、地理园地不列入校舍用房,应在室外设置。(二)校舍建筑标准增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
3、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设防,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教室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印发)”的规定。四、装备条件标准(一)理科教学专用设备增加“配备数量应与实验室数量和班额相适应,达到常规分组实验每组2人”的规定。(二)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中,足球门、篮排球架和乒乓球台的配备数量调整为“与标准中应设置的运动场地一致”。(三)通用技术教学专用设备增加“通用技术教学设备应满足技术设计1、技术设计2
4、和选修模块的开课要求,并根据技术设计1、技术设计2和开设的选修模块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中,普通教室增加“普通教室应配备多媒体设备,逐步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交互式电子白板”。专用教室调整为“专用教室每学科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设备,并接入校园网”。五、师资配备标准学校工勤人员中应增加“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初中部分一、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选址增加“地质条件较好,地势较高”的规定。(二)学校设置增加“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场所毗邻”的规定。(三)校园规划设计中增加“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安装坚固的大门,并有传达(警卫
5、)室”、“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设在校园内,校园内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教学、图书及实验用房应设在校园静区,并有良好的建筑朝向,音乐用房的设置不得干扰正常教学活动”的规定。二、学校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中增加“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的规定。(二)体育用地增加:18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置,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置。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置100米直跑道。三、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增加:机动教室: 18-36个班规模的学校均增设2间。科技活动室:18、24、
6、30个班不少于96, 36个班不少于128多媒体教室:每校一间,面积96,农村学校可与远程教育教室合用。普通教室已配备多媒体设备的不再设置。(二)部分教学及辅助用房作如下调整: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更名为技术教室。体育活动室中,30个班以下调整为必配,18个班的面积为450,24个班的为608。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理、化、生常规实验室配备数量调整为按附件1数量配备,普通科学探究室与常规实验室合用,数字探究室调整为选配,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物理1间、生化1间配备。卫生保健室调整为: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设卫生室,其他学校应设保健室。生物园地、地理园地不列入校舍用房
7、,应在室外设置。(三)校舍建筑标准增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设防,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教室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印发)”的规定。四、装备条件标准(一)理科教学专用设备增加“配备数量应与实验室数量和班额相适应,达到常规分组实验每组2人”的规定。(二)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中,舞蹈教室调整为“舞蹈教室教学设备应主要包括:钢琴或电钢琴、把杆、照身镜、木质地板、磁性黑板、音响设
8、备等”。(三)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足球门、篮排球架和乒乓球台的配备数量调整为“与标准中应设置的运动场地一致”。卫生、保健室基本设备调整为“卫生室设备按附件5要求配备”、“保健室设备从附件5中选1-3、8、9、17、18、30、32、37-40、42项配备”。增加“心理咨询室应配备舒适桌椅、计算机、小型情绪调节器械、心理图书资料、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和统计软件、资料柜等设备”。(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中,普通教室增加“普通教室应配备多媒体设备,逐步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交互式电子白板”。专用教室调整为“专用教室每学科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设备,并接入校园网”。五、师资配备标准学校工
9、勤人员中增加“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小学部分一、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选址增加“地质条件较好,地势较高”的规定。(二)学校设置增加“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场所毗邻”的规定。(三)校园规划设计中增加“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安装坚固的大门,并有传达(警卫)室”、“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设在校园内,校园内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教学、图书及实验用房应设在校园静区,并有良好的建筑朝向,音乐用房的设置不得干扰正常教学活动”的规定。二、学校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中增加“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种植实验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的规定。(二)体育用地增
10、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置。三、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增加:机动教室: 12个班规模的学校应增设1间,18-36个班规模的学校应增设2间。科技活动室: 12个班规模的学校为25;18-36个班规模的学校为39。(二)部分教学及辅助用房调整如下: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农村小学远程教育教室)。体育活动室改为必配,面积调整为300。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卫生保健室调整为: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设卫生室,其他学校应设保健室。生物园地不列入校舍用房,应在室外设置。(三)校舍建筑标准增
11、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设防,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教室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印发)”的规定。四、装备条件标准(一)学科专用教学仪器设备增加 “农村不完全小学应按所设年级教学需要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的规定。(二)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增加“配备数量应与专用教室数量和班额相适应,达到常规分组实验每组4人,提倡每组2人,其他分组活动每组不多于6人”、“其中选配仪器按所
12、选用教材进行配备”的规定。取消“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小学可按照基本要求进行配备”的规定。(三)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足球门、篮、排球架和乒乓球台的配备数量调整为“与标准中应设置的运动场地一致”。卫生保健室调整为: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设卫生室,其他学校应设保健室。生物园地、地理园地不列入校舍用房,应在室外设置。(三)校舍建筑标准增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设防,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教室采光
13、照明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印发)”的规定。四、装备条件标准(一)理科教学专用设备增加“配备数量应与实验室数量和班额相适应,达到常规分组实验每组2人”的规定。(二)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中,舞蹈教室调整为“舞蹈教室教学设备应主要包括:钢琴或电钢琴、把杆、照身镜、木质地板、磁性黑板、音响设备等”。(三)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足球门、篮排球架和乒乓球台的配备数量调整为“与标准中应设置的运动场地一致”。卫生、保健室基本设备调整为“卫生室设备按附件5要求配备”、“保健室设备从附件5中选1-3、8、9、17、18、30、32、37-40、42项配备”。增加“心理咨询室
14、应配备舒适桌椅、计算机、小型情绪调节器械、心理图书资料、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和统计软件、资料柜等设备”。(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中,普通教室增加“普通教室应配备多媒体设备,逐步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交互式电子白板”。专用教室调整为“专用教室每学科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设备,并接入校园网”。五、师资配备标准学校工勤人员中增加“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小学部分一、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选址增加“地质条件较好,地势较高”的规定。(二)学校设置增加“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场所毗邻”的规定。(三)校园规划设计中增加“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安装坚固的大门,并有
15、传达(警卫)室”、“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应设在校园内,校园内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教学、图书及实验用房应设在校园静区,并有良好的建筑朝向,音乐用房的设置不得干扰正常教学活动”的规定。二、学校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中增加“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种植实验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的规定。(二)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置。三、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增加:机动教室: 12个班规模的学校应增设1间,18-36个班规模的学校应增设2间。科技活动室: 12个班规模的学校为25;18-36个班规
16、模的学校为39。(二)部分教学及辅助用房调整如下: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农村小学远程教育教室)。体育活动室改为必配,面积调整为300。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卫生保健室调整为: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设卫生室,其他学校应设保健室。生物园地不列入校舍用房,应在室外设置。(三)校舍建筑标准增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设防,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教室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印发)”的规定。四、装备条件标准(一)学科专用教学仪器设备增加 “农村不完全小学应按所设年级教学需要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的规定。(二)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增加“配备数量应与专用教室数量和班额相适应,达到常规分组实验每组4人,提倡每组2人,其他分组活动每组不多于6人”、“其中选配仪器按所选用教材进行配备”的规定。取消“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小学可按照基本要求进行配备”的规定。(三)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足球门、篮、排球架和乒乓球台的配备数量调整为“与标准中应设置的运动场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