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管理制度汇编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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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工程部管理制度汇编2.精品文档.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编制部门:工程部二九年一月目 录1.总图管理制度12.施工用水管理制度13.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4.HSE管理制度15.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6.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7.现场施工管理规定18.工程建设清场管理办法19.冬雨季施工规定110.工程调度与协调会制度111.工作结构分解管理规则112.现场变更与签证管理制度2213.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2414.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办法2815.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管理规定3016.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管理

2、制度3417.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办法3818.设备和材料进场质量控制程序4419.土建工程与材料第三方检测实施规定4720.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制度5321.工程测量验证交接工作程序552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制度5823.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601、总图管理制度2、施工用水管理制度3、施工用电管理制度4、HSE管理制度5、现场安全保卫制度6、现场消防管理制度7、现场施工管理规定8、工程建设清场管理制度9、冬雨季施工规定10、工程调度与协调会制度11、工作结构分解管理规则12、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13、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签证管理制度14、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15、工

3、程联系单管理规定16、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制度17、图纸确认与会审管理规定18、承包商开工报告审批程序19、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办法20、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办法21、往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22、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管理制度23、工程测量验证交接工作程序24、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25、工序交接验收制度26、工程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制度27、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质量验收管理制度28、施工单位材料质量验收管理制度29、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制度30、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31、工程质量检验细则32、土建工程与材料第三方检测实施规定33、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34、工程管理公司管理规定35、施工单位管理规定36

4、、政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37、材料管理制度38、施工单位材料认量、认价管理制度39、EPC总包单位材料管理办法40、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材料管理办法1.总图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图管理,确保公司总体规划和总图布置科学、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基础设施的位置、土地使用、动土和道路管理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基本建设和生产阶段的总图管理。3 职责工程部是公司总图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由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总图的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监督执行主要职责:3.1了解公司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总图方案的制定,并参与协调、审

5、查工作。3.2负责监督已批准的公司总体规划和总图设计的实施。3.3负责绘制公司现状总图,并根据公司现状的改变而不断进行修改、补充,使总图正确反映公司现状。3.4对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有管理权,并有权检查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3.5监督、检查和制止违章建筑、违章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3.6收集、整理、保管有关总图管理所需的图纸、资料、文件,并做到完整无误。4 总图管理工作内容41工程筹建阶段总图管理工作内容4.1.1 对于新建工程,应根据设计和建设需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建设区域内的总图基础资料,查清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设施,并应将资料整理成册存档。4.1.2 应及时了解企业总体规划和总图运输

6、设计情况,并参与其审查工作。4.1.3 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的土地征购图。4.1.4 对已经验收的测量控制网点、水准点及用地边界标桩等,要进行维护管理。4.2 工程施工阶段总图管理工作内容4.2.1 按批准的总体规划和总图设计文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无权更改总图设计,如需更改,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4.2.2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场地总平面图的审查工作,施工单位的永久性和半永久性设施不得占用企业建设用地及发展用地。4.2.3 对改建、扩建及技措工程应审查施工场地对生产、生活、交通的影响。4.2.4 在进行场地平整前,配合有关部门对建设范围内的地下隐蔽设施,进行妥

7、善处理后,方可施工。场地平整完后,应检查、验收。4.2.5 在施工过程中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随着工程进展及时做好与总图管理有关的施工记录。4.3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总图管理工作内容4.3.1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以下竣工图及有关文件,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竣工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必须有绘制人、核对人、审核人签字,保证其正确无误。凡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予验收。4.3.1.1 总平面布置竣工图;4.3.1.2 竖向设计竣工图;4.3.1.3 地上、地下管线及管沟各单项工程竣工图;4.3.1.4 铁道、道路竣工图;4.3.1.5 绿化设计竣工图;4.3

8、.1.6 各类地面标志资料(图纸、数据);4.3.1.7 竣工文字资料及表册(包括必须提交的施工原始记录)。4.3.2 在建设工程竣工后,督促施工单位彻底清理施工现场,场地内临时施工设施,必须全部拆除。4.3.3 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各项目工程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及时绘制全企业现状总图。4.4 生产阶段总图管理工作内容4.4.1 按全企业现状总图,对照企业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装置及设备、管线、管沟、铁路道路、码头和所有隐蔽设施等平面及竖向集中进行管理。上述设施的平面和竖向位置如有变动或改建、扩建、拆除迁移,均应经总图管理部门审查,总图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变更后设施的平面和竖向位置,反映到全企

9、业现状总图上。4.4.2 凡企业新征用的并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均属用地管理范围。在用地管理范围内使用土地应符合下列规定:4.4.2.1 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用地,应先经总图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编制项目建议书等设计文件。临时设施工程项目用地,应有相应的文件或报告,方可办理用地申请。4.4.2.2 申请用地,由用地部门提出用地申请报告。用地申请报告,由总图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用地申请报告应说明:工程名称、用地面积、四周过界座标,并附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上级机关对设计的批件和施工图。4.4.2.3 对已审批的用地,应按批准的工程内容和总图布置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更改。4.4

10、.2.4 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或生产维修需动土的,由动土单位提出动土申请报告,并在动土之前持有已批准的用地申请报告及有关文件、施工图,到总图管理部门办理动土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动土。动土申请报告应说明:动土地点、范围(四周边界座标及动土深度)、建筑施工内容及动土注意事项。4.4.2.5 凡无计划、无施工图纸、动土开工手续不全或动土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以及不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的动土,总图管理部门应拒绝签批。4.4.2.6 凡因动土涉及改变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设施的平面和竖向位置时,在动土完后,动土单位应向总图管理部门提交设施变动后的平面和竖向位置竣工图及有关竣工资料。总图管理部

11、门应及时将其变更后的平面和竖向位置反映到企业现状总图上。4.4.2.7 动土后的余土应按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乱堆。施工完工后,施工单位将现场恢复原貌,到总图管理部门办理动土完工手续。4.4.3 为保证生产、生活、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任何单位不得在道路上堆放物品。4.4.4 总图管理人员应定期查看道路、道牙、雨水篦子,发现损坏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维修。4.4.5 施工单位确因工程需要,须断绝某路段交通时,必须在五天前提出申请,由总图管理人员审查协调,于断路两天前予以答复;施工完后及时恢复原形,保证交通畅通无阻。4.5 总图管理所需的图纸和资料4.5.1 企业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的有关图

12、纸资料;4.5.2 选址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各阶段设计中有关总图运输设计的图纸、资料;4.5.3 地形图和测量控制网及其座标、高程系统资料;4.5.4 区域内气象、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水电及交通运输等资料;4.5.5 工程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包括施工记录);4.5.6 属本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总平面布置图、竖向设计图、管线综合图及交通运输线路图等;4.5.7 企业历年征用土地的地界图;4.5.8 企业所在地的城镇规划与本企业有关的图纸资料、文件;4.5.9 总图管理工作中的各种审批文件;4.5.10 有关的法令、标准、规范、规定等。4.6 保管、使用及奖惩4.6.1图纸、资料文件的保管

13、和使用,应按国家和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办理。4.6.2凡在本公司施工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本规定,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公司给予奖励。4.6.3凡未按本规定批准办理手续,擅自建设违章建筑或由于违章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凡由此引起人身事故或灾害事故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施工用水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靖边化工园区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确保公司用水规划科学、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园区现场用水的规划、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内容。3 职责工程部是公司施工用水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由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本

14、规定的监督执行。4 管理要求4.1 园区施工用水规划方案由工程部在现场正式开工前两个月编制完成,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4.2 工程部负责用水规划中主管路的铺设及日常维护,施工单位用水按批准的用水方案从各预留点自行接出。4.3 施工单位用水,应提前3天将项目、用水量、位置、走向、时间及有无实施能力情况书面申请报告工程部土建项目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供给。4.4 施工用水管路的敷设、日常管理从施工单位引接的第一个阀门到用水的支线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各支线点必须加装阀门管理。4.5 为了保证安全施工和正常的供水秩序,施工现场各用水户不得擅自拆卸和改装供水设施,需要移改,经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费用

15、由申请方承担。4.6 各施工单位必须爱护供水设施,谁损坏,谁负责,及时维修,对工程及生产造成损失的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4.7 严禁私自在园区自行打井并乱接水,如确实需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4.8 施工单位的用水,只允许本施工单位使用,不允许外单位或与施工无关的单位、个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切断并予以最高1万元重罚。4.9 施工单位应注意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废水按规定排放,如确实无法排放,须申请审批敷设临时管线,对随意排水或不严加爱护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并处一定数量的罚款。4.10 用水的埋地管线,为了避免车辆行驶时压坏,须采用钢管。5、费用管理5.1 从主管路接出的施

16、工单位管线,必须在接出阀门后加装流量表,每月由工程部专人会同施工单位抄表计量、确认。5.2 施工单位用水费用单价参照靖边县工业用水价格执行,按实际计量加一定损耗后核算。3.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靖边化工园区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参与园区建设各施工单位用电科学、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园区现场用电的规划、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内容。3 职责工程部是公司施工用电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由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4 管理要求4.1 施工用电必须做到:供电准时、用电安全、计量准确、计费合理。施工用电由

17、工程部电气组负责管理,各用电单位必须认真遵守。4.2 园区施工用电规划方案由工程部在现场正式开工前两个月编制完成,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4.3 工程部负责用电规划中主干线路中的变压器、线路、用电设备的铺设及日常维护,施工单位用电按批准的用电方案从就近的变压器接出。4.4 各施工单位用电前,必须提前3天向工程部电气组提出用电申请,并注明本单位用电负荷的种类、容量、性质、计划用电时间、供电方式等。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供给。4.5 在下达供电通知单前,电气组的电气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线路、计量器具、保护开关、接地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供电条件方可下达供电通知单。4.6 施工单位若需增加用电

18、量、改变供电地点时要提前3天向工程部电气组办理许可证,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后果由相关施工单位负责。4.7 不需要变更计量器具的内部停电、变电,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需要变更计量器具或影响施工干线的停送电,施工单位必须报经工程部电气组审定后方可执行。4.8 施工单位需设专职电工负责管理、维护本单位范围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并将电管人员的资格证件等报工程部电气组备查。4.9 施工用电时间大于30天时,需设施工专线,施工用电时间30天以内可架设临时施工用电线路,但临时施工线路的敷设须符合电业安全技术规范。4.10 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必须在每月月底会同工程部电气组统计施工用电量,并将双方确认的计费通知单

19、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转财务部结算电费。4.11 施工单位不得绕越电表进行接线,也不得采取其它方法致使电度表计量不准或启动电表封印。否则以窃电行为从严处理。4.12 工程部电气组负责人员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有窃电行为时,可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最高罚款为估计窃电量的5倍。处罚通知经工程部经理核实后转财务部在工程款中扣除。4.13 电气组管理人员须按照核定的施工用电总负荷进行施工用电干线开关的过流整定,定期巡检和维护。4.14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电气组电管人员下达的停电指令,或不得擅自停供施工用电,否则造成事故将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但对重大电气事故抢救例外。4.15

20、对重大起重设备的施工用电,施工单位将起重设备的负荷容量报电气组,经电气组电管人员及施工单位专业人员确认后制定配电方案后方可实施。4.16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要按规范管理,不按规定私拉乱接电源或供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组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电整改,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4.17 施工单位的电管人员必须加强电业安规和电气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并虚心接受电气组电管人员的用电检查,管好本单位的施工用电。4.18 施工单位的用电只能允许本单位使用,不允许外单位或与施工单位无关的单位或个人用电,一经发现,立即切断并予以重罚。4.19 电气组电管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21、,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供电条件,不得以各种借口故意刁难,向施工用电单位“吃、拿、卡、要”。否则一旦发现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5、费用管理5.1 施工用电的分支线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架设管理,且在用电专线上增设计费电表及开关保护装置。5.2 施工用电实行按表收费,电量的计费标准暂按0.70元/kw执行,正常的线路损耗由电管人员确定计费标准后以正式文件下发各用电单位。4.HSE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靖边园区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2、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制度。1.2 园区建设全面推行HSE管理体系,以求最大限度地达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的HSE目标。1.3 HSE部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HSE工作。HSE管理工程师承担项目日常的安全检查和HSE各项制度的落实。1.4 凡参与园区项目建设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其它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有序进行并依法承担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责任。1.5 参与现场建设的各级领导、职工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理

23、念,增强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HSE管理工作责任性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管建设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安全环保工作。1.6 工程部配合HSE部督促各参与单位HSE制度的落实。2、安全管理规定2.1承包单位HSE资质审查管理规定2.1.1 凡参加园区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并接受HSE部、工程部的监督,检查。2.1.2 HSE资质审查:承包单位须在入场前15天内向公司HSE管理办公室提供承包单位HSE管理体系的以下文件:承包单位的HSE承诺;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已识别出的风险

24、所采取的措施;个人职业防护用具的目录和有效检验证书;承包单位HSE培训计划;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的HSE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和相关会议记要;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HSE管理体系文件;事故管理规定;其它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2.1.3 承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须办理施工单位HSE资质审查表。承包单位HSE资质审查表单位名称:资质证编号:经营范围与能力:HSE管理体系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法表现及内容:以前工作业绩及内容:预审意见:2.1.4 经HSE部审查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持HSE部签字盖章后的承包单位HSE资质审查表方可进入园区施工区域进行施工作业;凡不

25、具备上述要求者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工程部不予办理施工作业各项手续。2.1.5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为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建设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建设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并在公司HSE部备案。2.1.6 承包单位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现场安全费用的正常投入及使用,在合同中应制定下列要求:安全费用必须是专款专用。承包单位每月必须上报当月安全费用支出情况。承包单位出具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

26、明细表。2.1.7 HSE部负责审查承包单位安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检查内容如下: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手续是否齐全,凭证是否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HSE部有权对相关单位予以经济处罚。3、施工人员 机 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1 项目建设指挥部施工区域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办理入场入厂证。施工人员持证进入施工区域作业,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2 第十六条:进入施工区域的外来施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取得相应资质后,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

27、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办理施工区域内机动车辆通行证并报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公司HSE管理办公室部备案,方可进入施工区域进行施工作业。3.3 第十七条: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3.3.1 一、进入施工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办理施工区域内机动车辆通行证,并按照施工区域内机动车辆通行证规定的路线在施工区域内施工作业,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3.3.2 二、进入施工区域的机动车辆,行驶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小时。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3.3.3 三、进入施工区域的机动车

28、辆,必须具有良好的行驶安全性能,车况要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严禁车辆带病运行。3.3.4 四、一次性运送设备(材料)等物品的车辆不需办理施工区域内机动车辆通行证,但必须在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有关业务科室工程部工作人员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带领下进入施工区。3.3.5 五、施工区域内的工程用车,如:装载机、叉车、铲车、吊车等进入施工区域严禁违章搭客。3.3.5 六、进入施工区域的机动车辆,承运适合装载货物,不得超装超载。3.3.6 七、进入施工区域的机动车辆,应当证件齐全。3.3.7 八、进入施工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标有用工单位的明显标志,未办理用工单位机动车标志

29、牌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SEI总承包单位的车辆标志为:150 X 400长方形黄底白字并标有SEI “XX单位”字样的标志牌,悬贴于车辆挡风玻璃醒目处。2、中煤设计院总承包单位的车辆标志为:150 X 400长方形蓝底白字并标有中煤设计院字样的标志牌,悬贴于车辆挡风玻璃醒目处。3、陕西化建总承包单位的车辆标志为:150 X 400长方形粉底白字并标有陕西化建字样的标志牌,悬贴于车辆挡风玻璃醒目处。4、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自建工程承包单位的车辆标志为:150 X 400长方形红底白字并标有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自建工程字样的标志牌,悬贴于车辆挡风玻璃醒目处。3.3.8 5、用工单位车辆标志牌

30、,一车一牌一号,该标志牌不得转借挪用。6、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施工区域内车辆行驶路线规定及施工通行证在基建科办理。3.3.9第十八条: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 施工区域内行驶的车辆除必须遵守上述制度外,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第十九条:通行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车牌号、用工单位的机动车标志、行驶路线、行驶期限等。第三节4、 施工现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1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在安排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第二十一条:4.2 安全技术交底使用作业安全分析和风险控制卡(见:附则一)HG20237或监理指定的其它交工资料表样规定,应并应在

31、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4.3 第二十二条: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程进度和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适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4.4 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签字手续,不准代签或漏签。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4.5 第二十四条:安全技术交底人员的签字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账资料管理员。安全台账资料管理员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4.6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以提高全体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5、第四节 安全作

32、业规定5.1 第二十六条:高处作业规定引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Q/LHB0072006)和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一、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各总承包单位应进行安全防护措施的审查、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二级(5m)以上高处作业时,还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则二一)。5.2 第二十七条:大型设备吊装规定5.2.1 一、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及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Q/LHB002-2006)、安全帽GB 281189、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508285、化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HG/T 2300892等标

33、准。5.2.2 二、大型设备吊装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及管理规定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40t的物体应到各总承包单位专业负责部门及安全部门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见:附则二)。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40t,但在吊装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等物体时,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第二十八条:作业证的办理及其它作业规定1、各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各施工区域各类作业许可证,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自建项目由指挥部按规定办理。2、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所属各科室、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凡在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

34、部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的,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及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陕油炼(安)发2006164号关于印发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等八项规程要求执行。第五节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建筑工程消防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细则:一、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域。2、厨房、变配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

35、于15米。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堆放区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4、临时设施和施工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畅。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5、高低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6、厨房、柴油灶以及经常明火作业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最高频率下风向,并与其它建筑物保持15米的间距。7、变配电间、氧气、乙炔库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设,有良好的通风。二、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和设施应与临时设施的搭设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布置并符合以

36、下规定:1、100平方米临时设施一般放置2只8公斤的灭火器。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时,应备有专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池、黄沙池等,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堵塞通道。3、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材库一般为每25平方米放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相应种类的灭火器。4、建筑物楼层通道处应张挂防火宣传标志,并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5、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挂有换药充气时间的牌子。6、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构库(木制品库)、食堂、油库、危险品库应明确防火责任人,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牌,悬挂在明显适当位置。三、施工现场动火、焊、割作业等必须符合

37、防火规定: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高处作业时与垂直地面处的投影水平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2、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严禁在烈日下曝晒。使用时两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3、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4、项目部经理是工地的防火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三十条:木工间(棚)防火安全制度1、木工间(棚)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2、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3、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离开工棚前必须将木屑、刨花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38、并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第三十一条: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1、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和杂物。2、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碍物,保持道路畅通。3、不准带着有油污的手套动用氧气、乙炔瓶,搬运时不得混放、敲击、碰撞、抛卸、滚滑。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5、仓库必须落实有效的通风、隔热措施,门锁必须使用三保险锁。6、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7、库房外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第三十二条:材料仓库防火安全制度1、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2、仓库内严禁吸烟及

39、使用电加热器具。3、仓库内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4、相互作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不得混放。5、仓库工作人员下班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并挂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第三十三条:配(变)电间防火安全规定1、配(变)电间周围严禁堆物,保持道路畅通。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3、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并挂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第三十四条:消防蓄水池管理规定1、消防蓄水池应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确保蓄水池

40、有足够的水量。2、水池必须有牢固的盖板等封闭隔离措施,并设置醒目的标志。3、严禁擅自拆除封闭隔离设施,严禁向蓄水池抛扔杂物、垃圾,严禁私自动用消防水。第三十五条:碰焊机防火安全制度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穿戴劳防用品,戴好防护眼镜。2、碰焊机必须搭棚,保持周围道路畅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3、碰焊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4、张挂防火挡板,阻止火星四溅,并配备相应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材。5、作业完毕离开时必须检查并清理现场,熄灭残余火种,切断电源。6、碰焊机棚位置应与木工棚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第三十六条:木工圆锯防火安全制度1、木工圆锯使用时必须搭棚或进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2、严

41、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3、停止作业离开时必须将木屑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4、严禁使用无安全隔离措施的大功率灯泡照明。5、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6、木工圆锯的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齐全。6、第六节 劳动防护用品检查规定 第三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公司HSE部、工程部负责检查、落实。施工单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当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购买使用,并向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HSE管理办公室出具产品合格证,对使用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7、第三章 环境保

42、护管理规定7.1 第三十八条:实行环境保护责任制,承包单位对承建施工环境保护负责,承建单位必须具有与环保相应的施工资质。承包人在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同时,要配备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员,承包人对施工中环境保护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环境保护管理员负有直接责任。7.2 第三十九条: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园区所属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已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基础设计施工,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擅自修改、处理工艺及主要设备。现场布置、零配件、次要材料等方面确实需要修改设计,必须征得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相关科室和环境监理公司会审同意后,方可变更。7.3 第四十条:施工过程中要

43、做到保护生态环境,生产的三废、噪声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7.3.1 1、设置废水池,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其中,在除油、澄清后,排入场地由工程部指定的临时排水管网,不得向场地、河道、边坡直接排放各种废污水。7.3.2 现场由工程部统一规划2、建临时厕所,由各区域内的施工单位承建并设专人管理。7.3.3 3、场地内炊事、取暖不得烟煤散烧,可以使用无烟煤、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7.3.4 4、运输土方、材料的车辆要防止漏散;全园区由工程部统一安排,定期定时清理路面余土并适时撒水,防止道路杨尘。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按合同价的2记取。7.3.5 承包单位现场应5、设临

44、时垃圾台,堆放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理、运输到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工程部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不得与建筑垃圾及其它固体废物混排。7.3.6 6、现场设备、构件、材料应布置堆放整齐,安全。松散物料用苫布等覆盖;危险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有警示标志。7.3.7 第四十一条: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园区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同时接受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工程部、HSE部、环境监理公司、政府部门的检查、监督。8、第四章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为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维护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园区施工现场环境整洁,根据国家建办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杨庄河

45、项目建设指挥部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单位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与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HSE管理办公室工程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包责任书。8.1 第四十三条:凡在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园区施工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8.2 第四十四条: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HSE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内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凡在杨庄河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园区的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各自区域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应建立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8.3 第四十五条:施工工地周围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按照标准设置围挡(墙)。围挡(墙)应坚固

46、安全,整洁美观。建筑工程围挡(墙)高度不得低于2.0米。8.4 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应设置大门,在门头设置施工单位标志,大门入口适当位置设立门卫,建立门卫制度并悬挂在醒目处,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处应备有职工花名册及职工上岗登记表和外来人员登记表,并实行封闭式管理。 高处建设工程必须随工程进度用国家规定的安全网封闭施工。8.5 第四十六条:施工工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8.6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标准设置警示标志,并应有安全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8.7 现场施工道路、管线敷设工程开挖后,夜间必须设置警示灯。第四十七条:施工场地应当进行硬化处理,保持道路、排水畅通,采取措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封闭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第四十八条:施工工地的材料、构件、机具设备应当按照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整齐堆放,标明名称、品种、规格。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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