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资质认定内审员基础知识培训辅导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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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实验室资质认定内审员基础知识培训辅导资料.精品文档.实验室资质认定内审员基础知识辅导材料第一节 常用术语和定义一、认证与认可(一)认证的概念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包括以下四层含义:1、认证是由认证机构进行的一种合格评定活动。认证机构是指具有可靠的执行认证制度的必要能力,并在认证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独立的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2、认证的对象是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产品是指一种过程的结果,包括服务、软件、硬件和流程性材料四种通用类别。服务是指一种特殊的、无形的产

2、品,是发生在服务提供方和顾客之间的活动的结果,如空运服务、旅游服务等。管理体系是指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相互关联或者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管理体系又可细分为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有利于企业或组织持续改进其总体业绩与效率,不断提高质量、环境等管理的科学性,增强市场竞争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利于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但一个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等于其产品的质量也必然得到了保证,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要求,还需要进行产品认证。同理,产品认证也不能替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认证的依据是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

3、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这里所称的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的包括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相关技术规范和推荐性标准是指和认证认可有关的、经公认机构批准的、规定非强制性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方针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还包括适用于产品、工艺或者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指规定必须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适用于产品、工艺或者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目前见诸于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中;强制性标

4、准是指为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4、认证的内容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二)管理体系认证的分类管理体系认证又分为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以及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等。(三)产品认证的概念产品认证是指: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产品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四)产品认证的分类产品认证分为自愿性产品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两类。自愿性产品认证

5、日前有:有机食品(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无公害食品(农产品)、节能产品、节水产品、环保产品、可再生资源产品以及节水、节能产品等。强制性产品共有23大项172种类产品。具体项目如下:1、电线电缆(不包括裸电线、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通信电缆、光缆、绕组线产品。2、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3、低压电器(工作电压交流1000V(工作电压为AC1140V的电器可参照执行)、直流1500V以下的电气线路中的电气设备称为低压电器。4、小功率电动机5、电动工具(适用于满足以下要求的电动工具产品)1. 用手握持操作的,装有电源线并内装电源开关的、由电动机或由电磁铁作动力来驱动的;2. 额定电压

6、大于50V但不超过440V,电源频率为工频或直流; 3. 本产品目录不适用于中频电动工具和防爆电动工具。6、电焊机(将电能转换为焊接能量的整套装置或设备,包括电网输入和原动机驱动的焊接电源(弧焊电源、电阻焊机)、辅助设备及焊接附件。不适用于螺柱焊机、光纤熔接机、热熔电焊机、激光焊接机、高频加热焊机、波峰焊机、铅焊机、超声焊机。7、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8、音视频设备(不包括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使用的广播级音响设备)9、信息技术设备(适用标准:GB4943、GB9254、GB17625.1)10、照明电器(不适用于光源产品),灯具、镇流器。11、电信终端设备(适用于连接到公共通信网(包括PSTN、无线通

7、信网络、公共互联网)内的用户端通信产品)。12、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汽车零部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13、机动辆轮胎14、安全玻璃15、农机产品16、乳胶制品17、医疗品械产品(对在医疗监视下的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或监护,与患者有身体的或电气的接触,和(或)向患者传送或从患者取得能量,和(或)检测这些所传送和取得的能量的设备。)18、消防产品19、安全防范产品20、无线局域网产品21、装饰装修产品22、玩具类产品23、信息安全产品(五)产品认证的模式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世界各国和地区所采用的产品质量认证模式的分析,总结出了产品质量认证的八种模式,即:1、型式试验:按规

8、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的样品进行检验,以证明样品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2、型式试验+认证后的监督-市场抽样检验:带有监督形式的型式检验。监督的办法是从市场上购买样品或从批发商、零售商的仓库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持续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3、型式试验+认证后的监督-工厂抽样检验:带有监督形式的型式检验。监督的办法是从生产厂家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持续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4、型式试验+认证后的监督-市场和工厂抽样检验:带有监督形式的型式检验。监督的办法是既从市场购买,又从生产厂家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持续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5、型式试验+质量管理

9、体系检查+认证后的监督-质量管理体系复查+市场和工厂抽样检验:这种认证制度的显著特点是增加了对产品生产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评定,及在批准认证后的监督中增加了对生产厂的质量管理体系复查。此种认证制度包括了认证制度的全部要素,无论是取得认证的资格条件,还是认证后的监督措施,均是最完善的,其集中了各种认证模式的优点,因而能向消费者提供最大的信任。因此,第五种认证模式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类型,也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向各国推荐的一种认证类型,亦称之为“典型的认证模式”。6、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种认证制度是对生产厂家按特定的技术标准制造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检查和评定。7、批检:根据规定的抽

10、样方案,一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据此作出该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判断。8、百分之百检验:每一件产品在出厂前,均要依据标准经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六)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标志是由认证机构设计并发布的一种专用标志,用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特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经认证机构批准,使用在认证产品、产品铭牌、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出厂合格证上。认证标志分为合格标志和安全标志两种,分别使用在获准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的产品上。(七)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目前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主要是:认证申请和受理;样品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获得认证后的监督。(八)认可的概念认可是指由认可机

11、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审核、评审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包括以下三层含义:1、认可的性质是由认可机构进行的一种合格评定活动。根据我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认可机构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除经确定的认可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直接或者变相从事认可活动。2、认可的对象包括: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审核、评审等认证活动的人员。3、认可的内容是对上述机构以及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认可机构是实施和管理认可体系并授予认可的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从事相应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对通过评价的给予正式承认。认可活动具

12、有权威性、规范性和统一性的特点。(1)权威性,是指一个国家通常只建立一套国家认可体系,并且认可机构须经政府授权,其认可活动受到政府主管国家认可工作部门直接监督与管理,其认可结果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普遍承认。因此,选择经过认可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或实验室所提供的认证、检查、检验服务,更能够得到保障。(2)规范性,是指认可活动是按照国际通行和经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认可准则与认可程序施行的。认可准则是“认可机构所使用的,符合性评定机构为了获得认可所应达到的一组要求”,认可准则是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要求,也是认可机构评审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最基本的依据。认可机构按照认可

13、准则的规定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人员能力和运作实施能力进行评价。认可工作程序所遵循的原则是公正、客观、独立,认可机构从受理申请、进行评审和做出认可结论,到对认可活动与结论申诉与投诉的处理,都要有一系列公正和公开的程序加以规定,并按程序实施。(3)一致性,是指认可活动与国际通行的相应认可活动的要求是一致的,并且在已经建立国际互认的领域取得了国际互认。目前我国认可机构采用的认可准则都是国际通行的标准,认可程序也与其他国家认可机构的工作程序一致,因此认可结果亦为其他国家认可机构所承认与接受,为实现“一次认证、一次检查、一次检验、全球承认”创造了条件。(九)管理体系机构的认

14、可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是指由权威机构依据正式发布的认可准则要求,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从事管理体系认证的能力实施评定,并向社会分布,证明被认可的机构具备在特定技术领域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的适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欲申请并获准权威认可机构的认可,通常需要如下步骤:一是认可申请;二是申请受理;三是文件评审;四是现场评审;五是必要时的见证评审;六是认可决定;七是颁发认可证书;八是认可资格的保持;九是复评。(十)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是指由权威机构依据正式发布的认可要求,对产品认证机构从事产品认证的能力实施评审,并向社会公布,证明被认可的机构具备对特定产品认证能力的活动。产品认证机构

15、欲申请并获准权威认可机构的认可,通常需要如下步骤:一是申请;二是认可机构接受认可申请;三是组成评审组,依据认可准则和程序的要求,对认证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四是认可机构对现场评审报告和跟踪见证报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批准认可,颁发认可证书,允许认证机构在认可的业务范围内使用认可标志的决定。(十一)检测机构(实验室)的认可1、检测活动。产品实物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或技术要求、合同的约定等,均需通过产品检测活动加以证明。检测是商品交换活动的产物,供需双方出于各自利益的需要,或有关产品质量争议仲裁部门对产品质量的判定,都必须依托于技术机构、利用相应的技术手段,依据标准或技术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测试。我国国

16、家标准(GB / T6538-94)对检测的定义为:“对实体的一个和多个特性进行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确定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活动。”2、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是指具有一定检测技术能力和设施条件、依法设置或经授权的,从事产品质量检测或其他提供中介检测服务的实体机构。检测机构分为承担法定任务的检测机构(或监督检验机构)和中介检测机构。实验室认可是指由权威机构依据正式发布的认可要求,对实验室有能力进行规定类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所给出的一种正式承认,并向社会公布,以证明被认可的检测机构具备对特定产品进行检测的技术能力,其认可对象是检测和校准实验室。3、实验室获得认可资格的

17、程序。实验室欲申请并获得权威认可机构的认可,通常需要如下步骤:一是申请;二是认可机构接受认可申请;三是组成评审组,依据认可准则和程序的要求,对实验室进行现场评审;四是认可机构对现场评审报告和跟踪见证报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批准认可,颁发认可证书,允许实验室在认可的检测业务范围内使用实验室认可标志的决定。(十二)人员认可目前我国对人员的认可主要是对从事认证工作的审核人员(即评审员)、认证咨询人员和检测机构认可评审人员的资质认可。通常采用培训、考核加注册的方法实施认可。(十三)实验室资质认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都必须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18、。合适尺寸实际尺寸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凡是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对第三方实验室的行政许可。合适尺寸实际尺寸审查认可(验收):是政府质量管理部门对依法设置或授权承担产品质量检验任务的质检机构设立条件、界定任务范围、检验能力考核、最终授权(验收)的强制性管理手段。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属于认可性质,但又有其区别。实我国存在着三种对实验室的认可模式:实验室认可(依据的是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的GB/T 154812005)、计量认证(过去依据50条,现在是新的评审准则)和质检中心的审查认可(验收)

19、(原依据39条,现在也是新的评审准则)三者之间有不少相同之处,但也存在不同,比较如下:不用点:(1)对象和范围不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是质检机构(检测实验室),范围是第三方;实验室认可的对象包括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的实验室,而且含有校准实验室以及将检测/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 (2)依据和性质不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如计量法、质量法标准化法等,属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强制性的要求。实验室认可依据的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17025:2005)的国家标准(GB/T15481-2005)和认可委员会制定的评审认可准则(CNASCL01)

20、,是自愿性要求。 (3)组织实施不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和省、部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是两级管理。而实验室认可由CNAS统一组织实施、一步到位。相同点:(1)三者的主管部门相同,过去是国家技术监督局,现在是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局)。(2)目的相同,三者都是为了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3)考核内容相同,都是对实验室能力的考核,均需对被审实验室的公正性和技术能力进行现场评审。实验室资质认定办理程序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两种形式。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主要是办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和审查认可(授权)。从办事的形式区分,

21、可分为首次办证、复查换证、能力扩项、标准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名称变更等形式。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办事程序是规定实验室资质认定发证机关的受理申请、评审委托、审批发证过程的操作文件,该过程发生在发证机关与实验室接触并为之服务的层面。计量认证: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办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授权):依法授权的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抽查任务的授权检验机构办理审查认可(授权)。 审查认可(验收):依法设置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办理审查认可(验收)。 首次办证:未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申请办理首次认证。 复查换证:已获得计量认证、

22、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前6个月申请办理复查换证。 扩项: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增加检测能力的,办理扩项。 标准变更: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已经批准获证的检测标准发生变更时,办理变更。 授权签字人变更: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检测能力无变化,只有授权签字人变更的,办理授权签字人变更手续。此外,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检测能力无变化,只有实验室名称变更的,需办理实验室名称变更手续。(十四)首次办证、复查换证的程序实验室在向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监部门申请首次办证、复查换证时

23、,应遵循以下的办事程序。(1)受理范围:从事下列活动的机构应当通过资质认定: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为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为经济或者贸易关系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其他法定需要通过资质认定的。(2)资质认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3)申请条件申请

24、单位应依法设立,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并有效运行的相应质量体系;具有与其从事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和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设施;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4)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可从认监委网站下载);法律地位证明;技术能力证明(场所、设施、人员、已往检测报告抽样、能力验证复印件);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报告)。3、许可工作程序(1)申请

25、申请单位按管辖关系向国家认监委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申请。报送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1套)。(2)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发证管理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日内口头或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单位进行补充。受理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申请,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并在5日内将相关材料送技术评审组。不受理申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出具行政许可不予以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3)技术评审安排技术评审承担技术评审的评审组在接到发证管理机关对申请机构的技术评审通知及相关材料后2个月内安排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的上报技术评审完成

26、后(包括整改及评定),评审组向发证管理部门报告技术评审结果。(4)评审资料审核技术专家组负责对评审组提交的评审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报行政审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评审组整改。(5)审批审查评审结果发证管理部门接到评审材料后,对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的报委(局)领导批准。审查不同意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6)颁发证书发证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计量认证证书,自决定许可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领取。(7)材料存档发证管理部门负责将申请、受理、审批的所有材料整理存档。(8)公布获得计量认证的机构名称、地址、证书编号、批准项目、有效期等信息将通过认监委 (质监局)

27、网站行政审批专栏对社会公布。(十五)增加检测能力、标准、授权签字人名称变更程序1、增加检测能力的办理(1)新增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应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质监部门提出扩项申请,申报如下材料:申请书;质量手册(有变化时);扩项产品的典型检验报告(每一小类一份)(2)许可的工作程序同前程序。决定批准后向申请人发放扩项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原证书及附表不变,待复评审时统一换发新证书、附表。2、检测标准变更的办理(1)检测标准变更的实验室,应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质监部门提出标准变更申请,申报如下材料:办理标准变更申请及审批备案表;检测标准新、旧文本;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复印件。(2)受理人应当对证书附表及申

28、请的检测标准进行审查,属于标准年号变化,或其内容轻微变化的,由受理人指派专家文件确认;属于检测技术指标变化,或涉及到环境、设备、设施变化的,受理人应参照扩项程序指派评审员通过现场试验、考核予以确认;(3)检测标准变更的确认应在两个月内完成;(4)受理人决定批准标准变更的,向申请人增发标准变更后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原证书及附表不变,待复评审时统一换发新证书、附表。3、办理机构名称变更(1)办理机构名称变更的实验室,应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质监部门提出标准变更申请,申报如下材料:办理计量认证机构更名申请表;新机构名称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新机构最高管理者任命文件;原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及其附表原

29、件。(2)受理人应当对新机构是否依法设立,是否能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3)机构名称变更的审查应在两个月内完成。(4)受理人决定批准名称变更的,向申请人换发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及附表。4、办理授权签字人变更(1)申请办理授权签字人变更的实验室,应将变更事项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质监部门提交办理授权签字人申请审批表。(2)受理人应当依据授权签字人的审批条件,对变更的授权签字人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3)授权签字人变更的审查应在2个月内完成。(4)受理人决定批准变更的,向申请人换发办理授权签字人申请审批表。(十六)资质

30、认定评审人员的职责与基本条件1、评审员职责(1)服从安排,认真执行现场评审任务;(2)对所承担的评审任务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为被评审方保守秘密;(3)在评审过程中,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可以直接向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主管部门报告;(4)自觉接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发证机关的监督。2、评审员基本条件(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2年以上在实验室从事检测或管理工作经验;(3)掌握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内容及相应的评审方法和技巧,经培训考核合格,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

31、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4)对检测质量和管理体系有较强的判断、分析能力;(5)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十七)技术专家的选用与管理1、技术专家的选用对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进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评审时,发证机关可以聘请无评审员资格的行业技术专家参加评审组的评审活动。专家人数一般控制在2人之内。2、技术专家的资格(1)具有5年以上专业检验或相应的科研工作经历;(2)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3)大学以上毕业文凭。3、技术专家的管理(1)对聘请的技术专家登记造表,推荐单位加盖公章;(2)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聘请的技术专家进行评价;(3)发证机关建立技术专家库,为现场评审服务

32、;(4)在现场评审前的预备会议中,由评审组长对聘请的技术专家进行培训。(十八)认证认可标志1、CCC标志我国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是“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CCC标志分为不同认证产品,在CCC标志基本图案的右部印制认证产品种类标注进行区分,由代表认证种类英文单词缩写字母组成。其中“S”代表“安全认证”、“EMC”代表“电磁兼容认证”、“S&E”代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F”代表“消防产品认证”。2、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

33、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目前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有多种样式,如加贴在无公害农产品上或产品包装上的刮开式纸质标识,主要应用于鲜活类和需要进行捆扎的无公害农产品上的锁扣、捆扎带以及揭露式纸质标识、塑质标识等。3、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产品内在质量包括两方面:一是内在品质优良,二是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高。 绿色食品认证范围按产品级别分,包括初级产品、初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按产品类别分,包括农林产品及其加工

34、品、畜禽类、水产类、饮品类和其他产品。4、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简称GAP),是一套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操作规范,强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实现对种植、养殖全过程控制,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 我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制度(ChinaGAP)分为两个级别:一级认证与二级认证。 一级认证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LOBALGAP)要求一致,国家认监委批准从事GAP认证的认证机构颁发的GAP一级证书。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标志使用时可以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允许变形、变色;在使用认证标志时,必须在认证标志下标认证证书号。5、有

35、机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指来自有机生产体系,根据有机产品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合法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产品。国内市场的有机产品已涉及蔬菜、茶叶、大米、杂粮、水果、蜂蜜、中药材、水产品、畜禽产品等20多个大类500多个品种。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分为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如图。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6、实验室资质认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6、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都必须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验收)。(1)、计量认证合适尺寸实际尺寸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凡是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对第三方实验室的行政许可。(2)、审查认可合适尺寸实际尺寸审查认可(验收)是政府质量管理部门对依法设置或授权承担产品质量检验任务的质检机构设立条件、界定任务范围、检验能力考核、最终授权(验收)的强制性管理手段。7、我国的四种环保节能标志目前国内关于产品环保、节能的标志有4类,其中,除了能效标识为国家强制企业执行外,其余的标志都属于企业的自选项目。(1)、十环标

37、志(中国环境标志I型)十环标志是中国环境标志的简称,又叫型环境标志。它是一种产品的证明性商标,企业可自由选择是否申请认证。得到认证,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2)、中国环境标志II型环境标志II型是II型环境标志认证。II型环境标志是以企业为主、以声明为准绳的第三方评审体系。(3)、节能标志节能产品是指符合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它的效率或能耗指标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或接近国际水平的国内先进水平。该标志也属于企业可自由选择的认证标志

38、。 (4)、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标识简称能效标识,是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物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能源消耗量等指标,为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的产品,倡导节能概念。(十九)认可和认证的不同 根据ISO/IEC指南2的定义,认可(accreditation)是“由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人员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作出正式承认的程序”。在最近的ISO/IEC 17011:2004合格评定-对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机构的通用要求中对认可给出了最新的定义:“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认证(cert

39、ification)则是“第三方对产品/服务,过程或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规定要求做出书面保证的程序”。其主要的差异在于:(1) 实施的主体不同 认可活动的主体是权威机构,而认可机构的权威常来自于政府,因此认可机构一般是由政府授权的。目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的三个认可机构即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认证人员注册和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均得到了国务院授权建立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的正式授权。认证活动的主体是独立于供方和顾客的第三方,它可以是民间的、私有的、也可以是官方的。认证机构以公正的身份依靠自身服务质量

40、来树立在行为中的威信,以此吸引顾客,但不具的法律上的权威性。(2) 实施客体不同 认可活动的对象是合格评定机构,即提供下列合格评定服务的组织:校准、检测、检查、管理体系认证、人员注册和产品认证,其目的是承认某机构或完成特定任务的能力或资格。认可机构评审的是某个机构从事特定检测/校准、检查、认证或人员注册等活动的能力。这里的能力既包含了质量要求,又包括了技术要求。 认证活动的对象是产品或体系,其目的是证明某产品或体系符合特定标准规定的要求。认证机构审核的则是某个机构生产/提供的产品、过程、服务或质量管理体系对标准规定要求的符合性。(3) 实施效力不同 正是由于两者实施主体和客体不同,其实施效力也

41、是不同的。可以认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做出的“第三方证明”所具有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重于认证机构所做出的“书面保证” 因此,对于检测/校准实验室而言,应选择ISO/IEC 17025实验室认可,而不是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审核(一)有关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实验室的概念1、第一方实验室是组织内的实验室,检测/校准自己生产的产品,数据为我所用,目的是提高和控制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2、第二方实验室也是组织内的实验室,检测/校准供方提供的产品,数据为我所用,目的是提高和控制供方产品质量。3、第三方则是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为社会提供检测/校准服务的实验室,数据为社会所用,目的是提高和控制

42、社会产品质量。(二)实验室审核实验室审核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方审核、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 1、第一方审核也称为内部审核,其输出是管理评审和纠正、预防措施输入,并用能够为实验室的自我合格声明提供保证。 2、第二方审核由与实验室利益相关的一方进行,如顾客,或由其他人以顾客的名义进行的审核。有些行业内部或行业管理部门对实验室实施的认可、达标考核,也属于第二方审核。 3、第三方审核则是由与实验室和顾客无关的独立方进行,例如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其目的是为认证/注册提供充分的证据。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均属于外部审核。 需要指出的是,实验室认可的现场评审(assessment)既不同于审核(a

43、udit),也不属于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评审(review),它包括了对实验室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的评价,因此不是简单的第三方审核。三、质量控制 能力验证(计划) 外部质量控制 实验室间比对质量控制 期间核查内部质量控制 技术校核1、期间核查期间核查的方法常见的有以下五种:(1)参加实验室间比对;(2)使用有证标准物质;(3)与相同准确等级的另一个设备或几个设备的量值进行比较;(4)对稳定的被测件的量值重新测定(即利用核查标准进行期间核查);(5)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高等级的自校。期间核查方法及其判断原则:(1)自校准法 自校准用的测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当小于被核查仪

44、器不确定度的1/3时(或允许误差之间),可采用自校准方法。 具体方法是:用周期校准时用的测量标准对被核查仪器选择某一个有代表性的测量点进行校准,得到的结果为,而最近一次校准/检定的结果为 ,则应满足: (为被核查仪器的允许误差),或应满足: (为被核查仪器的相对允许误差或准确度级别)(2)多台(套)比对法 如果实验室没有更高级别的仪器,但确拥有同类级别的仪器多台,可用此方法。 具体方法是:首先用被核查的仪器对被测对象进行测量,得到测量值和不确定度 ,然后用其他几台仪器对被测对象进行操作方法同样的测量,得到、. ,计算所有测量结果 、. 的平均值 ,如果 成立,则核查通过。(3)核查标准法 如果

45、实验室拥有一个足够稳定的被测对象作为“核查标准”,在被核查的仪器经校准/检定返回实验室后,立即测量核查标准的某一参数得到结果及其不确定度 ,此后即可定期地用被核查的仪器对这一核查标准的该参数进行测量。如某次得到结果及其不确定度 ,如果 成立,则核查通过。 (4)临界值评定法 当实验室对测量不确定度缺乏评定信息,而用于该测量的标准方法提供了可靠的重复性标准差和复现性标准差 ,计算临界值CD值: 用在重复条件下n次测量的算数平均值与参考值(该值可用校准/检定证书上给出的值),如果 ,则核查通过。(5)允差法 在En值及CD值均不可获得时,依据相应的规程、规范或标准规定的测量结果的允差,如果满足: , 则核查通过。 -实验室测量结果 -被测对象的参考值 当实验室不具备校准/检定资格,应可按 进行判断,其中为实验室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6)控制图法: 均值-极差控制图、单值-移动极差控制图、均值-标准差控制图控制图应用实例均值极差控制图( 控制图)a.概述(核查标准及实施方法)b.过程监视数据时 间序次1. . . . . . .23.k c.控制图特定值图:图: 当无意义时,即无下限。d.控制图绘制图:图: 0 1 2 3 4 5 当= (无)时,图:图: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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