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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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宁夏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精品文档.宁夏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试 行)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最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前期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是对我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能够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是学生获得应用型人才所需的基本训练,初步实现所学知识向能力转化,实现从学校向工作岗位的过渡。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特做如下规定。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要求1.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并进行实践的过程

2、。毕业设计(论文)即为学位论文。2.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了解与掌握专业设计、生产及管理过程或科学研究中的技术经济政策,培养学生理解和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3. 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调研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处理问题、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与创新精神。4. 进一步加深对基础理论的理解,扩大专业知识面,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力求在收集资料、查阅文献、调查研究、方案制定、理论计算、设计绘图、实验探讨、模拟测试、计算机处理、撰文论证、口述表达等方面加强训练,初步实现所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二、毕业设计(

3、论文)的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并组织实施。1. 校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责学校由主管教学的院长负责,校工作指导委员会作为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符合本校实际情况,具有本校特色,可操作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宏观指导。(2)负责组织全校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抽查、检查和评估。(3)加强与各系部间的联系,协调、解决学校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教学研究和改革。(5)对各系推荐的优

4、秀毕业设计(论文)逐一进行评阅,打分。(6)评阅打分原则依据宁夏理工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严格执行。(7)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8)负责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经费预算的审核。(9)编印宁夏理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10)负责统计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11)部署、组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研究和解决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2. 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各系成立由系主任、教学主任等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1)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设

5、计(论文)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本系各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订本系基本要求、评分标准及管理细则,拟定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2)向各专业教研室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3)审核、批准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任务书,并选定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4)负责对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经常检查了解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5)负责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审批工作。(6)负责组织学校安排的毕业设计(论文)普查、抽查和评价工作。(7)各系成立系答辩委员会,专业答辩委员会和专业答辩小组,组织全系答辩工作,审查答辩

6、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8)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9)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析、汇总,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及时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10)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件的归档工作。3. 专业教研室职责专业教研室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基本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校、系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规定。(2)审议并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3)选聘校内外指导教师。(4)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

7、实验条件、调研途径等。(5)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宣布纪律及注意事项。(6)组织学生选题、检查、督促教师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控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7)负责安排指导教师检查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进度和质量,协调有关问题。(8)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确定各答辩小组人员组成并确定组长、秘书;平衡各组进度及评分标准。(9)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10)负责本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11)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会,向系提交工作总结及改进意见。收集整理毕业设计资料,并交学校保存。三、毕业设计

8、(论文)的选题及原则1.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保证达到专业(学科方向)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题目类型分为工程设计、技术开发、软件工程、理论研究和方法应用、管理模式设计等。题目性质分为实际课题、模拟课题和虚拟课题。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范围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理论前沿。题目难易程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于学习较好的学生,可以适当加大份量与难度。2. 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9、。各专业结合实际类型的课题应占60%以上,各专业课题题目年更新率应1/2。3. 原则上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题目,若几个学生同做一个较大的课题,要明确每个学生要完成的任务,使每个学生有一个完整的设计内容和研究内容。使每个学生不但对整个课题有全面的了解,还要锻炼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 工程应用型专业的毕业设计题目中工程设计类题目要占到80%以上。 5. 选题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以保证题目的深广度、工作量的合理性及题目结果的预测性。选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教学主任审批后向全体学生公布。课题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学生根据系公布的设计题目自由选择,系再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师指

10、导的能力进行调整,最后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6.对于到预就业单位做毕业设计的选题原则,应由工作单位指定的指导教师提供设计题目、任务书等,经教研室及校内指导教师审核合格后方可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不合格者,应按照校内指导教师给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设计,设计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者必须在两周之内经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和系教学主任审核同意后生效,并报教务处备案。7.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在本科第七学期下达,放寒假前就分好组,并让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严格按工作程序执行。四、指导教师选定与职责1. 指导教师确定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原则上应选派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

11、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且应具有实际设计和研究工作的经验和较全面的知识,教风严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聘请校外专家和科技人员(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须有本校教师参与指导,以把握教学要求与进程。初级职称教师不得独立承担毕业设计指导任务,但可以与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联合指导。指导教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若应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由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2.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限额为810人。3.

12、指导教师主要职责(1)按规定选择课题,认真做好课题准备,包括编写任务书、指导书、收集资料、落实设计或论文所需要的实习、实验地点等。(2)做开题讲座,讲解课题要求及下发任务书,初步讲解设计方法和论文撰写方法,指出有关注意事项。(4)审定学生拟定的论文提纲、开题报告或设计方案。(5)指导教师应有明确的指导计划,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对学生严格要求与考勤。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毕业设计指导记录。配合学校、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初期、中期和后期的检查。(6)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培

13、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团结协作能力。要严格要求学生,决不能放任自流,坚决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替做等现象的发生。(7)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批改学生论文、外文摘要或译文,论文要按照统一格式撰写。(8)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定期向系(教研室)主任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9)答辩前,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报教研室主任审批。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写出不少于300字的评语,然后交给评阅人评阅,并将评阅意见反馈给学生,指导学生进行修改,确保设计成果和论文不出现错误,并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4、。(10)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还应根据答辩小组的意见,指导学生进一步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验收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成果等,全部交给系里统一归档。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指导教师应向指导学生所在的系(教研室)提交书面的工作总结。五、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应根据本系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结合自己具体情况进行选题,在选题后必须尽早与指导教师联系,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并拟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2、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的各个环节,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人代做毕业设计(论文)。理论联系实际,既动手又

15、动脑;培养刻苦、求实、严谨的作风和独立工作的能力。3、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在选题后3周内完成。开题报告,理工科类一般为2000字左右,经管文科类一般为2500字左右。4、学生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按时参加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汇报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提交所做的工作内容、实验数据及手稿等设计成果。5、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详见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格式、毕业设计说明书范本),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为了保证评阅环节的质量,至少在答辩前五天将毕业设计(论文)送交评阅教师。6、

16、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应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以缺席论,没有特殊理由,毕业设计(论文)缺席两周以上者不予答辩。7、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现场调查或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遵守现场和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水、电及其他消耗材料。8、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按要求装订交给指导教师。凡涉及到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及商业利益的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如需发表,必须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推荐系主任批准。9.学生必须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对于没有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毕业设计成果及论文没有通过验收的不予参加答辩。六

17、、关于本科毕业实习及校外做毕业设计规定为规范本科毕业实习,方便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做毕业设计(论文),现就具体情况作如下规定:1、各系指导教师需参照本科毕业实习指导及计划书做好学生毕业实习指导工作。2、实习学生需填写实习日志表、实习鉴定表。3、根据实际情况学生需在实习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须向学校提交已签的就业协议书、委托单位证明表、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系同意后可留在实习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4、委托单位的指导教师需填写外聘教师资格审查表,经系同意后可以聘为指导教师。5、各系在校内也要指定指导教师,负责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相关事宜。七、毕业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考核1. 学生

1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首先由评阅人进行认真审阅,写出评阅意见。然后由系主任根据评阅人和指导教师意见进行全面考核,经学院的主管院长同意确定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对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或设计质量差的学生,学院、系(教研室)可研究决定取消其答辩资格,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2.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组主持,并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专业答辩委员会一般为5人,由学术水平较高、有高级职称的相关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委员主要任务是:领导本专业的全部答辩工作,制定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掌握评分标准;指导、检查各答辩小组的工作;审定学生的答

19、辩资格;审核答辩小组上报的成绩。答辩小组一般为3-5人,答辩小组成员可在本专业、本系讲师以上的教师中聘任,也可在外系或外校中级以上教师中聘请。组长一般应由专业答辩委员会委员担任。答辩小组的主要任务:具体组织本组学生的全部答辩工作。提倡聘请校外生产、科研等单位或毕业生用人单位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参加答辩。请校外人员参加答辩,须事先经系答辩委员会委员批准。各系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十三周,向学校提交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名单,报主管院长审批。3.答辩可采取典型和一般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参加典型答辩的人数和人选由答辩小组视具体情况确定。各种形式的答辩均要在答辩小组的主持下进行。答辩前,学生预先写好发言提纲

20、,汇报发言一般为10分钟,然后接受答辩小组的提问,教师提问1020分钟,回答3个以上问题,答辩中的提问和学生回答的问题要做简要记录。4.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回校内参加系部组织的公开答辩。各系要专门成立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答辩小组,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严格把关。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表现、论文质量和答辩水平为依据,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三方面的分数和评语综合评定,并交答辩委员会审定。三方面评分占总成绩的比例为:指导教师评分占30%;评阅教师评分占20%;答辩小组评分占50%。答辩小组评定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评

21、语中写明提出的问题和答辩简况,各系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复查审核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成绩,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三方面的分数和评语,最后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给出总成绩。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分制记分,其中各专业获得优秀和不及格两类成绩的把握尺度,优秀率不超过10%,不及格率不超过5%。初评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需经过两次答辩,予以正确评定。3.由于专业不同,其设计的要求及成果也不同,所以,具体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也不一样,各系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并结合本系的专业特点制定

22、本系或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及“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办法”。4.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1)答辩结束一周内,各系按照毕业生的2%比例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2)评选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各系按指导教师人数的10%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由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进行评选优秀指导教师。5.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采取如下办法第一次答辩后,经过3周的时间组织进行第二次答辩(包括未参加或未通过第一次答辩且已经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若学生仍未通过答辩,则延迟到下一届毕业生重新进行整个毕业设计(论文)

23、工作。原则上没参加第一次答辩者,只有一次答辩机会,若未通过,直接参加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由各系进行安排。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为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1. 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工作,将围绕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进行,以各系自查为主,校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随机抽查。2. 教务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系在各阶段检查中要及时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3. 题目审查(1)各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对选题在专业方向、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题目

24、难度和广度等方面是否合格,软硬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2)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将随机抽调部分选题进行检查。4.开题检查(1)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填写要规范完整、任务明确,对学生的论文工作条件准备要充分,并指导学生按时开题。(2)学生接到任务书后,按论文工作的要求查找资料,调查研究,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完成开题报告。(3)校工作指导委员会抽查。5.中期检查各系要根据学生的题目、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了解和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6.答辩检查各系将答辩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到教务处,校工作指导委员会随机参加各系安排的答辩,对

25、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内容:(1)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2)答辩教师是否齐全,答辩程序是否规范;(3)学生答辩材料是否完备和规范;(4)成绩评定是否合理。7.论文抽查答辩结束后,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对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十、文档管理1、统计报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落实之后,各专业教研室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并报至系里,由系统一汇总后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56周报教务处备案。2、成绩报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各专业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至系,由系统一汇总后于第八学期第13周周五报教务处。3、总结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进行自评和总

26、结。并将自评结果和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于答辩结束后三周内交教务处存档。4、优秀论文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规范格式整理成篇幅约2000字左右的论文摘要,用以编印宁夏理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5、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存档(保存期为四年)。系存档材料(纸质和电子版):(1) 毕业设计(论文);(2)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手册;(3) 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成果(图纸、光盘、程序等);(4)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表、任务书、评语、答辩记录、指导记录、成绩评定表、毕业设计(论文)总结等相关考核材料;(5) 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6) 系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情况一

27、览表;(7) 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8) 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审批表;(9) 系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汇总表;(10) 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11) 系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数据统计表。学校存档材料(纸质和电子版):(1) 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名单;(2)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3)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4)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情况一览表;(5)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6)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7) 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名单;(8) 校优秀指导教师名单;(9) 各系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汇总表;(10) 各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数据统计表。十一、其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条例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属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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