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资料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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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资料14.精品文档.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资料14(十一)违法责任主体的界定行政处罚办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即违法责任主体,是指非法或者合法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包括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十二)违法所得的计算行政处罚办法所称的违法所得,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生产、加工产品的,以生产、加工产品的销售收入作为违法所得;2销售商品的,以销售收入作为违法所得;3提供安全生产中介、租赁等服务的,以服务收人或者报酬作为违法所得;4销售收入无法计算的,按照当地同类同等规模

2、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均销售收入计算;5服务收入、报酬无法计算的,按照当地同行业同种服务的平均收入或者报酬计算。五、行政处罚的执行行政处罚办法对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措施作出了下列规定:(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2、生产、经营单位、检测检验机构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内容讲解: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令公布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

3、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人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依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监察区域内煤矿企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情况实施监察。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4、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核发安全标志,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一、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检验、经营的规定(一)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防护的要求,其生产企业的安全条件至关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安全标准作出了规定。1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3)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

5、生产设备;(4)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6)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7)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出厂检验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当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其产品出厂前,应当自行检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护性能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并对其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经检验符合标准的,出具产品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厂销售。(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验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取得安全标志不仅是对符合标准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形式要求,更重要的是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护性能进行监管的

6、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具体办法,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年10月13日制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执行。2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劳动防护用品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检验非常重要。为了保证检验质量,必须对承担检测检验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资质许可,防止不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检验活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7、认可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并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工作。”这里强调了两点:(1)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取得资质资质许可是市场准人的监管措施,是对检测检验机构实施行政审查的法律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从事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取得资质认可后方可从事检测检验业务;未取得或者经审查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不得从事检测检验业务。(2)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安全防护性能的差异很大,对其进行检测检验的要求复杂,不同的检测检验机构只能承担相应

8、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检验业务。检测检验业务范围既是对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和业务能力的认可,又是对其检测检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因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关于检测检验业务范围的规定,要求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严格在经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检测检验业务。超出经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检验业务的,将受到查处。3检测检验要求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机构从事检测检验业务,必须符合下列两项要求:(1)检测检验依据。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必须严格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的标准、规范以及检测检验程序、方法

9、和要求,是检测检验机构实施检测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违反这些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检验。(2)检测检验责任。检测检验劳动防护用品是一项责任重大的技术服务活动,检测检验机构必须遵循真实、诚信的原则,尊重科学、尊重事实,认真进行检测检验。任何违法违规操作、欺诈蒙骗、弄虚作假的行为,都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针对在检测检验中经常发生的出具虚假检测检验报告的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强调权利、义务与责任的一致性,要求检测检验机构对其所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负法律责任。4新产品检验为了严格管理,确保新产品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严格的科学试验,并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后,方可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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