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上传人:豆**** 文档编号:17543270 上传时间:2022-05-2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安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安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精品文档.安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安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征收和补偿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四条 安平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是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征收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

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二)组织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三)对拟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征收补偿费用的专户监管与拨付;(五)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等进行调查、认定与处理;(六)协调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其他建筑等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七)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八)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九)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有关机构实施征收与补偿;(十)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财政、城乡规划、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国土资源、物价、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职责分工,互

3、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第六条 征收主管部门对征收机构在委托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章 征收决定第七条 房屋征收实行县人民政府决定制度。县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征收主管部门书面确认的拟征收范围的用途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证明和拟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二) 县城乡规划部门书面确认的拟征收范围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证明;(三) 县国土资源部门书面确认的拟征收范围内土

4、地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证明;(四) 拟征收范围内的补偿资金足额到位的证明;(五) 符合法定程序的征收补偿方案。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确定征收补偿方案前,应当履行下列程序(一) 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二) 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期限不得少于3日;(三) 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被征收区域内超过50%(不含本数)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四) 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户以上的,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第九条 作出

5、房屋征收决定前,补偿资金拨付到征收主管部门专门账户。拨付的资金包括:(一)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面积乘以被征收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二)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面积乘以被征收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一半。第十条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实施期限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第三章 评估第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十二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6、第十三条 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第十四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日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征收机构组织被征收人采取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第十五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入户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取得相关资料,逐户出具评估报告,并解答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的异议。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拒不配合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 评估报告应当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结构、楼层、朝向、成新、配套设施等因素予以考虑;被征收房屋已经装修的,应当出具单独的装

7、修评估报告。第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用途由住宅改为非住宅的,评估时应当充分考虑房屋收益等因素,评估结果应当包含非住宅用途的客观收益。第十八条 房屋评估结果必须公示。房屋评估报告必须逐户送达,送达回执必须存档。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作出评估报告的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在5日内出具复核结果并送达。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在7日内出具鉴定结果并送达。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果。第四章 补偿第二十一条

8、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土地区片基本地价上限和房屋重置价格上限。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多层住宅楼房回迁置换高层楼房的,回迁置换标准按原楼层原次序依次按1:1置换。储藏间和车库在本拆迁片等面积置换储藏间和车库,超出置换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优惠5%购买。(二)单体住宅户回迁置换住宅楼房的,按被征收

9、房屋价值的补偿费以市场优惠价(多层1000元/平方米、高层1500元/平方米)等价值换回迁面积。最小调换户型面积大于被拆迁户应安置面积的,被征收户于搬迁完毕交钥匙之日补足差价款的,按开发商开盘价优惠5%的价格补齐超出面积的房款。(三)主要街道经营性门店回迁置换门店的,一、二、三层门店各按新规划面积1:置换回迁门店。回迁面积超出置换面积的部分按开发商开盘价优惠的价格购买。第二十四条 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征收住宅临时安置补偿费: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按被征收建筑面积每月4元/平方米一次性发三个月;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按被征收建筑面积每月4元/平方米的标准首付12

10、个月,此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直至最后回迁楼房交钥匙止,补足月按月计算。(二)征收住宅搬迁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一次性计发。(三)征收经营性用房临时安置补偿费,在征收决定前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一层按被征收建筑面积每月8元/平方米,二层以上(含二层)按被征收建筑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一次性发三个月;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一层按被征收建筑面积每月8元/平方米,二层以上(含二层)按被征收建筑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标准首付12个月,此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直至最后回迁楼房交钥匙止,不足月按月计算。(四)征收生产性用房的按照拆卸、搬运生产设备的实际合理开支,经物价部门审核

11、后给予搬迁补偿。第二十五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征收正在营业中的非住宅房屋造成经营者停业的,按征收房屋一层2000元/间,二层以上(含二层)1000元/间,给予停业补偿。(二)征收正在生产中的非住宅房屋造成企业停产的,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前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金额的十倍给予停产补偿。第二十六条 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完成搬迁的给予奖励。第一天完成搬迁的按征收补偿总额21.75%的比例给予奖励,每错后一天递减0.725个百分点给予奖励。第二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

12、征收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九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方案由安平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实施并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小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