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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吉林省地方标准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精品文档.吉林省地方标准 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taric Pressing-in Prestressed Concrete Pipe Pile Foundation (讨 论 稿)2010-2- 发布 2010 - 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联合发布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吉林省地方标准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taric pressing-in prestres
2、sed concrete pipe pile foundation主编单位:吉林省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 年 月 日2010长春前 言目前,静压管桩基础在我省已得到广泛应用。为了进一步规范静压管桩的勘察、设计、施工,加强质量管理,特对原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暂行)(DB22/T432-2006)进行修订。在修订过程中,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我省管桩基础勘察、设计、施工经验,吸纳了该领域新的技术成果,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省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最后形成本稿。本规程共七章和四个附录。主要
3、内容有:本标准适用范围、管桩基础的岩土勘察、管桩基础的设计、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工程验收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管桩基础的岩土勘察;静压管桩基础设计等级;静压管桩的最小中心距;静压管桩侧摩阻力特征值的经验值;静压管桩的水平承载力试验特征值;静压管桩端阻力特征值的经验值;静压管桩基础应进行沉降验算;设防烈度为8的地区静压管桩基础的使用要求等。从事管桩基础设计、施工、检测的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应不断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同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及时反馈给静压管桩规程编制单位吉林省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编制组,联系方式:南湖大路788号,0431
4、-85288756。主编单位 :吉林省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景德、白翔雁、杨红卫参编人员:马进、高坤、张玲、刘学、王彬审阅专家:吴扬仁、王树成、黄文波、张海泉、高涛、马青龙、 张学来、张久慧目 次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主要符号 3 管桩 3.1 产品分类 3.2 产品选用 4 管桩基础的岩土勘察 5 管桩基础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桩基计算 5.3 构造要求和防腐措施 6 静压桩基础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压桩机具 6.3 桩身质量 6.4 桩的吊运与堆放 6.5 压桩 7 检验 7.1 成桩质量检查 7.2 单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
5、测 7.3 基础工程检验 附录 A 管桩构造图 附录 B PHC桩的配筋和力学性能表 附录C 静压桩施工记录 附录 D 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1.0.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使静压预应力管桩(以下简称为静压管桩)基础设计与施工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粘性土、砂土、碎石土、岩石工程建设中的预应力管桩勘察、设计、施工与检验。1.0.3 静压管桩基础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上部结构类型、使用功能、荷载特征、施工技术条件与环境;应重视地方经验,因地制宜、注重概念设计、优化布桩、节约资
6、源;应强化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1.0.4 静压管桩基础的勘察、设计、施工与检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管桩 pipe pile本规程所称的管桩,是指采用离心成型的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环形截面桩。2.1.2 管桩基础 pipe pile foundation由压入土(岩)层中的管桩和连接于桩顶的承台共同组成的建(构)筑物基础。2.1.3 静力压桩法 staric pressing-in pile method利用静载将桩压入土(岩)层的施工方法。2.1.4 引孔压桩法 bored pressing-in pile method预
7、先在桩位处成孔(直径、深度均小于设计管桩),然后将桩放入孔内,再用压桩机施压的作业法。2.1.5 液压式压桩机 hydraulic pressure pressing-in pile machine通过液压式传力机构施加压力于桩身上的一种静压桩施工机械,由桩架、行走机构、液压机构、导向夹持机构和配重等部件组成。2.1.6 顶压式液压压桩机 jacked hydraulic pressure pressing-in pile machine压桩力作用在桩顶端的液压式压桩机。2.1.7 抱压式液压压桩机 embraced pressure hydraulic pressure pressing-i
8、n pile machine通过夹持机构抱住桩身向下施压的液压式压桩机。2.1.8 中置式液压压桩机 midship hydraulic pressure pressing-in pile machine夹持机构和压桩机构设置在桩机平面中心的液压式压桩机。2.1.9 前置式液压压桩机 front-located hydraulic pressure pressing-in pile machine夹持机构和压桩机构设置在桩机前端的液压式压桩机。2.1.10 夹持机构 clamping device从侧面将桩身抱住并可沿导向架上下移动的压桩机液压部件。2.1.11 压边桩机构 pressing-
9、in side pile device用于施压边桩的抱桩和压桩机构。2.1.12 配重 balance weight压桩时为了提供足够的反压力,除桩架本身的重量外,附加在桩架上的重物。2.1.13 桩身允许抱压压桩力 pile shaft allowed embraced pressure 用抱压式压桩机抱压施工时桩身允许的最大压桩力。2.1.14 终压控制标准 final pressure control standard为满足静压桩设计要求而制定的压桩施工终止时的控制措施和条件。2.1.15 终压力值 final pressure 达到终压控制标准而终止压桩时的压桩力值。2.1.16 送桩
10、 follower pile压桩过程中,借助送桩器将桩顶沉至地面以下的工序。2.1.17 复压 second press静压桩施工终压后,间隔一段时间再次施压的作业法。2.1.18 填芯混凝土 filled core concrete灌填在管桩顶部内腔的混凝土。2.2 主要符号2.2.1 抗力和材料性能 qsa 桩周土侧摩阻力特征值;qpa 桩端土的承载力特征值;Qu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Ra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ha 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Rp 桩身混凝土强度允许的竖向承载力设计值;fce 预应力管桩离心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fc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pc 预应力管桩混凝土有效预压
11、应力。2.2.2 作用和作用效应Fk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作用于桩基承台顶面的竖向力;Gk 桩基承台自重和承台上土自重标准值;Hk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作用于桩基承台底面的水平力;Mxk、 My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作用于桩基承台底面通过桩群形心的x、y轴的力矩;Qk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任一单桩的竖向力;Pjmax 桩身允许抱压压桩力;Pze 静压桩施工终压力值;2.2.3 几何参数A 管桩有效横截面面积;Ap 管桩桩端水平投影面积;D 管桩外径;L 管桩桩长;up 管桩桩身外周长。3 管桩3.1 产品分类3.1.1 产品品种和代号本规程所称的管桩为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
12、管桩(代号PHC)。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80。国家标准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中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代号PTC)未列入本规程。3.1.2 产品规格、型号PHC桩按外径分为300、400、500、550、600、800和1000;按管桩的抗弯性能或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分为A型、AB型、B型和C型,目前国内成规模生产的多为A型、AB型两种。3.1.3 管桩的编号设计人员应在设计图纸中注明所选桩型及编号,标注方式如下:XXX X XXX(XX) L X 桩型代号(PHC) 桩尖类型 管桩型号(A或AB) 桩长(m) 管桩外径(壁厚,)3.1.4 生产和使用
13、的PHC管桩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 13476-1999)及国家标准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3.1.5 管桩的长度包括桩身和接头,不包括附加配件(如钢桩尖)。管桩的生产长度按1m进位,通常最小长度为6m,最大长度按桩径不同分别为:D=300时为11m;D=400时为12m;D=500(或600)时为15m(也可按生产要求特殊生产)。3.2 产品选用3.2.1 按国家标准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选用的PHC桩,适用于非抗震和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设防烈度为8度时,则需另行验算。3.2.2 按国家标准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
14、)选用的PHC桩,适用于低承台承受竖向荷载的桩基础,当有水平荷载作用时应经验算后使用。3.2.3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时,宜选用AB型且产品质量等级为一等品及以上的PHC桩,不得使用A型桩。重要高层建筑宜选用AB型且产品质量等级不低于一等品的PHC桩。3.2.4 当作为抗拔桩时,除桩接头特殊处理外,应选用不低于AB型且产品质量等级不低于一等品的PHC桩,不得使用A型桩。3.2.5 当作为支护桩时应按设计要求特别制作。3.2.6 在地下水、地基土对混凝土、钢筋腐蚀性为弱腐蚀及其以上的环境下采用管桩基础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4 管桩基础的岩土勘察4.0.1 管桩基础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以下
15、内容:1 查明场地各层岩土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2 当采用基岩作为桩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等;3 评价成桩的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4.0.2 工程概况中应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结构形式,是否设地下室,桩顶标高等。4.0.3 管桩岩土工程勘探点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点的间距宜取1525m,且每个单体建筑的勘探点不少于4个。当地质条件复杂时,或特殊要求的工程,应适当加密勘探点。4.0.4 管桩详勘应采用取土钻孔(包括标贯孔)与静力触探(或连续动力触探)相结合的方法
16、进行。取土钻孔(包括标贯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砂土、碎石土地层,取土钻孔(包括标贯孔)可降低到1/3。4.0.5 勘探孔的孔深应符合下列规定:1 以基岩作为桩端持力层时,软岩勘探孔的深度应达到中风化岩(N100),以硬质岩作为持力层时,勘探孔的深度应达到强风化岩(N100);2 以碎石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时,勘探孔的深度应达到N63.520以下3.0m。3 以砂层(包括中砂、粗砂、砾砂)作为桩端持力层时,勘探孔的深度应达到N30(未修正)以下3.0m。4 以坚硬状态的粘性土作为桩端持力层时,勘探孔的深度应达到IL0或N30(未修正)以下8.0m。4.0.6 标贯试验除应符合国家标准
1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以下岩(土)层均应做标贯试验:中密密实砂层、硬塑坚硬粘土层、残积土、风化岩(全风化、强风化、中风化),各类土层标贯试验点的竖向间隔不应大于2.0m,拟作为桩端持力层的岩土层,间隔宜不大于1m;2 拟作为桩端持力层的岩(土)层,当标贯锤击数已达100击而贯入深度不足30时,可终止标贯试验。3 按标准贯入锤击数判断软岩风化程度可参考下式: 30N50 全风化 50N100 强风化N100 中风化 4 依标贯试验判断花岗岩及硬质岩石的风化程度参考下式: N50 残积土 50N100 全风化 N100 强风
18、化4.0.7 当采用基岩作为桩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岩层面变化、风化程度。并依标贯试验的锤击数划分全风化、强风化、中风化层。4.0.8 静压管桩基础勘察遇砂层、碎石层 ,可采用动力触探方法,具体要求:1 拟建场地为中密及以下砂层或松散的碎石层,应采用重型动力触探(N63.5)连续贯入直至桩端持力层以下2.03.0m;2 遇密实砂层,中密密实的碎石层,宜采用超重型动力触探(N120),并应连续贯入,密实碎石层也可分段进行。N120与N63.5动力触探的转换关系N63.52N120。4.0.9 管桩基础勘察在粘性土、砂土、粉土,全风化、强风化泥岩地层使用静力触探方法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
19、应使用20T的车载静力触探,并应下锚或加34T配重,禁止使用手摇触探;2 静力触探的孔深应达到桩端的入土深度:砂层Ps应大于35MPa,粘土层Ps应大于5MPa,风化泥岩Ps应大于22MPa;3 静力触探数据应使用微机采集,并用微机绘制剖面图的触探曲线,禁止用手工绘制静探曲线。4.0.10 岩土工程勘察应进行地基土及地下水对管桩的腐蚀性评价。根据地区的经验,确认工程场地的水或土对建筑材料为微腐蚀性时,可不取样进行腐蚀性评价。对甲级建筑或原化工厂、化工堆积场地、垃圾场等被污染的场地应取水样或土样进行试验。水和土对管桩的腐蚀性可参照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的有关标准进
20、行评价。4.0.11 静压管桩基础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除应符合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外,尚应对静压管桩的适宜性和承载力等进行评价,具体要求如下:1 建筑物及场地适用预应力管桩基础的评价;2 推荐经济合理的桩端持力层;3 勘察报告应提供管桩基础的桩径及桩端入土深度(或高程)。在勘察报告中,不得以现场试桩确定桩径桩长为结论;4 应对管桩穿透密实砂层、硬塑、坚硬粘性土层的可能性进行评价,应分析成桩的可能性,成桩的挤土效应的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5 在厚层粘性土层建议采用管桩时,应对管桩上浮的可能性进行评价,并提出避免
21、上浮措施的建议;6 勘察报告中应提供管桩的侧阻力、端阻力特征值,并估算单桩承载力特征值。7 勘察报告中提供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还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1)桩端持力层为泥质岩石时,应考虑泥岩软化的影响,单桩承载力特征值,300mm桩不宜超过750kN,400mm桩不宜超过1300kN; 2)桩端持力层为硬质岩石、碎石土、密实砂土时,应考虑桩身强度,结合桩的终压值确定单桩承载力特征值。4.0.12 饱和砂土及粉土地层,应进行砂土液化判别1 地震液化的判别应在地面以下20m范围内进行,为判别液化的勘探点不应少于3个,勘探孔的深度应大于液化判别深度。2 应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液化,并按每个试验孔的实测击
22、数进行。在需作判定的土层中,试验点的竖向间距宜为1.02.0m,每土层的试验点不宜少于6个。判别时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4.3.4条公式判别。3 凡判别为可液化的场地,勘察报告应阐明可液化的土层,各孔的液化指数,并根据各孔的液化指数综合确定场地液化等级。5 静压管桩基础设计5.1 一般规定 5.1.1 根据建筑规模、功能特点、对差异变形的适应性、场地地基和建筑物体形的复杂性以及由于桩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应将静压管桩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5.1.1确定。表5.1.1 静压管桩基础设计等级设计等级建筑和地基类型甲级 重要的建筑; 30层以上或高度
23、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且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含纯地下室)连体建筑; 20层以上框架-核心筒结构及其他对差异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7层以上的一般建筑及坡地、岸边建筑; 对相邻既有工程影响较大的建筑乙级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建筑丙级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7层及7层以下的一般建筑5.1.2 静压管桩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单桩承载力特征值;2 计算桩基变形时,传至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
24、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3 在计算静压管桩基础承台内力,确定承台高度、配筋和验算静压管桩桩身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采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和相应的分项系数;4 静压管桩基础结构设计使用年限、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5.1.3 静压管桩基础应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进行下列承载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1 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性及土层情况,进行桩基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力验算;2 桩身承载力验算;3 承台抗冲切、抗剪切、抗弯承
25、载力计算;4 按静压管桩基础设计等级及变形要求进行沉降计算;5 用于支护工程时除应进行专门设计外尚应进行稳定性验算;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拔验算。5.1.4 静压管桩基础设计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料:1 符合本规程第4.0.11条规定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 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包括地上及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分布,可能受影响的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及基础情况,施工机械进退场及现场运行条件等要求;3 建筑物上部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分布及性质,生产工艺和对基础沉降及水平变位的要求;4 建筑场地的总平面图;5 抗震设防的有关资料; 6 可选用的静压管桩规格及供应条件;7 压桩
26、设备性能及其对地质条件的适应性。5.1.5 静压管桩布置:1 桩最小中心距离应满足表5.1.5中的规定;表5.1.5 静压管桩的最小中心距土质类型排数不少于3排且桩数不少于9根的摩擦型桩桩基其它情况饱和黏性土4.5D4.0D非饱和土、饱和非黏性土4.0D3.5D注:1 桩的中心距指两根桩横截面中心点之间的距离;2 D为管桩外径;3 当土质类型为硬塑、坚硬饱和黏性土或桩穿越较厚淤泥软土及有液化土层等不利影响时,桩中心距应适当加大。2 单桩或单排桩宜直接置于柱、墙等竖向构件之下;多桩优先采用单独承台布置,不宜布置联合承台;当采用多桩或群桩时,宜使桩群承载力合力中心与其上部竖向构件长期荷载作用的合力
27、中心相重合;3 以端承为主的桩型,其长径比不宜大于80,以摩擦为主的桩型其长径比不宜大于100。当桩穿越厚度较大的淤泥等软弱土层或可液化土层时,应考虑桩的稳定性及对承载力的影响;4 同一结构单元宜避免同时采用摩擦桩和端承桩。当受条件限制不得不采用时,则应估计其可能产生的差异沉降对上部结构的影响,必要时应有相应的加强措施;5 接桩时,桩的接头数量应符合本规定第5.3.5条规定,同时应避免同一承台内50%以上的接头在同一平面上;6 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对于粘性土、密实中砂、全风化岩等,不宜小于2D,对密实粗砂、强风化岩等,不宜小于1D;7 同一承台的桩数小于等于2根时,应加强承台间的拉结,墙下单排
28、桩承台梁应加强垂直承台梁方向的拉结。5.1.6 不宜采用静压管桩作为抗拔桩。5.1.7 静压管桩基础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5.2 桩基计算5.2.1 桩顶作用效应计算对于一般建筑物和受水平力(包括力矩与水平剪力)较小的高大建筑物且桩径相同的群桩基础,单桩桩顶作用效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1 竖向力:轴心竖向力作用下QK= (5.2.1-1)偏心竖向力作用下Qik= (5.2.1-2)2 水平力:Hik= (5.2.1-3)式中:F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桩基承台顶面的竖向力; GK桩基承台和承台上土自重标准值; QK相应于荷载
29、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于任一单桩的竖向力; n 同一桩基承台中的桩数; Qi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第i根桩的竖向力; Mxk、My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承台底面通过桩群形心的x、y轴的弯距; Xi、Yi第i根桩至桩群形心的x、y轴线的距离; H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承台底面的水平力; Hi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任一单桩桩顶的水平力。5.2.2 单桩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计算表达式: 1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QkRa (5.2.2-1)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式(5.2.2-1)外,尚应满足Qikmax1.2Ra (5.2.
30、2-2)水平荷载作用下 HikRHa (5.2.2-3)2 地震作用效应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QEk1.25Ra (5.2.2-4)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式(5.2.2-4)外,尚应满足QEikmax1.5Ra (5.2.2-5)水平荷载作用下HEiK1.25RHa (5.2.2-6)式中:Ra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RHa 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Qikmax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任一单桩最大竖向力标准值。5.2.3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宜通过竖向静载荷试验确定。选择试桩的位置应考虑工程地质条件的代表性。单桩的竖向静载荷试验方法
31、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有关规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与静载荷试验确定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关系为: Ra=Qu/K (5.2.3-1) 式中:Qu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K 基桩安全系数,2.0。2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采用动力触探及标贯试验确定Ra值; 3 当估算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时,可按下式计算: Ra=(qpaAp + qsiaLi) (5.2.3-2) 式中:R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qpa桩的端阻力特征值,如无类似工程经验时可参考表5.2.3-2取值;qsia桩第i层土(岩)的侧阻力特征值,如无类似工程经验时可参考表5.2.3-
32、1取值;桩身外周长;Li 桩穿越第i层土(岩)的厚度;Ap桩端水平投影面积。表5.2.3-1 静压管桩侧摩阻力特征值的经验值qsia土(岩)名称土(岩)状态qsia填土10-14淤泥质土6-9粘性土IL1(流塑)10-160.75IL1(软塑)17-200.25IL0.75(可塑)21-370IL0.25(硬塑)38-50IL0(坚硬)51-60粉细砂稍密12-24中密25-33密实34-44中砂稍密16-27中密28-37密实38-47粗砂稍密(N10)21-37中密(10N30)38-47密实(N30)48-58碎石土N63.51050-80N63.51081-100砾砂中密、密实58-6
33、9残积土N3045-50全风化岩30N5051-80强风化岩N5081-110注:对于尚未完成自重固结的填土,不计算其侧阻力。表5.2.3-2 静压管桩的端阻力特征值的经验值qpa土(岩)名称土(岩)状态qpa桩长9L16桩长16L粘性土0IL0.251200-16001600-2300IL01600-23002300-4000中砂N305000-6000粗砂中密、密实N305000-6000砾砂中密、密实N306000-8000碎石土N63.5207000-9000全风化软岩30N503000-5000全风化硬质岩50N1004000-6000强风化软岩50N1005000-7000强风化硬
34、质岩N1006000-9000注:未注明桩长的,长桩取大值短桩取小值。5.2.4 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取决于桩的材料强度、截面刚度、入土深度、土质条件、桩顶水平位移允许值和桩顶嵌固情况等因素,应通过现场水平荷载试验确定。必要时可进行带承台桩的载荷试验,试验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5.2.5 依据松原市区水平载荷试验统计结果,桩周土及桩顶以下2.0m范围内为不液化的粉、细砂层时,直径为300mm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可取80KN。 5.2.6 设防烈度为8的地区,20层及以上(高度60m)的高层建筑采用管桩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5.2.7 对以下建筑物的静压管桩基础应进行沉降验算: 1 设计等级为
35、甲级的非嵌岩桩和非深厚坚硬持力层的建筑桩基;2 设计等级为乙级的体形复杂、荷载分布显著不均匀或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建筑桩基。静压管桩基础的沉降变形计算值不应超过桩基础沉降变形的允许值,其沉降量计算方法及桩基础沉降允许值应按国家标准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JGJ 94-200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5.2.8 静压管桩基础承受拉力、水平力和弯矩作用的设计和验算,可参照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有关规定执行。5.2.9 当桩周土体自重固结、地面堆载或降水等因素影响较大时,应考虑由此引起的桩侧负摩擦力对桩抗压承载力的影响。5.2.10 当施压边桩而其空位不能满足中置式压桩机正常作业利用压边桩机进行压桩或选用前置式液压压桩机进行压桩时,边桩的单桩设计承载力应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系数可根据桩机设备能力的不同取0.5-0.7。5.3 构造要求5.3.1 承台和拉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5。5.3.2 静压管桩与承台连接时,管桩顶部的填芯混凝土应为无收缩混凝土,灌注应饱满。灌注深度不得小于3D且不得小于1.5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5.3.3 静压管桩与承台连接时,桩顶嵌入承台深度宜取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