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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参考文本.精品文档.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参考文本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1、厂长(经理)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负总责,厂长(经理)负责落实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各项职责,对特种设备的购买、安装(维修、改造)、使用、停用报废等各环节及操作人员操作技能、持证上岗实行综合管理,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可靠性负总责。2、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即厂级(公司)管理,车间管理和班组(岗位)管理。3、特种设备分管副厂长(经理)协助厂长(经理)制定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各项制
2、度,在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4、企业设特种设备管理机构(或设专、兼职管理人员),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具体执行部门(人),安全科(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5、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负直接管理责任。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负直接操作责任。(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厂长(经理)管理职责(1)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2)组织制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等;配置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3)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部
3、署、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解决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问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4)改善特种设备作业条件,制定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奖励措施,稳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队伍。(5)审定特种设备更新采购计划,审定特种设备大修理、改造、检验验收计划等,审批、安排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各项经费。(6)及时、如实上报特种设备事故,组织或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2、分管厂长(经理)管理职责(1)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2)协助厂长(经理)制定、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等,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3)及
4、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组织、协调和处理各项工作。(5)企业其他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厂长(经理)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工作。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开展管理工作。(2)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组织制定每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或参与制定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
5、程、编制日常检查计划并开展监督检查。(4)负责每年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检修、定期检验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特种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它所需物资、资金的计划编制和使用管理。(5)联系新增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监督检查安装调试工作质量和执行有关规定情况;参加企业特种设备安装验收、检验和试车工作;负责安装、调试、检验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申报注册登记,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建立、资料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6)组织或参加特种设备修理方案的编制和故障的处理,开展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和检验等的监督检查。(7)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状况、作业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天进行一次以上
6、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及时处理,做好相关记录。(8)组织或协助制定企业的特种设备应急求援预案,并实施每年不少于二次的演练。(9)在紧急情况下,可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企业领导,必要时可直接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10)负责协调、处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中的交叉作业、配合作业;负责审查、验证在本企业作业的外协单位特种设备及人员的有关资格,监督检查外协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使用。(11)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或参预事故分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12)使用不同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并应履行其他相关职责。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责(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熟悉相关
7、业务,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遵守企业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机,并向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4)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卫生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5)沉着、冷静处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好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交叉作业中的配合。(6)不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应履行好相关特种设备岗位职责,保证安全操作特种设备
8、。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新增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核对该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有关文件。2、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4、制定特种设备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自行检查制度,至少每月组织特种设备使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5、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
9、的定期校验、检修制度,并认真实施,作好记录。6、建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检制度,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现象,应当对其立即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严禁特种设备带“病”运行。8、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使用年限的报经企业领导审定后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9、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求援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二次的演练。10、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取得生产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
10、,电梯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11、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12、特种设备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定。13、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把乘客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被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相关法规规定和业务知识,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15、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开展
11、培训教育工作。16、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会议,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领导。(二)特种设备购卖、安装、维修、改造、停用报废管理制度1、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制造许可制度,企业购买的特种设备必须是已取得相应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2、国家对特种设备安装实行安装许可制度,企业选择取得相应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安装特种设备,并督促安装单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安装监检、检验验收有关规定。
12、3、特种设备安装完成,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接收和使用。4、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核对该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不同的特种设备并应核对其它相关材料)等,并最迟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登记。登记后应将检验合格标识置于或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并建立特种设备档案。5、禁止使用没有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二手特种设备并应有原有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注销证明);禁止使用没有完整安全技术资料(档案)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6、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应会同安全部门及时编制
1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及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电梯的维修保养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取得相应许可的签订合同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改造有关规定。特种设备的大修、改造须由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特种设备修理改造单位进行,并督促修理改造单位及时办理告知手续。修理改造的特种设备须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修理改造特种设备并经检验合格后,修理改造技术资料最迟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存入设备档案。8、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切断电源及相关管线,做好保养,挂贴停用标识。停用一年以上,应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停用手续。9、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14、无改造、维修价值的;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报废条件的,应作报废处理。报废的特种设备如一时不能拆除的,应切断电源,切断管线,并挂贴报废标识。报废、变卖的特种设备应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10、企业对特种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双包制度,即每台特种设备均明确专职管理人员,专职操作工;管理人员、操作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负责。11、不同类别的特种设备并应符合相关的管理要求。(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2、凡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熟悉相关业务
15、知识,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3、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档案和台帐,对持证上岗满二年的,及时通知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超期的须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4、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学习的内容包括: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特种设备业务知识、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分析、故障排查处理,故障应急处置技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事故案例剖析教育等;安全教育分为班组教育、车间教育和厂级教育,班组教育每月应安排业务知识学习一次,教育学习记录应存入档案。5、及时安排特种设备操作
16、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机构等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学习考核记录存入档案。6、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奖惩制度,经常开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情况的检查,每年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工作表现的考核奖惩,考核意见存入档案。7、按规定定期配发特种设备作业劳动防护用品,改善特种设备操作条件,稳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队伍。8、不同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开展相应的管理(四)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管理制度1、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携带有关资料到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时应携带以下材料:(1)特种设备
17、注册登表(2)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报告(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5)电梯设备注册登记并应有维修保养合同和维保单位的资格证书和维保人员的操作证书。3、不同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时并按要求提交其它相关材料。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后,应把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识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五)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企业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建立技术档案,技术档案材料应完整、准确,技术档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纳入制造监检时),使用维护说明、电梯机房井道图纸等出厂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大修理)质量证
18、明及监督检验证明等材料,本企业竣工验收及接收记录。(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仅限锅炉和压力容器)(4)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检验、校验记录和日常使用、维护保养记录。(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记录,检修记录、改造记录和事故记录。(7)不同的特种设备并按要求存入其它相关材料。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由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档案应整理、归类和装订编号。3、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材料应妥善保管,保证完整、完好、真实,不得随意涂改或篡改,不得任意抽取有关资料。
19、借用、借阅应办理相关手续。4、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建立后,应编制企业特种设备台帐,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单位编号、设备型号、制造企业、出厂编号、注册登记编号、使用专管人员、操作人员、投入使用日期、下次定期检验时间、维修维护时间、是否停用、报废期限等信息。5、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特种设备检修、检验等记录材料及其它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六)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台帐,及时撑握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对使用的特种设备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管理人员应整理好有关资料,向台州市特检中心申报检验。2、特种设备定期监督检验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其中:(1)
20、锅炉内部检验后满二年应申报内部检验(新安装锅炉投用后一年内申报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后满一年应申报外部检验;并按规定定期水压试验。(2)压力容器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安全定级为1级和2级的压力容器检验后满6年应申报检验;安全定级为3级的压力容器检验后满3年应申报检验;安全定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新投用压力容器满3年应申报首次检验;移动式压力容器、医用氧舱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按有关规定规定执行。(3)电梯、简易升降机、厂内机动车辆、施工升降机、冶金起重机检验后满一年应申报检验。(4)起重机械检验后满二年应申报检验。(5)气瓶检验周期按气瓶
21、安全监察规程要求执行,其中:A、钢质无缝气瓶:盛装惰性气体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性气体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应报废。B、铝合金无缝气瓶:盛装惰性气体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气瓶或在腐蚀介质(如海水)环境中使用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其它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C、钢质焊接气瓶: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应预报废。盛装腐蚀性气体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应预报废。D、液化石油气钢瓶:对在用的YSP-0.5、YSP-2.0、YSP-5、YSP
22、-10、YSP-15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在用的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E: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为15年。F: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G: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一次,对组合部件每1年检验一次。H:低温绝热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6)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按压力管道安全监察与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其中:A;在线检验,每年至少一次;B: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7)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应按相应的规定申报定期校
23、验(见压力容器管理)。3、上期检验报告确定检验周期缩短的,按上期检验报告确定的检验时间报检。4、建立特种设备企业自查制度,车间每月应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全面检查,单位每年应组织二次以上的特种设备全面检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每日应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进行巡查。5、对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应及时安排落实整改。(七)特种设备停用申报和报废注销制度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发现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及时报告分管厂长(经理),经确认应预报废的特种设备,经厂长签字同意后作报废处理。报废的特种设备如一时不能拆除的,应切断电源
24、,切断管线,并挂贴报废标识。2、因生产原因暂停使用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切断电源,并视停用情况切断管线,做好保养工作,挂贴停用标识。3、报废(含出卖)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在停用起30日内带有关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停用年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也应在停用起30日内带有关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4、不同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并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八)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厂部或有关领导。2、厂部应立即报告厂长(经理),并通知特种设备分管厂长(经理)、安全分管厂长(经理)、技
25、术负责人、相关责任部门。3、厂长(经理)或有关人员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爆炸火灾事故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发生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等。4、由厂长(经理)或主管安全、特种设备的厂长(经理)启动事故应急措施和求援预案,成立现场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救护、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1)组织专门队伍抢救受伤人员,通知医疗单位做好救治准备。(2)调集车辆、通信工具、抢救器材。(3)组织人员成立抢险救护专业队,控制事故范围,防止事
26、故漫延。(4)加强现场警戒和保卫工作。(5)存在火灾、中毒等危险时,做好本企业职工的疏散;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协助做好现场周围居民的疏散工作。(6)及时采取有关措施,如切断电源、切断物料输送管道或其它管道,设置警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7)采取妥善措施,保护好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计算机数据和资料、仪器仪表数据、控制室的记录、其他声像记录资料等。5、保护好事故现场(1)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现场破坏,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登记手续。(2)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
27、,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3)消防、救火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现场原始状态。(4)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和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5)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6、对人员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企业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妥善做好死伤人员抚恤等善后工作。7、对轻伤事故及一般设备事故,由厂部组织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工会、车间等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调
28、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后,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要按厂规厂纪给预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材料应存入企业档案。发生事故特种设备应在档案中存入事故情况记录。8、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根据事故原因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切实落实。三、具体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1、锅炉主管安全技术负责人(或司炉班长)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规定,认真执行锅炉安全监察、环保能源等上级部门下达的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指令。(2)组织或参与制定并督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制止各种违章现场。(3)负责管理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做好环境保护和成
29、本核算工作。联系办理锅炉房设计及审批、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及检验、验收和注册登记、变更、停用、报废等有关事宜。(4)编制锅炉检验、检修计划,编制锅炉备品备件、燃料的采购计划并组织执行和监督检查。组织并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小修计划的实施,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锅炉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5)会同教育、安全部门组织司炉、水质化验、维修等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组织有关人员总结锅炉运行的经验及问题,制定改正措施,提高技术水平。(6)对锅炉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业人员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定期收集、整理锅炉有关记录并存档。(7)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锅
30、炉的使用、管理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8)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条件,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2、司炉工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思想集中,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岗,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当班司炉工在班前、班中不准饮酒。(3)对压力表、水位表不间断监视,对锅炉运行设备每小时不间断进行巡回检查,并及时认真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的措施及时向班长和锅炉维修工反映,并记入运行记录册中。(4)负责进行点火、运行、停炉等操作,对安全附件、保
31、护装置、煤斗、大小孔门、吹灰器及档板位置,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锅炉主管负责人。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违章指挥;认真执行锅炉交接班制度。(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定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6)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供给记录,开展班组间的节能小指标竞赛,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8)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9)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登记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
32、道路畅通。(10)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3、锅炉巡回检查制度(1)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记录。(2)巡回检查的内容A:水位、汽压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B: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C:炉墙、炉拱无破损、炉门看火门完整牢固。D:管道、阀门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E: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F:除尘器无破损、集灰斗不漏灰、锁气器严密。G: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3)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附件炉排和减速器锅炉本体出渣机省煤器除尘器引风机鼓
33、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4)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正确地处理。并及时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同时要认真地填写运行记录,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4、锅炉运行交接班制度(1)锅炉运行应在锅炉的燃烧工况良好,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接班,如遇事故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才能办理交接班手续。(2)锅炉运行交接班时一般需共同检查下列项目:A、锅炉运行情况。B、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C、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包、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D、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缝、塌陷、卡死等异常现场。(3)交班人员除应在运行
34、记录簿上记录本班的运行情况外,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4)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5)明确交接班前后的责任分界后,双方办理交接班手续。5、锅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锅炉主管负责人对锅炉设备维护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车间的大、中、小修计划及当月的维护计划,并督促维修人员完成。(2)维修人员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锅炉主管负责人和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汇报。(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当班负责人或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4)设备一般
35、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小修中检查辅机各部位紧固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或消除漏油现象;锅炉本体的中修,并应清除炉内积灰、炉渣;大修时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5)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排污阀每班视情况排放一至二次,水位报警接班时叫一次,每周还应吹灰或通烟管一次。(6)锅炉主管负责人应做好备品备件计划,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同时做好设备台账和档案等基础工作。(7)锅炉停用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压力保养、干法或湿法保养、充气保养等工作。6、锅炉水质管理制度(1)锅炉给水必须处理
36、,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2)锅炉给水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额定蒸发量小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洗工作。(3)锅内加药水处理,其水质须符合如下要求:给水悬浮物20mg/1;总硬度4mm01/1,pH7;锅水总碱度在8-26mmol/1之间,pH在10-12之间,溶解固形物5000mg/1。(4)锅炉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达到如下要求:给水悬浮物5mg/1;总硬度0.03mmo1/1,pH7;锅水总碱度在6-24mmo1/1之间,溶解固形物3500
37、mg/1;相对碱度0.2。(5)定期对水质进行化验,并做好记录,水质异常应相应增加化验次数。(6)控制除氧器的压力为0.01-0.02MPa,温度为102-104,水位在60-80%以内。(7)维持软水箱水位在50-95(刻度值)之间。(8)锅炉水处理设备应保证完好,定期维修保养和及时再生处理。水处理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技能。(9)水质化验人员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考核发证,持证上岗。7、锅炉房清洁卫生管理制度(1)锅炉工清洁卫生工作由班长负责依靠全班人员共同做好,每周组织清洁大扫除。(2)清洁工作是交接班的内容之一,要求做到锅炉清洁,用具、工具堆放有序、整齐齐全,通道畅通。(3)当班
38、人员接班后,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汽包水位表、压力表清晰可见。(4)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水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变压器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每班按双包机制清扫设备,清除跑、冒、滴、漏现象。(5)锅炉炉膛严禁正压运行,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6)煤场、煤渣按规定区域内堆放。(7)将锅炉环境卫生作为当班人员奖金考核指标之一。8、锅炉房安全保卫和事故报告制度(1)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凭单位介绍信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才可进入。(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巡回
39、检查制度。(3)锅炉房内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4)锅炉房出入口和通道保持畅通,大门不准上锁或闩死。氧气瓶、乙炔钢瓶、液化气瓶不得摆在锅炉房内。检修用的汽油、机油、油漆等易燃品及带油脂的棉纱等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任意乱丢乱放,存放地点须远离火源。(4)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混入发生事故。在消除煤灰炉渣时,要注意熄灭余火。(5)锅炉压火后必须有人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6)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7)保持锅炉房照明充足,道路通畅,消防设施齐全完好。(8)锅炉发生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如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
40、爆炸等严重损坏以上事故,当班人员应作紧急停炉处理,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厂级领导,企业接到报告后应以最快速度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锅炉爆炸人员伤亡事故,企业并要积极配合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注:锅炉加热介质,燃烧方式不同,锅炉安全管理并应符合(二)燃油(气)锅炉、(三)热载体炉的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二)燃油(汽)锅炉使用管理制度1、锅炉安全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运行的指令和文件。
41、(2)组织安排有关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检修人员等参加技术培训考核和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3)组织和参与制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制度应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4)参与锅炉定期检验、安全附件校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改造、设备更新等计划或方案的制订及审核,并组织实施。(5)负责办理锅炉房图纸设计、审批、锅炉安装审批、修理改造方案审批、使用登记、变更、报废等手续,建立锅炉有关资料档案。(6)每周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锅炉房现场工作情况以及锅炉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7)参加锅炉及燃料系统安装或修理、改造后的水压试验、气密试验、调试及
42、总体验收工作,收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8)及时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如本人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9)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及检验单位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参与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10)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2、司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锅炉房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对锅炉安全、经济、文明运行负直接责任。(2)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掌握各部门的生产和生活用汽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供汽。(3)做好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思想工作,狠抓劳动纪律,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4)做好锅炉房和燃料贮运、输送
43、系统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5)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本人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锅炉房安全技术负责人汇报。3、司炉操作人员岗位责任(1)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精心操作,对当班锅炉安全运行负责。(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睡觉,不准喝酒、长时间与人聊天、打电话、看书报或做与锅炉安全运行无关的工作。(3)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安全附件及燃料、除尘、供汽、供水等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巡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当班锅炉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汽。(4)认真参加上级安排的各项业务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能够正确地应付和处理各种紧急、突发情况。
44、(5)做好锅炉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保持文明生产。(6)认真及时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做到内容真实、字迹端正清晰。对当班发现的问题,除及时处理外,还应向下一班司炉人员做详细交待。(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等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8)当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如实将当班锅炉运行及操作情况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不得伪造现场,不得反映不真实的情况。4、锅炉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经常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做好附件、辅机等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2)及时补充和保管好维修工具和锅炉维修备用零部件及有关材料。(3)协助进行锅炉检验、重大修理、安装调试和事故分析等工作。5、水处
45、理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国家的锅炉水质标准、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及有关法规,对所取水、汽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以及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及时准确地对锅水、软水、原水、蒸汽品质进行化验分析,正确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记录和化验分析记录。(3)正确并及时进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水质化验工作,根据水质化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4)根据锅炉水质的分析结果和锅炉状况,正确指导排污和停炉保养等工作,协助搞好文明生产。(5)协助和做好锅炉水处理设备、水质化验设备、水处理药剂的维护保养及采购等工作。(6)在锅炉定期停炉检验及检修时,应到现场了解锅内结垢及腐蚀情况,认真做好必要的记录和分析,有关材
46、料应存入锅炉技术档案。(7)遵守劳动纪律,拒绝执行不利于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向上级领导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锅炉水质及水处理情况。6、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1)锅炉投入运行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A:锅炉使用许可证、司炉工操作证等证件是否有效齐全,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B:点火前,锅炉内、外部检查。包括:锅炉内、外部附件是否完好和牢固,炉内如有积油、杂物是否清理干净,燃烧设备是否完好等;有关水泵、风机、安全附件、贮油罐、日用油箱、加热器、油泵、油过滤器、输油管及附件是否正常;压力表、温度表和给水的自动控制、燃油自动控制、燃烧调节自动控制、锅炉启动、停止的程序控制、自动排污控制等系
47、统是否灵敏可靠,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锅炉房通道、进风口等是否畅通。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点火操作。(2)点火操作步骤和方法A:锅炉点火前必须对燃烧室及烟火管、烟道进行通风,排除积聚的可燃气体。B:如点火不着,应查明原因,并经过再次通风后,才能重新点火,点火时,司炉人员要加强对燃烧状况的监视。(3)升压操作步骤和方法A:对蒸汽压力的大小实行分段调节的燃烧调节自动控制进行检查,符合要求。B:锅炉正常升压过程中,应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的存水弯管,检查各连接部分有无渗漏,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且有无泄漏。C:锅炉安装或检修后点火升压时,应按照有关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对锅炉进行检查,检查重点:a、校验安全阀的始启压力、回座压力。必要时,在使用前也可将安全阀拆下送校验单位试验和调试,并加铅封。b、检查水位表指示是否清晰,两侧水位表指示是否一致;汽、水旋塞处有无渗漏现象。c、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确。d、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和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e、超压报警和超压连锁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f、熄火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g、排污阀是否渗漏。(4)供汽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了防止锅炉在供汽送汽时发生水击事故,应在送汽前进行暖管工作,暖管操作程序如下:A、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