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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我.精品文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201028003908023 苗智超 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凝结着人类智慧,为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自由、平等,建设法治国家,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奋斗,深知法治的意义与价值,倍加珍惜自己的法治建设成果。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其相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中国的法制建设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近一年来人们关注比较高的两个大学生的案例都对
2、中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挑战。第一个案例是李刚儿子,2010年10月16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一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被撞一陈姓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重伤,经紧急治疗后,方脱离生命危险,现已转院治疗。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这也让“我爸是李刚”这句话一夜之间风靡大江南北,如何来对这类眼中没有法律的人成为人民关注的焦点,各大媒体争相报道。 结果几个月法院宣布了判罚结果:李一帆(李刚之子)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赔偿被害人家属三十万伤者五万。此结果一出很多人为受害者愤愤不平,网上也出现了各种
3、的言论,纷纷表示判罚过轻,不公平。其实法律不是由于个人意愿想轻就轻想重就重的,必须有一定的法律尺度来执行,这个案件的性质确实比较恶劣,社会影响也很坏,可是还是得按照法律来执行。可能我们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所以才导致了很多民众认为有如此不公平,因此我们的法制并不是很完整很完善,需要根据中国的实践来进一步的完善。正是因为种种的不完善才能促进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来更加严厉的制裁此类行为。还有就是今天刚一审的药家鑫的案例。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2011年
4、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案件的争议之处在于药家鑫才22岁,很多人为之惋惜,还有很多人希望法律能网开一面原谅他,可是这个案件比李刚之子的案件性质更加恶劣,社会影响更坏,给受害者的家属造成了积极巨大的伤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了相应的法律就要按照法律来办事,最终判决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成功地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这条道路上,中国适应经济建设、政治
5、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 2011年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树立起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又一座丰碑,也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丰硕成果振奋人心,宏伟目标催人奋进。站在新的起点上,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全面法制保障和强大制度动力。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0年,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 这表明法律体系的形成只是实现了立法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并不意味着立法任务的终结。 2011年3月10日上
7、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虽然在这个过程中错误和弯路是难免的,就像是老师提到的以前的城市无定所人员收容遣返制度,在很大一部分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对广大人民的生活也带来了一定的不方便,由于许多知名法律专家和知名教授的联名提议,政府在考虑到个方面的意见之后改变了这个方面的法律,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中国的法制建设是从头开始的不可能一撮而就,挫折和困难是难免的,弯路也是难免的,关键是善于发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弊端和错误,积极发现改正。随着社会的发展种种的问题也显现出来,还有以前的恶意取款事件,这都是中国法制建设中不可避免的,只有在种种的状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才能逐渐的完善起来,形成真正的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在某些具体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中国法制社会的未来是光明的,随着国家和人民的进一步努力,在不远的将来,我们终究会实现中国社会的完全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