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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GB50121-2005建筑隔声评价标准.精品文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Rating standard Of sound insulation in buildingsGBT50121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5年1 0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北 京 目 次1 总则2 术语、符号3 空气声隔声3.1 空气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与频谱修正量3.2 确定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数值计算法3.3 确定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曲线比较法3.4 频谱修正量计算方法3.5
2、 结果表述 4撞击声隔声4.1 撞击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 4.2 确定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数值计算法4.3 确定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曲线比较法 4.4 撞击声改善量的单值评价量4.5 结果表述5 建筑构件和建筑物隔声性能的评价分级”5.1 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5.2 撞击声隔声性能分级附录A 空气声隔声频谱修正量的使用附录B 空气声隔声扩展频率范围的频谱修正量附录C 撞击声隔声频谱修正量的计算 C.1 撞击声隔声的频谱修正量 C. 2 楼板面层撞击声改善量的频谱修正量附录D 光裸重质楼板铺设面层后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的计算方法本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 1 总 则1.0.1 为了对建筑物和建筑构件
3、的隔声性能进行评价,合理确定隔声性能等级,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和建筑构件的空气声隔声和撞击声隔声的单值评价和性能分级。1.0.3 按本标准进行建筑物和建筑构件的空气声隔声和撞击声隔声评价,其所用原始数据的测量方法应按现行国家隔声测量标准执行。1.0.4 隔声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0.1 测量量 measurement quantity 测量得到的一组13倍频程或倍频程的空气声隔声或撞击声隔声数据,单位dB。2.0.2 计权 weighting 将一组测量量用一组基准数值进行整合后获得单值的方法。2.0.3 单值
4、评价量 single-number quantity 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将测量量计权后得出的单值,单位dB。2.0.4 基准值 reference values 在确定单值评价量时用来对测量量进行计权的一组基准数值,单位dB。2.0.5 空气声 air-borne sound 建筑中经过空气传播的噪声。2.0.6 撞击声 impact sound 在建筑结构上撞击而引起的噪声。2.0.7 不利偏差 unfavourable deviation 某一频带的测量量低于(空气声隔声)或高于(撞击声隔声)该频带基准值与单值评价量之和的分贝数,单位dB。2.0.8 空气声隔声频谱修正量 spectrum
5、 adaptation term for air-borne sound insulation 考虑了噪声频谱特性后所要加到单值评价量上的修正值,单位dB。2.0.9 撞击声隔声频谱修正量 spectrum adaptation term for impact sound 考虑了标准撞击器与实际撞击声源所激发的楼板撞击声的频谱差异后要加到单值评价量上的修正值,单位dB。2.0.10 撞击声改善量 impact sound improvement 楼板在铺设了面层后撞击声压级降低的值,单位dB。2.0.11 基准楼板 reference floor 为了确定楼板面层撞击声改善量而提出的一种理想化
6、楼板,其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为78dB。2.0.12 光裸重质楼板 bare massive floor 未铺设任何表面材料的用混凝土等重质材料构筑的楼板。2.0.13 基准面层 reference cover 为了计算楼板与面层综合撞击声隔声效果而提出的一种理想化面层,其计权撞击声改善量为19dB。 3空气声隔声 3.1 空气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与频谱修正量 3.1.1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名称和符号与测量量有关。建筑构件与建筑物的空气声隔声测量量与单值评价量的对应关系应分别符合表3.1.1-1和表3.1.1-2的规定。表3.1.1-1 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及相对应的测量量 表3.1
7、.1-2 建筑物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及相对应的测量量3.1.2 根据13倍频程或倍频程的空气声隔声测量量来确定单值评价量时所用的空气声隔声基准值,必须符合表3.1.2及相应的基准曲线图3.1.2-1和图3.1.2-2的规定。 表3.1.2 空气声隔声基准值3.1.3 用于计算频谱修正量的13倍频程或倍频程声压级频谱 图3.1.2-1 空气声隔声基准曲线(13倍频程) 图3.1.2-2 空气声隔声基准曲线(倍频程) 必须符合表3.1.3及相应的声压级频谱曲线图3.1.3-1和图3.1.3-2的规定。 表3.1.3 计算频谱修正量的声压级频谱 图3.1.3-1 计算频谱修正量的声压级频谱(13倍频
8、程) 1用来计算C的频谱1; 2用来计算Ctr的频谱2 3.2 确定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数值计算法 3.2.1 当测量量为X,且X用13倍频程测量时,其相应单值评价量X。必须为满足下式的最大值,精确到1dB: 图3.1.3-2 计算频谱修正量的声压级频谱(倍频程) 1用来计算C的频谱1,2用来计算Ctr的频谱2 (3.2.1-1)式中 i频带的序号,i=116,代表1003150Hz范围内的16个13倍频程; Pi不利偏差,按下式计算: PiXw+Ki-Xi Xw+Ki-Xi0 (3.2.1-2) Pi0 Xw+KiXi0 (3.2.1-2)式中 Xw所要计算的单值评价量; Ki表3.1.2
9、中第2,个频带的基准值; Xi第i个频带的测量量,精确到0.1dB; X和Xw应是表3.1.1-1和表3.1.1-2中列出的各种测量量和相应的单值评价量。3.2.2 当测量量为X,且X用倍频程测量时,其相应单值评价量Xw必须为满足下式的最大值,精确到1dB: (3.2.2)式中 i频带的序号,i15,代表1252000Hz范围内的5个倍频程; Pi不利偏差,按(3.2.12)式计算。 3.3 确定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曲线比较法3.3.1 当测量量用13倍频程测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一组精确到0.IdB的13倍频程空气声隔声测量量在坐标纸上绘制成一条测量量的频谱曲线。 2 将具有相同坐
10、标比例的并绘有l3倍频程空气声隔声基准曲线(图3.1.21)的透明纸覆盖在绘有上述曲线的坐标纸上,使横坐标相互重叠,并使纵坐标中基准曲线0dB与频谱曲线的一个整数坐标对齐。 3 将基准曲线向测量量的频谱曲线移动,每步1dB,直至不利偏差之和尽量的大,但不超过32.0d_B为止。 4 此时基准曲线上0dB线所对应的绘有测量量频谱曲线的坐标纸上纵坐标的整分贝数,就是该组测量量所对应的单值评价量。3.3.2 当测量量用倍频程测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一组精确到0.1dB的倍频程空气声隔声测量量在坐标纸上绘制成一条测量量的频谱曲线。 2 将按相同坐标比例的并绘有倍频程空气声隔声基准曲线(图3.1
11、.2-2)的透明纸覆盖在绘有上述曲线的坐标纸上,使横坐标相互重叠,并使纵坐标中基准曲线0dB与频谱曲线的一个整数坐标对齐。 3 将基准曲线向测量量的频谱曲线移动,每步1dB,直至不利偏差之和尽量的大,但不超过10.0dB为止。 4 此时基准曲线上0dB线所对应的绘有测量量频谱曲线的坐标纸上纵坐标的整分贝数,就是该组测量量所对应的单值评价量。 3.4 频谱修正量计算方法3.4.1 频谱修正量Cj必须按下式计算: (3.4.1)式中 j频谱序号,j=1或2,1为计算C的频谱1,2为计算Ctr的频谱2; Xw按照3.2或3.3节规定的方法确定的单值评价量; i1003150Hz的13倍频程或1252
12、000Hz的倍频程序号; Lij表3.1.3中所给出的第j号频谱的第i个频带的声压级; Xi第i个频带的测量量,包括表3.1.1-1和表3.1.1-2中所列的各种测量量,精确到0.1dB。3.4.2 频谱修正量在计算时应精确到0.IdB,得出的结果应修约为整数。根据所用的频谱,其频谱修正量: C用于频谱1(A计权粉红噪声); Ctr用于频谱2(A计权交通噪声)。3.4.3 当测量量是在扩展的频率范围包括了50Hz、63Hz、80Hz和(或)4000Hz、5000Hz的13倍频程,或63Hz和(或)4000Hz的倍频程测量时,应按照附录B规定的方法计算扩展频率范围内的频谱修正量。 3.5 结果表
13、述3.5.1 根据本标准确定的结果应包括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和频谱修正量。3.5.2 凡根据本标准确定的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其名称必须在相应测量量的名称前冠以“计权”二字,其符号必须在相应测量量的符号后增加下角标w。3.5.3 在对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特性进行表述时,应同时给出单值评价量和两个频谱修正量,具体形式是在单值评价量后的括号中示明两个频谱修正量,用分号隔开如Rw(C;Ctr)41(0;-5)dB。3.5.4 确定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应使用13倍频程测量量。3.5.5 在对建筑物空气声隔声特性进行表述时,应以单值评价量和一个频谱修正量之和的形式给出。3.5.6 频谱修正量的选择
14、宜按本标准附录A中的表A0.1进行。3.5.7 在结果表述中应说明单值评价量是根据13倍频程还是倍频程测量量计算得出的。 4 撞击声隔声 4.1 撞击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 4.1.1 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名称和符号与测量量有关。测量量与单值评价量的对应关系应满足表4.1.1-1和表4.1.1-2的要求。 表4.1.1-1 楼板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及相对应的测量量 表4.1.1-2 建筑物中两个空间之间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及相对应的测量量4.1.2 根据13倍频程或倍频程的测量量来确定单值评价量时所用的撞击声隔声基准值,必须符合表4.1.2及相应的基准曲线图4.1. 2-1和图4.1.2-2的规
15、定。 表4.1.2 撞击声隔声基准值图4.1.2-1 撞击声隔声基准曲线(13倍频程) 图4.1.2-2 撞击声隔声基准曲线(倍频程) 4.2 确定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数值计算法 4.2.1 当测量量为X,且X用13倍频程测量时,其相应单值评价量Xw必须为满足下式的最小值,精确到1dB; (4.2.1-1)式中 i频带的序号,i116,代表1003150Hz范围内的16个13倍频程; Pi不利偏差,按下式计算: PiXi-Ki-Xw Xi-Ki-Xw 0 (4.2.1-2) Pi0 Xi-Ki-Xw0 (4.2.1-2)式中 Xw所要计算的单值评价量; Ki表4.1.2中第i个频带的基准值,
16、 Xi第i个频带的测量量,精确到0.1dB; Xi和Xw应是表4.1.1-1和表4.1.1-2中列出的各种测量量和相应的单值评价量。4.2.2 当测量量为X,且X用倍频程测量时,其相应单值评价量X。必须为满足下式的最小值再减5dB,精确到1dB: (4.2.2-1)式中 i频带的序号,i15,代表1252000Hz范围内5个倍频程 Pi不利偏差,按下式计算: PiXi-Ki-Xw-5 Xi-Ki-Xw-5 0 Pi0 Xi-Ki-Xw-50 (4.2.2-2)式中 Xw所要计算的单值评价量; Ki表4.1. 2中第i个频带的基准值; Xi第i个频带的测量量,精确到0.1dB; Xi和Xw应是表
17、4.1.1-1和表4.1.1-2中列出的各种测量量和相应的单值评价量。 4.3 确定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曲线比较法 4.3.1 当测量量用13倍频程测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一组精确到0.1dB的13倍频程撞击声隔声测量量在坐标纸上绘制成一条测量量的频谱曲线。 2 将具有相同坐标比例的并绘有13倍频程撞击声隔声基准曲线(图4.1.2-1)的透明纸覆盖在绘有上述曲线的坐标纸上,使横坐标相互重叠,并使纵坐标中基准曲线0dB与频谱曲线的一个整数坐标对齐。 3 将基准曲线向测量量的频谱曲线移动,每步1dB,直至不利偏差之和尽量的大,但不超过32.0dB为止。 4 此时基准曲线上0dB线所对应的
18、绘有测量量频谱曲线的坐标纸上纵坐标的整分贝数,就是该组测量量所对应的单值评价量。 4.3.2 当测量量用倍频程测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一组精确到0.1dB的倍频程撞击声隔声测量量在坐标纸上绘制成一条测量量的频谱曲线。 2 将按相同坐标比例的并绘有倍频程撞击声隔声基准曲线(图4.1.2-2)的透明纸覆盖在绘有上述曲线的坐标纸上,使横坐标相互重叠,并使纵坐标中基准曲线0dB与频谱曲线的一个整数坐标对齐。 3 将基准曲线向测量量的频谱曲线移动,每步1dB,直至不利偏差之和尽量的大,但不超过10.0dB为止。 4 此时基准曲线上0dB线所对应的绘有测量量频谱曲线的坐标纸上纵坐标的整分贝数减去5
19、dB,就是该组测量量所对应的单值评价量。 4.4 撞击声改善量的单值评价量 4.4.1 楼板面层撞击声改善量的单值评价量的名称和符号与测量量有关。测量量与单值评价量的对应关系应满足表4.4.1的要求。 表4.4.1 楼板面层撞击声改善量的单值评价量及相对应的测量量4.4.2 基准楼板规范化撞击声压级Ln,r,0必须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 基准楼板的规范化撞击声压级4.4.3 计权撞击声压级改善量址。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Ln,r=Ln,r,0-L (4.4.3-1) Lw78-Ln,r,w (4.4.3-2)式中 Ln,r在基准楼板铺设了测试面层时的规范化撞击声压级的计算值; L
20、n,r,0基准楼板规范化撞击声压级(见表4.4.2); L楼板面层撞击声压级改善量; Ln,r,w在基准楼板铺设了测试面层时的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的计算值。 4.5 结果表述 4.5.1 凡按本标准确定的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其名称必须在相应测量量的名称前冠以“计权”二字,其符号必须在相应测量量的符号后增加下角标w。4.5.2 在表述楼板面层的撞击声改善量时,应给出按本标准计算出的计权撞击声压级改善量址。,同时还应以图表的形式给出各频带的撞击声压级降低量。4.5.3 表征建筑构件对实际声源的撞击声隔声性能时,宜按照附录C.1规定的方法计算撞击声隔声频谱修正量,结果应同时给出单值评价量和频谱修正
21、量,并写成二者之和的形式,不应只给出二者之和的数值。4.5.4 表征面层对实际声源的撞击声改善性能时,宜按照附录C.2规定的方法计算撞击声改善量的频谱修正量,结果应同时给出单值评价量和频谱修正量,并写成二者之和的形式,不应只给出二者之和的数值。4.5.5 当将一个撞击声改善量已知的面层铺设在一个规范化撞击声压级已知的光裸重质楼板上时,其总的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应按附录D规定的步骤计算。 5 建筑构件和建筑物隔声性能的评价分级 5.1 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5.1.1 建筑构件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宜分成9个等级,每个等级单值评价量的范围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性能分
22、级 注:1 Rw为计权隔声量,其相应的测量量为用实验室法测量的13倍频程隔声量R。 2 Cj为频谱修正量,用于内部分隔构件时,Cj为C,用于围护构件时,Cj为Ctr。 5.1.2 建筑物的内隔墙、楼板、外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宜分成9个等级,每个等级单值评价量的范围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表5.1.2 建筑物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注:DnT,w为计权标准声压级差,其相应测量量为现场法测量的标准声压级差DnT。 Rtr,w为计权交通噪声隔声量,其相应测量量为现场法测量的交通噪声隔声量Rtr。 5.2 撞击声隔声性能分级5.2.1 楼板构件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宜分成8个等级,每个等级单值评价量的范
23、围应符合表5.2.l的规定。 表5.2.1 楼板构件撞击声隔声性能分级 注:Ln,w为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其相应的测量量应为用实验室法测量的规范化撞击声压级Ln。5.2.2 建筑中分隔两个独立空间的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宜分成8个等级,每个等级单值评价量的范围应符合表5.2.2的规定。表5.2.2 建筑物中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分级 注:LnT,w为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其相应的测量量为用现场法测量的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nT。 附录A 空气声隔声频谱修正量的使用 A.0.1 根据噪声源的不同,宜按照表A.0.1来选择频谱修正量。 表A.0.1 不同种类的噪声源及其宜采用的频谱修正量 附录B 空气声隔
24、声扩展频率范围的频谱修正量B.0.1 当空气声隔声测量是在扩展的频率范围进行时,应计算补充的频谱修正量。B.0.2 扩展的13倍频程和倍频程的声压级频谱应满足表B.0.2 及相应的频谱曲线图B.0.2-1和图B.0.2-2的规定。 表B.0.2 计算扩展频率范围的频谱修正量的频谱 图B.0.2-1 计算扩展频带频谱修正量的声压级频谱(13倍频程)1用来计算C的频谱1,505000Hz和1005000Hz;2用来计算C的频谱1,503150Hz;3用来计算Ctr的频谱2 图B.0.2-2 计算扩展频带频谱修正量的声压级频谱(倍频程) 1用来计算C的频谱1,505000Hz和1005000Hz;
25、2用来计算C的频谱1,503150Hz; 3用来计算Ctr的频谱2 B.0.3 扩展的13倍频程和倍频程的声压级频谱修正量应按照3.4节规定的方法计算,但频率范围和频谱值应采用表B.0.2中规定的数值。 B.0.4 扩展的频谱修正量应说明频率范围。频率范围应在C和Ctr的下角标中标明。 B.0.5 在结果表述中,扩展的频谱修正量应按下述形式表明,如: Rw(C;Ctr;C50-3150;Ctr,50-3150)=41(0;-5;-1;-4)dB 附录C 撞击声隔声频谱修正量的计算 C.1 撞击声隔声的频谱修正量 C.1.1 表征建筑构件对实际声源的撞击声隔声性能时,宜在计权撞击声隔声量后加上撞
26、击声隔声频谱修正量CI。 C.1.2 当撞击声压级为L时,其撞击声频谱修正量CI应按下式计算: (C.1.?)式中 i频带的序号; k频带的个数; Li第i个频带的撞击声压级; Lw计权撞击声隔声量。C.1.3 计算撞击声隔声频谱修正量应精确到0.1dB,并修约为整数。C.1.4 当测量量是在扩展的频率范围内进行时,频谱修正量的计算宜延至扩展的频率范围,频谱修正量下角标内应将频率范围表示出来(如CI,50-3150或CI,63-3150)。C.1.5 采用本评价方法,结果应同时给出撞击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和频谱修正量,并将结果写成二者之和的形式,不应只给出二者之和的数值。 C.2 楼板面层撞击声
27、改善量的频谱修正量C.2.1 表征面层对实际声源的撞击声隔声改善性能时,宜在计权撞击声改善量后加上撞击声改善量的频谱修正量CI, 。C2.2 撞击声改善量的频谱修正量CI, 应按下式计算: CI,-(CI,r+10) (C.2.2)式中 CI,r铺设了测试面层后基准楼板的频谱修正量。 C.2.3 面层对实际声源的单值撞击声改善量LLin,应按下式计算: LLinLw+CI, (C.2.3)式中 Lw计权撞击声改善量,根据4.4节规定的方法确定; CI,楼板面层撞击声改善量的频谱修正量,根据C.2.2规定的方法确定。 附录D 光裸重质楼板铺设面层后计 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的计算方法D.0.1 当将
28、计权撞击声压级改善量为址,的面层铺设在一个规范化撞击声压级为Ln,0的光裸重质楼板上时,其总的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应按本附录规定的步骤计算。D.0.2 基准面层撞击声改善量丛,应满足表D.0.2的规定。 表D.0.2 基准面层的撞击声压级降低量 按4.4节规定的计算方法,基准面层的计权撞击声改善量Lr,w为19dB。D.0.3 光裸重质楼板铺设了基准面层情况下的规范化撞击声压级Ln,1的计算值应按下式计算: Ln,1Ln,0-Lr (D.0.3)式中 Ln,0光裸重质楼板的规范化撞击声压级测量量; Lr表D.0.2给出的基准面层的撞击声改善量。D.0.4 光裸重质楼板的等效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
29、Ln,eq,0,w应按下式计算: Ln,eq,0,w = Ln,1,w +19dB (D.0.4)式中 Ln,1,w 光裸重质楼板铺设了基准面层情况下的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计算值,根据Ln,1按4.2或4.3节规定的方法确定。D.0.5 光裸重质楼板在铺设了计权撞击声压级改善量为Lw的面层后总的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Ln,w应按下式计算: Ln,w = Ln,eq,0,w-Lw (D.0.5)式中 Ln,eq,0,w光裸重质楼板的等效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 Lw面层的计权撞击声压级改善量。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
30、,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2 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2005条文说明 目 次1 总则3 空气声隔声 3.1 空气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与频谱修正量 3.2 确定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数值计算法 3.3 确定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曲线比较法 3.4 频谱修正量计算方
31、法 3.5 结果表述 4 撞击声隔声 4.1 撞击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 4.2 确定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数值计算法 4.3 确定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曲线比较法 4.4 撞击声改善量的单值评价量 4.5 结果表述 5 建筑构件和建筑物隔声性能的评价分级 5.1 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5.2 撞击声隔声性能分级附录A 空气声隔声频谱修正量的使用附录B 空气声隔声扩展频率范围的频谱修正量附录C 撞击声隔声频谱修正量的计算 C.1 撞击声隔声的频谱修正量 C.2 楼板面层撞击声改善量的频谱修正量附录D 光裸重质楼板铺设面层后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的计算方法 1 总 则 1.0.1 建筑物和建筑构件的隔声
32、测量方法在GBJ 7584建筑隔声测量规范和IS0140声学一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中已作了规定。但由于测量结果是一组随频率变化的数值,既不方便使用也很难进行比较。因此有必要规定一种方法,将这一组数值转换成一个能代表所测对象隔声性能的单值量,使得不同建筑物和建筑构件的隔声性能可以相互比较。国际标准ISO 717-1:1996和ISO 717-2:1996内已对这种转换方法作了规定,本标准的大部分技术内容来自ISO 717-1;1996和ISO 717-2:1996。 1.0.2 考虑到一个建筑物或一个建筑构件除了用一个单值评价量来表征其具体隔声量外,还应对其基本的隔声性能有一个评定,所以本次修
33、编增加了对建筑物和建筑构件隔声性能的分级,为编制其他与隔声有关的设计标准、产品标准时的引用提供了方便,也为对建筑物综合隔声性能的评价打下了基础。 1.0.3 我国现行的建筑隔声测量标准为GBJ 7584建筑隔声测量规范,即将颁布的标准为声学一建筑物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使用者应按使用时国家当时现行的隔声测量标准执行。 3空气声隔声 3.1 空气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与频谱修正量3.1.1 根据相关建筑隔声测量规范的规定,在不同的条件下,按不同的测量方法可以得到不同的测量量,在表3.1.1-1和表3,1.1-2中列出了各种测量量的名称、符号以及对应单值评价量的名称和符号。这些测量量的具体含义在本标准中
34、未作说明,请查阅上述规范和标准。为了方便查阅,在表中给出了各测量量的出处。 在原标准正文中只规定了13倍频程测量量的评价方法,而将倍频程测量量的评价方法放在附录中,其原因是在ISO 717-1;1996中没有倍频程测量量的评价方法,但考虑到在现场测量时,由于条件的限制经常会使用倍频程来进行测量,所以倍频程测量量的评价方法还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原标准附录中增加了倍频程测量量的单值评价方法。ISO 717-1:1996在正文中同时给出了13倍频程和倍频程测量量的单值评价方法,但明确规定了在进行单值评价时哪些量只能使用13倍频程测量数据,哪些量可以使用倍频程测量数据,在本次修编中采用了ISO 717
35、-1 c 1996的方法,表3.1.1-l列出了只能使用13倍频程测量数据的量,表3.3.1-2列出了可以使用13倍频程测量数据,也可以使用倍频程测量数据的量。3.1.2 空气声隔声基准值和基准曲线的频率特性采用了ISO 7171;1996的规定。原标准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隔声评价标准都直接或间接地采用了此曲线。在ISO标准中参考曲线有一个绝对的位置,其500Hz的基准值为52dB,这主要是因为在以前的版本中计算隔声余量需要,同时也隐含了52dB为合格的意思。在7171;1996中已经取消了隔声余量,而在本标准中也没有使用隔声余量这一评价方法。另外在我国的空气声隔声标准中也没有52dB为合格
36、的规定,所以曲线的绝对位置就失去了意义。在修编中空气声隔声基准值和基准曲线采用了原标准中的形式,即规定500Hz的值为0dB,然后再按照ISO 7171:1996规定的空气声隔声参考值和参考曲线的频率特性确定其他频带的值,使得这组数值更为简单明了,具有基准的作用,因此在本标准中称其为基准值和基准曲线,以便和ISO 717-1;1996中的参考值和参考曲线相区别。这样规定也便于进行数值计算法的表述。在原标准中倍频程与13倍频程采用了同一条基准曲线,本次修编中按照ISO 717-1:1996的规定分别规定了13倍频程和倍频程的基准值和基准曲线。3.1.3 原标准中只有单值评价量,该单值评价量未考虑
37、噪声源对建筑物和建筑构件实际隔声效果的影响。在本标准中根据ISO717-1:1996的有关规定,引入了频谱修正量,以评价同一建筑物或建筑构件在不同声源的情况下的实际隔声效果。频谱修正量C和Ctr分别考虑了以生活噪声为代表的中高频成分较多的噪声源和以交通噪声为代表的中低频成分较多的噪声源对建筑物和建筑构件实际隔声性能的影响。通常室内和室外遇到的绝大部分噪声源的频谱特性在频谱1和频谱2之间,因此,频谱修正量C和Ctr可用来表征许多种类的噪声特性。关于频谱修正量使用的指导性规则在附录A给出。3.2 确定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数值计算法3.2.1 在原标准中和ISO 717-1:1996中只规定了曲线
38、比较法。但在原标准第2.0.5条规定:“空气声隔声的评价,也可采用与本标准所规定的比较法相等价的其他措施”,在条文说明中指出“其他措施主要即指计算法”。现在,计算机的使用非常普遍,在计算单值评价量时绝大多数是使用计算程序计算,而很少使用曲线比较法。但在编制计算程序时,首先要将曲线比较法转换成数学语言,这需要增加不少的工作量,同时也可能在转换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错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本次修编中增加了数值计算法,用数学语言表述了确定单值评价量的方法,为使用者编制计算程序提供了方便。同时用数学语言来表述确定单值评价量的方法,更为严谨,不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数值计算法和曲线比较法是完全等效的,对于
39、同一组测量量,得出的单值评价量应该是完全相同的。 在按本条规定的数值计算法计算单值评价量时,可先选取一个较大的整数值(根据经验可取测量量的平均值加5dB)作为Xw,计算16个13倍频程的不利偏差只之和,若大于32.0dB,则将该值减1,再计算不利偏差只之和,直到小于或等于32.0dB为止。也可以根据本条的计算方法编制计算程序,采用循环语句,确定单值评价量的值。3.2.2 在按本条规定的数值计算法计算单值评价量时,可先选取一个较大的整数值(根据经验可取测量量的平均值加5dB)作为Xw,计算5个倍频程的不利偏差几之和,若大于10.0dB,则将该值减1,再计算不利偏差Pi之和,直到小于或等于10.0
40、dB为止。也可以根据本计算方法编制计算程序,采用循环语句,确定单值评价量的值。 3.3 确定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的曲线比较法 3.3.1-3.3.2 虽然在本次修编中增加了数值计算法,但作为原始的确定方法,还保留了曲线比较法。 在原标准中有对单个频带不利偏差不得大于8dB(13倍频程)和5dB(倍频程)的限制,而在ISO标准中则没有这个限制。原标准保留这个限制的主要目的是对轻墙、门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在ISO 7171:1996中增加了频谱修正量,用频谱修正量来考虑噪声源对实际隔声性能的影响,同时也可以控制个别频带的隔声低谷,经过大量计算验证,这种方法对隔声低谷的限制更为严格。因此本次修编中采用
41、了ISO 717-1;1996的规定,取消了对单个频带不利偏差不得大于8413(13倍频程)和5dB(倍频程)的限制,在数值计算法中也是按没有这个限制进行规定的。 在原标准中要求测量量精确至0.5dB,而ISO 717-1:1996规定精确至0.1dB。由于本次修编增加了数值计算法,0.1dB的精度不会在计算时产生任何麻烦,而曲线比较法又必须和数值计算法完全一致,所以采用了ISO 717-1;1996中的规定,要求将测量量精确至0.1dB,同时在语言表述时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3.4 频谱修正量计算方法3.4.1 在ISO 717-1:1996中将式(3.4,1)中右边的第一项定义为XAj,而
42、频谱修正量表示为CjXAjXw,在本标准中为了避免在公式中引用公式,将XAj直接表示出来。3.4.2 数值修约规则见GB 817087。 3.5 结果表述3.5.1 原标准中由于没有频谱修正量,所以只需要用一个单值评价量就可以评价隔声效果。而在本次修编中引进了频谱修正量的概念,需要用单值评价量和一个频谱修正量才能对隔声效果进行评价,所以在结果表述中应包括单值评价量和频谱修正量。3.5.2 例如当测量量为隔声量及时,其相应的单值评价量为计权隔声量Rw;当测量量为标准化声压级差DnT时,其相应的单值评价量为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DnT,w。3.5.3 由于建筑构件在出厂时不可能确定其在实际使用时的噪声
43、源的情况,也就无法确定使用哪一个频谱修正量合适,所以要求在结果表述中同时给出两个频谱修正量,在实际使用时可根据不同噪声源的特性选择一个频谱修正量对构件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进行评价。3.5.4 对于建筑隔声来说,建筑构件的隔声性能是根本,因此对建筑构件的隔声性能应该有更严格的要求,另外,建筑构件的隔声测量一般是在实验室内进行的,有条件使用13倍频程测量,所以作了此条规定。3.5.5 例如表示围护构件隔声性能时:Rw+Ctr45dB 表示内部分隔构件隔声性能时:DnT,w+C54dB3.5.6 频谱修正量的选用主要是根据噪声源的特性,因此在附录A中给出了噪声源与频谱修正量的对应关系。3.5.7 根据大量测量计算,使用13倍频程测量量与使用倍频程测量量计算得出的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之间约有土1dB的差值,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