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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精品文档.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LZC2015-Ag045 招标编号:TWZB-2015-017招 标 人:鲁山县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15年4月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 评标办法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二卷32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33第三卷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技术部分49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鲁山县污水处理厂关于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
2、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 LZC2015-Ag04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5)、建设地点:鲁山县城鲁平大道南300米,将相河北岸,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东边。二、
3、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设计规模为3万吨/日,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改良型卡路塞尔氧化沟+混合反应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主要建设内容为征地、新建氧化沟、二沉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三、招标范围: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四、勘察设计周期: 45日历天五、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5.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专业
4、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5.4需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结果;(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开具检察院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结果注意事项: (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
5、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6.1、报名时间及需提供的资料: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2套(须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套)于2015年 4 月 28 日至2015年 5 月 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注: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6、)6.2、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时间:于2015年 4 月 28 日2015年 5 月 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22 日 10 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天问工程咨询网上发布。十、联系方式:招标人:鲁
7、山县污水处理厂联系人: 刘 先 生 电 话: 13782439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仲 先 生 电 话: 0375-4883788 18037593737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北20号工行火车站支行8楼805室。2015年 4 月 27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鲁山县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刘 先 生电 话:137824395661.1.3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北20号工行火车站支行8楼联 系 人:仲先生电 话:0375-4883788
8、18037593737 1.1.4项目名称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项目1.1.5建设地点鲁山县城鲁平大道南300米,将相河北岸,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东边。1.2.1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1.3.2勘察设计周期45 日历天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
9、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4、需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结果;(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经招标人批准后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予以配合。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22 日10时 00 分3.1.1
10、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汇兑、网银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开标前一天24时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用帐户;(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 万元( 30000 元)4、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帐户上;账户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账 号:6000 2231 9611 1685、项目编码及编号: GZL15-05-22-264 6、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其它情况需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可;
11、7、开标当天,投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并加盖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2 年1月1日以来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2 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3签字、盖章和密封要求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密封要求: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
12、,电子版本1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 鲁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鲁山县污水处理厂 投标人名称: 在2015年 月 日 10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七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22 日10时 00 分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七楼)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所有有效投
13、标单位对密封情况进行查验(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进行唱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150万元10.3 “暗标”评审不采用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人
14、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 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装入一个封套内。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
15、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
16、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
17、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18、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设计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
19、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次招标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予以补偿,且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支付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本项支出对报价的影响。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
20、.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5)勘察设计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
21、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2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商务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5)项目管理机构(6)总部对本项目的管理(7)合同条款承诺书(8)投标人的优惠承诺(9)其他资料(10)资格审查资料(二)技术部分技术建议书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勘察设计费用。3.2.2 报价以总价为准计取。且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否决投标。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23、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和递交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
24、订后5日内退还。3.4.4 交易保证金的退还交易完成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共同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保证金退还书面申请,交易中心向指定银行发出退还通知,按投标人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原账户返还。银行接到交易保证金退还通知后,一次性全息退还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国家有另行规定除外),利息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截止日期为交易中心收到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前一天。3.4.5 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及变更后企业出具的退款申请,经招标人审查认可后,由交易中心通知银行退款。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退出投标或误交交易保证
25、金的,由投标单位出具书面说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可后,由交易中心通知银行退款。 (3)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需对其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4.7 在办理收退交易保证金过程中,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3752693968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
26、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 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总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技术
27、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方案的电子版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电子版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按第3.1.1项规定的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
28、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电子版本单独封装,与正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
29、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原封退回投标人。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和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
30、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监督部门代表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宣布开标纪律;()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
31、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由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
32、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33、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
34、失。8.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35、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原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
36、交相应原件。原件经评标委员会查验后退回投标人。10.2特殊规定10.2.1. 本工程招标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均是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2.2.合同语言及适用法律:10.2.2.1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10.2.2.2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10.2.3. 本工程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指工程范围、规模、主要设计标准)外,中标单位的勘察设计费不予调整。10.2.4. 中标单位必须对其编制的投资估算负责。一旦中标,在无重大设计变更的前提下,必须进行限额设计。10.2.5.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双方在合同中协商
37、确定。10.2.6. 中标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出具图纸一式12份,并提供电子文档。10.2.7. 成果图纸拖后一天,设计单位缴纳合同协议书的0.5的违约金。10.2.8.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工程设计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10.2.9合同价款及调整10.2.9.1本工程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10.2.9.2 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规、法律范围内,本着双方友好协商原则。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8、和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且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总服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9、第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报价表符合第六章格式填写的有关要求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方案:55分综合实力及信誉:15分2.2.2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方案:55分综合实力及信誉:15分报价以总价为准计取。且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2.3(1)技术标(55分)勘察方案(10分)(1)、勘察方案总体说明清晰、全面,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的(1-3分
40、);(2)、保证勘察各项指标符合招标要求的措施科学合理(1-2分);(3)、勘察平面布置图科学合理 (1-5分); 设计方案(40分)(1) 、设计方案总体说明清晰、全面,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的(2-8分);(2) 、工艺说明和保证工艺指标符合招标要求的措施科学合理,主要设备选型科学经济(2-15分);(3) 、总平面布置合理,建筑环境协调(1-5分);(4) 、附属建筑、附属设备的选择经济合理(1-2分);(5) 、投资估算和分析科学合理(2-10分);后续服务(5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由评委对各投标文件比较后酌情打1-5分。2.2.3(2)商务标(45分)投标报价(30分)满
41、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综合实力及信誉(15分)(1)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包合同,时间以2012年1月1日以来为准),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2) 、投标人获得全国勘察、设计优秀(先进)企业(单位)荣誉证书的,得6分。 (3) 、投标人获得三体系认证(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OHSAS18001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多的3分。备注:以上业绩、荣誉、人员证书等均需出具原件,且投标文件中复
42、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否则不计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实力及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43、评标基准价确定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实力及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被否决:(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资格要求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44、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B 。(投标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
45、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取至小数点后二位,计分过程中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