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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德源药业 证券代码 : 832735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 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 5 第三节第三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 9 第四节第四节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 . 26 3 释义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德源药业、股份公司、公司 指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威尔科技 指 连云港威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金玛泰 指 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 年第一季度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同立海源 指
2、北京同立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海和企业 指 海和(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立源企业 指 同立源(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荐机构、开源证券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并非计算错误。 4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永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齐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菲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
3、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审计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文件存放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
4、人(主管会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5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一、一、 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证券简称 德源药业 证券代码 832735 行业 制造业 C-医药制造业(C27)-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0) 法定代表人 李永安 董事会秘书 王齐兵 注册资本(元) 65,286,000 注册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29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29 号 保荐机构 开源证券 二、二、 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报告期末报告期
5、末 (20222022 年年 3 3 月月 3131 日)日)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 报告期末比报告期末比上年上年期末期末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 资产总计 886,631,194.93 838,022,957.26 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7,114,651.10 691,454,933.84 3.7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81% 16.5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19.12% 17.49% - 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20222022 年年 1 1- -3 3 月)月)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202120
6、21 年年 1 1- -3 3 月)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例比例% % 营业收入 146,385,175.70 117,814,952.19 24.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002,890.48 15,545,169.76 3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853,224.07 14,415,891.05 16.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67,684.10 4,417,269.24 843.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1 3.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7、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2.98% 3.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2.39% 3.39% -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从 2021 年 7 月开始摊销股权激励费用,报告期内摊销股权激励费用 465.68 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数后的净额为 394.74 万元) 。若剔除摊销股权激励费用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95.02 万元,较上年增长 6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080.06 万元,较上年增长 44.29%。 6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8、: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35.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强化销售基础工作,紧抓销售重点工作及市场开发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司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0.5g) 、盐酸吡格列酮片(30mg) 、那格列奈片(0.12g)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mg/500mg)4个产品全国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患者人数进一步增加,亦促进了销售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4.25%,从而带动销售利润的增长;报告期内, 总体毛利率为 80.53 %较去年同期 77.99 %提
9、高了 2.54 百分点。 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的影响,其中,毛利率较高的复瑞彤(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和波开清(坎地氢噻片)的销售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79.84%,占公司销售比重由 2021 年 1 季度的 36.41%上升到 2022 年 1 季度的 52.65%,展示了良好的市场潜力,对于稳定并提升公司整体销售毛利率起到积极作用。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166.7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43.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继续把销售回款管理作为销售重点工作之一加以管理,对销售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分别设置信用期和信用额度,保证经营
10、质量,降低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因销售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40.22%;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 45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37万元;2022 年 3 月,公司所在地区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部分工作无法按计划进度开展,导致相关付款有一定的延后;公司将暂时闲置的经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得本期收到与利息收入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82 万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1 1- -3 3 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
11、9,775.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717,027.6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41,691.2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390.8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4,641.15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4,886,193.18 所得税影响数 7
12、36,526.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 4,149,666.41 补充财务指标: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7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三、三、 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普通股股本结构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股份性质 期初期初 本期变动本期变动 期末期末 数量数量 比例比例% % 数量数量 比例比例% %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19,847,926 30
13、.40% 24,031,018 43,878,944 67.2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54,400 0.24% 17,610,054 17,764,454 27.21% 董事、监事、高管 - 0.00% 6,193,018 6,193,018 9.49% 核心员工 1,437,692 2.20% 80,654 1,518,346 2.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45,438,074 69.60% -24,031,018 21,407,056 32.7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5,810,216 54.85% -17,606,054 18,204,162 27.
14、88% 董事、监事、高管 25,072,074 38.40% -6,193,018 18,879,056 28.92% 核心员工 2,528,000 3.87% 0 2,528,000 3.87% 总股本总股本 65,286,000 - 0 65,286,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普通股股东人数 6,494 单位:股 持股持股 5%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序号号 股东股东名称名称 股东股东性质性质 期初持股期初持股数数 持股持股变动变动 期末持股期末持股数数 期末持期末持股比股比例例% % 期末期末持有持有限限售股份数量售股份数量 期末期末持有持有无限售股无
15、限售股份数量份数量 期末期末持有持有的质的质押股押股份数份数量量 期末期末持有持有的司的司法冻法冻结股结股份数份数量量 1 李永安 境内自然人 6,761,216 0 6,761,216 10.36% 5,070,912 1,690,304 0 0 2 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300,000 0 6,300,000 9.65% 0 6,300,000 0 0 3 徐维钰 境内自然人 4,200,000 1,000 4,201,000 6.43% 0 4,201,000 0 0 4 陈学境内4,200,000 0 4,200,000 6.43% 3,150,000 1,050,00
16、0 0 0 8 民 自然人 5 任路 境内自然人 3,791,000 0 3,791,000 5.81% 2,843,250 947,750 0 0 6 徐根华 境内自然人 3,387,000 0 3,387,000 5.19% 0 3,387,000 0 0 7 范世忠 境内自然人 3,360,000 0 3,360,000 5.15% 2,520,000 840,000 0 0 8 郑家通 境内自然人 2,800,000 0 2,800,000 4.29% 2,100,000 700,000 0 0 9 张作连 境内自然人 1,761,000 0 1,761,000 2.70% 0 1,7
17、61,000 0 0 10 徐金官 境内自然人 1,680,000 0 1,680,000 2.57% 1,260,000 420,000 0 0 11 何建忠 境内自然人 1,680,000 0 1,680,000 2.57% 1,260,000 420,000 0 0 12 孙玉声 境内自然人 1,680,000 0 1,680,000 2.57% 0 1,680,000 0 0 合计合计 41,600,216 1,000 41,601,216 63.72% 18,204,162 23,397,054 0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永安、陈学民、
18、徐维钰、任路、徐根华、范世忠、郑家通、张作连、徐金官、何建忠、孙玉声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至 2018 年 1 月 29 日;2017 年 12 月 5 日,上述 11 人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2020 年9 月 9 日,上述 11 人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至 2024 年 2 月 18 日。截至报告期末,上述 11 名自然人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54.07%的股份均承诺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行使一致的表决权。 其一致表决权的行使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上述 11
19、名自然人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公司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第三节第三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一、一、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事项事项 报告期内是否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存在 是否经过是否经过内部内部审议程序审议程序 是否及时履是否及时履行披露行披露义务义务 临时临时公告公告查查询索引询索引 诉讼、仲裁事项 否 对外担保事项 否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否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是 已事前及
20、时履行 是 2021-099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否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 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2021-022 2021-023 2022-030 2022-065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2021-056 股份回购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2022-056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是 2020-021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否 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否 失信情况 否 其他重大事项 否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
21、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一) 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单位:元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5,000,000.00 465,610.90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3、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4、其他 合计 5,000,000.00 465,610.90 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中金玛泰采购药品生产用包装铝箔。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20
22、22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并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向关联方中金玛泰采购药品包装过程中使用的铝箔,主要原因在于该公司与本公司同处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距离较近,能够保证及时供货,物流成本较低。该公司产品质量可靠、付款方式合理、产品价格公允,是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经营效益最大化、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其目的是实现本公司采购成本最优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非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
23、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二)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单位:元单位:元 事项类型事项类型 协议协议签签署署时间时间 临时公临时公告告披露披露时间时间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交易交易/投投资资/合并合并标的标的 交易交易/投资投资/合并对合并对价价 对价对价金额金额 是否构是否构成成关联关联交易交易 是否是否构构成重大成重大资产重资产重组组 对外投资 - 2021 年 3月 30 日 不适用 理财产品 现金 16,000,000 否 否 对外投资 - 2021 年
24、3月 30 日 不适用 银行保本型产品 现金 40,000,000 否 否 对外投资 2022 年1 月 26日 2022 年 1月 27 日 同 立 海源、王立燕、耿少军、海和企业、同立源企业 同立海源55%股权 现金 155,000,000 否 否 事事项详情及项详情及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公
25、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上刊登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委托理财),公告编号:2021-022。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
26、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的情形下,拟使用不超过 28,419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上刊登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7、关于公司拟与北京同立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立燕、耿少军、海和(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立源(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生效条件的11 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并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4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
28、交易所网站(http:/ (三)股权激励事项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三)股权激励事项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 6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发行,系公司向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 128 名核心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 2,828,000 股,授予价格 1
29、0.75 元/股,募集资金 30,401,00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353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下发的股份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上刊登的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 公告编号为: 2021-056。 本次发行的主要目的是股权激励,建立股东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优秀员工之间的持续性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
30、秀员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回购事项(四)回购事项 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 128 名核心员工授予 2,828,000 股限制性股票,鉴于 2 名激励对象(核心员工)离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将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35,5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6。 (五)(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承诺开始日期日期 承诺承诺结束结束日期日期 承诺来源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承诺履履行情况行情况 其他 - - 挂牌 票据背书转让 第一大股东李永安关于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转让问题的承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 - 挂牌 环评备案问题手续 公司董事长李永安以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陈学民、 郑家通和 范 世 忠 , 关 于 正在履行中 12 2013 年-2014 年
32、公司部分产品未取得环评备案手续问题的承诺 公司 2021年2月19 日 2024 年 2月 18 日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稳定股价的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21年2月19 日 2024 年 2月 18 日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稳定股价的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1年2月19 日 2024 年 2月 18 日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稳定股价的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公司 2021年2月19
33、 日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21年2月19 日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1年2月19 日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公司 2021年2月19 日 2024 年 2月 18 日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利润分配政
34、策的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21年2月19 日 2024 年 2月 18 日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13 董监高 2021年2月19 日 2024 年 2月 18 日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其他股东 2021年2月19 日 2024 年 2月 18 日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见下
35、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公司 2020 年 10月 20 日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20 年 10月 20 日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0 年 10月 20 日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
36、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其他 2020 年 10月 20 日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公司 2021年2月19 日 2024 年 2月 18 日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21年2月19 日 2024 年 2月 18 日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
37、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1年2月19 日 2024 年 2月 18 日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14 明书 其他股东 2021年2月19 日 2024 年 2月 18 日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见下述 2020 年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20年9月15 日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
38、020年9月15 日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履行相关程序和义务。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0年9月15 日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履行相关程序和义务。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20年9月15 日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承担因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
39、要求或决定需德源药业及德源医药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承诺 承诺愿意为德源药业及德源医药承担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向德源药业及德源医药进行无条件全额补偿, 且就此补偿金额各承诺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不会向德源药业及德源医药追偿。 正在履行中 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挂牌时的承诺(一)挂牌时的承诺 公司挂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李永安承诺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不规范的票据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做出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给予公司等额的经济补偿; 公司挂牌时,当时公司主要经营管理者:李永安(董事长)、陈学民(董事会董事及总经理)、范世忠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副总经理) 及
40、郑家通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副总经理) , 承诺若公司因 2013-201415 年部分产品未取得环评备案手续受到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承诺给予公司等额的经济补偿。 (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承诺 1、稳定股价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41、第 11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要求,经与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协商,并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拟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
42、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精选层挂牌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降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
43、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 公司
44、实际控制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 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 价格区间、 时间等) ,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股份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45、。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精选层挂牌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 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 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6 “3”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精选层挂牌条件
4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额的 50%。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4)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47、(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48、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精选层挂牌条件。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
49、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
50、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公司、 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 (1)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拟定了由公司出具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专注于内分泌治疗药物研发、生产、销售的医药制造企业,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及生产经